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綜合討論

本節依據第一節至第三節問卷調查結果之分析並參照相關文獻,針對偏遠地 區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之現況,統整並比較教師、家長與學生的觀感,並 詴圖對於偏遠地區夥伴關係運作提出可能的解釋,茲探討如下:

壹、 偏遠地區教師在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運作之現況

綜合本研究調查結果,教師方面的研究有下列主要研究發現:

一、 教師認為學校成員在學校與家長關係之運作方面成效頗佳

在「學校與家長」層面當中可以發現,教師對於學校與家長在夥伴關係 的運作方面,屬於「同意」程度,顯示教師認為學校在夥伴關係的運作方面 成效頗佳,尤其以「溝通」類型最高,與楊巧玲(2002)研究中,教師較強 調親師溝通的重要性發現相同,以及何瑞珠(2003)在針對香港小學教師研 究中發現教師最常要求家長履行的義務為與校方保持聯絡之研究結果一 致。

至於在此層面當中,不同背景變項教師之意見分析方面,則可以發現不 同任教年級、性別、學歷、導師年級並不會有差異存在,與侯世昌(2003)

研究發現一致;且若以任教年級與教授領域去分析其對於此層面教師對於學 校與家長關係的同意程度,可以發現無論何種年級或是領域教師亦抱持肯定 態度。

二、 教師認為學校成員在學校、家庭與家長關係之運作方面成效頗佳

在「學校、家庭與社區」層面當中,發現教師對於學校、家庭與社區在 夥伴關係的作為方面,屬於同意程度,且教師認為學校在六種參與類型的表

173

現良好,其中以「溝通」、「在家學習」得分最高,與何瑞珠(2003)中發現 學校在實際情況中,以「家校溝通」、「親職教育」作為最多之情形不符,但 是何瑞珠在「親職教育」與「家長協助子女學習」(在家學習)為學校甚少 辦理的項目,與本研究結果亦不同,這可能是因為此層面的溝通與在家學習 的題目多集中在學校給予家長的教養與在家學習的資訊,故分數較高,但是 何瑞珠所定義的「溝通」與「家長協助子女學習」之題項較偏向具體的溝通 管道與詳細學習資料的題目有差異才會導致此結果的產生。

至於在與不同背景變項教師之分析方面,則可以發現不同服務年資、性 別、學歷、導師年級並不會有差異存在,與侯世昌(2003)研究發現一致。

且若以任教年級與教授領域去分析其對於此層面同意程度,可以發現無論何 種年級或是領域教師亦抱持肯定態度。

三、 教師在與家長聯絡方面偏向傳統管道,且較不積極

在「導師與家長聯絡方式」層面當中可以發現教師多使用傳統溝通管道,

如聯絡簿、電話,但是整體而言,教師與家長溝通的比例上最多傴有六成,

其餘不超過五成,顯示在溝通方面,教師表現較不積極。

何瑞珠(2003)認為在實際的家校合作當中,香港小學教師認為「家校 溝通」是學校實際狀況當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提項,顯示學校在溝通方面是最 為積極的,與本研究情形不符,可能是因為何瑞珠題目當中較強調雙面溝通 與提供學生詳細學習資料之題項,與本題以比例及溝通管道類型為檢視原則 的出題方向不同,才會導致此結果的產生。

四、 教師認為家長從事夥伴關係較為消極

在「家長從事夥伴關係」層面當中可以發現教師在認知家長從事夥伴關 係方面,認為家庭方面的作為較不積極,與何瑞珠(2003)研究結果發現大

174

部分家長並未能經常履行對於子女教育的權質情形相符合,其中以「在家學 習」、「親職職責」的類型與不同背景教師之認知有相關存在。

五、 綜合說明

綜上所述,可以看見教師在學校與家長對於夥伴關係的作為當中,教師 認為學校人員對於夥伴關係作為與態度高於家長所為。易言之,教師認為在 夥伴關係的運作方面,學校扮演積極主動角色,但是家長卻是較為被動消極 的一方;然而在與家長溝通的管道與比例當中卻非理想的狀態,與夥伴關係 當中,雙方應當互通有無與相互協助才能達至臻致完善境界的情形違背。

再者,更深一步去探討教師背景變項可以發現其對於此四個層面的影響 或相關性不大,顯示在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中,教師的背景變項非重 要因素,而是教師本身對於夥伴關係的心態問題。

在吳璧如(2001)的調查研究當中發現教育實務與理論專家認為家長在 學校只要扮演支持者與教導者的角色即可,至於其它參與類型,家長傴在必 要時才需要涉入;至於學校方面,校長認為在正常情況之下,鼓勵家長參與 學校活動,使校務整體發展可以達成互補的功效,但是為避免外行領導內行、

地方派系的介入,所以希望家長是有條件參與,即協助與學生有直接相關的 事務,而不要涉入教學專業的工作(林明地,1998)。

故可以知道國內偏遠地區學校的教師認為學校在夥伴關係的參與度高,

但是卻認為家長參與抱持較為負面的態度之原因,是因為教師對於家長參與 學校事務的範圍較為狹隘,認為學校與家庭是分立的角色,使得夥伴關係的 運作傴能侷限在以學校為主的領域。但是在本研究當中卻發現教師與家長的 互動方面,參與度極低,與夥伴關係應建立的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的 共通合作之定義相違背。這樣的研究結果也可以看出教師即便瞭解到偏遠地 區家長在夥伴關係方面的參與度低,但是本身與家長互動方面卻未積極去改

175

善此種情形,使的學校與家長在夥伴關係的方面,差距更加劇。

貳、 偏遠地區家長在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運作之現況

綜合本研究調查結果,家長方面的研究有下列主要研究發現:

一、

家長肯定學校人員在夥伴關係方面的表現

在「學校人員從事夥伴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可以發現家長對於學校在夥伴關 係的情形,抱持肯定態度,與吳明隆、林美惠(2003)研究結果一致且與教師研 究結果分析亦同。同時,家長對於學校觀感並不會因為孩子性別、孩子尌讀年級 與孩子關係之異同而有差異;但是卻會因為本身教育程度、期望孩子未來學歷、

婚姻狀況、工作情形以及配偶工作情形而有所差異。

同樣地,在「家長與學校關係情形」層面當中可以發現,家長夥伴關係在親 職職責與在家學習的方面參與度最高,而在做決定、溝通以及志工方面參與度最 低,其發現與吳明隆、林美惠(2003)、侯世昌(2003,2004)、楊巧玲(2005)、

楊惠琴、王文科、張昇鵬(2002)研究結果一致。

但是在基本背景資料分析方面,家長並不會因為孩子性別與孩子尌讀年級之 異同而在參與學校夥伴關係方面有所差異。然而在「孩子尌讀年級」的部分,與 吳璧如(2003a,2004)、江民瑜(2006)、楊惠琴、王文科、張昇鵬(2002)、

Douber & Epstein(1993)以及 Eccles & Harold(1996)、Epstein(2001)的研究 結果發現年級越高,家長參與度越低的結論不同,研究者推論可能是因為前述研 究當中之子女尌讀年級橫跨國小到高中/職,加上本研究對象為偏遠地區家長,

才會導致其研究結果的不同。至於在孩子性別當中,則與吳璧如(2003a,2004)

的研究結果不符,她發現男學生的母親或父親皆高於女學生的母親或父親的參與 度,研究者認為由於吳璧如是分別針對母親、父親角色為研究對象,與本研究針 對學生的家庭家長不同所導致而成。

176

在與孩子關係、本身教育程度、期望孩子未來學歷、婚姻狀況、工作情形以 及配偶工作情形之異同而有所差異,以下將針對本身教育程度、期望孩子未來學 歷、婚姻狀況、工作情形與相關文獻做比較:

在本身教育程度方面,本研究發現學歷為高中/高職的家長對於夥伴關係參 與度皆高於國小學歷的家長;學歷為大專院校的家長對於夥伴關係參與度皆高於 國中學歷的家長,與林俊瑩(2004)、吳璧如(2003a,2004)研究發現家長教育 程度愈高,對於學校決策參與愈積極的情形相同。

在期望孩子學歷方面,期望學歷為大專院校、研究所以上的家長對於夥伴關 係參與度高於高中/高職的家長,此研究發現與林俊瑩(2006a)、侯世昌(2003)

與 Nord(1998)之研究認為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期望越高,則參與度則相對積極,

或者是有正相關存在。

在婚姻情況方面,發現婚姻狀況為已婚的家長對於夥伴關係參與度之認知皆 高於未婚的家長,與江民瑜(2006)、吳璧如(2003a,2004)、楊惠琴、王文科、

張昇鵬(2002)之研究發現一致。

在工作情形方面,發現工作情形為家管的家長對於「學校人員從事夥伴關係」

之觀感皆高於全職、待業中的家長。此結果與江民瑜(2006)發現家庭主婦在親 師聯絡、參與校務決策以及參與子女學習活動方面,其參與度最高之情形相同。

二、

家長認為自身在夥伴關係的表現方面較不理想

在自身學校、家庭與社區夥伴關係作為最為密切的「家長在家從事夥伴關係 情形」、「與其他家長互動情形」當中,帄均值大多小於標準值(M=2.5),表示其 參與夥伴關係頻率極低,顯示家長認為其在夥伴關係的作為上並不理想,甚至與 其他家長的互動亦復如是。

177

三、

綜合說明

由上觀之,偏遠地區家長認為學校在夥伴關係方面的作為較自身積極,且都 抱持其肯定的態度,此研究與上述教師方面雷同。研究者認為主要是因為偏遠學 校是社區當中的少數的文化與知識傳遞中心,對於學校人員抱持尊敬的態度,加 上偏遠地區家長因為經濟重擔,將時間投注在工作方面,將學生教育寄託於學校

由上觀之,偏遠地區家長認為學校在夥伴關係方面的作為較自身積極,且都 抱持其肯定的態度,此研究與上述教師方面雷同。研究者認為主要是因為偏遠學 校是社區當中的少數的文化與知識傳遞中心,對於學校人員抱持尊敬的態度,加 上偏遠地區家長因為經濟重擔,將時間投注在工作方面,將學生教育寄託於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