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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以康德式的論述方式來看,意識主體仍具有支配力。只是在「內容」
上面,看似加入了「後驗」,形成「先天綜合命題」,實際上,在「運作過程」,仍 然是以意識主體的慾望為主,以意識主體的期待來統攝感性世界。更有甚者,意識與 感覺,其實都是「內容」的問題,並非存有活動的起源。如本章前言所述,存有活動 的源頭,是「身體被引導著去看」,這是尚未產生感覺內容的知覺活動。就像兩手交 握的觸摸活動那樣,我們當然可以特意聚焦在其中一隻手所獲得的訊息,但是回到
「第三種觸覺」的時候,身體運動「先於」知覺內容,兩手之間的侵越活動根本上相 異於兩手個別感覺的切換比對。以觸覺來說,梅氏能抵達第三種觸覺,而康德式的操 作約略介於第一種與第二種觸覺之間:或者以意識主體為切入點而忽略身體經驗;或 者無法處理差異化而僅僅讓眾多經驗對立;或者讓眾多經驗彼此串聯,卻仍然以其中 一端為主;或者讓眾多經驗串聯而又不以其中一端為主,卻僅僅是讓兩種經驗內容相 互替換,而無法展現兩種經驗的拉鋸。而更有甚者,在經驗產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拉 鋸狀態──侵越活動,更是全然迥異的思考方式。
1.6 「被動性」浮現,才能成就「能感的被感者」、成就身體
隨著我們拆解「能感的被感者」,一路拆解到「身體被引導著去看」的這種「運 動先於內容」的狀態,51
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
我只需要看看某物,就可以知道如何與它接合、連通,同時我可能不知道這 檔事在神經機制中是如何發生的。我的可動身體在可見世界中並作為它的一 部份,這就是為什麼我能夠在可見者之中引導它。此外,視覺勾連著運動,
這也是事實。人們只會看見自己所凝視之物。...如果眼球運動沒有敏感性、
敏銳度,如果視覺不讓眼球運動先行於它出現,那麼,眼睛運動如何不致將 事物彼此搞亂呢?52
如果眼睛不是先受到事物吸引而去看,那視覺內容將無限雜多、難以聚焦,彼此搞亂。
如果我們回到知覺狀態,試著盡量減少偏見的干擾與意識主體的指引,我們會進入
「眼球運動先行於視覺」的狀態。觀看藝術作品便是如此的經驗,一種知覺活動的不 斷重新聚焦,不受任何實用性的限制,僅是展開身體而已。當然這僅僅是「對於運動 的描述」,尚未進入「如何運動」的問題,53
因此我們可以問:我是如何調度身體的?
不是用意志控制,而是身體作為可見者,我才能引導他。54
51此為筆者的說法,為求方便好記。實際上,如果運動活動成為被知覺的對象,即:動詞被名詞化,則 某種程度上是內容先於運動而牽引運動的了。但這大略只是理論上的複雜化探討。就如同「前景」的
「內容」會吸引我的眼睛,牽引聚焦,就是此類。但此類活動依然可以回到「運動先於內容」來看。只 是層次不同了。
52 梅洛龐蒂,《眼與心》,台北市:典藏藝術家庭,2007,80
53這也就是侵越活動實際的重點,真正意義下的把動詞當動詞看
54當然身體也不斷抗拒。侵越活動即是如此
‧ (parties totales)。55
我的視覺,以及眼球活動,是在具體範圍之下的活動,而非凌駕在事物之上的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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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之謎就在於此,即我的身體既是能見者 (voyant) 又是可見者 (visible)。
身體凝視萬事萬物的同時,也能凝視自己,並在它所見之中,認出能見能力 的「另一面」。它看見自己在看;摸到自己在摸;它對自己可見、可感覺。
這一種自我,並不向思維那樣穿透性的自我,不管思考什麼,思維都只能藉 著同化它、形構它、轉化它成為思想,才能思考它。但這種自我卻是從看者 到他所看、從觸者到他所觸、從感覺者到所感者,透過混淆 (confusion)、自 戀、固著而成,這種自我,掛搭在萬物之間,有正面也有背面,有過去也有 未來...58
如此「能感的可感者」,其「自戀」究竟有何涵義?從源頭來說,肉身作為「被感 者」、作為「事物的一員」,它能被引導著去看,它也吸引著我以某種方式去看。如 此一來,我的身體受到事物的吸引,可不僅僅是身外之物,而同時受到自身身體作為 事物而吸引、拉鋸。更有甚者,身體又必然受這種引導,也因此能救了一種無可止歇、
無可自拔的自我探索:自戀。身體無法抗拒自己,但這不代表身體受自己支配,而是 身體不可避免地陷入無盡的拉鋸之中。
作為「能感的可感者」,本身就是一種未定、曖昧不清的狀態。而這「不解之 謎」,正好因為不解,也提供了「能感的可感者」無限的動力,不斷往返於「能感」
與「可感」之間。這種不斷往返的活動,其實就是「可逆性」。而往返中界限愈發消 解,相互拉鋸變形,則為侵越活動。
58Ibid., 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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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能感的被感者」深處之「雙重性」
2.1 雙重性與「能感的被感者」之差異
藉由本章第一節,我們了解「能感的被感者」,是肉身主體的基礎。現在我們要 深入挖掘「能感的被感者」之中的「雙重性」(double)。在身體活動中,雙重性相當容 易被忽略,主要原因在於它並不是個具有明確「動作」的概念,即,它僅僅具有表面 描述而未提供運動線索。也因此它容易被可逆性、侵越活動搶走風采。雙重性在身體 活動中,剛剛好佔據了最不具活動性的角落,處在最偏向內容的版圖上,缺乏「運動」
描述。我們甚至可以說,是在侵越活動進行之後,身體經驗產生了,然後身體注意到 自己「作為」兩面鏡子,「作為」能感者與被感者,這時候才「體認」到自己的「雙 重性」。也就是說,「雙重性」之所以成為顯題,可能僅僅是因為,在侵越「活動」
進行後,我們發現到「能感」與「被感」的差異,所以我們將這種關係稱之為雙重性。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單純作為侵越的存在,我們能夠永遠僅僅停留在活動狀態中,雙 重性的問題便是附屬的問題。但我們時時「浮出水面」而成為可見,這裡便牽涉到知 覺內容以何種方式產生、產生何種內容的問題。59
值得一題的是,筆者在此並非因為
雙重性無所不在,所以必須處理雙重性。雙重性作為尚未出現知覺內容,卻也不是運 動的一個特殊維度,同樣也導引內容之生成,它可以說是「名詞」的一種初始型態。60
以「能感的可感者」為例,「能感者」與「可感者」作為一個「對偶」(double),
究竟是何時發生的?想當然爾,我們在一般的觸覺活動中,並不會思考哲學問題,而 是直接投入知覺活動中,而且可以相當深入。換句話說,「能感者」與「被感者」兩 者作為對偶,以及他們之間的可逆與侵越,其實在我們「理解」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而在稍後我們想要論述、指涉的時候,才命名、定義「能感者」與「可感者」。也就 是說,如果我們單純不指涉,而僅僅處在知覺活動中,就不需要處理「雙重性」了?
筆者認為正好相反,「雙重性」作為名詞,其實是身體活動層次,層層展開的機會。
「雙重性」其實暗指一種「差異化」,其特性在於,將「肉身」暫時分化成「能感者」
與「可感者」,並在稍後尋求可逆以及侵越活動。如此一來,我們便能走出素樸的身 體活動狀態,回頭擁有意識主體,也能更進一步深度侵越。也就是說,走到能指涉雙 重性的層次之後,已經無法,也不需要排除意識主體了。因為他已經成為肉身主體的 一塊版圖。
2.1.1 作為名詞的雙重性
不過此處有兩種雙重性。第一是作為名詞的雙重性,也就是在身體活動之後,我 們定義與歸納身體活動所得到的雙重性。這種雙重性其實不是雙重性,而是披著雙重 性外衣的「表象化」、「性質化」的思考方式。他的用意只是提供意識主體進行指涉,
59此二分別如下文鋪陳
60而這初始型態,也導向最終型態:肉身。請見本章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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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主體去「理解」一個他不理解的東西。舉例來說,兩面鏡子擺在一起產生了無限影 像,我們覺得精彩炫目、頗有深意,就「命名」它為「雙重性」。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