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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政府與資訊再利用推動 2.7

(Davies 2010)針對 Data.gov.uk 上的政府公開資料的運用研究,指出使用政府 開放資料的動機有:

一、政 府 中 心 : 希 望 更 了 解 政 府 , 以 及 強 調 增 進 效 率 和 政 府 責 任 歸 屬

(accountability)。

二、技術創新中心:以連結資料(linked-data)和語意網絡(sematic-web)創造新平台和 工具。

三、獲益中心:追求認可及獲利。

四、電子化政府:尋求以科技帶動的政府功能及效率提升。

五、解決問題:運用政府開放資料解決特定的挑戰。

六、社會/政府公部門企業:使用政府開放資料或政府資料提供服務。

並且歸納出幾項處理這些開放資料的程序如圖 2-13,並討論開放資料推動和其民 主和政府再造的關係,並認為需要有良好的對照資料運用,才能幫助規劃的完善。

圖 2-13 開放資料處理程序(Davies 2010)

Huijboom and Van den Broek (2011)則對美國、英國、澳洲、丹麥及西班牙進行 open data 策略的比較研究,整理出各國的目標和策略重心。並針對五個政府推動 政策所使用之手段進行歸納,整理出四個方向,如圖 2-14:

一、 教育訓練:丹麥是五個國家中有最多運用的。

二、 訂定鼓勵自發性政策 (voluntary approaches):五個政府都有採取此方式來推行 開放政府。但雖然每個政府都有開放政府的相關政策,實際達成的成熟度卻 差距很大。例如西班牙的 Avanza2 計劃只定義了一個概念性的開放政策起始 點,澳洲和美國政府則已經訂定到實際要執行的資訊開放原則細節。

三、 法制面:從哪些政府資訊應該揭露的制定上,可看出法制面的前瞻性,各國 政府在這方面也展現程度不一的進展。其中澳洲和美國具有最前瞻的法制規 定,承諾給民眾低成本且易取得的政府資訊。

四、 經 濟 手 法 ; 各 國 都 有 支 援 線 上 公 開 政 府 資 訊 的 施 政 , 如 英 國 建 立 的 Data.gove.uk,就是讓外界線上免費取得所有國家級和地方級政府資訊的入口 網站。各國也都有集中式的開放資訊入口平台,以及舉辦鼓勵利用政府資訊

創新的活動。然而線上入口網能取得的資料量和資料精細度也有很大的差異,

例如美國和英國公布了許多數據集,而且也建立進一步的相關網站。

圖 2-14 政府開放資料推行手法(Huijboom and Van den Broek 2011)

Huijboom and Van den Broek (2011)對美國、英國、澳洲、丹麥及西班牙的比較 研究發現,幾乎所有促進開放資料的因素都源自於政府外部,而障礙都源自於政 府內部因素,封閉的官僚文化以及隱私法制是五個政府都面臨到的問題,許多關 於保密性、風險趨避和升遷保障的 Concern 都是開放數據庫的阻礙。這些障礙和政 治領導力有關,有高層的典範帶領,才能夠改變舊有的文化。根據對驅動力和阻 力的分析發現,政府可以評估制定最佳的混合策略,例如利用外部的壓力,克服 內部如不願意改變財務模式的障礙。

Robinson, Yu et al. (2009)指出,要想真正發揮網路時代下政府開放資料的效益,

必須反過來盡可能減輕政府在向民眾提供重要的政府資訊上所扮演的角色重要性。

政府不應該視機關網站的建置提供為公開資料的唯一途徑,而更該以簡單可靠而 且使公眾可取得為中心原則,建立能夠將隱藏的政府資訊暴露在外的公開資料系 統。將互動性和資料分開,把互動性交給外界來做,政府只要做好確保資料的開放 取得性,讓市場發揮其創新和創造能量是更好的做法,政府也不用擔心沒有跟上 最近的科技運用或是民眾與市場的需求。而不是讓這些政府機關的網站因為要滿 足各式法令諸如 FOIA、Paperwork Reduction Act、Government Paperwork Elimination Act 等,而遵守繁複規定(Web Content Managers Advisory Council),照本宣科 的結果是機關的首頁充滿雜亂的資訊,反而無法提供直覺而簡單的使用經驗和突

顯其資訊價值。政府單位不適合做實驗,或者斷言哪個方式是最好的資料運用,

所以讓外界發揮創意和資源做各種嘗試,是更經濟有效,又更能符合市場特徵之 做法。

直到開放政府成為政府機關文化、開放資料再利用成為標準作業的一部份前,

推行都還未真正成功(Lee 2005)。在開放、更自由的近用政府資訊這個趨勢陸續在 國歐美等各國展開推動了的同時,現行仍然缺乏關於政府資訊再利用的策略指標 性研究,察覺到這塊落差,Kalampokis, Tambouris et al. (2011)提出應該更明確的定 義目標及評估,因為既有的電子化政府模式不完全適用在政府資訊運用上,必須 針對其加值的特性考慮,因此提出階段式模式分析,分為組織、技術複雜度和對 資訊使用者的加值等二個層面檢視和描述開放政府資料的活動,以提供開放政府 資訊的路程架構,以及評估相關推動情形的成熟度。按照組織和技術困難度越高,

配合越高的加值價值,依序共分為四個發展階段。如圖 2-15。

圖 2-15 開放政府資訊階段模型(Kalampokis, Tambouris et al. 2011)

一、第一階段為政府資訊匯集(Aggregation of Government Data),目標是使政府資 料可以被輕易而快速的取用,匯整可能來自不同來源的政府資訊,開放到網 路上提供再利用,包括建立 Data.gov 這類的匯整政府公開資訊的網站,在這 個初始階段有許多組織、文化和法制層面的問題需要克服,而技術上分為以 常見格式提供下載檔案,或是運用 Linked Data 方式提供二種。這個階段達到 的價值主要是大眾得以近用政府資訊,甚而利用來創造新的加值產品或服務。

然而仍然存在資訊重覆、來源分散、即時性、格式不利再利用等問題,使用 者需要付出額外努力來處理。研究分析現在的開放政麼資訊發展多落在這個 階段,例如英國的犯罪統計資料可以在 Data.gov.uk 找到,卻和公布在法務部 的網站的版本有所不同,前者還存有過時的資訊。

二、第二階段為政府資訊整合(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Data),有鑑於政府機關的 階層結構造成的政府資訊相互間衝突、不完整或品質不佳的問題,這個階段 的目標就是以政府整體為整合單位,提供完整而且精簡正確的統一資訊,即 針對相同主題無遺漏而且資訊中不會出現重覆和矛盾。在技術層面,linked data 是合適的方向,同時需要進行資料格式標準化,在組織層面則需要制定標準 程序,確保資訊的即時性和正確性,並以分散式管理的方式確保資料不會重 覆發布。要達到最終整體整合的目標,可以先從以現實問題為中心的部份整 合開始,例如 Data.gov.uk 中對學校、公車站牌、國會議員和地理定位等資訊 的整合。

三、第三階段為政府資訊和非政府之正式資訊整合(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Data with Not-Gov Formal Data),因為許多非政府的單位也提供可信賴的資料,例 如 DBpedia 和 Data.nytimes,這種資料的整合連結使更多元的運用變得可能,

找出政府資訊和非政府資訊間可以創造加值的整合點,例如連結和高額政府 預算案相關人物的新聞剪輯。因為加入了第三方,在這個階段的技術和組織 複雜度挑戰度更高。

四、最 後 一 階 段 為 政 府 資 訊 和 非 政 府 之 正 式 及 社 會 資 訊 整 合 (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Data with Not-Gov Formal and Social Data),此處的社會資訊指的 是大眾自發性的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等社群平台分享的內容,主要包括了個 人意見和偏好,在與此類資訊的整合中,政府資訊提供了社會資訊的脈絡,

讓政府在決策流程中參考民眾的意見,也讓民眾在律法等公共議題上更輕易 且更深度的參與。然而由於此類社會資訊是隨時動態且大量流動的非結構資 料,達到此目標的技術和組織成本都十分高,但即使不是建立永久常態性的 整合連結,也應該建立合適可行的機制來盡量追求上述目標。

這四個階段以整合政府資訊的角度,提供了路程圖和評估的架構,然而各個階段 的推動執行仍然需要克服許多障礙和需要特定的驅動力量,因此以下即試圖探討

推動開放政府資訊再利用之驅動力及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