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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動社團在農再計畫網絡的角色

第五章 農再計畫在美濃推動之探索與反思

第二節 公共行動社團在農再計畫網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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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公共行動社團在農再計畫網絡的角色

本節將瞭解公共行動社團對於農再計畫施行 5 年後,對於在地社區執行的狀 況,有何新的想法?其在農再計畫執行的網絡中又是扮演什麼角色,會產生如何 影響?以回應本研究問題二。

一、 公共行動社團對於「社區總體營造」的回應

愛鄉協進會現任總幹事邱靜慧(2012)曾在其<美濃社會實踐主體性與農業現 代化批判:十年在農村的反思(1997-2011)>ㄧ文中,論及「水庫規劃過程中違反 民主的官僚作風,水庫本身的安全問題,以及對於生態與社會的衝擊被提出討論 與批評,成為日後美濃反水庫運動與跑在由國家收編的社區總體營造之先的農村 文化工作。」從其認為社區總體營造是由國家收編的農村工作,大體可以看出其 對於社區工作的認知,以及反水庫運動遺緒下的榮耀感,受訪者 N1 也表示:

「我們美濃的社區意識在萌芽,然後工作在推展的時候,官方還沒有社 區總體營造這個政策,…我為什麼會在意這件事情,因為說實在我看到 很多社區發展協會,很多社區組織,他本來沒什麼動,可是他後來開始 動,什麼原因?因為社區總體營造開始有經費投入,然後這個相關計畫 停止他又復歸寧靜,我覺得真實的社區工作他不應該是這個樣子,所以 在這一點上我就會很在意,我基本上不會用社區總體營造來自我定性。」

(N1)

「在發展這些所謂的社區營造的事情,比較不是配合政府政策,不是他 有了這個政策,因為我們就有這個社區的危機產生,那我們一開始在思 考水庫議題的時候,也不是只能說反對,因為大家可能會覺得那你在反 發展,所以如果我們不要這個事情,我們可以怎麼樣,透過什麼方式去 實踐我們想要的生活,所以就開始在做。只是說後來社區營造這個部分,

他當然是作為一個全台灣很普遍開花結果的一種方式,但是美濃開始的 歷程並不是因為文建會推了社區營造才開始做,而是因為我們有一個水 庫的議題,透過水庫這種公共討論跟集結,開始了很多大家後來看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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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營造的事情。」(N2)

從中可見美濃的公共行動社團對社區工作中自發性地強調,對於國家主導的 社區營造政策先天上抱有排斥的立場,台灣社區發展協會大幅增加最多的時候在 於 1993 年政府大力推廣社區總體營造之際,當時行政系統扶持各地社區成立發 展協會,受訪者 N2 即認為農再計畫「其實也可以想像為什麼大部分是社區發展 協會去做這個工作,因為他就是行政系統下來的。」(N2),在此情形中,社區發 展協會對於「社區」本身懷有多少認同感,即會遭到質疑。

在本次訪談對象中,亦有受訪者先後擔任過不同社區的總幹事,並皆在其任 內推動農再計畫,隨後亦在其原本居住地成立了新的社區發展協會,在某種程度 上似也驗證了前述受訪者 N1 所說「有資源才開始動」的情形。

「反正我有○○社區的,只要改字就好,因為我有寫了那麼多資料,東 西都差不多,電腦改一改就好,說真的,你腦筋那麼好,隨便把他變一 變就可以把他變過來了,打電腦貼圖不用 5 天。」(C7)

「由下而上要很好的被執行,人是一個最關鍵的因素,有沒有人願意就 這些問題做一些考察、花時間好好來討論。」(N1)

二、 公共行動社團對於「農再計畫」的回應

公共行動社團對於政府農再議題的不認同,主要可分為對「農再條例」的反 對及「具體執行到社區後」的反對,在農再條例議題的面向上,諸如農村土地活 化以及集村農舍的問題:

「我是這樣看農村再生條例,因為他叫農村再生,他不叫農村空間美化,

或者是農村空間環境營造,…起先政府編列了 1500 億,分 10 年要去執 行,後來立法院又加碼到 2000 億,你在過去 10 年、過去 30 年,基本 上你大概找不到一個類似的規模對農村的投入,之前有一些個別的投入,

但是很多都是針對所謂生產、行銷,比較農業這件事情,比較不是農村 的發展,這樣的投入規模,有專法,然後包括 10 年長遠的經費支持,

在我看來,你現在有這樣一個投入,說不定未來 30 年都不會有,所以 你把這些情境加總起來,你可以去想一下,你會對這樣的農村再生有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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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樣的期待?要處理什麼事情?」(N1)

「當時的宣傳都是在講說引入新的產業,民宿也好,農產品的行銷也好,

只要用了這個政策,農村的人就會回來,那現在應該也 5 年了,那時候 最大的批判根本應該是農村的根本應該是什麼?就像所謂的農村休閒 產業,農村休閒產業不是不能做,而是第一級產業還是要顧及,不是只 是談三級產業服務業的事情,那你如果所有人都往三去的時候,那一怎 麼辦。比較健康的事應該第一級、第二級產業加工也在,三級產業就是 這種帶動的都在,但是他根基是一,一絕對不能丟掉,一如果消失二三 也跟著消失,所以他不是一加二加三,而是一乘二乘三,所以一是最基 礎的數字。」(N2)

「農再在執行面上的,他其實是在做農村空間改造,這部分其實也是我 們常講的,很多社區把他當社區營造,講白了其實就是官方把所有對農 村的硬體建設的錢全部集中在一起,有點像是統包的方式,統一由一個 單位去執行還有農再條例。」(N3)

所運用政策工具多侷限在硬體方面,實質上並無法適切的改善農村、農業及 農民生活的認知:

「對農民來講,最大的問題就是務農可不可以養活自己,養活自己的家庭…

所以我會去看農村再生條例的經費有沒有投入到這些部門,比方說像農業生 產方式,農地的維護,還有他的產銷系統,但這樣的一個期待,在農村再生 條例裡並沒有實現。」(N1)

但就這點而言,也可發現公共行動社團對於農再計畫很多的認知,仍然停留 在 99 年時反對農再條例立法過程中的論述,對於農村再生基金 1,500 億都是投 入在農村社區中的說法並非正確,在第二章有關農再條例的文獻分析中,已有說 明農再計畫僅是農再基金的用途之一,以美濃農會而言,在近期及先後接受了農 糧署補助辦理的「103 年有機米產銷經營輔導計畫」、「103 年度蔬菜現代化施設 備計畫」、「104 年小地主大佃農農地媒合及監督管理勘查經費暨農地改善補貼」

及「104 年南區有機農業生產設備輔導計畫」等,諸如此些項目都是農再基金款 項下的支應。同樣的,受訪者 N2 對於農再計畫的認知也存有誤解,「我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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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備資格申請農再吧。」(N2)綜合來說,政策目標與其所追尋之使命及價值有 無相互契合,是非營利組織決定是否與政府產生連結的重要考量(孫煒,2007:

173-174),基於公共行動社團反對農再條例的立場,對於農再計畫實際執行後相 關內容的調整改變,公共行動社團也已不再關心,而是採取相對冷漠的立場。

「我們在思考這件事情上面,因為一開始就是批判的立場,所以我們真 的連碰都不碰,就像水利署因為有建水庫這個計畫,所以儘管他們中間 有一些委託案,就算有透過中間的一個系統去問我們要不要一起去做公 民參與,我們是真的碰都不碰,開會可以,但水利署的案子是絕對不會 執行,協會的立場是這樣子的,我們反對並不是因為錢,而是一直以來 的立場都是這樣子。」(N2)

但亦有公共行動社團因為與當地農會的合作,間接使用了農再基金作為活動 金費,雖本質上與農再計畫的使用不同 ,但仍然引起水保局的不滿。

「跟農會的合作來講,我們的需求是活動經費,或是農產品推廣的包裝設計 這塊,那這塊其實講白了,農再就是一堆錢阿,有時候他們主動會把錢丟過來阿,

就是說他們那邊有一筆什麼活動費,每個單位可以申請 80 萬或是 100 萬,就問 我們要不要,如果我們要,我們就把計畫書丟過去,去做簡報,就把錢拿回來做 了這樣子。」(N3)

「我們直接跟農會說,你幫我結合社區,因為我認為單一社區產業不夠,

我們希望由農會來串連社區的產業,單一產業在社區是不夠強的,所以 我們就請農會去行銷白玉蘿蔔,…這筆錢農再基金 100 萬,你一手要資 源,一手又罵水保局,我啞巴吃黃蓮。」(G)

但另一方面,對於社區的執行問題,則持續困擾公共行動社團,如同前一節 所分析,美濃目前參與農再計畫的社區,無論是已執行或是將要執行,絕大多數 都是將重點擺在硬體設施的建設,這一點也印證了公共行動社團普遍最大的擔憂,

亦即「農村水泥化」的問題:

「他們是為了花錢而花錢,通常社區就是做完就算了,他也不管他,有 些社區就同樣一塊地,不斷再申請很多計畫,就是今年可能做這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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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後就剷掉,重新再做一次,一直再轉錢進來,簡單來講就是這樣。」

(N2)

三、 對主管機關水保局的不信任

造成公共行動社團不參與農再計畫的原因中,很重要的一點在於對主管單位 水保局的不認同,而這個不認同,又可拆解成對水保局態度、專業及組織定位的 質疑。

「水保局沒有思考過,因為他們就是工程思維,工程動輒百萬千萬甚至 上億,他們真的沒有經驗細緻到察覺,比方說這樣的錢對一個社區發展 協會來講,他要方方面面去把這個 1000 萬都花到位的時候,妳不要說 那樣的社區發展協會,恐怕對一些運作比較上軌道的組織,恐怕都還是

「水保局沒有思考過,因為他們就是工程思維,工程動輒百萬千萬甚至 上億,他們真的沒有經驗細緻到察覺,比方說這樣的錢對一個社區發展 協會來講,他要方方面面去把這個 1000 萬都花到位的時候,妳不要說 那樣的社區發展協會,恐怕對一些運作比較上軌道的組織,恐怕都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