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目的與問題

3 資料整理自中時電子報: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28002606-260402,最 後檢視日期:2017/08/08

4 資料整理自中時電子報: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104003105-260402,最 後檢視日期:2017/08/08

5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63653,最後檢視日期:2015/05/3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出校園外,社會中更是普遍存在著眾多志願服務性質的活動,而不同性質的志願 服務活動中,其所服務的環境面臨的潛在風險也有所不同。例如:從事動物保護 類型的志工,其在服務的過程中可能受到來自於動物的意外攻擊的風險服務環境;

又或者,救生員與救生員教練志工,每逢假日前往河水湍急的公共河、海域,進 行志願服務時,因其服務性質是在保障開放游泳池及海灘泳客的安全、須防止遇 溺,以及救助遇溺者,因此,對他們來說面臨的便是來自於大自然所創造的風險 服務環境。

而根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統計我國近年來國人投入志願服務的調 查情況6 (如下表 1-1 與圖 1-1 所示) ,參與志願服務的人數從 2007 年的 496,276 人、2008 年的 502,239 人、2009 年的 592,033 人,一直到 2016 年的 1,050,293 人,可以看出我國從事志願服務的人力之投入情況,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從表 中我們亦可得知,參與志願服務的人力並不是每位志工都是有保險的,參與保險 人數比例雖在 2008 年達到最高峰,有將近 92.10%的人數是有保險,然而綜合各 年度看下來卻也可以發現,歷年有參與保險人數的比例在近十年的平均也只有 72.58%而已,換言之,約有 30%的志工面臨了沒有參與保險的情況。不論是因 為組織經費問題或其他原因,這都意味著隨著我國有越來越多人參與投入志願服 務之中,而潛在於志願服務過程中的風險危害的發生在志工人員沒有參與保險的 情況下,問題發生的機率亦會隨之上升,因而導致組織與志工人員在未來發生法 律糾紛的可能性也隨之大增。

6 資料整理自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歷年全國志願服務統計表:

http://vol.mohw.gov.tw/vol/home.jsp?serno=200805210008&mserno=200805210006&menudata=Vol Menu&contlink=ap/date.jsp&level2=Y&logintype=null,最後檢視日期:2017/10/0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 1-1:近年來國人投入志願服務的調查情況 年度 志工人數 有保險人數 有保險人數比例 2007 496,276 296,812 59.81%

2008 502,239 462,561 92.10%

2009 592,033 434,060 73.32%

2010 723,414 611,049 84.47%

2011 707,509 509,172 71.97%

2012 898,765 689,825 76.75%

2013 1,002,920 623,310 62.15%

2014 920,368 529,330 57.51%

2015 949,117 713,633 75.19%

2016 1,050,293 761,652 72.52%

歷年平均 72.5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1-1:近年來國人投入志願服務的調查情況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而不論是哪一類型的志願服務活動,都存在有風險意外發生的可能性,茲如 於第一節研究背景中所提及的噴灑色粉所引發的閃燃現象,進而引發的塵暴火災 事故;南藝大學生往返於服務地點所發生的交通意外;又或者是救生員志工其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處的湍急河、海域的高風險服務環境,那麼,究竟是怎麼樣的參與動機,可以促 使人們有意願、主動想去參與這些並無報酬機制,又存在有風險可能性的志願服 務行為呢?而究其從事志願服務的行為,是否也會因志工本身對於風險所具有的 偏好程度的不同,而影響其投入志願服務的行為呢?再者,倘若志願服務運用單 位在為減免事後所發生的不可歸責於己的法律糾紛情況下,而希望透過簽立切結 書的方式,造成可能剝奪志工部分保障的結果下,具備不同風險偏好程度的志工 們,在意識到風險問題之後,對於其從事志願服務的行為以及其在未來從事志願 服務行為的次數頻率面向上,是否會具有影響性的干擾效果?

爰此,本研究之目的,即在於檢視參與動機對參與志願服務行為的影響、不 同風險偏好的人,在面臨具有風險環境的情況下時,是否會影響其參與志願服務 的行為?以及簽立切結書的情況是否會造成志工們於志願服務意願及行為上的 影響?依據上述目的,將本研究欲探討與分析的問題如下所示:

一、民眾為何會參與志願服務?影響民眾參與志願服務行為的因素為何?

二、民眾對風險偏好的接受程度是否會影響其參與志願服務的行為?

三、簽立切結書的情況是否會造成志工們於志願服務意願及行為上的影響?若 有,是否對於不同風險偏好的人,會有不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