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美國法上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之評析
第四節 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之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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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也不清楚若如Marshall 大法官所說,正當程序條款中真的有保障智能障礙 者建立住宅的權利,那麼在涉及基本性權利的情況下,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Inc.案的立法分類為什麼沒有受到嚴格審查基準的檢驗490。
第三項 小結
最高法院在採用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卻不願意明確坦承的作法,對下級法 院所造成的混亂與衝擊,在最極端的消極情況下,下級法院可能僅適用傳統的合 理審查基準,使原本應該受到司法保護的某些群體和其權利未受保護。而在另一 種極端情況下,下級法院可能僅採用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如此一來,使得法 院得於原本應該使用傳統合理審查基準的領域積極的干預立法,進而造成其將會 為篡奪立法基於多數決程序的權力而付出極大的代價,更甚者,將造成法官將個 人價值帶入司法審查中,使其成為太上立法者,進一步導致立法者無所適從,法 律無法遵從民意與時俱進491。
且無論是在上述任何一種極端的情況下,立法機關都無法知道其應何時以及 如何來做立法分類以實現立法目標。鑑於此種影響,具殺傷力的合理審查在學理 上,似乎不是一種很受歡迎的違憲審查基準492。
第四節 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之長處
第一項 彌補三重違憲審查基準的不足
為了支持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的運用,Marshall 大法官建議無論是在平等
490 Doyle, supra note 57, at 403.
491 Pettinga, supra note 63, at 801-802.
492 Id, at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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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發展的何時,若特定的某些分類是潛在的歧視,並且當歷史揭示出系統性的 不平等待遇時,與最寬鬆的傳統合理審查基準相比,更仔細的司法審查將變得更 有意義493。
詳言之,儘管在討論平等保護的審查基準時,最常按照傳統的三重違憲審查 基準的方法(three-tiered approach)來研究,但並非所有大法官都認同這種公式 化模型(formulaic model)。像 Marshall 大法官就認為,只要可議清楚地辨別出 歧視的基礎,就可以檢驗此歧視背後的政府目的,而不必精確識別出構成弱勢分 類的特定個人494。與穩固的三重違憲審查基準相反,Marshall 大法官主張應以:
分類標準的特徵、分類標準所為的區分對於在該分類中個人的相對重要性、以及 支 持 該 分 類 標 準 的 政 府 利 益 , 作 為 考 量 的 滑 尺 式 分 析 法 (sliding scale of considerations)495。與傳統的三重違憲審查基準不同,Marshall 大法官在主張採 取這種靈活的平等保護審查基準時,不同意此種審查基準將使法院看起來像是超 級立法者。相反地,Marshall 大法官認為,採用多變性(variable)的違憲審查方 法更可以確保憲法的保障,特別是在隔絕(discrete)和弱勢的少數群體部分496。
有論者認為法院利用採取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來對平等保護的三重審查 基準表示了自己的不滿。確實,與其將關注放在平等權保護所依據的形式上標籤
(formal label),倒不如認真地識別所攸關的利益及此分類標準所引起社會反感 的程度。因此,為了落實真正的平等保護條款,法院有責任仔細地檢查立法分類,
以確保它們不是基於對某類人的不允許的假設或錯誤的成見(impermissible assumptions or false stereotypes),而不是嚴格遵守平等保護審查三階層基準的傳
493 City of Cleburne, 473 U.S. at 470.
494 San Antonio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411 U.S. at 93.
495 Id, at 99.
496 Id, at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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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497。
第二項 避免建立新的嫌疑分類
法院承認在某些情況中,即使有歧視弱勢團體的情形,仍然不應該建立新的 準嫌疑標準或嫌疑標準,在 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Inc 案中,
多數意見認為,雖然對於智能障礙者的歧視是毫無疑問地是已經並且持續地存 在,也因為這些歧視實際上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應該根據憲法原則而受到司法的 糾正。但是達成此一目標的適當方法,並不是創建新的準嫌疑分類,也不該對基 於該分類的所有政府行為都受到更仔細的審查498。蓋法院認為,若將智能障礙的 群體納入為準嫌疑分類的作法,將導致任何群體若具有:不可變的障礙特徵、無 法維持立法回應的結果、以及聲稱大眾對其有某種程度的偏見,都會被承認為準 嫌疑分類,有過於浮濫之嫌,因此,法院不願透過承認新嫌疑分類的方式來進行 較為嚴格審查499。
所以,於涉及可能是嫌疑分類或準嫌疑分類的案件中,若該分類標準上不足 成為新的嫌疑分類,法院又欲保護政治上的弱勢免於多數人的侵害,此時得透過 具殺傷力的合理審查提高實際的審查密度以宣告法規無效,同時又可避免建立具 有潛在深遠影響的新嫌疑分類別500。更簡單地說,使用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除 了可以使法律無效,還可以避免建立或擴大基本性權利501。
舉例來說,在 Reed v. Reed 案中,法院為了避免承認性別為嫌疑分類而將使 本案暴露於受到爭議的風險中,主筆多數意見的 Burger 大法官透過使用具殺傷 力合理審查的方式,以目的與手段間不具備合理關聯的方式宣告係爭規定違憲,
497 Hanafin, supra note 59, at 468.
498 City of Cleburne, 473 U.S. at 446.
499 Id, at 445.
500 Holoszyc-Pimentel, supra note 104, at 2079.
501 Id, a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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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了性別作為嫌疑分類的議題502。
有論者更詳細地說明,法院在 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案中 使用了比傳統合理審查基準更為嚴格的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有其優點,與法院 在 Plyler v. Doe 案中使用中度審查基準的好處是相同的。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案和 Plyler v. Doe 案中的情形一樣,法院所面對的,不但 是政治上居於不利地位的群體,同時也面臨了該群體所主張的重要權利。正如 Marshall 大法官於其協同意見中所指出的那樣,智能障礙者一直以來都承受著故 意的長期歧視,然而立法機關因此對其處境越來越敏感,卻沒有相對應地使他們 在政治上更有權力,所以,智能障礙者可能需要加強違憲審查的特殊對待。此外,
也正如Marshall 大法官所說的那樣,因為人們長期以來所一直珍視的「建立家宅 權」(right to establish a home)作為基本自由權之一的緣故,因此,此項權利太 重要到以致於無法完全推定 Texas 州立法機關的正當性。總言之,由於 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案中的法令是與 Plyler v. Doe 案相似的背景下 所進行的,也就是說,它至少影響了一個接近準嫌疑地位的群體和一項重要權 利,因此在並非涉及準嫌疑標準而可以採用中度審查基準的情況下,法院有理由 採用比傳統合理審查基準更仔細的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503。
所以,在沒有建立新的嫌疑標準的前提下,由於受保護的分類對未來具有廣 泛的影響,法院將採用具有殺傷力的合理審查基準來宣告法令違憲504。
第三項 消除多元化焦慮
所謂的「多元化焦慮」(pluralism anxiety),有論者將其定義為對人口統計學
502 Gunther, supra note 4, at 29-30.
503 Pettinga, supra note 63, at 796.
504 Jolly-Ryan, supra note 273, at 59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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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性的理解。多元化的焦慮至少來自兩個方面:新人群和「新可見」(newly visible)人群。由於有了新的和新進可見的群體,國家對自身的多元化有了越來 越多的認識,而這種感覺在整個政治領域引起了極大的焦慮。雖然法院並沒有明 確地說明具殺傷力合理審查基準的觸發條件,但這樣隱晦的使用方式同時也能消 除受立法所分類的團體多元化的焦慮。有論者認為在平等權案件內的立法分類 中,婦女、性少數和身心障礙群體的能見度急劇上升,造成了多元化的焦慮,而 此種多元化焦慮改變了公民權利,隨著公眾關注的團體數量的增加,以團體特徵 為基礎的公民權利政策相關的焦慮也隨之上升。許多美國人將公民權利視為大聲 疾呼爭取國家和社會關懷無休止的遊行隊伍。甚至,連傳統的自由主義者也譴責 國家的「巴爾幹化」(balkanization),而這樣的現象提醒了我們應該要回到融合
(integration)和同化(assimilation)的理想狀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反 映了這種多元化的焦慮。在過去的幾十年中,法院系統性地拒絕了對新團體的憲 法保障,減少了對於已經有受保障團體的憲法保障,並限制了國會透過民權立法 保護團體的能力。法院透過增加這些限制的方式,一再地證明了多元化焦慮的存 在505。
美國充滿了多元化的焦慮,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保守派評論員對身份和身 份政策似乎是永無止境地表示不滿,且這種擔憂超越了政治信念(political creed),甚至連自由派的 Arthur Schlesinger Jr. 教授早在 1991 年就警告不要「美 國分裂」(disuniting of America),並呼籲重新承諾同化和融合的理想506。
政治學家Robert Putnam 教授認為,自 1960 年代以來,美國的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已大幅下降507,他在2007 年的研究探討了種族多樣性(ethnic diversity)
505 Yoshino, supra note 253, at 747-748, 751.
506 Id, at 752.
507 ROBERT D.PUTNAM,BOWLING ALONE 18-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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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與多元化焦慮增加間的交互聯繫,其觀察到,從短期到中期來看,移民和種 族多樣性會挑戰社會團結並抑制社會資本508。其發現,在種族多樣性更大的地 區,受訪者表示:(1)對地方政府的信心降低;(2)政策的效力將降低;(3)註 冊為選民的頻率降低(4)團體合作的期望降低;(5)共同參與社區項目的可能 性較小;(6)慈善捐贈的可能性降低;(7)親密朋友較少;(8)幸福感降低,生 活質量降低;和(9)看電視的時間增多。Putnam 最有趣的發現之一就是:更大 的多樣性會降低族群之間以及整個族群之間的信任509。至少在短期到中期,人們 在面對更多的種族時會「蹲守」(hunker down)或「像烏龜般縮進來」(pull in like a turtle),他們傾向於單打獨鬥510。所以,其主張種族異質性的升高將導致社會 資本的下降。
反映在法院的判決裡,在 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Inc.案 中,法院拒絕了使智能障礙者成為新的嫌疑分類,主筆多數意見的White 大法官 不僅援引多元性焦慮症,像是以老年人、殘障人士、精神病患者和其他弱勢為代
反映在法院的判決裡,在 City of Cleburne v. Cleburne Living Center, Inc.案 中,法院拒絕了使智能障礙者成為新的嫌疑分類,主筆多數意見的White 大法官 不僅援引多元性焦慮症,像是以老年人、殘障人士、精神病患者和其他弱勢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