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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眾外交的理論與實踐

第一節、 公眾外交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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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眾外交的理論與實踐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以及傳播科技的日新月異,公眾外交已經成為當代各國政 府不得不重視的外交工作之一,也是目前國際關係的顯學,然而,公眾外交到底 是什麼?公眾外交的行為者、接受者、實踐方式、所帶來的政策影響以及後續效 果到底是什麼?公眾外交是當代國際關係中相對比較新的概念,有時也被劃分在 傳播學的領域中,其定義依照各學者的見解都有些許不同,沒有明確的定義,學 界在公眾外交的行為者、接受者、實踐方式、效果等方面的看法都不盡相同,此 外,國際關係的學科中目前也沒有屬於公眾外交的理論,顯示公眾外交這個學科 仍然在發展中,值得更進一步的研究與分析。

本章一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公眾外交的理論,藉由梳理各種主要對公眾外 交的定義,解釋「公眾外交」該名詞應該涵括的意義,並討論其定義的差別;第 二節則為公眾外交的實踐,研究當前世界各國如何行使公眾外交,並作為外交工 作的工具;第三節則為本章的小節。

第一節、 公眾外交的理論

一、公眾外交的定義

公眾外交一詞的正式提出,是彿萊契爾法律及外交學院(Fletcher School of Law and Diplomacy, Tufts University)院長 Edmund Gullion 於 1965 年所提出,

Edmund Gullion 院長對公眾外交一詞首次提出的定義,認為公眾外交是來用 以處理民眾態度,對於外交政策的形成和執行具有影響力,公眾外交所包含的國

美國曾設有獨立機關「美國新聞總署」(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USIA)作為美國公眾外交的主管機關,其署長 Edward Murrow 在 1963 年的一番 談話中指出,「公眾外交」與傳統外交不同的點,在於公眾外交不僅與政府互動,

更與非政府的個人及組織互動,與上述 Edmund Gullion 院長同樣強調了公眾外 交並非傳統外交;此外,Edward Murrow 也強調了公眾外交行動中常常呈現除了

1 卜正珉,公眾外交——軟性國力,理論與策略(台北市:允晨文化,2009 年),頁 36。

2 Nicholas J. Cull, “’Public Diplomacy ‘Before Gullion: The Evolution of a Phrase,” USC Center on Public Diplomacy, April 2006,

<http://uscpublicdiplomacy.org/blog/060418_public_diplomacy_before_gullion_the_evolution_of_a_p hrase> (28 September 2017)

3 Nicholas J. Cull, “’Public Diplomacy ‘Before Gullion: The Evolution of a Phrase,” USC Center on Public Diplomacy, April 2006,

<http://uscpublicdiplomacy.org/blog/060418_public_diplomacy_before_gullion_the_evolution_of_a_p hrase> (28 Septembe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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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觀點以外的私人組織或個人觀點。41997 年,美國新聞總署的整合計畫小組 將「公眾外交」定義為一國政府透過了解(understanding)、告知(informing)

以及影響(influencing)外國公眾的方式,擴大美國公民及相關機構與他國公民 及相關機構之間的對話,以尋求增進美國的國家利益及安全。5

1990 年 Hans N. Tuch 在 Communicating with the World: U.S. Public Diplomacy Overseas 該書所定義,「公眾外交」是一國官方政府與國外公眾溝通的過程,目

的在使公眾了解該國之看法與理念、制度與文化,以及該國之國家目標與現行外 交政策,為了避免錯誤認知以及誤解複雜化了該國與其他國家的關係。6

由上述1997 年美國新聞總署與 1990 年 Hans N. Tuch 於對於公眾外交的定 義中可以看出,公眾外交的行為者被局限在於「一國官方政府」,與 Edmund Gullion 早期較為廣泛的行為者定義有所不同,在 1990 年代兩個較新的定義中,

公眾外交被視為是一國政府的外交政策手段之一,被用來向外國公眾釋誤以及傳 遞訊息。

而隨著新傳播科技的進步以及觀念的開放,公眾外交有了新的面貌,其解釋 也更加多元。Leonard Mark 在 Public Diplomacy 中則認為,公眾外交是用來建立 以下關係:了解其他國家及不同文化的需求,並溝通彼此的意見,進行釋誤或尋 找共同利益。而與傳統外交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參與公眾外交的行為者來自雙

4 Mark Leonard, Public Diplomacy (London: The Foreign Policy Centre, 2002), 1.

5 PublicDipolmacy.org, “About U.S. Public Diplomacy,” An Association of public diplomacy professionals (PDAA), <http://pdaa.publicdiplomacy.org/?page_id=6> (12 October 2015).

6 Hans N. Tuch, Communicating with the World: U.S. Public Diplomacy Oversea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1990), 3.

Jan Melissen 在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中給了「新公眾外交」定義,認為 在資訊社會下新公眾外交的定義不同於傳統的公眾外交定義,其相異點有三,第

7 Mark Leonard, Public Diplomacy (London: The Foreign Policy Centre, 2002), 8-10.

8 Jan Melissen,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5), 11-16.

9 Joseph S. Nye Jr, “Public Diplomacy and Soft Power,” in Public Diplomacy in a Changing World, ed. Geoffrey Cowan and Nicholas J. Cull (Philadelphia: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2008), 9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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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以及資訊革命的現代,新公眾外交的行為者、對象、方式、內容都較過 去更加多元以及複雜。

由下圖2-1 可以清楚看出,公眾外交的作用關係在於粗虛線的部份,並不在 於兩個國家政府之間,而是在於政府與非政府行為者,以及不同國家非政府行為 者之間,其中非政府行為者包括了個人、公民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等,而且 都是雙向關係,是相互作用的。一國政府透過影響外國民眾,再由外國民眾去影 響外國政府,進而達到公眾外交的效果。兩個國家之間的互動關係,則為自西發 利亞體系建立以來,實行至今的傳統外交關係,而本國政府與本國民眾之間的國 內內政關係,則稱為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s)。以圖 1 為例,A 國政府透過公眾 外交影響B 國非政府行為者,再藉由 B 國非政府行為者透過公共事務的方式,

影響B 國政府,此為公眾外交最理想的運作模式。

2-1

,公眾外交關係圖

資料來源:Mark McDowell, "Public Diplomacy at the Crossroads: Definitions and Challenges in and 'Open Source' Era," The Flectcher Forum of World Affairs, Vol. 32, Issue 3, Special Edition (2008): 7-18;Ryan J. Suto, “Diagramming Public Diplomacy, ver. 2.0,” February 3rd 2011,

<http://www.ryanjsuto.com/2011/02/diagramming-public-diplomacy-ver-20.html> (15 November 2017)

A

國政府

B

國政府

A

國非政府行為者

B

國非政府行為者

傳統外交

公眾外交

公共事務 公共事務

然而,Eytan Gilboa 則認為當前學術界關於公眾外交領域的理論仍然並不足 夠,公眾外交缺乏系統性的理論研究,尤其在冷戰結束後,公眾外交受到大眾傳

11 Eytan Gillboa, “Searching for a Theory of Public Diplomacy,” in Public Diplomacy in a Changing World, ed. Geoffrey Cowan and Nicholas J. Cull (Philadelphia: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2008), 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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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政府的行為。換言之,公眾外交是一種由政府主導,以外國一般民眾為對象,

利用資訊的散播以及傳遞,試圖影響外國民眾的態度,進而影響他國政府的外交 行為。

二、宣傳與公眾外交

當代實踐公眾外交的工具相當多元,其中傳播被視為最重要的一環之一,有 時也被視為「宣傳」,隨著網際網路的盛行,個人要獲取資訊變得容易,因此在 資訊時代的公眾外交中,傳播的重要性不言可諭。由於傳播成為公眾外交不可或 缺的管道之一,有時公眾外交的解釋會具有宣傳(propaganda)的意涵,認為所 謂公眾外交只是宣傳的另一種說法,例如Nancy Snow 與 Philip M. Tayler 在 2006 年批評美國在九一一事件之後,為贏得全球反恐戰爭,進行了新聞控制與操作,

有如過去冷戰時期的「宣傳國家」(propaganda state)戰略的捲土重來,即使在 美國國內宣傳成功,卻導致在國際間的公眾外交挫敗。12學者Kathy R. Fitzpatrick 及 Tamara Kosic 透過十年間對美國報紙的觀察,將美國政府的公眾外交比喻成 為在宣傳上面的「心理戰」(psychological warfare),是兜售形象以及觀念的花 俏廣告,閱聽者所獲得的訊息將是美國政府創造的一個不正確形象,而非正確的 美國政府以及其政策。13由此可見,學者並不認同「公眾外交」與「宣傳」可混 為一談,因此,釐清這兩個概念有其重要性。

12 Nancy Snow and Philip M. Taylor, “The Revival of the Propaganda State: US Propaganda at Home and Abroad Since 9/11,”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 Vol.68, No.5-6, (2006): 389-407.

13 Kathy R. Fitzpatrick and Tamara Kosic. “The Missing Public in Public Diplomacy: Exploring the News Media’s Role in Developing an American Constituency,” in Media and Conflic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ed. Philip Seib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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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Jan Melissen 在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著作中區分了「公眾外交」以及「宣傳」兩個概念。「宣傳」是一種為

了特定目標,經過精打細算後,透過傳播自身觀念及價值的方式來影響觀眾看法 的方式,其目標是為了宣傳者自身利益,或為了其政治立場所服務。由於宣傳的 主要目的是影響公眾的態度,所以一般在提供資訊上可能會有所偏頗,為了達到 政治目標,會選擇性地提供資訊,尤其是煽動情緒的宣傳方式,更可以達到宣傳 的目的,這和公眾外交就非常不同。「公眾外交」不是宣傳,而是一種推銷

(promotion)行為,是一種更為細緻、有效、美化過的宣傳方式,國家給予資源 並予以設計,試圖形塑本國美好形象的一種推銷方式,增加他國民眾對本國的好 感,並不是要灌輸民眾對於特定議題的立場。

普遍來說,世人對「宣傳」有兩個的主要印象:第一為歷史包袱,第二為操 作及欺騙外國民眾,過去無論是納粹亦或是冷戰時期的共產黨,皆以宣傳作為其 重要的外交工具,因此,有必要作出區別,其中,「溝通的模式」(pattern of communication)被視為最主要差別之一,公眾外交是雙向溝通的交往模式,除了 單向的傳遞訊息之外,與外國民眾之間的對話也扮演重要角色。簡言之,「公眾 外交」與「宣傳」都企圖說服並改變外國公眾的想法,但是公眾外交也在乎外國 民眾的意見,與外國民眾之間絕非單行道的訊息傳遞,透過多種方式進行對話,

包括用心去聆聽閱聽者的意見,是超越「宣傳」層次的。14成功的「宣傳」將改 變社會大眾對特定公眾事物的特定立場,達到特定人士或團體的特殊政治利益;

而成功的「公眾外交」則是向外國公眾正確的傳達消息,政策解釋,進而改善自

14 Jan Melissen,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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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國外公眾中的形象,甚至仰賴外國公眾對外國政府的影響力,為複雜且充滿 不確定性的國際關係開啟新的解決之道。

Joseph Nye 認為公眾外交是一國行使巧實力(smart power)的最重要工具之 一,而巧實力的來源除了信賴度(credibility)、自我批判(self-criticism)以外,

產生軟實力的「市民社會」對巧實力的運用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若將公眾外 交僅僅視為宣傳的話,將使公眾外交向市民社會的說服失敗,會削弱一個國家的 軟實力。15

綜上所述,區分「公眾外交」與「宣傳」兩個概念是必要的,即便這兩個概 念在實務上時常被誤解。「公眾外交」向海外群眾傳遞正確消息、解釋政策、改

綜上所述,區分「公眾外交」與「宣傳」兩個概念是必要的,即便這兩個概 念在實務上時常被誤解。「公眾外交」向海外群眾傳遞正確消息、解釋政策、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