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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運作之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運作之分析

第一節 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運作之分析

本節主要在分析教師在夥伴關係運作之現況,在「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 係問卷(導師版)」問卷當中分為問卷題項以及背景變項部分。

首先,在背景變項部分,共有六題:服務年資、性別、學歷、擔任導師年級、

任教年級與教授領域。其中,在問卷題項部分:第一大題為「學校與家長關係」

層面,共 7 題;第二大題為「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共 10 題;第三大題為「導 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共 8 題;第四大題為「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共 16 題。

第五大題為「學校對於家長參與支持度」,共 4 題;第六大題為「家長志工工作項 目」,共 11 題;第七大題為「一星期與家長接觸時間」,共一題;第八大題為「學 生從事比例」,共 2 題。其中在第六大題至第八大題以及背景資料的描述統計分 析在第三章,故在此不再贅述;第五大題在此傴呈現帄均數與標準差;至於第一 大題至第四大題除描述挺計外,亦會比較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此四種層面的差 異。

在統計分析方面,先針對各層面(第一大題到第五大題)進行次數分配與描 述統計分析,並以算術帄均數作為標準值,做為現況符合程度之檢定值,故第一 大題、第二大題、第五大題為 M1=2.5;第三大題、第四大題為 M2=44.375,並與 夥伴關係六種參與類型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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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探究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於夥伴關係現況與差異情形,在「學校與 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家長從事夥伴 關係情形」,針對教師所填寫的基本資料方面,依據資料性質使用獨立樣本 t 檢 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複選題交叉分析與獨立性考驗分析之。茲探討如下:

壹、 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觀感與實際作為之分析

一、 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整體現況分析

由表 4-1-1 得知,在「學校與家長關係」與「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層面 當中,帄均數分別為 2.91 與 2.98,與標準值(M1=2.5)相比,顯示教師在認知 學校方面在從事夥伴關係方面的作為屬於積極態度。

另外,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層面中,帄均數為 35.09,與標準值

(M2=44.375)相比,可以知道其頻率較低,顯示教師在聯絡家長方面,不管運 用何種方式,其比例皆不高。

再者,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帄均數為 24.92,與標準值

(M2=44.375)相比,家長為頻率屬於偏低,顯示學校教師知覺家長夥伴關係作 為方面,則普遍認為參與度較低。

最後,在「學校對於家長參與支持度」層面當中,帄均數為 2.72,與標準值

(M1=2.5)相比,顯示學校人員在夥伴關係作為方面,對於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債 向支持態度。

表 4-1-1 偏遠地區教師在夥伴關係整體現況統計表

層面 題數 樣本數 總帄均數 標準差 學校與家長關係 7 173 2.91 0.40 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 10 173 2.98 0.40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 8 173 35.09 18.49 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 16 173 24.92 16.00 學校對於家長參與支持度 4 173 2.72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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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準差為13.88至33.32之間,與標準值(M2=44.375)比較,除了聯絡簿與電話選項 之外,其它皆低於標準值,可以看出在與家長聯絡方式比例的差異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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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孩子假期的學習活動(如參與藝文活動、購置課外讀物等)」(M=20.32)、

「詢問老師提供可以幫助孩子完成作業的意見」(M=19.91)、「帶孩子參與社區活 動」(M=17.75)、「會幫助學生複習課業」(M=15.32)、「在班級或學校擔任志工」

(M=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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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在「學校與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

「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學校對於家長參與支持度」層面當中,可以發現 教師在認知學校從事夥伴關係的「學校與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

與「學校對於家長參與支持度」當中,皆都大於標準值(M1=2.5),顯示教師認 為學校在扮演夥伴關係角色上,皆符合「同意」程度,其作為屬於積極主動的一 方,其中又以「親職職責」與「在家學習」的分數稍高於「做決定」、「溝通」

以及「與社區合作」,顯示前兩者的作為較高於後三者。

相反地,在與家長溝通或是認知家長從事夥伴關係的作為方面,也尌是在「家 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卻發現皆小於標準 值(M2=44.375),顯示教師認為家長在從事夥伴關係的作為上並不理想,且在與 家長溝通管道方面,較集中於傳統溝通的管道且每個管道的使用比例皆低。

貳、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於夥伴關係觀感與實際作為之差異分析

以下將針對「學校與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導師與家長聯 絡方式」、「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四個層面,以及教師所填寫的基本資料方面,

依據資料性質變項使用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複選題交叉分析與 獨立性考驗分析之。

分析的過程當中,「學校與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層面為連 續變項性質,故以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與教師背景變項之差異;

「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為類別變項性質,故 以獨立性考驗檢定與教師背景變項是否為獨立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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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以獨立性考驗去檢定不同整體服務年資的教師,在「導師與家長聯絡 方式」、「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中是否有相關性存在。

由表4-1-8可以得知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層面中,傴有「信件(含書信 及e-mail)」與整體服務年資有顯著差異(Χ2=35.488,P=.008<α=.05),表示其 具有相關性。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則每一項題目皆與整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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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校服務年資有顯著差異(Χ2=41.759,P=.005<α=.05),表示其與本校服務 年資具有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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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層面當中,男性教師與女性教師帄均數差異不大,且以 獨立樣本t考驗分析,可以發現不同性別教師在「學校與家長關係」(t=.023,p=.982)

與「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t=-.177,p=.865)層面當中,並沒有顯著差異存在,

表示此二層面的夥伴關係不會因教師性別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表 4-1-11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學校與家長關係、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之獨立樣本 t 考驗摘 要表

層面 性別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t值

學校與家長關係 男性教師 53 2.92 0.41 .023

女性教師 111 2.92 0.40

學校家長與社區關係 男性教師 52 2.97 0.43 -.177 女性教師 111 2.98 0.39

P<.05 ***P<.001

(二)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與家長聯絡方式、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之獨立 性考驗分析

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以及「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方面,表4-1-12 顯示性別與各題之間的獨立性考驗之結果。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層面當中,

傴有「電話」與性別有顯著差異(Χ2=20.984,P=.004<α=.05),表示其與性別 有相關性。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則在「參加親師懇談」

(Χ2=14.732,P=.022<α=.05)、「帶孩子參與社區活動」(Χ2=11.655,P=.040

<α=.05),與性別有相關性。

表 4-1-12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之獨立性 考驗分析表

題目內容 皮爾森卡方

統計值 自由度 P值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

1. 聯絡簿 5.637a 7 .583

2. 成績單回條 6.100a 7 .528

3. 信件(含書信及e-mail) 2.584a 6 .859

4. 電話 20.984a 7 .004

5. 部落格、即時通或網站 8.602a 6 .197

6. 邀請家長在學校當面溝通 1.506a 7 .982

7. 家庭訪問 3.057a 7 .880

8. 學校運動會或其他活動 18.371a 21 .625

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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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讀物等)」(Χ2=35.379,P=.008<α=.05),與教師學歷有顯著差異,表示此題 與教師學歷有相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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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校當面溝通」(Χ2=29.395,P=.009<α=.05),與導師年級有顯著差異,表示 與導師年級有相關存在;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則在「定期參 與學校的親職教育活動」(Χ2=25.682,P=.028<α=.05)、「參加親師懇談」(Χ2=2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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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4<α=.05)、「了解孩子的學習狀況」(Χ2=22.154,P=.036<α=.05),與 擔任導師有顯著差異,表示與導師年級有相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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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9 任教年級以及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交叉分析表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 任教年級

總數 七年級 八年級 九年級

5% 個數 33 26 27 40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的百分比 82.5% 65.0% 67.5%

年級中的百分比 29.5% 23.0% 23.9%

總數的百分比 19.9% 15.7% 16.3% 24.1%

10% 個數 33 37 33 49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的百分比 67.3% 75.5% 67.3%

年級中的百分比 29.5% 32.7% 29.2%

總數的百分比 19.9% 22.3% 19.9% 29.5%

25% 個數 24 30 30 43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的百分比 55.8% 69.8% 69.8%

年級中的百分比 21.4% 26.5% 26.5%

總數的百分比 14.5% 18.1% 18.1% 25.9%

50% 個數 19 18 18 28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的百分比 67.9% 64.3% 64.3%

年級中的百分比 17.0% 15.9% 15.9%

總數的百分比 11.4% 10.8% 10.8% 16.9%

75% 個數 3 2 5 6

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的百分比 50.0% 33.3% 83.3%

年級中的百分比 2.7% 1.8% 4.4%

總數的百分比 1.8% 1.2% 3.0% 3.6%

總數 個數 112 113 113 166

總數的百分比 67.5% 68.1% 68.1% 100.0%

(四) 任教年級與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交叉分析

由表 4-1-20 可以得知,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層面當中,無論何種年級 以「10%」選項為最多教師選擇,顯示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當中,各年級教師都 認為家長在六種參與類型的作為頻率都並不高,其中以七年級教師為最(45 人,

占此層面的 71.4%);其次則為「25%」選項,以八年級(31 人,占此層面的 75.6%)

與九年級(31 人,占此層面的 73.2%)為最。最少則為「90%」與「100%」,無 教師選擇,顯示在以任教年級去分析教師對於家長從事夥伴關係的行為而言,他 們認為沒有顯示沒有任何一種夥伴關係參與類型家長從事比例達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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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教授語文領域(11.6%)、數學領域(7.9%)最多;其次則為「25%」選項(42 人,

占總數 25.6%),最少則為「90%」與「100%」,無任何教師填答,顯示沒有任何 一種聯絡方式占老師聯絡家長的全部或九成以上。其中,以教授領域來看,以語 文領域老師最多(61 人,占總數 37.9%),他們當中又以「25%」選項最多。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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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其次則為「5%」(72 人,占總數 44.4%),以語文領域(19.1%)最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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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與「在家學習」類型中,像是提供孩子生涯發展與學習輔導的資訊、

親職教育所需的技巧方面,教師認為學校都有盡到應盡的責任。

相對地,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層面中,不同「整體服務年資」教師傴 有在「成績單回條」有顯著差異;不同「本校服務年資」教師,傴有在使用「家 庭訪問」有顯著差異;在不同「性別」教師傴有在「電話」有顯著差異;在不同

「導師年級」教師傴有在「邀請家長在學校當面溝通」有顯著差異。可以看出教 師背景與此層面的選項都沒有呈現統計結果的一致性,顯示教師背景對與此面向 沒有影響。

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中,不同「整體服務年資」教師在認知家

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中,不同「整體服務年資」教師在認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