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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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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範圍

本文的研究範圍,根據主題,主要針對的地區是山地原住民部落社區,因此 研究對象的選擇即依此為原則。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嚴重的 莫拉克風災,該風災對許多山地原住民部落無論是人員或是物資上皆造成巨大的 破壞,其中,當時隸屬於高雄縣的多個原鄉部落如那瑪夏鄉、桃源鄉是受創最嚴 重的幾個區域之一,當地民眾對於政府推行防災政策的效果不彰有相當多的檢 討,因此選擇當時的高雄縣地區作為研究案例應該相當適合,而且資訊取得上也 較為充足。而桃源區的居民組成結構是典型的原住民社區型態,即社區內居民以 原住民佔大多數,多由單一族群(布農族)組成,且宗教性組織在各社區內具有相 當程度的影響力,村里長以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也大多以基督宗教作為其信仰

,因此挑選其作為研究對象做為個案探討的結果,對於其他原住民部落也能夠產 生相當程度的類推性。除此之外,桃源區除了距離較遠的寶山里之外,其餘七里 皆以台20線為主要交通幹道,且荖濃溪流貫全境,不但距離相近、許多生活習慣 與社會組織運作情形類似,居民也皆為布農族為多數,因此在訪談及田野資料的 蒐集上,以桃源區做為研究範圍應該相當適合。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利用深度訪談法,對於原住民部落中的成員和社區內組織的主 要幹部、政府執行防災政策的負責人員、以及政府官員進行訪談,藉以了解部落 在防災政策推動執行上存在著哪些問題與困境。另外則是利用現地觀察法,實地 走訪原鄉部落,以親身體會政策執行情形。再輔以文獻分析法,透過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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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以及相關的學術文章來補充前述兩種方法的不足,透過這三種研究方 式,將政策中所牽涉的社區居民、政府單位、第三部門、宗教組織等各個角色對 於執行所產生的影響相互串連,以釐清目前原鄉部落在防救災政策執行上的困境 及可能的解決之道為何。

壹、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是研究者透過口頭談話的方式從被研究者那裡蒐集第一手資料 (陳向明,2006)。其優點在於除了增加資料蒐集的多元性之外,比起其他研究方 法,還能更深刻的了解受訪者對於問題的想法與態度,對於研究主題能夠有更深 入的探討,還可以藉由受訪者與訪談者之間的互動過程,以確認受訪者內心的真 實感受與行為認知,並深化研究之內容。

由於本研究性質之關係,需要理解政府以及社區組織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 這樣的關係對於防災政策所產生之問題,因此藉由深度訪談法可以較為貼切的取 得研究所需的相關資料,由於各種不同組織間的互動關係,當事人最為清楚,因 此對於研究個案當中所產生的問題,藉由對實際參與者的訪談,能夠較為清楚的 得知。而且雖然本研究主要針對的是防救災政策之執行,防救災政策的執行應該 是長期且持續不斷的,而2009年莫拉克風災對於這些社區所造成的傷害以及社區 防災能力的檢視,正好可以突顯出既存的問題,因此以這段期間作為最主要的研 究時間範圍。也正因為事件發生至今大約僅三年,相關的探討還有很多發展的空 間,因此本研究蒐集資料最主要所採取的方法為深度訪談法。

在訪談對象的挑選上,乃是職位法、聲望法與滾雪球法的綜合使用。職位法 的應用,在於找出社區內正式組織及非正式組織,以及政府單位負責防災業務的 承辦人員。聲望法的應用則是藉由對當地居民的訪談或觀察以了解社區內有哪些 成員具備一定的聲望,對於政策執行具有影響力。再藉由滾雪球的方式,找出其 他可能影響執行的關鍵人物,藉由此三種挑選方式的應用,能夠比較確實的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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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的期刊論文之外,尚包含了政府實施社區防災政策的相關文字記錄,以及與個 案相關的各種報導以及會議記錄等皆屬之。

而為了檢視防災政策執行的狀況,需要了解個案狀況以及政策脈絡,這部分 並非藉由深度訪談法就能夠完整得知,本研究亦將檢閱相關之政府公告及法令、

網站資訊、期刊論文、以及各種相關媒體報導等,以做相互補充。

參、現地觀察法

現地觀察法也可稱之為實地調查或田野調查,藉由親自到個案現場藉由各種 觀察方式取得研究所需的資料,優點在於可以親臨現場,減少訪談法可能會因為 受訪者的個人因素而對事情有不同看法的影響,而可能發現一些容易忽略掉的細 節,而得到新的發現。

在本研究當中,觀察法的實施方式主要是藉由前往原鄉部落,觀察目前災後 重建工作及相關應變措施的執行情形,以及是否有針對再防災的部份進行相關的 座談會或協調會、甚至是防救災演練等,藉由對實際情形的觀察,以補足深度訪 談及文獻分析的不足或主觀偏頗之處。本研究的田野調查時間為2012年4月17日 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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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桃源區社區運作模式及教會組織對防 救災工作之影響

在本章當中,將會先分析桃源區的社區結構概況以及內部的決策模式是如何 運作的,再以此為基礎,討論教會系統對於部落或社區推動防救災工作時有哪些 特點及優勢,以及可能產生的問題是什麼,又要如何試圖改進,使防救災工作可 以取得更好的結果。

第一節 桃源區社區結構概況及決策運作模式

本節首先將分析桃源區目前的社區結構概況,包含人口組成、社區內部具有 影響公共事務能力的組織為何,再釐清教會系統在部落當中除了宗教意義之外,

又如何去型塑社區運作的決策模式;以及這樣的決策模式在莫拉克風災後的防救 災議題上,又是如何運作的?這部分將做為探討防救災工作於部落執行問題的分 析基礎。

壹、桃源區社區結構

在個案背景介紹時可以得知,目前整個桃源區在人口組成方面,以布農族為 絕大多數,約佔了總人口數的83.1%,再加上其他各族,原住民人口數佔了將近 93%。在這樣的情況下,桃源區各里內擁有較大公共影響力的人,幾乎以原住民 為主,無論是里長、發展協會會長、或是各宗教組織的領袖(如牧者、長老等),

也幾乎都是具備原住民身分者,這是欲探討桃源區教會系統對於防救災政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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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必須先有的認知,這裡無論是生活型態、文化、以及影響力,皆是原住民佔 有優勢的地方,甚至可以再進一步限縮,是以布農族作為主要族群的一個地方。

在前述之前提下,桃源區社區內部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的個人以及組織,以 民選的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及幹部、以及各宗教組織的領導者為主。

你注意看,確實,在原鄉,一個部落會有幾個主要的意見領袖,包括里長、

發展協會的理事長、總幹事、幹事,比較特殊就是有宗教部分,包括牧師、

神父,不論議題,意見領袖主要就是這幾個。(C03)

在這些意見領袖當中,里長是行政編組,也是地方自治的一環,而社區發展 協會自民國八十年頒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以後,該法第六條即要求主管機關 應輔導社區居民依法成立社區發展協會,用以推動社區發展工作(張維彬,2004:

49),也成為社區運作的重要單位之一,因此這兩者成為部落內的意見領袖並不 難理解,特別的是,在宗教組織的部分,在第二章文獻回顧當中,可以得知基督 宗教對於許多原住民部落而言,具有很大的影響力,而原住民族當中篤信基督宗 教者又佔了多數,在這樣的文化脈絡底下,使得部落內宗教組織的領導者們,同 時也具備著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我覺得部落很特別,雖然里長是民選的,但宗教團體在部落也很重要,他 們很聽長老跟牧師的話,社區發展協會也是類似民間的組織,選出一個理 事長代表這個地方,所以會有多頭的領袖。(C02)

平常大家做決定,最大的大概就是里長、理事長、理監事,下面就是各教 派的牧師長者跟耆老。(D01)

貳、宗教信仰及其對社區的意義

目前整個桃源區的宗教信仰,有佛、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佛、道教的 信眾以漢人為主,人數較少,信仰人數最多、影響力最大的還是以基督宗教為主,

在基督宗教當中,以基督長老教會以及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為主,其中又以基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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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會人數最多、影響力也較大,因為如此,本研究中是以長老教會作為討論的 重點。

勤和里長說:「長老教會在社區上的影響力很大,你看我們村,不管是政 治的,或是社區內的活動,我們都是跟教會相結合。」(A03)

布農族在長老教會總會之下,設有三個中會,分別為南部地區的南布中會、

中部南投地區的中布中會,以及花東地區的布農中會8,在各中會之下依各個地 區而設有不同的分會,而桃源區屬於南布中會的範圍內。

教會系統對於部落的意義,和都市很不一樣的是,由於部落內具有共同信仰 的人很多,因此使得教會不只是個人的信仰重心,在公共事務的參與上也佔有相 當重要的影響力,而每個禮拜的固定禮拜,也使得教堂本身常常成為公共事務的 決定場域,這一點是台灣許多原住民部落、當然也包括桃源區在社區運作的模式 上相當特殊的地方。

因為教會的力量蠻大的,只要是牧師還有長老做決定的話,整個村莊的凝 聚力會比較統一。(A1)

因為教會的力量蠻大的,只要是牧師還有長老做決定的話,整個村莊的凝 聚力會比較統一。(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