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桃源區社區運作模式及教會組織對防救災工作之影響

第一節 桃源區社區結構概況及決策運作模式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5

第四章 桃源區社區運作模式及教會組織對防 救災工作之影響

在本章當中,將會先分析桃源區的社區結構概況以及內部的決策模式是如何 運作的,再以此為基礎,討論教會系統對於部落或社區推動防救災工作時有哪些 特點及優勢,以及可能產生的問題是什麼,又要如何試圖改進,使防救災工作可 以取得更好的結果。

第一節 桃源區社區結構概況及決策運作模式

本節首先將分析桃源區目前的社區結構概況,包含人口組成、社區內部具有 影響公共事務能力的組織為何,再釐清教會系統在部落當中除了宗教意義之外,

又如何去型塑社區運作的決策模式;以及這樣的決策模式在莫拉克風災後的防救 災議題上,又是如何運作的?這部分將做為探討防救災工作於部落執行問題的分 析基礎。

壹、桃源區社區結構

在個案背景介紹時可以得知,目前整個桃源區在人口組成方面,以布農族為 絕大多數,約佔了總人口數的83.1%,再加上其他各族,原住民人口數佔了將近 93%。在這樣的情況下,桃源區各里內擁有較大公共影響力的人,幾乎以原住民 為主,無論是里長、發展協會會長、或是各宗教組織的領袖(如牧者、長老等),

也幾乎都是具備原住民身分者,這是欲探討桃源區教會系統對於防救災政策影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

時,必須先有的認知,這裡無論是生活型態、文化、以及影響力,皆是原住民佔 有優勢的地方,甚至可以再進一步限縮,是以布農族作為主要族群的一個地方。

在前述之前提下,桃源區社區內部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的個人以及組織,以 民選的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及幹部、以及各宗教組織的領導者為主。

你注意看,確實,在原鄉,一個部落會有幾個主要的意見領袖,包括里長、

發展協會的理事長、總幹事、幹事,比較特殊就是有宗教部分,包括牧師、

神父,不論議題,意見領袖主要就是這幾個。(C03)

在這些意見領袖當中,里長是行政編組,也是地方自治的一環,而社區發展 協會自民國八十年頒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以後,該法第六條即要求主管機關 應輔導社區居民依法成立社區發展協會,用以推動社區發展工作(張維彬,2004:

49),也成為社區運作的重要單位之一,因此這兩者成為部落內的意見領袖並不 難理解,特別的是,在宗教組織的部分,在第二章文獻回顧當中,可以得知基督 宗教對於許多原住民部落而言,具有很大的影響力,而原住民族當中篤信基督宗 教者又佔了多數,在這樣的文化脈絡底下,使得部落內宗教組織的領導者們,同 時也具備著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我覺得部落很特別,雖然里長是民選的,但宗教團體在部落也很重要,他 們很聽長老跟牧師的話,社區發展協會也是類似民間的組織,選出一個理 事長代表這個地方,所以會有多頭的領袖。(C02)

平常大家做決定,最大的大概就是里長、理事長、理監事,下面就是各教 派的牧師長者跟耆老。(D01)

貳、宗教信仰及其對社區的意義

目前整個桃源區的宗教信仰,有佛、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佛、道教的 信眾以漢人為主,人數較少,信仰人數最多、影響力最大的還是以基督宗教為主,

在基督宗教當中,以基督長老教會以及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為主,其中又以基督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7

老教會人數最多、影響力也較大,因為如此,本研究中是以長老教會作為討論的 重點。

勤和里長說:「長老教會在社區上的影響力很大,你看我們村,不管是政 治的,或是社區內的活動,我們都是跟教會相結合。」(A03)

布農族在長老教會總會之下,設有三個中會,分別為南部地區的南布中會、

中部南投地區的中布中會,以及花東地區的布農中會8,在各中會之下依各個地 區而設有不同的分會,而桃源區屬於南布中會的範圍內。

教會系統對於部落的意義,和都市很不一樣的是,由於部落內具有共同信仰 的人很多,因此使得教會不只是個人的信仰重心,在公共事務的參與上也佔有相 當重要的影響力,而每個禮拜的固定禮拜,也使得教堂本身常常成為公共事務的 決定場域,這一點是台灣許多原住民部落、當然也包括桃源區在社區運作的模式 上相當特殊的地方。

因為教會的力量蠻大的,只要是牧師還有長老做決定的話,整個村莊的凝 聚力會比較統一。(A1)

部落很特別,我們教會的人數在部落內佔大多數,所以教會要做什麼,大 家會跟著一起做,也因為人數佔比較多數,所以大家也是會比較順服教會 的帶領,比較不會說意見分歧。(D03)

更有甚者,也有人認為長老教會龐大的教會系統常常可以凌駕於村里的官方 系統之上。

大部分像我們偏鄉的教會裡面,教會組織比村莊的影響力還大,比較凝聚。

(A01)

若我們將影響範圍從所有公共事務限縮到防救災的相關議題上,在災難發生 時,政府單位與村里代表之間時常就救災以及災後安置問題有進行許多會議及討

8 長老教會的詳細組織架構,可參閱其官方網站。http://www.pct.org.tw/ab_org_chart.htm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8

論,在這個場域當中,很明顯地看得出來,部落的代表往往不只是具有政治權力 的民選村長而已,教會的幹部也參與其中,以2009年10月20日舉行的「勤和村未 來重建暨安遷救助相關事宜座談會」為例,在場與會並有發表意見者,除了當時 高雄縣政府的相關官員,以及桃源鄉長、鄉民代表、村長以外,長老教會牧師常 常是重要的發言人,並且代表著許多民眾的意見(會議記錄A)。里長也了解教會 幹部對於部落的重要性以及影響力,因此常常也會主動尋求他們的意見,或是藉 由他們達成動員的目的。

勤和里長:「一般來說政府不會主動找部落的意見領袖來開會,但是我這 邊會,我身為里長,第一個一定要徵求教會長老的意見,社區要舉辦活動 一定要先讓教會同意,如果長老教會不同意,那我辦公處這邊有活動也沒 辦法去推行。」(A03)

前桃源區社區營造員:「就我自己看過的,政府的對口比較多就是里長,

布農族對於公共事務,不會這麼勇於發言表達,通常都是派代表,除非你 主動去問他們的意見,不然平常是不會主動去發問的。」(D03)

可見得教會系統的幹部在部落內部決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村民本身也會藉 由教會幹部們如長老、牧師等人作為與外界的溝通者,原因在於長老及牧師等教 會幹部往往被認為是部落當中比較具有知識與聲望的領導者。而行政系統上的領 導者跟教會系統之間究竟誰比較大、具有比較強的影響力,對於防救災政策會產 生什麼樣的影響,在後續章節當中會討論,不過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教會 系統本身在部落內在公共事務的參與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探究各種公 共政策於部落執行時,這樣的特性不容忽略,而這一部分對於桃源區的理解,與 文獻回顧的預期也大致符合。

另一方面,不可忽略的是,雖然桃源區內由基督宗教為主,尤其是長老教會 的信徒佔多數,但也有其他居民是隸屬於不同的信仰、教派,甚至於是沒有宗教 信仰的,這些人在桃源區內參與決策的權力有多大,或者會受到多少的擠壓,而 無法將自己的意見表達出來,進而影響政策執行,都是值得探討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9

像部落的話,一個是社區,一個是教會這樣,那宗教的話又分很多,除了 一般民間的宗教、長老教會、天主教會,還有其他的教派。(B01)

像這些人數佔比較小的宗教組織,以及沒有宗教信仰的居民而言,最主要的 發聲管道還是得透過里長以及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等。

桃源區居民:「里長的影響力包括其他那些沒有到教會的啦,或是說其他 外來搬到我們部落的人,所以這部分就是他決定。」(A01)

參、公共事務的決策者與決策方式

如同前個段落所述,在部落當中的意見領袖包括了民選的村長(行政區域改 制後之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等幹部以及宗教領袖。在這之中,村里長 因為握有行政權力,屬於國家地方自治系統的基礎單位,且因為民選的關係,具 備一定程度的民意基礎,因此擔任村里長的人往往原先即是地方的意見或知識領 袖,對於村里居民來說,影響力是無庸置疑。在風災發生時,村里長也往往是政 府行政系統由上往下聯繫的最主要對口單位。

桃源區公所民政課員:「部落會有多頭的領袖,但在公所這邊,最主要的 當然還是里長,當然也是會希望其他各個團體的領袖可以盡量去配合我們 跟里長,但我們比較常接觸到的還是里長。像其他宗教的話,有些公共事 務可能他們會認為說不需要去參與,所以我們平時有問題的時候,大都是 去找里長。」(C02)

由於村里長具備行政權力及資源,因此成為最常在行政體系當中與政府單位 聯繫的代表人物,並不讓人意外。在莫拉克風災發生時,從避災、到災後的安置 以及重建等各種相關議題的討論及協商,村里長依然是相當重要,而且通常會是 政府聯繫部落的唯一正式管道。

勤和里長:「一般以防救災議題來說,政府要開會,不太會直接去找當地 宗教的教會,還是找里辦公處,里長或村長。」(A0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0

除了屬於行政系統一環的村里長之外,另外一個在社區發展扮演重要角色的 就是「社區發展協會」,與村里屬於行政組織不同,社區發展協會是社會組織,

屬於民間團體,由社區人民志願發動設立,且原則上不限於一社會一組織,可能

屬於民間團體,由社區人民志願發動設立,且原則上不限於一社會一組織,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