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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緬甸華教與臺灣僑教政策

第三節 僑生政策

中華民國政府基於歷史淵源、民族情感、文化因素、憲法精神和國家整 體與長遠發展而制定了僑教政策。因而 1951 年以來,僑民教育即是中華民 國政府的重要僑務工作之一。1952 年僑務委員長鄭彥棻在僑務會議上揭示:

「以文化教育為中心的僑務工作綱領」,提倡「無僑教即無僑務」、「凡中 華兒女均應有就學的機會」之理念,推展僑教政策。

僑教政策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華裔人才,並促進我國文化在海外延續傳 承與發揚,因此訂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則要瞭解僑生政策,主 要可從就學、在學和畢業輔導三大面向分析討論。

一、就學輔導

僑生就學輔導可從僑生身分之認定、招生方式與辦法、招生名額等方面 可進一步探討。根據現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所謂僑生,指海外 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 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但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 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之華裔學生。僑委會依據僑生政策,向海外僑生招 生回臺升學,而不同國家地區,招生方式也有所不同。依據海外聯合招生辦 法,使用二種方式招生入學:其一、個人申請方式:用僑居國高中三年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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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保薦單位或相關機構申請,再統籌由海外聯招會分發;其二、測驗方式:

海外聯招會在海外辦理測驗考試,按其測驗成績由海外聯招會分發。

探討緬甸招生方式大約可分兩階段:1960 年代至 1980 年代之間是以特 殊方案招生,採取免試「保送制」,系指海外僑生高中畢業,依規定申請保 送分發各大學就讀;1990 年代之後是採測驗方式招生,凡是想要回台升學之 緬甸僑生,都必需要參加海外聯招會在緬甸各考區舉辦的測驗,依規定錄取 分發各大學就讀。緬甸在 1947 年從英國殖民獨立後,制定了外僑政策,只 要申請出國之外僑,就不再發給回緬簽證,因此一旦出國就無法再返回緬甸。

然而 1967 年緬甸發生「排華事件」,當時很多華人受到迫害,因此中華民 國政府以專案方式發給緬甸華僑和僑生入臺證入境臺灣 (緬甸華僑志 , 1967)。421994 年 5 月 11 日,廢止「回國僑生戶籍登記辦法」,中華民國政 府不再發給僑生入臺證,對緬甸僑生改採用測驗方式招生,被錄取就讀大學 之僑生,發給入學通知書,以入學通知書申請來臺簽證回臺升學。

每年僑生招生名額是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辦理。現行辦 法(2014 年修正)第 11 條規定,海外招收入學之僑生名額,以該學年度核 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為限。但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專案核准,以招 收僑生為主之學校不在此限。大學校院於當學年度核定招生總名額內,有本 國學生未招足之情形者,可以用僑生名額補足。

根據僑務委員會全球僑務歷年統計,1953 年緬甸僑生就開始回國升學,

直到 1982 年緬甸僑生在學人數己高達 1100 人。1997 年,海外聯招會負責僑 生回臺升學業務後,2003 年至 2007 年間,平均每年錄取緬甸僑生約 200 左

42 入臺證為臨時單程入境臺灣護照,所以持入臺證不需加簽就可以入境臺灣。入進臺灣後僑生可以持入臺 證辦理僑生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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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回臺就讀大學。2008 年,因政府相關單位認為緬甸僑生休退學及滯留不 歸之情形嚴重,造成台灣國內相關單位之困擾,據當時有關單位推測,這 些沒有依照規定向警察單位定期報告居留情形的緬甸僑生,為了賺錢幫助緬 甸家人生計或可能要歸還之前赴臺辦理各項手續的貸款,只好選擇非法居留 打工。台灣在緬甸沒有設置辦事處,從台灣派專人前往緬甸監考困難重重,

經政府跨部會議決定,2008 年的緬甸大專考試舉辦地點改在泰國曼谷。43 因此 2008 年,緬甸地區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招生方式,由海外聯 招會派員逕赴泰國舉辦測驗。赴泰國參加測驗對緬甸僑生來說造成經濟及 時間負擔太高,只有經濟狀況較佳的僑生參加,還沒有監考老師與承辦單位 人員人數多,當年只有 2 位緬甸同學到泰國參加測驗,因此就錄取 2 位同學 回臺升學。44

2009 年,僑委會和各部會的努力研訂下,緬甸僑生招生使用「擇優錄取 原則」方案,並採二階段學科測驗方式招生,第一階段綜合學科測驗於曼德 勒、東枝、密支那、臘戌四考區舉行,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持憑海外聯招會 核發之准考證參加第二階段學科測驗,而第二階段學科測驗則由海外聯招會 派試務人員赴曼德勒舉行。452009 年的聯考,緬甸僑生錄取 50 名,其制度和

43 大元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5/n2217277.htm( 2015 年 6 月 20 日)

44 劉俊男,2010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僑務委員會出國報告》:協同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赴緬甸地區辦理第 二階段學科測驗出國報告。(三)緬甸僑生休退學及滯留不歸之情形嚴重,造成國內相關單位之困擾。

97 學年度緬甸地區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招生方式,由海外聯招會派員逕赴泰國舉辦測驗,擇優錄 取,公信力及公平性無虞,惟報名資料須送泰國,再前往泰國考試,成績合格者赴泰國辦理來臺簽證,

造成經濟及時間負擔太高,97 年僅 2 人報名,顯然本措施造成該地區來臺升學僑生之嚴重困擾。(四)

98 學年度緬甸地區僑生招生方案改進配套措施案經教育部邀集相關部會研訂,報奉行政院函復同意,

招生名額本擇優錄取原則辦理。依招生簡章訂定試務工作日程,報名至 6 月 3 日截止,第一階段綜合 學科測驗於 6 月 20 日在緬甸曼德勒、臘戌、東枝及密支那 4 考區辦理,第二階段學科測驗於 7 月 18 日由本會派員協同海外聯招會前往曼德勒 1 考區辦理,並於同年 8 月 20 日公告錄取名單,共錄取分 發 5 0 人 。

45 表二:緬甸地區學科測驗考科表(98 學年至 104 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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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近十年(2006~2015)緬甸僑生來臺升學錄取率

學年度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學年度 錄取人數 錄取率 2006 256 95% 2011 53 26.90%

2007 161 66% 2012 74 51.03%

2008 2 100% 2013 83 54.25%

2009 50 24.39% 2014 98 86.73%

2010 50 22.73% 2015 118 100%

資料來源: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製表者:楊仲青

緬甸從2010開放後,短短五年內,在經濟慢慢穩健,教育制度逐步改革 下,除了本身緬甸國內相當有發展的潛能外,有中國大陸、新加坡、澳洲、

美國、英國等,也希望緬甸學生去留學,讓華人子弟也有了更多的出國留學 選項。然而臺灣聯考學測被錄取之緬甸僑生要申請入臺簽證之手續繁雜,首 先同學必需要在臺灣找到願意擔保的在臺保證人,如在臺灣沒有親朋好友者,

無人願保的情況下,即使錄取可以來臺升學,但無法申請入臺簽證。並且必 需要提供財力證明等諸多文件,自然變得來臺升學條件嚴苛。47雖然僑委會 努力爭取規劃,讓緬甸地區參加海外聯考學測程序越來越方便以學生,但近 幾年報名人數逐年減少,103 學年度報名人數僅有113 人,目前為止約有

47 2015 年海外聯招學士班緬甸地區招生章程內的入學暨來臺相關規定第三條、(一)緬甸籍僑生申請「文件 驗證」之申請流程、需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1、流程:擬申請驗證的緬甸文件請先完成緬甸外交部及緬 甸駐泰國大使館驗證(以下簡稱:緬甸官方驗證),再持向我國駐泰國代表處申請「文件驗證」。2、申請需 備文件:(1)申請人緬甸護照、成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原件正本併英譯文,必須先完成緬甸官方驗證;未 滿 20 歲者(以出生日期作計算足歲),須另繳交父親及母親共同簽署之同意書,毋須經過緬甸官方驗證;

緬甸財力證明(限 MYAWAD、YOMA、CB、KANBAWZA 等 4 家銀行),必須先完成緬甸官方驗證;(3)

緬甸學歷證明文件,必須先完成緬甸官方驗證;以上(1)及(2)項證件為必備文件;(3)及(4)項為配合申請人需 要才向駐泰國代表處申請驗證。送交申請案時,請先向駐泰國代表處櫃臺索取「文件證明申請表」並填妥 親簽,須將所有文件準備各一份完整影本。注意事項:請僑生務必配合駐泰國代表處要求備妥全數文件,

否則駐泰國代表處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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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人緬甸僑生在臺就讀大專校院(含研究所)。48

目前緬甸地區不能參加個人申請,使得對緬甸的招生單一而沒有多元化,

然而學生也對來臺念書,是否可以「學以致用」也非常困惑,造成學生對自 己的未來有些迷惘。近年來很多學生,考慮到出路和生涯規劃時,很容易選 擇新加坡、澳洲、英國留學。綜合上述,我們必須要積極的思考未來如何多 元招收,讓大家也瞭解臺灣高等教育的優勢,提升緬甸僑生來臺升學的動機,

推動緬甸地區僑生政策。

※資料來源:國立暨南大學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製圖表人:楊仲青 圖表2-1:近十年(2006~2015)緬甸僑生申請參加學測(學士班)人數統計

48 圖表一:近十年(2006~2015)緬甸僑生申請參加大專聯考(學士班)人數統計 270

61

2

209 221

204

147 155

113 119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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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學輔導

僑生確定分發來臺就學後,政府也為了照顧來臺之僑生,特別訂定僑生 輔導照顧方案。在學僑生輔導工作大致以生活、文化適應、學習發展等三個 面向,同時均衍生出相關僑生輔導法令的規範。

生活輔導方面,從開始入境臺灣接機,以至於學校住宿、課業輔導、獎 助學金、醫療保險、工讀等的輔導事項。每年 8 月底就有緬甸僑生入境臺灣 去學校報到,而每年僑委會和留臺緬甸同學會一起協助緬甸僑生接機入境臺 灣,希望他們能順利去學校報到。僑委會為了輔助來臺升學的緬甸僑生,自

生活輔導方面,從開始入境臺灣接機,以至於學校住宿、課業輔導、獎 助學金、醫療保險、工讀等的輔導事項。每年 8 月底就有緬甸僑生入境臺灣 去學校報到,而每年僑委會和留臺緬甸同學會一起協助緬甸僑生接機入境臺 灣,希望他們能順利去學校報到。僑委會為了輔助來臺升學的緬甸僑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