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觀念化 (ideation) ──因為它是一種觀念化──都在我的綿延的擔保下,
5.4 層次並非構建而成,是挖掘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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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與雙重性就像獵人與獵狗一般,在無邊無際的叢林追獵。而雖然獵人一路追跡,
擁有的戰利品愈發堆積,這些獎勵卻不是獵人真正追求的:
但是我們說過,可見者本身屬於不可窮盡的深度之表層:正是這不可窮盡的 深度,使得可見者可以向我們的視覺以外的其他人的視覺開放。...他人的 視覺揭示出了我們的事實視覺 (factual vision) 的侷限,它們指出了唯我論的 幻覺 (solipist illusion),...125
獵人追求的是真正的他者,永遠無能得手的獵物。存有的獵人,作為一個能見者,他 並不單純滿足於可見者的捕獲,它真正有興趣的是深不可測的不可見者。他追求在狩 獵中與山林合而為一,進入深層的遊戲的狀態。而同樣沉浸於獵捕遊戲的獵人之同好,
當然也能體會這種執著;這便是我私人的「可見者」能夠像我的視覺之外的他人開放 之原因,因為眾多身體存有者作為獵手,在無盡的遊戲中也就沒有獨享山林的人了。
這樣的狩獵活動要獵的究竟是什麼?是具體獵物,抑或是捕獵狩獵活動本身?梅氏提 到:
我的動作不再趨向要看、要觸之物,或者趨向正在看、正在觸這些事物的我 的身體,而是趨向普遍的身體 (the body in general),趨向為其自身的身體
(the body for itself),(無論這是我的還是他人的身體),因為我第一次通過另
一個身體看到,在身體與世界肉身的對偶 (coupling with) 中,身體帶來的比 他接受得更多...而且身體一心想與另一個生命在存在中一起飄盪,想使自 己成為其內部的外部,使自己成為其外部的內部....126我們發現能見者不是趨向要看、或者正在觀看之物,而是趨向「普遍的身體」,即:
趨向雙重性本身。如同獵人不是為了獵物存在,是為了狩獵而存在。樂手不是為了音 符演奏,是為了雙手飛舞而演奏。如此一來,能見者不是被可見者定義,可見者也不 是被能見者定義,當然也不是兩者交替作為定義對方之人而後得到彼此的定位。實際 上是回到能見者與可見者浮現之前,那種雙重性尚未成其為雙重性的侵越狀態。此時 的雙重性不單純是拉鋸角力中的兩端,而是在兩端產生之前的界線未成之狀態,此時 的侵越依舊擁有主被動拉鋸的特性,引導知覺內容之產生,作為知覺內容、經驗的起 源;甚而藉著雙重性本身引入無數潛在的他者,作為知覺內容之「來源」。
5.4 層次並非構建而成,是挖掘而來
上段最末所提及的反覆過程,便是本體論意義的肉身之出現依據。這種肉身強調 的不僅僅是身體作為「能感的被感者」,而是一個諸多能次交錯侵越的巨大肉身。當
125 Ibid., 143
126 Ibid., 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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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這種肉身也不是一蹴可幾,而是層層「挖掘」而來。梅氏從身體「對自己工作」來 描述:
…..把一個可見者做成一個看者,將一個身體做成一個精神,或者至少做成
一個肉身。...因為可見的身體通過對自己工作 (labour upon itself),給出了 一個視覺將從之產生的深窩 (hollow),開啟了漫長的成熟過程 (maturation),最後它突然看見了,就是說它將成為對自身可見的,它將建立看者和可見者 的無限的相互吸引 (interminable graviation),和持續不斷的變形 (idefatigable
metamorphasis),而他們的原則已經確定了,這種原則已經與最初的視覺 (first vision) 一起作用了。
127這便是身體「對」自己工作,同時是身體「為」自己工作。藉由身體自己的雙重性:
能感與可感、看者與被看者、精神與物質,身體以侵越活動串起這些雙重性,然後從 此貫通往下挖掘,挖掘間便產生多重維度的交錯侵越,例如「看與被看」與「精神與 物質」之間的交錯,我們發現這更是一個無法窮盡的「深窩」,也同時是一切的匯聚 之處。這種向下挖掘的過程,是種「熟成」,它不斷剝離可見者,以達不可見者,而 當他發現大寫不可見者時,「他突然看見了」。他發現有個更為廣闊的「自身」:肉 身;而且對自身可見。也在此意義下,肉身是「為己的可感者」。梅氏繼續描述肉身:
我們稱之為肉身的東西,這個內在地工作的東西在任何哲學中都沒有名稱。
作為客體和主體的構成性介質 (formative medium),它不是存在的原子,不 是處在唯一時間地點中的實在自在(in itself):人們完全可以說,我的身體不 在別處 (not elsewhere),但人們不能在客體意義上說我的身體是在這裡 (is
here) 或現在 (now)
128如此便是典型的肉身狀態:它不是存在的原子,也不是僅僅限定於某一時間、某一地 點的存在,它是主體與客體之所以可行的條件。肉身並不向原子一樣,藉由排列組合,
湊出存有。肉身倒比較像是原子之所以生成的源頭,而在原子生成之後才組成客觀意 義下的事物。這些事物存在於時間空間坐標系的某個點上,並依此衍生此物與彼物之 對立差別,又更因此衍生客體與客體的對立、主體與客體的對立。肉身作為一個無法 窮盡的存有源頭,他並不與我的身體斷裂、並不在我的身體之外,而是就在「這裡」。
但「這裡」指得是「在場」,而不是客體意義坐標系的某個位置。
這樣奇特的肉身,梅氏又以「元素」129稱之:
肉身不是物質,不是精神,不是實體。最好還是用「元素」這個舊術語意指 它,這是用它被人們用來談論水、空氣、土和火時的意義,也就是說它的普
127 Ibid., 147
128 Ibid., 182
129元素一詞著重在生產意義。實際上與肉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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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事物的意義,即它處在時空個體觀念的途中,是一種肉身化原則
(incarnate principle)...
130這裡我們能更進一步,解釋為何肉身作為元素而非原子。肉身作為「肉身化原則」,
其意義在於成就具體事物、成就時間觀、空間觀,而非反過來,在時間空間之下形成 肉身。梅氏繼續描述肉身的運作方式:
人們很快就會看到這個領域是無限的。如果我們能夠表明,所謂肉身是一個 終極概念 (ultimate notion),表明它不是兩個實體的合併或組合,而是在其自 身而成為可思考的 (thinkable by it self),...而有一種可見者與可見者自身 的聯繫,這種聯繫越出 (traverses) 我 (me),將我構成被見者。而這種循環並 不是由我構成 (form) 的,而是由它構成我。這種可見者與可見者的纏繞
(coiling over) ,可以越出 (traverse)、激活(animate) 其他身體,激活我的身
體。...這個場域 (field) 向其他自戀者開放,成就一種肉體間性(intercorporeity)。
131的確,我們很快就發現這是個無盡的領域。肉身的豐富性,並不是由眾多可見者組合 而成,但又不是不依賴可見者就能自行完滿。肉身與可見者的關係是這樣的:可見者 與可見者之間產生聯繫,它們彼此拉鋸。而這些可見者的拉鋸是以「我」作為不可見 者,做為場域,而得以運行。稍後,這些可見者在活動中向外探詢並且超出我,不再 停留在我身體之中,而我也開始被這些可見者牽引,隨著它們去看。而我也因此在被 動的情形下,從能見者變成可見者,與原本的可見者們相互換位。而這個循環並不是 由我構成,是可見者與可見者彷彿有自己的意志,時而自行活動時而牽引我,亦時而 要求我掌握。這種可見者活動進一步越出,便激活了我的身體。而這種特殊的循環並 不是我所創造,也不是我所獨有。也因此,這個場域向其他的自戀者開放,這些自戀 者系出同源,分享一種「肉體間性」。
由此看來,我們從具體可見者之間的可逆活動進一步突破出身體之外,也「突破 出」、「形塑出」身體。而這整個活動便是肉身作為元素的孕育活動。也唯有在這活 動之後,才有主觀與客觀的分別,也才有客觀觀念的問題。此段引文等於從頭操作過 可逆活動以及侵越活動。值得注意的另一個重點在於,這種操作永遠沒有完成的一天,
總是「不斷」循環,也總是出現「新的」循環:
我們在開頭簡要地談到了看者與可見者之間、觸者與可觸者之間的可逆性。
現在應該指出,這涉及的是一種總在逼近但事實上從來沒有實現的可逆性。
當我的右手觸摸事物時,我的左手總是處於要觸摸右手的狀態,然而我從來
130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39
131 Ibid., 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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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orphasis),...
135此處的轉化與變形,便是侵越意義上的活動。注意,如果我們單純引用「交纏」來談, 沒有次級的可見性,即力量軌跡 (lines of force) 和維度 (dimensions) 的可見 性,便是不可能的,厚重的肉身如果沒有纖巧的肉身便是不可能的....136
132 Ibid., 147-148
133 Ibid., 147
134而另一意義的不能完成,則是因為肉身之豐富、噴發無數循環,堆疊層次。但這稍後處理
135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48
136 Ibid.,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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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們更進一步發現「維度」交錯。在身體的版圖之中的光明區域,以及身體的版 圖之中的晦暗區域,便是身體主動活動與被動活動的盤踞之處。而這同一塊版圖的不 同區域彼此拉扯,成就維度本身的張力。而類似型態的維度更是數量無限,他們更構 築出力量拉鋸的軌跡。初級的可見者指得是可見者最初的可見狀態,而次級可見者指 得是「類似範疇」的「維度交錯」狀態。而梅氏之所以開始談初級的可見者與次級的 可見者,除了展示身體活動的層次之外,也是為了談觀念與身體的關係作為一種新的 物我關係:
我們在這裡觸及到了最困難之處,也就是肉身 (flesh) 與觀念 (idea) 之間的聯 繫...比如音樂這樣的「無法替代的」(without equivelents) 觀念,這是光線 的 (lights)、聲音的 (sound)、肉體慾望的 (physical voluptuousness)、安慰感
(relief) 的觀念,我們的內在領域因富有這些觀念而變得多彩與絢麗。文學、
音樂、慾念 (passions),還有可見世界的經驗,...,這些觀念是對不可見世 界的探索,也是對觀念世界的揭示。只不過這種不可見者、這種觀念不像科 學的那樣使自己脫離可感的外表,上升為純粹的第二層次的肯定性罷了。137 梅氏認為觀念不需要與身體對立,但前提是觀念不脫離其「可感」特性、不脫離侵越 活動中的主動與被動交錯。同理,範疇觀念經過肉身主體的翻轉,可以發展成另一種 類似範疇的新觀念,同樣能與身體相容。對梅氏來說,「音樂」具有抽象性有著音符 與旋律,但同時也非常具體,因為小提琴手總是「衝上琴弓」(dash on his bow) 追隨音 樂,138
以自己的身體將音樂肉身化。如此一來,抽象的觀念如果願意承認其身體性,
則觀念就不是身體的敵人了。也就是說,觀念必須要回到「最初的看」:
則觀念就不是身體的敵人了。也就是說,觀念必須要回到「最初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