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圖 2-5 英美公部門資訊獲益模式比較(Weiss 2004)

以回收成本原則可能導致政府機關採用品質較差的資料,取代其他機關已經 收集的資料,而且各機關各司其責而缺乏統一規劃滿足資訊社會需求,也會造成 國際間資料分享的阻礙,例如地理資訊和氣候資訊等,但在此情況下,私部門的 中介者就成為重要的角色。開放資料對資訊社會、科學研究及經濟成長的貢獻是 不容易量化的,但其整體價值將超過販售政府資訊的金錢價值,是能夠持續獲得 長遠利益的作法。再進一步分析,英國以政府資訊獲利最多的全國地形測量局 (Ordnance Survey),其中有超過一半的比例是來自其他政府機關,可說僅是將成本 轉移至其他公部門,對納稅人來說並不是真的獲益,而外界的商業運用市場其實 不足以支撐公部門資訊之收集、製造和維護等成本,採用這種成本回收原則訂價 和提供政府資訊更可能的影響還是在限縮市場發展。

價值理論 2.4

不論政府組織、營利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其業務活動都牽涉價值傳遞與創造 的過程。而對政府組織的作為而言,除了經濟上的價值,政府更會追求政治以及 政府功能性上的目標,因此特別需要以其獨特的脈絡考量資訊的價值和風險(Lee 2005)。價值可以被以各式財務或非財務方式評估(吳思華 2000),必須被平衡考量,

因為雖然只有有形的財貨交換部份會顯視在財務報表上,然而不論是組織的長遠 策略規劃,或是競爭優勢之培養,均更需要注重知識與無形效益帶來的影響。Allee

(2000)提出價值網路之概念,指出所有在組織與其消費者、供應商、策略合作夥伴 的社群之間流動的交易載具(Currencies)可以被分為三種:第一種為產品、服務及 金流,即傳統價值鏈意義上之有形財貨。第二種為知識,包括策略性資訊、規劃 及流程知識、技術 know-how、協同設計之契機,以及相關政策發展等,在產品及 服務價值鏈外部流動與擔任支援的角色。第三種為無形效益,除了實際的產品和 服務以外,不受傳統財務指標衡量的價值及效益。例如社群參與、顧客忠誠度、

企業形象等。而在做策略性規劃思考時,尤其應該注重組織的產品或服務流動時 帶來的無形價值,以發掘隱藏的增進服務效能、競爭優勢、夥伴關係以及創新的 可能。

吳思華 (2000)也認為創造價值是策略思考的本質,其由三部份組成,一是認 知價值的顧客、二是傳遞價值的商品組合、三是創造價值的廠商活動。這三要素 之間的互動就是價值創造的過程。廠商提供的商品組合是價值的載具,透過對顧 客認知價值的了解而設計出來。見圖 2-6。

圖 2-6 價值形成的要素(吳思華 2000)

固然辨明出角色間可能之價值創造有其必要,但這還只是第一步,要實際創 造價值,機制設計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如同我們認可政府資訊之公開有其價值,

則進一步實現加值就需要良好之規範與機制設計的輔助,盡可能完整的轉換與傳 播最大的價值影響。尤其知識與無形效益的創造與傳遞通常是複雜而難以掌握的 過程,更需要有系統的建構機制。Allee (2008)就提出,無形資產產生價值的過程 中,首先要思考如何讓此無形資產轉變為可以被協商交易(negotiable)的價值形式。

無形資產也具有能夠協商交易、具經濟意義的本質,例如可以以知識交換金錢,

也就是把無形資產轉為有形資產,或是其他無形的效益。其次,要以可傳送遞交 (deliverable)的形式管理無形資產。進行無形資產的協商交易時,此無形資產成為

顧客

商品 廠商 組合

價值

提供

回饋 滿足

一種可傳送遞交品,像是非正式的知識產品,以及可以在個人或群體之間轉移的 益處,包括所有的無計價報酬及非合約約定式的活動。最後,應該對組織的商業 模式中,有形和無形資產之間究竟是如何動態的互動、互相轉換價值的形式,以 及二者如何透過價值的增加而累積做出定義以及良好的設計。

以政府機關而言,對政府資訊進行加值利用,更應該著眼於其中產生之知識 和無形效益的價值,當政府以某種型式釋出其擁有之資訊,目的不只是為了交換 財貨牟取收益之增加。因為財務利潤通常不是公部門的主要目標,而更是欲對民 眾、組織及整體社會提供更好的資訊服務,使民眾滿意並且被賦與應有的公民權 力(Irwin 2002; Lee and Hong 2002; Lee 2005)。此外也促進資訊服務產業發展,裨益 學術研究領域的發展,可以更了解真相、消除資訊不對稱,使個人充份獲得資訊,

能做出更有利的決定,而更主動有效的參與社會經濟活動(Chapman and Hunt 2006;

湯德宗 2006; 潘競恒, 李長晏 et al. 2009)。

一般認為從資料、資訊、知識、智能到智慧是加值的過程,而開放政府資料 的精神就是提供資料和資訊層次的「材料」,使所有人都可以運用以產生多元的、

更高層次的知識、智能和智慧,如圖 2-7(CSC 2011)。此外,從政府資訊開放的制 度功能及時代需求來看,隨著資訊時代的改變,配合國家整體朝向民主化、經濟 自由化及國際化的趨勢發展,資訊公開走過僅做為政令宣導工具角色的時代,也 超越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層面,走向具有活絡公共政策、促進民主政治的功能,乃 至演變為增加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葉俊榮 1996)。

圖 2-7 開放政府資料與知識階層(CSC 2011)

政府資訊開放運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