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五和」的外弘實踐
第一節 六和敬之福行
上文從「五和」中對般若為本相關經文,可看出佛法的核心思想是「緣起性空
」是不共世間法。根本精神是「五戒、十善」,這是一切道德倫理的根本原則。本 文將從積福德而行作為探討,所謂福德340?也是由「我」開發的,從無我發出的是功 德,才能離開生死海,有智慧才可照破無明,修習善根善行能具福德,福德具足 則能遠離諸惡業,業障不侵則利於修行,修行得利則智慧生,智慧生則無我生亦 即慈悲生,慈悲生即福德生。是故福德是出於慈悲,慈悲出於智慧,智慧出於福 德具足。故菩薩要成就佛果,必須上求菩提、下化眾生,因其所具備的福、智二 行,為成佛的最勝實踐。印順導師曾指出:「大乘的特質,是重視福慧雙修,所以 菩薩相都是莊嚴圓滿,沒有貧苦的樣子。」又說:「必須福慧資糧具足,自利利他 的無邊功德,都達到最高峰,最圓滿的境地,才能成正等覺。」太虛大師也指出:
「真正所謂成佛,必具二要素:一智慧,以智慧力故,體察諦理斷諸煩惱。二福 德,以福德力故,莊嚴國土,潔淨身心。佛之所以成佛,即由此二力圓滿無缺故。
成佛為人類進化最高的目的……。」以下將從星雲大師如何解說人間佛教「五和」
理念的外弘實踐之道呢?又如何依積福德而行的次第到學佛的人,如何從六和敬 之「福行」來修行,及如何學菩薩六度的「德行」,乃至人間淨土的「圓成」來分別闡 述之。
第一節 六和敬之福行
340 福德具足之人,惡業不侵,心想事成。反之,福德不具之人,所求不遂,諸事不順,逆境常來 侵擾,無有安寧,甚而病痛纏身,此皆福德不具,故去造業之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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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福?在《諸法集要經》云:「福為最勝寶,福如彼明燈,人間修福行,感 果得如意」。341。在世間上要圓滿人生,必須福報具全,且福報是要靠自己修,不 是別人給,也不是強來的。何謂德?在《阿難問事佛吉凶經》云:「黜之以理,教 之以道,己所不行,勿施於人。」342。真正有德之人,在與人我共事、共學應以自 他相易的方法、道理,給人歡喜,切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讓人感到難堪與不 歡。德行是每個人心智、行為的保障,所以做人要重視自己「德行」的修養,佛 陀最初創建僧團,即以六和敬讓眾生以「和」來修養,下文從六和敬來探討星雲大 師所倡導「五和」的「人我和敬」,分為自我覺照之道、人我共處之道。
一、 自我覺照
人心很粗,善忘多忘,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尤其是錯誤的、醜陋的、不檢點 的事忘得特別快,就如平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身口意三業在有心無心之間,不知 做錯了多少事情,說錯了多少言語,動過多少妄念,只是我們沒有覺察而已。生 活上身口意三業的懺悔,如從身體行為的自我省察;知識上思想、見解、言論的 懺悔,只要常常在生活上反求諸己,在知識上明辨是非善惡,痛下懺悔工夫,就 能使我們身心清淨,生命昇華。所謂「不怕無明起,只怕覺照遲」,這種內心覺照 反省的工夫,就是懺悔343。
懺悔的意涵?「懺」為梵語 kṣama 懺摩之略譯,即陳露先罪,在佛菩薩前,
坦誠披露所作之罪過。「悔」即改往修來,對於往昔所造的罪過,真實悔改;於未 來的善法,精進修持,這就是悔過。所謂:「懺」其前愆,「悔」其後過,意思就是
341《諸法集要經》〈福行品〉卷 9,CBETA 電子版,《大正藏》17 冊,No.728。
342《阿難問事佛吉凶經》卷 1,CBETA 電子版,《大正藏》14 冊,755b15。。
343 星雲大師:〈佛教的懺悔主義〉《佛光緣人間佛教》,高雄:佛光出版社,1994 年,頁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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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認錯、改過,從反省中,使自己的人格、道德向善,是為懺悔之義344。懺悔 什麼呢?如《大智度論》中說:「若今世,若過世,有如是罪,今日誠心懺悔,身 清淨,口清淨,心清淨,受行八戒,是則布薩。」345。懺悔過去已經忘記的,還未 忘記的,已經察覺的,還未察覺的過錯,縱使經過了千秋萬世長時間累積下來的 過失,也要一併懺悔。可見,懺悔不僅僅是出家人要進行的,在佛教後來的發展 中,一般的信眾也進行。在《大般涅槃經》中有一段提及「佛法」懺悔的原始意 義:
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雖有弟子解甚深義,複有篤信 白衣檀越敬重佛法,而諸弟子多起諍訟,相互是非,佛複涅槃,當知是正法 不能久住於世。複次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有諸弟子 解甚深義,複有篤信白衣檀越敬重佛法,彼諸弟子修和敬法,不相是非,互 相尊重,佛雖示滅,當知是正法久住於世346。
佛陀教導我們六和敬目的就是能令正法久住世間,正法能永久常住世間,就 是要從自心與人和睦相處、互相尊重、平等對待,所謂「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 者人恒愛之」。故六和要從自己做起,如同《法界次第》所說:
「外同他善,稱為和;內自謙卑,稱為敬。菩薩與物共事,外則同物行善,
內則常自謙卑,故稱和敬。」「若不和同愛敬,則兩不和合。不得盡成般若 ,是為魔事。若善用六和,則與一切冥同,必得善始仙終,則能安立一切於
344 「善知識,已上是為無相懺悔。云何名懺?云何名悔?懺者,懺其前愆。從前所有惡業,愚迷誑 嫉妒等罪,悉皆盡懺,永不復起,是名為懺。悔者,悔其後過,從今已後,所有惡業,愚迷誑 嫉妒等罪,今已覺悟,悉皆永斷,更不復作,是名為悔。故稱懺悔。凡夫愚迷,只知懺其前愆,
不知悔其後過,以不悔故,前罪不滅,後過又生,前罪既不滅,後過複又生,何名懺悔?」參閱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 1,CBETA 電子版,《大正藏》48 冊,0353c16。
345《大智度論》卷 13,CBETA 電子版,《大正藏》25 冊,0159b22。
346《大般涅槃經》卷 18,CBETA 電子版,《大正藏》12 冊,0374_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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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大道。」347。
懺悔在生活上對人我之間有何關係?懺悔能讓我們認識罪業發自內心的棄惡 向善及淨化身心的力量,如《五分律》中說:「若知有罪,而懺悔者,增長善根」348, 自知有犯其罪過當下即懺悔,懺悔即清淨,清淨即安樂,福德善根即增長。由此 可見,懺悔沒有什麼面子上的問題,透過懺悔能讓人獲得重生的力量,如同陳年 已久的汙垢,於一朝洗滌清淨;又如密布的烏雲,因陽光出現而消失。身心骯髒 了,也須要用懺悔的法水,才可以重獲清淨。並且還可以增進人我之間觀念的溝 通,並讓自己心地誠實光明,勇敢的面對,是修道的增上緣。
又如《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說:「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 更不造,能拔根本業。」349。也就是說,雖然人的惡行會產生業力,但如果人能自 責,進行懺悔,就能消除根本罪業。《華嚴經》說:「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 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350。我們的行為有「身、語、意」
三業,一切行為的緣起就是「起心動念」;從一念無明起造種種罪,所以改過也要 從心裡改起。就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所說:
若能如法懺悔者,所有煩惱悉皆除。猶如劫火壞世間,燒盡須彌並巨海,懺 悔能燒煩惱薪,懺悔能往生天路,懺悔能得四禪樂,懺悔雨寶摩尼珠,懺悔 能延金剛壽,懺悔能入常樂宮,懺悔能出三界獄,懺悔能開菩提華,懺悔見 佛大圓鏡,懺悔能至於寶所351。
347《法界次第初門》卷 3,CBETA 電子版,《大正藏》46 冊,0692c28。
348《五分律》卷 3,CBETA 電子版,《大正藏》22 冊,0019c27。
349《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卷 1,CBETA 電子版,《大正藏》1 冊,0893c10。
350《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2015 年,台南:和欲出版社。
351《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 3,CBETA 電子版,《大正藏》3 冊,0301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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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懺悔就像一種「心靈的沐浴」,對我們心靈的種種污染和污垢,進行一 次次徹底的清洗,當我們的懺悔愈深切,愈能洗滌我們愈微細的心念污垢,愈清 除我們重大的罪業!所有的「罪業」,都是從「心」上升起的,而「心」的本質是
「虛幻」的,並沒有一個叫「心」的實質存在,所以「罪業」的本質,也是虛幻 的、空的,並沒有一個叫「罪業」的實體存在。那時,我們也能了悟我們的心,
就漸漸的清明自在喜樂了。
二、人我共處
人和人之間共處的無明煩惱都是從「比較、計較」而來,讀書時,「比較」誰 的分數高,「計較」老師是否偏心;踏入社會後,「比較」誰的待遇好,「計較」老 闆是否公平;父母去世了,「比較」誰的財產分得多,「計較」遺囑是否公正。有 了「比較、計較」,一切的分別於焉而起,紛爭也應運而生,莫不是由「比較、計 較」而引起。
唯有秉持走自己的路「不比較,不計較」的胸懷,才有雅量涵容萬物,羅致 十方。如何不比較不計較呢?如在職場上「不比較」職位大小,「不計較」工作難 易,「不比較」成就高低,「不計較」擁有多少,具有「不比較,不計較」才能共 存共榮與人我和敬352。如《六祖壇經》所云:「不思善,不思惡」353,正是要我們不 在表相上分別「比較」;又如《金剛經》所云:「不住色聲香味觸法」354,也是要我 們不在外境上執著「計較」,惟有超越人我對待,我們才能隨緣自在,任性逍遙。
352 星雲法師:〈不比較,不計較〉《往事百語 1-心甘情願》,高雄:佛光文化,2017 年 9 月 12 日,
頁 22。
353《六祖壇經》卷 1,CBETA 電子版,《大藏經》48 冊,0349b14。
354《金剛經》卷 1,CBETA 電子版,《大正藏》8 冊,0758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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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跨越人我比較、計較之心和大家共創良好的關係呢?在人我的共處上,
要以人我無間的雅量,包容異己的存在,如佛教提倡六和敬。何謂六和敬?六個 人我和敬之法。在《增一阿含經》云六和敬又名「六和、六重法,六不退法。」355 即身和敬、口和敬、意和敬、戒和敬、見和敬、利和敬。又如《仁王般若波羅蜜 經》云:「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學,行八萬四千波羅 蜜道。」356。依律制而住的和合僧,釋尊曾提到他的綱領,就是六和敬。在《大乘 義章》說:「起行不乖,名之為和;以行和故,情相親重,目之為敬。」357。是維 持僧團和(團體及社會)和合共處的根本法。(見表三)
表三: 六和敬圖表358
核 心 人 和
表 相 身和同住 和合的表現 不侵犯人,就是相處的和樂。
表 相 身和同住 和合的表現 不侵犯人,就是相處的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