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四節 簽立切結書對提供志願服務意願及行為的影響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p<0.1, **p<0.05,***p<0.01)
第四節 簽立切結書對提供志願服務意願及行為的影響
首先在敘述統計的部分,在正式問卷中透過以下題目來了解民眾在面臨簽立 切結書的情況時,對於其後續的行為反應為何,研究顯示:有 76.3%的受訪者對 於簽立切結書這件事是會讓他們意識到從事志願服務是有風險的;而有 19.8%的 受訪者在被要求簽立切結書時,會改變其擔任該組織志工的意願,80.2%的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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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不會改變其意願;在已同意簽立切結書的民眾中,有 22.9%的受訪者會改變 其志願服務的時數行為、77.1%的受訪者則不會;而受訪者對於簽立切結書的情 況則有 3.7%的民眾感到非常冒犯、一點點的為 51.4%、完全不會的則是 44.8%。
最後,則是約有 6.6%的受訪者在過去是有簽立切結書的相關經驗,如下表 4-12 所示。
表 4-12:簽立切結書對民眾的影響之敘述統計
變數 類別 個數 百分比
#25 簽立切結書是否會讓您意識到從事志 會 293 76.3%
願服務是有風險的? 不會 91 23.7%
#26 若組織要求您簽立切結書,是否會改 會 76 19.8%
變決定而不擔任該組織的志工? 不會 307 80.2%
#27 簽立切結書後,是否會因此改變從 會 81 22.9%
事志願服務的頻率?
#27-1 若會,改成一個月_______次
#27-2 每次_______小時
不會 272 77.1%
#28 簽立切結書是否會讓您感到是被冒 完全不會 168 44.8%
犯的? 一點點 193 51.5%
非常 14 3.7%
#29 過去是否曾經有簽立切結書的經 有 25 6.6%
驗? 沒有 351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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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知組織要求民眾簽立切結書時,有近兩成的民眾會改變其意願,決定不 擔任該組織的志工,我們試著觀察這些會改變意願的受訪者,在組織要求簽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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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書前,他們原本的志願服務平均時數是否和在組織要求民眾簽立切結書時仍不 改變其意願的受訪者有所差異。由下表 4-13 所示,透過平均數 t 檢定檢視這兩 類受訪者原志願服務平均時數是否存在差異。研究結果顯示:在組織要求簽立切 結書時,會改變意願的受訪者,其原本平均志願服務時數為每月 7.02 小時。而 不會改變意願的受訪者,其原本平均志願服務時數為每月 10.39 小時。而會改變 意願的受訪者比不會改變的受訪者存在著每月少了 3.37 小時的差異,且 p<.01 達到顯著性具有統計意義,表示兩者時數的差異有顯著的不同。換言之,無論組 織有沒有給切結書,都可以明確知道會改變意願的受訪者,在簽立切結書此一情 況發生前,其於原本的志願服務時數上就已存在較少志願服務時數的顯著差異 性。
表 4-13:簽立切結書對提供志願服務「意願」的影響
#26 若組織要求您簽立切結書,是否會改 變決定而不擔任該組織志工?
原平均志願服務時數 (小時/月) 會 (16.8%) 7.02 不會 (83.2%) 10.39
差異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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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簽立切結書的情況有助於讓民眾意識到從事志願服務係存在風險發生的 可能性,致使民眾擔任志工的意願發生改變。除了對意願的影響外,接著要更進 一步探討是否對行為也產生影響。在民眾意識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後,若選擇繼 續擔任組織的志願服務人員,便會依據自身的風險偏好,調整其參與志願服務的 行為。由下表 4-14 所示,分別顯示了民眾在簽立切結書後,其參與志願服務時 數頻率的變化。研究數據指出:因風險偏好接受度較低而改變頻率的受訪者,其 志願服務時數平均值會從每月 7.52 小時降為每月 5.79 小時,時數降幅程度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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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將受訪者風險偏好以其平均數做為分水嶺,將之分成高風險偏好與低風 險偏好兩組,對於高風險偏好組別來說,有 24.5%的人在簽立切結書後會改變其 志願服務的頻率、有 75.5%的人在簽立切結書後則不會改變。在低風險偏好組別 的部分,則有 21.2%的人在簽立切結書後會改變其志願服務的頻率、有 78.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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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簽立切結書後會改變。但顯著性水準僅有達到 p=.275,不具統計意義,如下 表 4-15 所示。
表 4-15:風險偏好與是否改變志願服務頻率交叉分析表
#27 簽立切結書後,是否會改變從事志願服務的頻率?
風險偏好 會 不會 總和
高 24.5% 75.5% 100%
低 21.2% 78.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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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觀察高低風險偏好兩組別的受訪者在原平均志願服務時數的差異,研究結 果顯示:高風險偏好組,其原平均志願服務時數為每月 10.77 小時,低風險偏好 組則是每月 8.8 小時。兩者之間每月平均數相差為 1.97 小時,其中 p<.05 達到顯 著性具有統計意義,表示高風險偏好組與低風險偏好組兩者之間每月存在有顯著 的 1.97 小時的差異。換言之,不論組織有沒有給予簽立切結書的情況發生,擁 有不同風險偏好的受訪者在志願服務時數上的表現即有所不同,並以高風險偏好 組的受訪者有較多的志願服務時數,其更與低風險偏好組的受訪者存在有每月多 1.97 小時志願服務時數的顯著差異,由下表 4-1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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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6:風險偏好對提供志願服務行為的影響
風險偏好 原平均志願服務時數
(小時/月)
高 10.77
低 8.8
差異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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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探討受訪者過去的背景經驗,對於過去沒有簽立切結書經驗的受訪者來 說,其對於組織要求簽立切結書的態度,如下表 4-17 所示,有 53.6%的人感到
「一點點被冒犯」為最多數,「完全不會感到被冒犯」則為其次,佔約 43.9%的 人數。而相較於過去有簽立切結書經驗的受訪者而言,則有超過半數約 58.3%的 人數「完全不會感到被冒犯」,其次才是有約 37.5%的人數感到「一點點被冒犯」。
由此可知,曾有簽立切結書經驗的受訪者,基於過去已曾有簽署過的相關經驗,
當他們再次面臨到簽立切結書的情況時,有較高的比例是完全不會感到被冒犯 的。
表 4-17:受訪者過去經驗與對簽立切結書態度之交叉分析
#29 過去是否曾經有 簽立切結書的經驗?
#28 簽立切結書是否會讓您感到是被冒犯的?
完全不會 一點點 非常 總和
沒有 43.9% 53.6% 3.5% 100%
有 58.3% 37.5% 4.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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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前述分析,我們可以回應研究假設三:簽立切結書會降低參與志願服務 的意願及行為。由研究結果可以得知,有約 19.8%的受訪者在面臨組織要求簽立 切結書的情況時,會改變其是否擔任該組織志願服務人員的意願。而在行為影響 的部分,同樣有約 22.9%的受訪者會因其自身風險偏好的接受程度,因而降低其 志願服務行為的時數。而不論組織有沒有給予簽立切結書,在「組織要求簽立切 結書」此一情況發生前,我們皆可得知:會改變其「意願」的受訪者,其原有的 志願服務時數皆是相較於不改變意願的受訪者存在有較少志願服務時數的顯著 差異。而會更進一步降低其志願服務「行為」時數的受訪者,降低的行為從原本 的每月 7.52 小時降為每月 5.79 小時,降幅約為 23%。除此之外,其原有的志願 服務時數相較於不改變的受訪者同樣也存在顯著差異,兩者的差異在切結書發生 前後,由每月差異 2.8 小時提升為每月差異 4.53 小時,差異性大幅度地提升了 62%。而將受訪者依其風險偏好平均數分成高風險偏好組與低風險偏好兩組之後,
研究結果亦顯示在組織給予簽立切結書的情況發生前,高風險偏好組的受訪者相 較於低風險偏好組的受訪者,擁有每月多了 1.97 小時志願服務時數的表現。最 後是過去有簽立切結書此一經驗的受訪者相較於無此經驗的受訪者,有較高的比 例的人數對於簽立切結書的情況是感到完全不會被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