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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ISO的團結操演 65

第四節 兄弟義氣的極限

2008年11月的「休月光」,第三漁港的菲律賓船員們發生了一些小騷動。

向QL打聽之後,我得知是因為他所屬的豐榮大型圍網公司該月的薪水沒有準時 發放,所以近二十多名菲律賓船員們群聚在公司辦公室前,希望公司能夠給一 個交待。

當時,豐榮公司第一時間推說是菲律賓方面的勞務仲介公司拖延,他們也 沒有辦法。豐榮是南方澳少數只跟單一家勞務仲介公司合作的船東,因為台灣 仲介和菲律賓仲介是同一個體系,所以他們薪水發放的方式也和一般通常由仲 介轉發個別船員不同,而是採取比較接近商船船員的統一發薪方式。菲律賓船 員們在來台前簽約時就事先講妥一定比例,每個月的大部分薪資由馬尼拉的勞 務仲介直接匯入船員們在母國指定的帳戶。因為這筆錢通常都是船員們母國家 庭日常生活開銷的主要來源,一旦遲發,對於部分家庭的生計運轉便會造成影 響,因此船員們非常急切地希望公司盡快解決。

雖然自己並沒有家計週轉的問題,QL當時仍然跟其他人一樣情緒高漲。他 很生氣的向我抱怨:「他們突然這樣子搞,難道不知道對很多船員的家庭生計 影響很大嗎?很多人要靠這份薪水過活欸!這樣實在是太過份了!」

儘管豐榮公司將責任歸咎於菲律賓仲介,但經船員私下聯絡過後,卻發現 馬尼拉方面卻也表示沒有收到豐榮公司該月的薪資匯款,於是整個事件陷入了 羅生門。船員們處於被動接收資訊的狀態,又面臨台菲兩頭互推責任,無法查 證。情急之下,他們決定推派代表跟公司談判,施予更多壓力。QL身為ISO秘 書,平常已經在扮演接受船員們諮詢的角色,因此被推為理所當然的代表之 一。在反覆溝通之後,豐榮公司承諾在三日之內一定讓船員的家人們收到匯 款,騷動才稍微平息。

三天之後,我詢問QL事情是否妥善解決。QL說公司確實遵守承諾,船員 的家人們反應已經在前一天收到薪資了,因此雖然遲發的責任仍然沒有追究清 楚,但結果大部分船員都還可以接受。但另一方面,他也透露部分船員經歷了 次事件之後,不滿的情緒正高張,討論要進一步向公司抗議漁獲分紅獎金的制 度,並且考慮在適當的時機點發動罷工抵制。

罷工是件大事,可是為了獎金罷工,就讓我有點意外又不那麼意外。怎麼 說呢?意外之處在於,近年來圍網漁業因為漁源減少,不再像過去一樣動輒可 以大豐收,一連數月都能敘獎;現在一年之內船員頂多有機會領到兩、三次。

而且兩、三千元左右的獎金,對於菲律賓船員們當月的岸上開銷,已經非常足 夠。因此,這個制度乍看之下是不小的福利,只是可遇不可求。針對這種無法 預期的額外收入去做大動作的罷工,當時在我看來似乎有點手段比例失衡。然 而,它又不那麼令我意外的原因在於,仔細研究一下分紅獎金的制度設計,就 又會發現它其實是個很有問題的差別待遇制度,因此會造成不公平的感受,一 點也不難理解。

一般來說,不管是大小型圍網,每個月漁獲拍賣總額只要達到公司設定的 敘獎門檻以上,當月便會發放獎金。大型圍網因為成本開銷較高,門檻通常設 定在七百萬台幣,超過七百萬,外來船員們就可以領到一千台幣;以上每增加 五十/一百萬,就繼續以五百/一千台幣的比例累進;小型圍網則通常設定在 三百萬,超過三百萬,同樣可以領到一千台幣,以上的累進方式同大型圍網。

然而,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在這套制度下,外來船員和台灣船員的敘獎 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台灣船員的敘獎是繼承過去股東社會時代的制度,採勞動 配股的概念,依當月總盈收做固定比例的計算,漁撈長、船長、大車(輪機

長)等靈魂人物在分紅時通常可以拿到高達六位數的紅利,而其他台灣船員拿 到上萬元的紅利也是常態。

數千元和數萬元,甚至十數萬元的差距,在菲律賓船員心中的認知可完全 不是職級位階差異可以合理解釋的。QL振振有詞的說:「這一點都不公平,差 距太大了!真正在船上,辛苦做的都是我們菲律賓人;台灣人永遠只會在旁邊 叫叫叫!他們什麼事都不做,只會指使我們,憑什麼可以分到比較多的錢?」

QL這個觀點和大部分菲律賓船員一致。有趣的是,他們其實某種程度體認 到了階級利益的衝突,發現他們辛苦工作的剩餘勞動被極不公平地分配。然 而,這個差異制度主要被突顯的並不是勞資之間的階級矛盾,而是形式上同樣 做為授薪勞動者,彼此之間卻形成種族分化的歧視待遇。這正是南方澳漁業勞 動體制轉型過程所遺留下來的曖昧:傳統上,船東跟海腳之間的關係並不被認 識為資本主義生產活動底下的勞資關係,而是一種合作經濟體制的社會關係;

雖然大型化漁業引進了公司體制的薪資制度,但是卻又沒有全面地採用,而是 以一種折衷的方式與傳統的制度並存。因此,當外來漁工做為他者化海腳的角 色,進入了這樣的生產組織,種族差異造成的制度分化,就在更複雜的國族和 階級主義所造成的歧視中孕生。

回到菲律賓船員醞釀罷工這件事情。當下我其實很難想像,家當和生活起 居都在雇主所有的漁船上的船員們,如果真的要罷工,可以在什麼樣先保障自 身的情況下進行;但是,當下的確有些期待,好奇他們如果真的罷工,公司會 有什麼反應?又怎麼回應?畢竟「罷工」,在南方澳的漁業發展歷史上,應該 是前所未聞的事情。

然而,很快的那個休月光的假期就結束了。還沒凝聚出一個明確共識來的 菲律賓船員們,仍然跟著船隊出海去了。隔了一個月,當12月的休月光到來,

也已經是QL約滿要返國的時間。12月是個重要的月份,ISO的耶誕節派對是重 頭戲。派對當天下午,我提早到了第三漁港的印尼卡啦OK,想要一起幫大家做 場地準備的工作。見到QL,他向我介紹她來訪的女朋友,說這是他們倆最後一 次在台灣見面,她特別到南方澳來看他。我打過招呼,心裡還惦記著上個月說 要罷工的事,心想他已經要準備回家了,這件事不知道會如何處理,於是開口 問了他。結果,QL神色匆匆地把我拉到一旁,壓低聲音說悄悄話。

QL:「我要回國了,那這件事應該是不會再進行下去。」

我:「為什麼?」

這下子QL又把聲音壓得更低了,而且還露出有點尷尬的神情。

QL:「我其實有跟公司反應過我們的不滿。結果前兩天他們私下發給我一 萬多元的『獎金』,說是在返國前特別慰勞我一下。我想也差不多 了,所以…你不要跟其他人講喔!」(田野筆記,2008.12.13)

聽到他笑著這麼說,我有些錯扼,但當下不知該如何反應,也只能陪笑 臉,承諾說我不會多提。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我們接下來的互動變得有些彆 扭。平常在活動現場總是大事小事躬自親身的QL,不一會兒就跟大家推說要多 陪陪女朋友,然後逕自和她離開,走回附近的旅館去了。

這件事我後來沒有,也不知道該向誰提起。最後,獎金分工制度並沒有被 改變,豐榮公司的菲律賓船員們也還是像以前一樣地出海、返港,曾經有過的 群情激憤,就好像被吹散在海風之中,一點也感覺不到了。

從豐榮公司的騷動事件回頭來看ISO這個組織,值得深入追究之處在於什 麼是「組織成員的共同利益」?

我建議在跟QL聊天的時候,提到ISO也許可以跟馬尼拉的工會建立起關 係,對大家求職應該會有幫助。他回答說:「工會的確也是在服務船員,但我 們的組織跟工會不一樣,目標也許一致,可是方法不同。」對QL來說,「工 會」是採用衝撞和協商等介入政治和法律的手段來嘉惠船員,但這跟一般船員 的「組織」是不一樣的;「組織」存在的目的是透過自律帶動船員之間的互 助,協助大家實際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和問題。

我認為,ISO很明顯地在區別自己並不是一個政治性的團體。在他們的自我 認知中存在一種「權力的真空狀態」。彷佛只要跟政治保持距離,船員之間的 互動就能保有一種友愛、互助、自律的社會道德精神;反之,若是涉入了政 治,就會破壞了人際互動的信任與承諾,只多了純粹利益取向的算計和利用。

在這個基礎之上,他們進一步區分自身組織和工會之間的迴異行動策略。正如 同QL另外曾經跟我說過的:「我們不跟法律對抗;我們是在捍衛權利。」在 fight against the law跟fight for the rights之間,對大多數的菲律賓船員來說,有著 衝撞體制與否的明顯區別。

這種傾向反應在南方澳ISO組織事務的日常運作上,呈現出另外一個有趣的 對比。一方面,ISO在組織規約中申明會員有任何問題都應該回報組織幹部,

意即ISO同時也會負擔起為會員「調解糾紛」的責任。然而,規約字面上看不 到的,卻是不同「糾紛」在實際處理的拿捏上,會產生不同的做法。我曾經問 KE,會員若是向組織反應船東和仲介有不當對待,或者是苛扣薪資等等的勞資 爭議,ISO會用什麼方式介入調停嗎?KE當時回答:

「 對 我 們 大 部 分 的 人 來 說 , 在 這 裡 常 遇 到 的 問 題 就 是 薪 資 回 扣

「 對 我 們 大 部 分 的 人 來 說 , 在 這 裡 常 遇 到 的 問 題 就 是 薪 資 回 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