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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切結書之內涵

(1998) 、Gillespie &

King (1985) 、 Fischer & Schaffer (1993) 、Kolter

2002;傅美惠,2004;許宏達,2015) 。

而切結書之簽立在某些方面上仍由其值得考量之處,如:簽訂之雙方,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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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救生員,參與學員需簽署之開放水域救生訓練切結書 (切結書 3) 」等三份切 結書範例。

我們可以得知這三份切結書的內文均清楚說明活動宗旨、時間及地點各要件 外,在活動期間內對於安全防護的要求及本身身體健康因素,以及因個人行為所 造成的自身或團體安危之情事皆要求參與者具結表示會自行負責,若未能簽署該 切結書則視為自願放棄出隊資格無法擔任志願服務人員,而簽署後其部分權益之 責任歸屬則將限縮在志願服務提供者個人上。亦即相關潛在風險發生後的責任將 轉嫁至參與者本身,茲整理如下分別說明之:

1.直接金錢損失的風險

諸如在切結書 1 中所提及的「本人願意繳交五千元保證金」,與切結書 2 中所提及的「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或退出梯隊」、「退全額費用百分之四十」與

「不予退費」等等,前述文字說明指出志願服務提供者在參與活動期間是需要繳 交保證金的費用,然而若參與者於中途因故放棄參加將面臨無法拿回或僅能拿回 部分保險金,此為「直接金錢損失的風險」。

2.人身風險與間接金錢損失的風險

而在切結書 2 中提及的「活動期間因本人個人行為所造成自身或團體安危之 情事」與「其相關衍生之費用,本人願自行負責」等等,前述文字說明則表示志 願服務參與者在志願服務過程中,因自身行為所造成的身體傷害以及後續的醫療 行為必須由參與者本人自行負責,此為遭遇「人身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後續 的醫療支出行為則是導致「間接金錢損失風險」的發生。

綜合上述對於切結書內容的說明,可以知曉從事志願服務行為係強烈伴隨著 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兩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性。而志願活動組織透過簽立切結 書的方式,在風險發生的當下,將責任轉嫁至參與者本身。

20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http://www.oia.nkfust.edu.tw/files/14-1083-46990,r888-1.php?Lang=zh-tw,

最後檢視日期: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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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志工切結書 2 微客國際服務團隊 出隊切結書

一、立切結書人(以下簡稱本人)_________________自願參加「微客國際服務團

隊」(以下簡稱微客)辦理「國際志工」第_____梯,出隊地點:___________

出隊日期:西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西元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本人在簽立本切結書時,若未滿二十歲或受輔助宣告,應得其法定代理人或 輔助人之同意。

三、參與微客「國際志工」乃屬公益行為,本人在活動報名並繳清費用後,自願 遵守以下退費規定:

(一)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或退出梯隊,同意向微客以E-mail來信至

waker@waker.org.tw信箱辦理退費申請,並以來信日期視為退費申請日:

1.出隊前第三十日(含)以前提出申請,退全額費用百分之九十。

2.出隊前第十五日(含)以前提出申請,退全額費用百分之四十。

3.出隊前第十四日內(含)及出隊中提出申請、集合逾時、私自脫隊或未通知 退出梯隊者則不予退費。

4.如微客可證明已支付之費用超過前1至3款,得依實際已支付費用扣款後退 費。

(二)同意微客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等),保有行程異動或取消之權利。

(三)如遇航空公司班機調整,於不影響服務之前提下,同意微客保有行程異 動之權利。

(四)同意回傳退費申請單、身分證明及存摺帳戶影本等資料予微客,並以匯 款方式辦理退費。

21 社團法人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 https://www.waker.org.tw/dl10-1.asp,2016/12/8 刊登,最後檢 視日期: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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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志工切結書 3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開放水域救生訓練切結書

一、本人確認在接受河海開放水域訓練前,已於游泳池完成各項水上自救求生技 能訓練,並通過檢定。

二、本人確認訓練前已獲得充分的休息與睡眠,並保證身心健康。

三、本人確認參加本次訓練前24小時沒有飲酒。

四、本人願服從教練指導,並恪遵訓練規則與團隊紀律。

五、本人於訓練期間願恪遵同伴制度。

六、本人個人防護裝備已完成檢查與保養,並確認在訓練期間能保持堪用。

七、本人深知開放水域訓練具有潛在的危險性,亦明白訓練時身體狀況欠佳可能 帶來的危險,本人保證此次訓練身體狀況一切良好,絕無隱瞞身體不適,勉 強接受訓練。

八、本人確實在身、心神狀態正常下,自願簽署切結書。

簽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人系法定年齡未滿20歲______________學員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對切結書 內容已充分瞭解,同意_________________學員參加此次開放水域訓練,並願簽 署此切結書,表明以上陳述是真實而自願。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_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開放水域救生訓練切結書22 (未出版)

22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和救生隊暨新北市中和水上救生協會 http://www.junghe.idv.tw/,2012/3/6 刊登,最後檢視日期: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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