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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洛龐蒂 (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 的身體現象學中,梅氏挑戰傳統哲 學與科學的線性思考方式,提出「身體」(body) 概念。而身體概念則進一步發展成梅 氏哲學後期的「肉身」(flesh) 概念。1

「肉身」概念是一種特殊的主體觀念,和傳統哲

學的「主體」概念不同。不同之處在於,「主體」與「客體」對立,而「肉身」主體 並不和「客體」(object) 對立。肉身主體不會將自己的認知方式、範疇,強加於客體之 上。更精確地來說,「肉身」概念根本上消解了主體與客體的界線,最後呈現為一種 主體與客體的「侵越」(encroaching) 狀態:主體的認知活動是受到客體牽引的,而客 體當然也隨著主體認知方式轉換而有所轉換。

這種「肉身」概念,最根本之處在於肉身是「能感的被感者」(sensible sentient),

這是之所以肉身主體與傳統主體觀不同之處2

,也是主體與客體之所以能不再對立之原

作為「能感的被感者」,並不是說,將我們做為「能感者」(sentient) 時所獲取的 資訊,加上我們作為「被感者」(sensible) 時所獲取的資訊。這僅僅是一種並列式的加 總,事先就分裂了「能感」與「被感」兩個部分。看似凸顯身體主體作為「被感者」,

(ontological) 的觀點來看待身體的。依筆者理解,梅氏提出的「身體」概念,是要從「身體主體」

(body subject) 出發,談主體認知活動中,主體與外界並非傳統哲學認定的主從關係,而更是一種交互 影響的關係。到了梅氏哲學晚期,身體概念進一步有了存有論上的高度,以「可逆性」、「侵越」來 表達主體與客體的交互關係。

2 傳統的主體觀,是將主體視為「能感者」,主體以外的事物作為「被感者」。如此一來,主觀與客觀

的分野相當明確,互不侵犯。同時也強調主體作為「意識主體」,單純以主體的向度掌握事物。

3 這也就是梅洛龐蒂在知覺現象學中所提,觀念主義與經驗主義,根本上是相同的

以既定認知方式探索世界,經常忽略我們的身體主體,亦有作為「被感者」(sensible) 的向度。我作為「被感者」,其重點在於我的被動性 (passivity):我作為事物的特性。

我作為被動者、做為事物的一份子,我會被事物影響、牽引。而這種影響是雙向的,

6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17

7

Ibid., 139

在梅洛龐蒂哲學中,有兩種方式可以參考,一種是「可逆性」(reversibility),8

一種則是「侵越」(encroachment)。9

可逆性指的是,「能感者」與「被感者」兩個部

分,就像兩個角度,彼此不斷循環。我可以用其中一個角度看待事物,然後轉換成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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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拉鋸性的活動,先於任何知覺內容。簡單來說,梅洛龐蒂提的「雙目視覺」

(binocular perception),

10

便是如此的觀念:我們不是將兩眼影像加總,也不是切換兩

眼視覺,而是在一切的視覺內容產生之前,就是用兩隻眼去看的了。

梅洛龐蒂曾舉一個觸覺的例子:

我們剛才已經在「觸」中發現了三種相互蘊含的不同經驗,三種相互交叉、

但可相互區分的維度:第一是感覺到細緻或粗糙的觸。第二是察覺到事物的 觸:這是身體及其空間的被動感受。第三則是真正的觸覺。第三種觸覺是指,

當我的右手觸到正在觸物的左手時,通過這個觸覺,「正在進行觸的主體」

就轉入被觸的行列。在此同時,我的左手就降到了事物的行列,以至於觸覺 本身是在世界之中、在事物之中形成的。11

依筆者分析,第一種觸覺,是認知主體獲取事物內容、性質的觸覺。是認知主體作為

「能感者」的觸覺。第二種則是發現了事物存在於空間中、身體主體和事物互動的觸 覺。這種觸覺發現認知主體和事物都在空間之中,都是事物的一員。

第三種則是發現身體主體既是能感者而又是被感者的觸覺。而且我和事物,都可 以是「被感者」。這第三種觸覺,就是典型的「侵越」性的觸覺,正當我們要專注在 其中一部份時,它就逃逸無蹤,我們永遠無法停留在「能感者」或者「被感者」任一 端。

這個觸覺的例子,第一種觸覺是認知主體僅僅作為「能感者」去掌握事物、獲取 事物內容。第二種知覺則了解到認知主體和事物一樣都存在於空間之中,甚至衍生出 一種兩者相互換位的「可逆性」關係。在第二種觸覺中,認知主體發現到自己也存在 於空間之中,不僅僅是個意識主體,同時也作為事物的一員。也因此理解到主體和事 物之間,有種拉鋸,因為主體在空間中移動、與其他事物碰撞,主體發現到,事物並 不僅僅是主體掌握的對象,事物與主體有著不期而遇的遭逢。有時候主體主動地與事 物發生關係,有時候事物闖入主體的視野之中,爭奪主體的目光。這裡,身體主體漸 漸成形,開始感受到主體並不總是支配著事物。有時候角色互換,是事物影響著主體。

認知主體漸漸有了做為「被感者」的向度。

而第三種觸覺則更進一步,以「侵越」來理解觸覺。在第三種觸覺中,觸碰者與 被觸碰者不僅僅是角色互換而已,而是在角色成形之前、在「能感者」與「被感者」

的疆界出現之前,就已經試著消解疆界。在身體主體得到知覺內容之前,就已經在活 動中與事物拉鋸了。或者這樣說,在出現認知內容之前,「觸碰者」與「被觸碰者」、

「能感者」與「被感者」就已經在拉鋸、爭奪之中了。而身體主體同時具有「能感者」

與「可感者」兩部分,同時擁有主動認識事物的部分,也同時擁有被事物牽引而去認 識事物的被動部分。

10 Ibid., 7

11 Ibid., 133-134

是以右手來進行觸覺活動的,因為我的右手是我的支配手 (donimant hand),我常態性 的以右手觸摸、抓取、控制事物。但緊接著我的左手也透過手背感受到右手手掌。雖

15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15

雙手爭奪主導地位的活動,就是典型的侵越活動。在知覺內容被「結晶化」(crystalize) 之前,雙手彷彿有自己的意志一樣,彼此侵越了起來。對我來說,雙手交握的活動,

性是可見者 (visible) 與可見者之間的交替。侵越則是可見者與不可見者 (invisible) 的相 互拉鋸。

從觸覺經驗的例子出發,我們現在觸及了可見與不可見的領域。梅洛龐蒂的可見 與不可見就如同「完形」 (Gestalt)。以可見者作為「前景」 (figure),以不可見者作為

「背景」(background)。隨著認知主體轉移注意力,聚焦於不同地方,原本是前景的部 別可見者,進入「大寫可見性」(Visibility )與「大寫不可見性」(Invisibility)。17

17 在這組對比中,並不需要涉及個別可見者。重點在於,大寫可見者與大寫不可見者之間的拉鋸,而

這個拉鋸才是可見者之所以顯現的條件

用。這種雙重性,是「對立」(oppose) 的雙重性,兩個作標各自有不同的數值,沒有 任何模糊之處。而身體的雙重性則大相逕庭。身體的雙重性是「可逆」、「侵越」的 洛龐蒂所稱之「終極概念」(ultimata notion):「肉身」(flesh)。肉身是整體,其中不是 沒有分別,卻也不是分別。雙重性配上無止境的侵越活動,而由於對立性已經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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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能感的被感者

1.1 能感的被感者作為差異性之可能

接續前言,肉身主體的根本在於「能感的可感者」此一想法。它非常特殊,卻也 非常普遍,我等經常日用而不察。因為在習慣了科學式的思考、習慣把事物對象化之 後,就遺忘了我們也是事物的一員,而將自己當作一個實驗者、觀察者:避免涉入對 象之中。這種所謂「直接」(direct)、「客觀」(objective) 的掌握事物的方式,其實從根 本上就把人的存在簡化成「主體」(subject):一個超然的觀看者。在傳統哲學的脈絡中,

我們當然可以理解哲學家對於客觀性的重視,但也必須小心,如此客觀超然的觀看者,

究竟能否獲得真正意義下的事物,又或者根本上斷絕了人與事物的聯繫:

我如果是觀看世界者 (kosmotheros),我至高無上的目光,就能看到事物處於 它們各自的時間和空間之中,各自作為處於特定地點和特定時間中的、作為 絕對客體的每一事物。因為他們都是從他們自身的位置 (from their own place) 回歸(participate) 到同一的意義 (same significations) 之中的。我也引此被引導 去構想一種扁平的維度,它將事物的多樣性扁平化,取消了時間性

(temporality) 與地點性 (locality)。此後,由於應該重新連接「個別事物」以

及「同一意義」這兩個領域,以及理解這兩個領域是如何透過我們相互連結 的,人們抵達了本質之直覺 (intuition of essences) 這一綜複雜的問題。可是,

我是觀看世界者嗎?更確切的說,我是最高意義上的觀看世界者嗎?24 此處的「觀看世界者」,就是指「鳥瞰」世界者。實際的世界豐富而多元,而

「觀看世界者」認為自己有如天神一般,能與事物保持距離、精確、全面的理解事物,

不受到主觀意見的影響,也不會被事物、特定情境蒙蔽判斷。這種掌握方式就是一種 歸納、分類、操作的方式,它的用意在於運算與控制。也因此,這種方式根本無法理 解「觸摸自身的觸覺」這類經驗。原因如引文所述,「觀看世界者」把世界的時間性、

地點性給取消,試圖將事物抽離脈絡,掌握事物「不變」的「性質」(quality),而這種 做法讓事物變成「靜態」的事物。不允許身體主體來往於不同經驗之間。而這種去除 事物活動脈絡的做法,根本上將「事實」與「本質」分裂了:「只有從別處,也就是 從純粹的正面 (head-on) 觀察存在的思想,才必須接受本質與事實的分道。」25

這樣分裂會產生兩組問題。首先,它會將事物扁平化,導致身體只能用單一面向 理解事物。這種將事物的事實狀態 (fact) 與事物本質 (essence) 分離的做法,將會直接、

間接地引出「本質直覺」(intuition of essences) 的假問題。如果意識主體只能用既定範 疇、時空形式來理解事物,主體所看見的事物並不是事物自身,而是經過有色眼鏡之

24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13

25 Ibid., 113

差別?差別在於傳統哲學根本上已「性質」29

來貼標籤,追求「符應」(correspond),

而這也是梅氏之所以認為,唯心論與經驗論根本上是同一種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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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乎,沒有必要給空間和時間加上一種人為的維度,變成梯度 (tiers)、存 有層次 (levels of being) 等等。因為這些人為的維度依舊要透過可見者,以 及可見者與其周邊的一切交互纏繞 (coiling up) 之後,可見者在此重複自身、

留下銘刻 (inscribe),而這個纏繞過程乃是一種差異化,回過頭給出梯度、

層次。31

這裡,梅氏所提的「差異化」,是一種生產孕育的差異化,不同於科學歸納、區分之 後所產生的差異化。由於肉身主體作為「能感的被感者」,肉身主體在接觸事物的時

這裡,梅氏所提的「差異化」,是一種生產孕育的差異化,不同於科學歸納、區分之 後所產生的差異化。由於肉身主體作為「能感的被感者」,肉身主體在接觸事物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