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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作為競技存有:從梅洛龐蒂的可逆性走入侵越活動及其肉身存有論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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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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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 ‧ 國. 學. 身體作為競技存有: 治 政 大 從梅洛龐蒂的可逆性走入侵越活動 立 及其肉身存有論. sit. y. Nat. Body as an Agonistic being: from Merleau-Ponty's. er. io. Reversibility to the Agonistic Encroachment and it's. n. al Ontology of the Flesh.i v Ch. n U engchi. 指導教授:蔡錚雲博士 研究生:唐國開撰. 中華民國 一百零五年六月.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5) 摘要. 本論文除去導論,共分三章。第一章首先明確定位出力學、動眼研究、心 理效能等等自然科學、心理學研究之特色與侷限,然後解藉由舞蹈活動展示身 體的自由活動潛能,並進一步將這潛能投入競技活動 (Agon) 中檢視,發現身 體主體的根基。第二章則以梅洛龐蒂的身體現象學闡釋身體活動與經驗之起源 (genesis),期間亦示範操作著梅洛龐帝身體哲學中看似已經提及,其實尚未被開 發之身體技術:侵越活動 (encroachment)。第三章則從競技經驗出發,表達筆 者如何以競技中的主動 (active) 與被動 (passive) 解釋梅洛龐帝的「能感的被感 者」(sensible sentient)。如此一來,我們將跳脫出傳統的「可逆性」活動,一同 進入無盡拉鋸侵越,並依此貫串挖掘出身體主體深度的大寫不可見 (Invisible)。 而這整個挖掘的過程亦是一種侵越活動,是一種存有的競技。此時,身體作為 競技存有 (Body as an Agonistic being)。.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詞:身體作為競技存有、侵越、主動與被動、能感的被感者、可逆性.

(6)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7) 致謝 本論文之所以呈現為如此面貌,實受許多貴人啟發、引導。 謝謝蔡錚雲老師的指導,老師雖然沒有競技運動的直接經驗,卻有驚人的 理解能力、來回於哲學與身體經驗之間。也因此,老師讓我保有高度發揮空 間,也同時能將我的經驗引導至更高格局。若無老師牽引,我的經驗無法如此 淬煉聚焦。 謝謝劉一民老師。我在偶然發現運動哲學之後,便在師大聽了兩年課,想 想真是不可思議的好運。老師運動經驗豐富,對於梅洛龐蒂也有特別的理解, 我多受啟發。而老師所講述的經驗與文本亦相當獨特,觸發我對於運動哲學的 想像。 謝謝黃盈晨先生,您關於「不可測」、「模組」的思考對我多所啟發。我 的「機運」、「戰術系統」、「節奏」等等的想法,雖然路數並不相同,卻也 隱隱回應著這組問題。也同時謝謝劉一民老師課堂上,師大體育所的同學。同 學各自獨特的身體經驗、對哲學的操作,都是我觀摩的對象。 謝謝楊凱帆學長,在我打最後一次的大運會的時候,帶著我們練了一段, 時間雖短,但獲益極大。而在個人賽冠亞一戰,有學長指揮,才有這個成果! 謝謝歐豐銘學長給我對打機會,使我大開眼界。謝謝王旗竹學長,與您對打、 看您對打,真的收穫許多。謝謝政大擊劍隊歐世靖學長、許岫天學長、徐子晨 學姊。與您們練習、討論,獲益良多。謝謝陳尹華學姊與姚君翰學長,與兩位 練習是我的榮幸。 謝謝余聿長久的傾聽與討論。我的侵越思維也因此向外延伸,故事生成。.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9) 目錄 零、導論 1 第一章、面對科學規範身體而產生的困境 7 第一節、運動技術力學分析 7 第二節、視覺研究 13 第三節、心理狀態研究 17 第四節、舞蹈與競技活動 19. 第二章、另一進路:以肉身主體重回競技活動 23 前言、情節提要 23. 立. 政 治 大. 第一節、能感的被感者 33. ‧ 國. 學. 1.1 能感的被感者作為差異性之可能 33 1.2 肉身必須成為動詞 36. ‧. 「差異」作為「分身」 37 「差異」作為「變體」 40 康德操作下的「變體」思維令人耳目一新,卻依然脫離身體,因此失敗 42 「被動性」浮現,才能成就「能感的被感者」、成就身體 43. n. al. i n U. 第二節、「能感的被感者」深處之「雙重性」 46 2.1 雙重性與「能感的被感者」之差異 46 2.1.1 作為名詞的雙重性 46 2.1.2「尚未」成為名詞的雙重性 47 2.1.2.1 第一種差異化:可逆 47 2.1.2.2 第二種差異化:侵越 47 2.1.3 侵越的雙重性不同於可逆的雙重性 48 2.2 從「雙重性」侵越出下一個他者,此即孕育 48 2.3 差異作為土壤的關鍵成分,孕育肉身主體 52. Ch. engchi. 第三節、從「可逆性」走向「侵越」 54 3.1 交疊而非重合:可逆而非統攝 54 3.2 可逆活動的深處即侵越活動 59. er. io. sit. y. Nat. 1.3 1.4 1.5 1.6. v.

(10) 第四節、「侵越」與「可見與不可見」的關係 65 4.1 侵越作為「可見與不可見」的合法性 65 4.2 從可逆性挖掘出侵越活動 67. 第五節、從肉身「侵越」重新理解「觀念」:觀念的肉身化 71 5.1 肉身之綿延 71 5.2 拉鋸活動之起點:為己可感的身體 73 5.3 我與他者相互侵入,作為同一具肉身 74 5.4 層次並非構建而成,是挖掘而來 76 5.5 侵越作為動力,觀念作為藍圖 81. 治 政 第三章、身體作為競技存有 89 大 立 第一節、主動被動及其層次 89 ‧ 國. 學 ‧. 第二節、主被動的三個層次 91 2.1、動作必然出現 91 2.2、動作「內容」之交替作為可逆性活動 91 2.3、主動與被動的侵越 92. n. Ch. engchi. 第五節、節奏作為樞紐 97 5.1、距離作為競技脈絡 97 5.2、距離中的動態問題,就是節奏問題 97 5.3、節奏擠壓出距離 98 5.4、沙包的例子 101 第六節、小節作為總結 101. sit er. io. al. 第四節、動作作為樞紐 94 4.1、攻擊 94 4.2、撥擋 95. y. Nat. 第三節、競技活動中的侵越活動 93. i n U. v.

(11) 零、導論. 本文題名「身體作為競技存有」,其目的在於表達「競技」(agonistic) 作 為身體的深度潛能,甚至作為「身體」的核心。而筆者之所以以此為題,是因 筆者對於競技活動有些許特殊體驗,希望與各位分享。筆者從自身經驗出發, 在大學期間以「身體做為競技存有:以競技活動理解梅洛龐蒂的身體現象學」1 這個角度研究。當時即嘗試以競技經驗詮釋梅洛龐蒂,結果不算成功。現在, 筆者從競技經驗出發,首先更深刻地體驗到「身體作為競技存有」,並以此經 驗貫串梅洛龐蒂的身體現象學。本次嘗試與先前嘗試的不同之處在於,本次嘗 試的起點與終點其實都是競技經驗,從本文「能感的被感者」一直到「侵越活 動」,其實都是依靠競技經驗才得以成形,而最終也回歸競技經驗。但並不是 說筆者僅「使用」梅洛龐蒂來為自己背書。因為在競技過程中,梅洛龐蒂的身 體觀對筆者多所牽引,亦參與了筆者本身身體觀之形成、導引競技活動。簡而 言之,筆者是在實際的競技活動中,引導競技經驗與梅洛龐蒂身體現象學,使 兩者相互喚醒。 如此一來,筆者必須展示競技經驗的特殊之處,方便讀者理解「競技」與 「身體」之關聯。舉例而言,在競技活動中,我們常見許多「失控」、「失 誤」等等不明所以、理智無法理解的狀況。不論是選手突然搞不清楚狀況,而 被對手一騙再騙,或者選手原本「學會」的技術完全無用,或者被對手壓制而 進退失據。這種混亂狀態究竟如何解釋?又或者,因為競技活動中的不穩定 性、「亂流」總是干擾選手,使得競技活動帶有「隨機」(random)、「機運」 (chance) 的成分,因此降低了技術性?.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i n U. v. 以上多組例子可說相當常見,但也可以不太常見。主要看選手以何種方式 觀看競技活動。筆者發現,如果我們以科學觀點來看待競技活動,則任何超出 規範、規律的事物,都直接被視為「亂流」,而在稍後,我們依照喜好來命名 它們,或者叫「失控」,或者叫「狂亂」,或者叫「運氣差」。而如果我們正 視自己作為身體的存有,則以上問題就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理解。以「失控」來 說,我們可以暫且視之為一種「完形崩壞」(semantic satiation),2 也就是選手. engchi. 的身體、知覺被打亂了。我們也應該由此逆流而上,調整選手的整體完形。而 更有甚者,許多時候競技活動就是在破壞、引導對手的身體完形,或者破壞對 手的應對能力,或者使對手過度依賴某些技術或節奏,以達僵化。這種方法已 經超越常見的科學化、科層化的競技觀念,來到身體化的競技觀念。也因此, 許多看似隨機、無規律的狀態,若回到整體競技脈絡中,則反過來證成了競技. 1 2. 此文為「大專生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之成果。蒙羅麗君老師指導。 盯著某字一段時間之後突然認不得那個字 1.

(12) 活動的技術性與系統性。然而,這裡的技術已經不是先前的表層技術,系統也 已經不是先前的靜態系統了。 以競技活動中常見的「攻守循環」來說,科學化的競技觀念如果談「攻守 循環」,就是明確的推理、運算,試著用對的「招式」、「動作」應付對手。3 而身體化的競技觀念,除了談「攻守循環」,也能找到階段與階段之間、動作 與動作之間的細微拉鋸之處,這也是「招式」、「動作」成形浮現之處。也就 是說,科學化的攻守循環其實只有攻守「概念」,沒有真正的攻守「循環」。 任何循環之所以成立,它必須是身體的循環而不是概念的循環。 但是,身體化的競技觀念雖然重要,但又不可以流於簡單的「感覺」、 「直覺」。選手可能描述自己「今天感覺很好,都抓得到」、「我感覺他要等 我進攻然後抓我,我就故意不攻啊」,這些當然是很重要的「感覺」,但那尚 未「提煉」成身體經驗。而此時的身體,由於單純談「感覺」、「直覺」,其 實容易過度強調身體的「反射」面向,身體的「層次」就不見了。身體就被壓 縮成工具,倒反而更像是「解剖學的身體」!更不要說,如果以一個「科學」 的角度來看,這些描述根本亂七八糟,毫無章法。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解剖學 身體,和科學同樣邏輯,只是內容物換個口味而已。也因此,談「感覺」與 「直覺」,如果沒有層次鋪展,則容易變成假的「身體」、真的機器。 當然必須澄清,筆者並非否定「感覺」與「直覺」的價值,4 而是表達.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內容化」的問題。如果我們把「感覺」變成「感覺內容」而忽略「感覺活 動」,如果我們把「直覺」變成「直覺內容」而忽略「直覺活動」,這便是典 型的概念化思考方式:「把活動視為性質」。5 如此一來,活動中的拉鋸糾葛. y. Nat. sit. n. al. er. io. 就此消失,我們便把身體經驗化約為概念了。為此,我們要跳脫「感覺內 容」、「直覺內容」,來到身體的更深處。但這要如何進行呢?我們發現,我 們不應該試著把內容解析得更細膩透徹,而是應該回到內容產生「之前」與 「之後」的運動狀態,也就是筆者所提的「運動先於內容」。6 「運動先於內容」強調的是「運動活動」,而不是「運動狀態」、「運動 內容」。但這裡可能令人疑惑,究竟談運動內容、運動狀態,有何不妥?筆者 必須再次說明,「運動內容」與「運動狀態」都是身體經驗的某個環節,只是 不是最關鍵的環節。運動內容,大多是我們對於「動作」的「描述」;而「運 動狀態」是我們去指涉「他正在運動呢!」所產生的描述。這兩者的特色在 於,進行描述、指涉的時候,運動也終止了。而「運動狀態」也是如此,雖然 它更令人疑惑。他就是典型的「他正在運動呢!」、「運動非常鮮活,不可以. Ch. engchi. i n U. v. 例如,以剪刀對付布,以石頭對付剪刀 雖然筆者在第二章提及「本質直覺」時,依然對直覺採貶抑態度 5 附帶一提。本論文中有大量引號,為筆者的強調語氣,或為筆者設計標語;方便讀者理解, 也方便筆者論述。此處便是如此。 6 此句標語是為了與沙特「存在先於本質」對比。筆者所提的運動是一種活動,不是一種狀態 (state)。如果用狀態理解運動,而不「參與」 、「涉入」運動,則運動就扁平化為「運動內容」 , 變成一種「性質」(quality),我們也因此無法了解競技,也無法了解身體。 2 3. 4.

(13) 被概念化!」這類的宣稱。對筆者來說,這也就是一種指涉,也就是一種概念 化。但是,筆者並非要走向「不可說」這類的龜縮進路,而是要重新理解何謂 「說」。實際上,整篇「論」文,就是這種嘗試。 而這裡就延伸出一個重要的問題,即:如何說明身體。這不單純是個方法 上的問題,也同時是合法性的問題。以筆者操作下的身體現象學來說,筆者將 以「能感的被感者」(sensible sentient) 作為肉身存有之根本,由此出發談身體 活動。而在過程中,筆者運用「侵越」方法,來回開展、串聯各層次。如此一 來,筆者雖然不是以梅氏常見的「模糊」(vague)、「含混」(ambiguous) 等身 體觀念起始,而且方法上亦非梅氏文本中常見的辯證 (dialect)、反思 (reflection) 這類「可逆」(reverse) 方法。但筆者認為,以「能感的被感者」、 「侵越」(encroachment) 來談身體,更能凸顯出身體的拉鋸性。畢竟是這種根 本的拉鋸性造就身體的鮮活生猛,也造就了身體的「模糊」與「含混」。當然 讀者想必已經猜到,「模糊」與「含混」不應該作為一種「狀態」(state),而要 回到身體侵越活動中,才得理解。因此,筆者並不是去描述身體的狀態,而是 以競技經驗作為樞紐,以身體示範,操作侵越。如此方法雖不同於常見的、對 於梅氏的理解,卻是更貼近身體活動的操作方法,而此方法本身作為身體現象 學方法,其合法性也已備妥。不過,最難纏的合法性問題卻不在此。因為筆者 的論述方式與梅氏文本多所勾連,自然具有身體現象學方面的合法性。真正的 挑戰來自於科學思維。因為科學要求的精準明確,身體無法提供。而身體要求 的真誠真實,科學無法提供。如果我們持續以此對比思考,論述將寸步難行。 因為我們又將「精準」與「真實」截然二分,這更是一種科學性格的做法。如 此一來,合法性的問題比一開始想得更加複雜。我們操作到此便抵達泥淖中的 泥淖。首先是科學要求「精準」作為合法性;其次是,如果我們強調身體之重 要性應該大過科學的重要性、身體的合法性大過科學思維的合法性,這更是回 歸到了一種「先分裂後統攝」的角度,只是主角由「科學」換成「所謂的身 體」。身體也就不是身體了。 那麼,究竟要如何面對這個雙重難題呢?筆者認為依舊要回到競技經驗與 其「侵越活動」,以此做為身體活動之樞紐。7 如此一來,便具有雙重優勢。 首先,科學要求的「精準」問題就被消解,通通變成了「競技問題」。競技性 的活動中的身體,作為最鮮活的身體,它具有競技上的衡量基準:它要求涉入 競技活動之中,與對手拉鋸、試著在難分難捨中搶占支配。而我們也能由競技 經驗中的侵越活動,進一步放大範圍,讓侵越活動擴及整體身體活動。如此一.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侵越」一詞,是由梅氏文本而來。遺憾的是,梅氏隱約觸及侵越,隱約要談出「侵越」與 「可逆」之差異,卻來不及完成。筆者是透過「能感的被感者」來詮釋侵越活動。其中的拉 鋸、爭奪,則是來自競技經驗。不可諱言,筆者若無競技經驗,是無法談出侵越活動的。而更 值得注意的是,「能感的被感者」雖說是梅氏用詞,在本文中卻是以「主動的被動」這一競技思 維呈現。根本上,筆者以競技經驗貫串梅氏文本。讀者在第二章閱讀到的「能感的可感者」 ,其 實源自於第三章的「主動」與「被動」 。如此便以「競技」作為隱喻,泛指身體的拉鋸與爭奪活 動。 3. 7.

(14) 來,若將身體活動視為一種拉鋸、侵越活動,科學的「精準」問題就不再重要 了。 當然,這尚未令人滿意。也因此,延伸出第二點優勢:以「侵越活動」消 解科學與身體的對立問題。我們若以競技活動作為存有活動之根基,科學與身 體便不再對立,而是拉鋸爭奪、開裂差異,對抗而不對立。觀念與身體將在侵 越活動中再次匯流。8 如此雙重優勢看似套套邏輯、累贅重複,卻已是不同層 次。從競技活動走入普遍性的身體活動,從「侵越活動」作為操作方法,一路 拉扯,來到存有論層次了。為了達成這個雙重優勢的推理,本論文第一章,便 是一個預備性的工作。用以回到競技活動處理這個合法性的問題,並且在後續 章節以「侵越活動」作為身體活動,使科學與身體不再對立,合法性問題也不 再是個問題。 如此一來,本文的關鍵在於「侵越活動」之操作。但這究竟是怎麼操作的 呢?以競技活動為例,其中的「攻擊」與「防守」並不是純然隨機出現,也不 是純然依照選手的意願出現,而是典型的侵越、拉鋸狀態:眼前所見的攻擊與 防守,是被擠壓出來的。而甚至,攻擊與防守都必須用新的方式來理解。以 「競技」(agonistic) 來說,它具有侵略 (offensive)、防守 (defensive),以及 「消解」(avoidence) 三種面貌。這裡面最關鍵的在於「消解」。消解是介乎攻 擊與防守之間的東西,也是攻擊與防守成立的根本原因。對方攻擊我不一定要 接招格檔,我可以後退使其打空,我也可以在對方發動之前搶攻。這便是典型 的「消解」操作。而這種消解操作其實就是「侵越活動」,它使競技活動中的 動作相互拉鋸牽引、藕斷絲連。也因此,我方的攻擊很可能是為了消解對方壓 迫攻勢的「回推」(push back) 動作,也可能是牽引對方動態之後的攻其不備。 這種「消解」意義下的攻守循環才成其為循環,動作與動作尚未浮現而相互牽 引。也因此,動作不是純然自主浮現,而是被「擠壓」而出的。9 也就是說,競技活動中的「動作」作為可見者,是在競技活動中被擠壓出 來的;這便是一種「孕育」,便是「運動先於內容」。如此的生成活動便開始 具有「動詞」意義,不再停留在「狀態做為性質」(state as quality)、「性質做 為內容」(quality as content) 的思考方式中。10 在競技活動中,參與雙方必須交 鋒才能相互喚醒、相互成形。雙方必須極度涉入這種爆發狀態,以生死相逼。 這是一種奔潮滅頂扯裂畫布般地行雲流水,並不在意生死狀態,但生死意義從 此湧出。 競技者便在這種高強度的競技活動中,以競技狀態思考存有問題。而我們 也將以競技活動作為樞紐,回到身體活動之中。這時候身體活動已經不若先前.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請見第二章第五節,「觀念的肉身化」 請見第三章。這種概念與「攻而不擊」是相通的。如果我們願意把「攻」(attack) 與「擊」 (hit) 分開,便跳脫科學語言定義下的攻守循環了。在此, 「攻」可以是推擠、誘導、牽引。 10 此亦筆者設立之標語,僅求好記,無特殊哲學意義。補上英文以補中文之曖昧 4 8. 9.

(15) 講求「具體」、「真實」身體狀態的身體活動,而是一種「拉鋸」、「對抗」 的身體狀態。身體作為競技存有,大夢初醒、在世存在,向世界挑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 i n U. v.

(16)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 i n U. v.

(17) 第一章、面對科學規範身體而產生的困境. 對於競技者來說,「競技」是種正在發生的、流動的狀態。難以用語言精確 描述,也難以用既定概念歸納、整合。而競技者又深深著迷於這個流動的狀態, 游移於幾乎無限制的情境,卻又不是漫無章法。而雖然難以描述競技活動,我們 卻無可避免的試著去「談論」它,試著讓它再次活現。 我們對於競技談論,將會從一般性的、試圖用精確語言、自然科學式的語言 來談論,漸漸走到與競技活動更貼合的談論方式。本章中,將會以自然科學、心 理學式的角度,展現常見的觀點,並走入舞蹈藝術的觀點。而最後將試圖批評, 以追索競技活動的生成,求走的更近、追得更遠。 科學總是追求精確。他們希望破解事物的規律,並且應用之。這是一個極為 重要的應用,是不可或缺的一種思考方式,但卻不是唯一的方式。而甚至,我們 是否應該單單「思考」(think about) 事物,也會是個問題。這尤其適用於競技活 動的當下。我們發現,競技活動有許多層面,但是不同層面,需要不同的方式描 述,而不應強迫性的以不相容的邏輯套用。以下我將展示一些常見的例子,說明 常見研究的侷限性。.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第一節、運動技術力學分析:. y. Nat. sit. n. al. er. io. 以「重劍運動員弓步刺動作協調性的非線性動力學特徵」1 為例 (以下簡稱 「此文」、「此研究」),文章試圖說明高水平與低水平運動員,在發動長刺 (即 弓步刺) 時的動作特徵。並論述高水平運動員在比賽情境中,發動攻擊的流暢度、 速度高過低水平運動員。 在此篇論文中,作者將長刺動作劃分為 S1、S2、S3 共三階段,如圖一:. Ch. engchi. i n U. v. 圖一.. 1. 重劍運動員弓步刺動作協調性的非線性動力學特徵,上海體育學院體育學報,第 35 卷第 2 期, 頁 16~19。 7.

(18) 為了方便理解,筆者附上三張具代表性的示範圖片:.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圖二. 選手處在尚未發動的狀態.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圖三. 長刺已發動. 8. i n U. v.

(19) 圖四. 長刺發動完畢. 政 治 大. 各位可以看到,在圖二中,選手處在尚未發動的狀態,肘關節與膝關節幾乎都是 九十度。在圖三中,選手已經發動攻擊,肘關節與膝關節都在快速打直。選手此 時處在發動攻擊的狀態。圖四則是長刺發動完成,手臂已經完成伸展,而膝關節 回到九十度。此文接著論述,在不同情境下,選手長刺的表現,如下圖:.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五. 高低水平選手長刺 S2T 與情境綜合比較 依照作者解釋,在刺靶情況下,不同水準的選手發動長刺的動作模式相差不遠。 而在比賽情境下,高水平選手的 S2 階段 (在此表達為 S2T) 所佔的比例較大, 是因為高水準選手的「協調性較佳」,在長刺動作期間,最重要的 S2 階段所佔 的時間最長。而低水平選手則相反,低水平選手發動攻擊前後所浪費的時間較多, 所以低水平選手的 S2 階段所占比例較少。 文末則有兩個重點結論,第一,應該加強選手熟悉比賽情境、增加身體協調 性,如此可以在比賽中「減少身心耗能」,專注在情境中,發動攻擊時更加迅速 果決。第二,S2 階段屬於「雙關節運動」時期,「複雜度」更勝 S1 與 S3,因 9.

(20) 為後兩者為單關節運動,「動作的自由度較少,容易控制......比賽的緊張激烈容 易引起低水平運動員關節自由度的僵硬,降低運動技能協調的流暢性和實施效果。 因此,加強運動員的技能學習,特別是結合比賽情境進行技能練習,有助於運動 員提高比賽時的技能協調能力」。 以上是「重劍運動員弓步刺動作協調性的非線性動力學特徵」一文的主要論 點。我們發現,此類文章有其重要的學術價值,使用科學方法分析競技活動,無 疑能給人清楚明瞭的輪廓。不過,閱讀完畢後,我們將會發現,競技運動除了科 學分析之外,尚有其他諸多可能。以下筆者針對「重劍運動員弓步刺動作協調性 的非線性動力學特徵」一文,提出質疑,並進一步建立競技運動的完整輪廓。但 筆者必須明確表達,此處並沒有放棄、輕視科學分析方法之意,而是維持哲學探 究應有的態度,不斷質疑現有論點,而同時也不忘吸納過去論點。因此,如同本 章節所將採取的手法,除了分析與批評之外,我們將借助他人研究,更進一步展 現競技運動的面貌。 首先,此篇研究所用的「3S 時間週期」,是一個預設。它預設了攻擊者的 持劍手要「先伸出」,以求第一時間延伸攻擊距離。而當持劍手開始延伸之後, 前腿開始向前踢蹬進行長刺。 這樣的訓練方法相當常見、有效,但未必絕對。隨著擊劍技術的開發,賽場.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上漸漸出現先移動身體,再動手這樣的概念,目的在於防止對手干擾、敲擊我方 劍體。而這種新的技術是建立在一套不同的、強化的手部複雜動作訓練,讓劍手 能在身體先移動的強況下,依然有極為迅速複雜的手部技巧運用。不過這是文章 本身討論上的侷限,這點作者也有提到,3S 的三個階段並非絕對,但卻幾乎有 類似手腳協調的分階段狀態。因此,將攻擊動作分成三期不是沒有深思過的做法。 但我們可以藉著同樣的階段分別,放入不同技術內容,保有技術變化的可能性。 第二,情境設定下,刺靶情境與比賽情境的根本差異性必須交代清楚。一般 觀念下當然知道刺靶與比賽不同,但真的領略到其不同之處嗎?一般概念下,往 往把比賽情境簡化成「比較困難的刺靶」。也就是說,在概念中,忽視了比賽情.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境下的戰術問題。 在比賽情境中,戰術運用、誘導,才是重點。「發動」只是現象。在時間序 列上最清晰可見,卻不是最先發生,也未必是最重要的。2 這裡就相當明確的發現,在戰術運用中,競技者彼此以訓練過的身體競技, 不單純在意識上誘騙對手,同時也試著扭曲對手的「知覺」(perception) 活動。 在一般刺靶情境下,其實高水平與低水平選手,表現上幾乎沒有分別,但到了比 賽情境中,卻相當不同。這種現象並不是提及「試著增加選手協調性、減少身心 能耗」云云就能解決。注意,選手若無法提升戰術層次,練再多刺靶、再多比賽 都未必有效,因為選手還是用刺靶的心態來看待比賽。有著移動能力的劍靶,並. 2. 當然就某些意義上,多次過招中,傳統時間已經不存在了。沒有誰先誰後這種問題,因為已經 不是線性時間的架構了。劍手召喚出整體競技的脈絡,過往對手與過往的自己,未來的對手與未 來的自己,從當下並發生成而又收納匯聚。 10.

(21) 不會影響劍手的知覺,不會牽引劍手,也因此永遠無法替太真實對手,營造比賽 情境。因此,此類力學研究有其限制。以此篇為例,其危險性在於,以少數概念 指標 (協調性、身心能耗) 做萬靈丹。在架構上限制了競技的深度。筆者絕對不 是說分析無必要。剛好相反,我們要不斷分析,但必須知道分析的極限,回到競 技脈絡之中。 第三,競技中存在「顯現」出的長刺,以及「未顯現」的長刺。這篇研究以 選手「表現出」的「長刺動作」,進行統計、分析。但我們不可忘記,在競技活 動中,許多動作,在我方即將發動之時,因為對方準備反制,所以我方方瞬間轉 換成別的動作,或者回退到準備狀態中,暫不發動。這樣的互動模式其實才是常 態。於是乎,科學研究一組重要的預設被發現了:「顯現」、「線性」。一般常 見的科學研究方式,傾向專注在既定、成形的現象,並對其分析。而分析方式, 多為找尋因果序列,看見現象、找尋原因。或在看見現象之後,找尋此現象引動 的下個現象。 此文的階段分析有其價值,但難以回到競技脈絡。它某種程度上犯了「生存 者謬誤」,即,單純以肉眼可見的現象進行分析,因而誤將高水平選手的長刺等 同於低水平選手的長刺,以為其差別只在迅速、靈活與否。實質上差異遠超於此。 各位可以設想,劍手若想逼退對手進攻,劍手可以「佯攻」逼退。佯攻即是表現.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出出威脅性。而在競技脈絡中,單純而猛烈揮劍未必是最令人懼怕的方式,真正 可怕的是沒有出「手」,卻用「腳」切入最有利的距離。一個單純的移動可能就 是勝負的關鍵。這麼說完全不誇張,我們可以想像,距離變化如果掌握得好,對 手想攻擊往往揮空,對手若想等待更好的攻擊機會,劍手將能搶攻。因此,雙方 在距離遠近變化中就是在爭奪攻擊位置,創造有利於自己的攻擊機會。一個看似 簡單的小步前進、小步後退,其實是擊劍競技的核心。 選手在過招中,動作上有許多隱沒、變化。在選手即將進入 S2 階段之時, 瞬間收回,所在多有。這裡其實是高低水平選手的一個根本差異。高水平選手能 夠流暢轉換,而更進一步,更能「帶動比賽節奏」、迫使對手跟著自己的節奏反.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應、進退。在這情況下,3 高水平選手能創造有利自己的競技狀態,逮住對手脆 弱的瞬間。此時,高水平選手一個迅速簡單的攻擊就能抓死對手,可以想見,高 水平選手表現出的「長刺」,和低水平選手的長刺,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引導 場上節奏的一方,不需要大老遠就想辦法用複雜動作切入攻擊範圍,甚至帶有吸 引對手送上來的味道。而這某種程度上能讓高水平選手進行簡單迅速而切中要害 的攻擊,某種程度上解釋了高水平選手 S2T 較長的原因。因此,高水平選手的 S2T 較長不是因為「熟悉比賽情境」、「身體靈活」等等特性。高低水平選手最 大的差異其實是競技水準差異,而競技水準差異才造成 S2T 的差異,不是 S2T 差異造成競技水準差異!因為高水平選手往往能找到合適的攻擊機會,因此能果 斷出擊;低水平選手總是被控制、誘導,因此怎麼打都打不順,出手零零落落。 3. 但筆者不認為,這是唯一差異。實際上,這裡還算是動作層次,有更深層的互動層次。高手動 作轉換不多,卻能用不可見的力量引導對手 11.

(22) 因此,單純藉由提升身體素質、靈活度,是不能處理高低水平選手的差異的,只 是導果為因、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熟悉情境」部分如果只是單純讓低水平選 手多多比賽,瓶頸仍在,最終淪於泛泛空談。 動作的隱沒、變化,是高水平選手帶動節奏、誘導對手的其中一項利器,也 使得高水平選手可以扭曲對手知覺,以進行流暢有效的攻擊。不會拖泥帶水、過 遠發動。也因此解釋了高水平選手 S2T 較長的現象。高水平與低水平,S2T 上 的差異,其實就只有一個重點,就是高水平動作較「快」。但「快」是什麼意思? 有可能是「夠早」或「夠晚」,因為切中時機,引起的「夠快」。因為情境、節 奏被掌握住,成功牽引對手,所以果斷發動攻擊!是動態活動中的快速,而不是 靜態刺靶上的快速。如果是刺靶,不同水平的選手表現相差無幾。因此,高低水 平選手的差異,是在可見技術之上的差異,必須回到戰術脈絡來探究,不可導果 為因。承接以上,我們對於此文有三個層次的疑慮: 第一層,競技運動之深度,是不可忽視的問題。所謂「情境」,必須由此脈 絡理解。而順著「情境」,我們應該回到競技的脈絡之中,才能解釋不同水平選 手的動作模式有何不同。 第二層,要具體解析動作模式不同,必須從具體「動作」之轉換成形,從兩 位選手不同動作之間的引動關係來談。總而言之,要適當解析競技運動,必須回.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到具體互動脈絡之中。 第三層,整體戰術運用相當重要,是形塑競技脈絡的重點環節。但在競技活 動中,扭曲對手知覺也是重要環節。我們運用各種節奏、動作、深淺、速度變化, 來誘導、衝擊對手,在快慢轉換之間時常引導對手不自覺以慢為快、以快為慢, 這裡便是競技活動的精隨,即劍手與對手的侵越 (encroaching) 狀態。由侵越 狀態出發,便可理解知覺如何受到擾動、戰術何能鋪陳。 因此,泛泛而提「情境」,並不是正確的論述方式。重點是水準高低、戰術 運用,造成果決發動。低水準選手因為無法在戰術上取得支配地位,所以在發動 期之前、之後的時間比較長,可能需要時間觀察,或者在較遠距離就發動 (不敢.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靠太近)。這些才是真正影響選手的因素。所以文中所提的「關節自由度、協調 性」,並不能解釋選手的高低水平差異。也不單單是「運動技能熟練度」能夠解 決。 此文結論,認為要增加比賽情境訓練。這樣是可行的,但真正的重點在於, 何謂「比賽情境」。或說,何謂「競技深度」、我們究竟如何創造「情境」,讓 選手進入競技狀態﹝或說:回到競技狀態﹞。對於活生生的競技活動,這樣恐怕 是較好的研究方式。. 12.

(23) 第二節、視覺研究 以「重剑运动员判断时机的视觉搜索特点及其 ERP 研究」4 (在本節中簡稱 「此文」、「此研究」。此外,其中 ERP 的部分,屬於腦部電流密度研究,與 視覺無關,故不處理) 為例,其對於「視覺」研究亦有類似危險。 此篇研究中,實驗者播放影片給男女選手觀看,並請選手判斷影片中的競技 者之出劍時機。選手若覺得出劍時機出現了,就按下鍵盤上的 Enter 鍵。實驗 過程中,實驗者將紀錄選手的動眼狀態,並依照動眼紀錄來建構出選手的視覺搜 索特性。實驗者建立了一組「眼動指標」﹝注視點個數、平均注視時間、注視頻 率﹞,以及「注視特徵」﹝選手注意影片中軀幹與腿部的時間比例﹞,並以這兩 組指標來分析不同性別選手的視覺特性。請見以下表格:.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4. Ch. engchi. i n U. v. 重剑运动员判断时机的视觉搜索特点及其 ERP 研究,上海體育學院體育學報,第 37 卷第 6 期, 頁 45~49。 13.

(24) 文章最後結論: 在本实验的时机判断任务中要求被试通过观察双方运动员的行为变 化,判断左侧运动员的出剑时机。女运动员较之男运动员虽然没有注 视点个数的显著性差异,但是在每个注视点上耗费的时间远远超过男 运动员。研究发现,不同性别重剑运动员的平均注视时间有所差异, 女运动员较之男运动员在每个注视点所消耗的时间更长。这可能是由 不同性别运动员信息加工能力差异导致的。同时,男运动员对于视频 中对手的腿部关注程度显著高于女运动员,这也证明了男女重剑运动 员判断出剑时机的策略不同。实验结果证明: 在动态情境下,男女重.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剑运动员的视觉搜索特点不同,男运动员较之女运动员对对手下肢运 动变化更感兴趣。. y. Nat. sit. n. al. er. io. 高水平重剑运动员在运动情境下,对出剑时机的判断准确。通过多年 的专业训练,高水平重剑运动员在任务执行上具有专家优势。由于男 女运动员的运动优势不同,在视觉搜索策略上有所不同,但是对动态 情景的信息处理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5. Ch. engchi. i n U. v. 以上結論,以動眼指標來看,男性選手平均注視時間較女性選手短。以注視特徵 來看,男性與女性運動員,對於對手的軀幹關注程度相同,但是,男性選手明顯 比女性選手更關注腿部。以出劍時機來看,男性與女性選手判斷時機無明顯差 異。 這裡我們能發現幾個預設。 首先,此文認為,「訊息加工能力」,能夠代表處理訊息的能力。換言之, 處理快速,代表能力強。這樣的思考,是單純以「時間消耗」的概念來看競技運 動:越早處理完訊息,越早反應、便能搶得先機。當然,筆者不是要反對這樣的 概念,而是認為,此概念無法充分表達男女運動員的差異性。否則,在最後的競 技脈絡中,何以男女選手判斷出手時機,無顯著差異?﹝而就算有差異,也可能 是因為身體策略不同,不是訊息處理能力高低。這便引導出下個問題。﹞ 5. Ibid., 48。 14.

(25) 第二,男女選手關注區域不同,「視覺策略」不同?用身體部位劃分,是一 種方式。但這不同方式可能要回到技術的根本差異來看。男女身體優勢不同,競 技狀態不同,也因此策略不同,所以注視方式、反應方式、反應時機也可能不同。 所以是因為競技脈絡不同,所以視覺不同。不是相反。這部分此文也有提到: 前人对击剑运动的弓步刺技术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指出重心与速度的 同步性问题。关于下肢关节肌力、腿部肌群用力等特征的细致分析结 果显示,男女运动员的肌肉运用策略并不相同。重剑比赛中反攻得分 直接,运用好坏对比赛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又因其技术难度小,常被 女子重剑运动员采用。相对而言,男子重剑运动员强调的是冲刺技术 的运用。6 所以,根本上的差異可能來自男女運動員身體上的不同,而導致後續「科學測量」 上的差異。不管是傾向注意何種部位,或是注意的時間長度。所以,唯有回到競 技脈絡,才能解釋科學數據;或者,唯有回到競技脈絡,才能有精準的實驗方法、 概念定義。 由此看來,我們能有更多反思:視覺測量下的視覺,是否等於注意力?是否.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能代表眼睛的全部潛力?此文隱含了一種「注視」的預設,即「眼睛所看的地方 等於專注的地方」,或說,以實驗中的視覺測量,取代真正意義上的視覺。 第三,實驗者使用眼動指標、注視部位這兩個概念,預設「看到了機會,然 後反應」這種線性結構。自然而然就將眼動指標當作根本,而可能忽略眼動指標、 注視部位這種測量方式,其實是抽離運動脈絡的 ﹝但筆者不認為完全回到脈絡 中有其必要或可能。相反,筆者相當欣賞動眼研究,但此研究必須清楚其所擁有 的特性與限制,如此才能理解此研究之精隨而不受限於其框架﹞。 實驗中,切斷脈絡的影片,和競技不同,這點必須詳加說明。實際競技中, 經過「鋪陳」之後才出現機會。直接看影片、判斷出手時機,是一種方式,但這.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關係到影片視角、片段如何選擇的問題。也就是說,實驗者選取影片的方式,如 果有一定的戰術偏好,即根本上有所預設,測試也難以精準。因此,實驗容易成 為事後分析。並非無意義,而是必要而未充分。具體來說,選手的關鍵動作,不 單純是被視覺訊號引導,而有些成分是與視覺訊號同步、或更早發生的,選手的 注意力被吸引之前,身體已經有部分行動了。或說,在選手的注意力被探測之前, 身體與注意力根本尚未分化。 選手在競技場上,乃先處在看不見的脈絡之中,經由互動摸索,才有交戰行 為。許多危險、機會,選手看到之前就已經反應了。「辨認」不只是當下、線性 時間問題。這樣就回到整體互動、戰術運用的問題了。因此,動眼點位、注視時 間,視覺興趣發生點,這些都有意義。但必須在戰術情境才能運用,否則是斷裂 性的研究,難以重現當下競技狀態。 6. Ibid., 47~48。 15.

(26) 總之,此文引領我們解析出一套視覺的神話。在這神話中,由於追求清楚明 晰、可操作性、可複製性,因此使用線性、比例加總為 100% 的方式探究競技 活動。可能用了錯誤方式了解視覺。或說,以其中一種視覺方式為尊。 另一個簡單的例子,西洋棋大師與普通選手的差異,不在於計算速度、量這 麼單純的標準。而是「一眼就看對」。不是先計算衡量然後比誰運算的快、精準, 而是以「兵形」、「戰術組合」,以一種整體性的戰術脈絡認知棋盤上的狀態。 競技運動都是如此,而甚至此文文內亦有提及: A. W. Mark 等[6]在运动水平× 情境条件的研究中,起初认为运 动员具有整体性视觉搜索策略( global strategy) ,但在后续的研 究中发现,运动员利用的是关键区域视觉搜索策略( local strategy) 。实验研究认为,网球运动员预判任务中的关键信息搜索 区域( key sources of information ) 是球拍与手臂区域( arm + racket) 。Y. Ishibashi 等[7]在对于篮球运动员罚球结果预测 的视觉搜索研究中指出,在观察视频中运动员罚球的各个阶段中,被 试所关注的区域不同,不同水平的运动员在各个阶段注意的焦点也不 尽相同。7.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這個想法提醒我們,選手並非漫無目的展開視覺搜索,而是偏好某些重點部位。 我們也應該更進一步發現,選手不只是看重點部位,而是配合自身技法,找出了 與技法相配的視覺模式。「重點部位」的概念,其實是建立在運動的關鍵技術之 上,如果關鍵技術演進、改變,選手的互動模式也將改變,視覺亦將不同以往。 我們可以推論,在選手的對峙 (維持) 狀態中,事件 (機會) 尚未產生。而稍後 如果產生擊中現象,其實擊中之所以出現的時機、之所以用特定方式擊中,並不 是隨機而獨立於對峙狀態的。在這整個研究中,對於視覺的統計、歸納、衍伸性 分析,都是事後產生的。.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所以,選手的視覺活動總是處於競技脈絡中的視覺活動。甚至,視覺與總體 知覺亦不可分割,因為選手是以整個身體在場上競技,並不是僅僅以眼睛取得訊 息,視覺、觸覺、聽覺各自拉鋸,爭奪、形塑著選手的知覺。由此看來,本節與 前節所引用的科學實驗,都須回到選手尚未作為「受試者」,尚未被概念切割的 原初狀態,才具有完整意義,否則容易導因為果:先預設實驗情境、僅取得實驗 情境能產出的資料、試著以有限資料規範選手的分體活動。. 7. Ibid., 47。 16.

(27) 第三節、 心理狀態研究 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選手的心理狀態。以「以三重效能信念模式探討自我 效能」8 為例,心理學方面的研究,開發出一種測量選手信心的方法,並以測量 結果預測選手信心、練習意願、情緒等。「三重效能信念模式」 (tripartite model of efficacy beliefs) ,指得是「自我效能」、「他人效能」、「關係效能」。 自我效能是指: 自我效能指的是一個人成功完成一件特定作業的能力信心知覺。自我 效能是個體自我參照的重要核心因素,且決定後續的目標導向行為。 根據此理論的假說,一個人的自我效能評價會決定個體欲接受的挑戰、 對於特定活動所付出的努力以及面對困境時的堅持 (Bandura, 9 1977)。 …... 在運動領域中,此概念被廣泛的應用於探討運動員或教練的行為,無 論是在促進表現 (Moritz, Feltz, Fahrbach, & Mack, 2000)、正向.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的情意反應 (Treasure, Monson, & Lox, 1996) 以及設定更具挑戰 性的目標 (Kane, Marks, Zaccaro, & Blair,1996) 的相關研究上也 都獲得支持。10. y. Nat. sit. n. al. er. io. 他人效能是指: 以一個特定互動關係為例,他人效能可被解讀為個體對於此關係中的 夥伴 (重要他人) 能夠完成特定行為的能力信念。在每一種關係中, 每個人都會針對不同的工作事務發展出對他人的能力信念。但這樣的 能力信念並不一定會於他人的實際能力或他人的自我效能一致。他人. Ch. engchi. i n U. v. 效能的形成會受到不同來源的影響,例如過去的成就表現、來自第三 方的訊息、社會或文化的刻板印象等 (Snyder & Stukas, 1999)。同 時,他人效能可能具有不同的功能性,會對一段關係中夥伴之間的感 受、反應產生下列的影響:(一) 依據活動特性來選擇共事的夥伴 (重 要他人)。例如,期待在雙人比賽中獲得好成績,就會選擇看起來技 能較好的他人作為夥伴。(二) 碰到困境時尋求協助的對象。例如, 當在工作上碰到困境時會尋求看起來能力較強的他人協助。11 關係推論效能是指: 8. 以三重效能信念模式探討自我效能,中華體育季刊,第 29 卷,第 1 期,頁 59~66 Ibid., 60 10 Ibid., 60 11 Ibid., 60 17 9.

(28) 關係推論效能 (relational-inferred self-efficacy,RISE) 則指 的是個體對他人於自身能力的知覺評價 (Lent & Lopez, 2002);換 句話說,關係推論效能代表的是 A 是如何知覺 B 對 A 的效能評價。 在一段親密關係中,此效能反應的是“我的夥伴對我的能力評價為 何”。以網球雙打為例,A 選手的關係推論效能可為“我的搭檔對我 的接發球很有信心”。12 以上三種效能關係,可以提供我們一個切入點來討論學習動機、熱忱、安全感等 等,輔助競技者調適心理。而這三種效能其實是相互輔助的狀態: 其核心架構是從一個正向且互補的互動關係出發,如果教練、體育教 師、或是運動心理學家能夠依循這樣的中心概念培養或是強化選手、 學生或是諮商患者的效能網路,應有助於發展具潛力並有益的互動關 係經驗,並使個體達到提昇行為表現的目標。在競技運動中選手從來 不是獨立的個體,選手經常與教練或是夥伴藉由長時間的溝通歷程和 相處經驗形成一個互動關係,三重效能信念也可作為一種提升運動表.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現的工具或是心理技能介入訓練的一部分,使選手具備不同資源以達 成目標。而在體育教學中,除了關心學生自我效能,教師本身也應適 度的展現專業能力以增進學生的他人效能,並與學生保持良好的互動 關係促進關係推論效能。透過建立三重效能信念的來改善學習動機及 課後的休閒活動頻率。13. n. er. io. sit. y. Nat. al. i n U. v. 此篇研究,跨越了單純以「自我效能」衡量選手心理狀態的框架,發現了三重效 能的互動關係,提供了更完整的脈絡,有利於探討「信心」、「意願」之所以生. Ch. engchi. 成變化的背景。我們可以借諸此篇研究,同時注意選手所處的三個面相,從各個 面向給予幫助,而不是一味、單向的激勵選手,那樣將很快陷入疲乏。不過,這 三重效能信念模式,真的能探索信念的起源嗎? 究竟,選手是有信心所以做得到,或者做得到所以有信心? 在此,我們發現又一個危機。雖然此篇研究已有價值,即:展示人際關係脈 絡對於信念高低起伏之影響;但是,信念的起源究竟來自何方?一般來說,以激 勵的方式提升表現,牽涉到實際的激勵技巧。這裡正是具體策略、策略肉身化 (embodiment) 的起始點。如果教練只是單純重複隊選手說:「你做得到,相信 我,你做得到,要對自己有信心!」不必多久,選手在挫折中會對這種單向激勵 方式「免疫」。而就算運用綜合運用三重效能模式,仍有其極限,原因在於,這. 12 13. Ibid., 61 Ibid., 63 18.

(29) 種效能觀,主要依賴自我與他人的「關係」,就算是自我較能,亦有強烈的他律 面向 (heteronomy)。筆者並非認為此關係無價值,而是要指出,三重效能乃聚 焦在心理層面,人作為一種多層次存在,心理層面無法與實踐技術分割。甚至可 說,要提升選手信心,應當「讓選手覺得有能力」,而不是單純「讓選手覺得有 信心」。三重效能相互引導。能力和信心,兩者亦相互引導。這是兩個不同層次, 但後一層次牽涉到實踐上的具體策略,也同時作為信心、動力的起源。讓選手感 受到具體的「成功的可能性」、熟知布局 (lay out)、檢查點 (check points)、停 損 (stop-loss) 等等,真正參與、透明化,掌握策略局面。一步一步,以實踐方 式建立「效能」,而這種新的效能型態,與三重效能完全不牴觸,前者作為後者 的起源,更能使人自我調整,進而有效提升信心。 這裡我們發現,有一種動力藍圖。熟知整體,意味著不單純在腦海中認知, 同時也有策略、行動能力。除了事件的結構 ﹝內容﹞,同時也包含事件的結構 性實踐力 ﹝動能﹞。是一個動態結構。藉著此篇心理學研究,我們更進一步跨 越層次,除了用脈絡來看待競技活動,同時也注意到不同層次之間的差異,以及 隨之而來的動能。這已經不純然是心理學問題,而同時是實踐問題。測量工具與 策略操作,不應該斷裂。心理面與技術面根本不可分割。即:藉著實踐操作連結 層次,理念便肉身化了。.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第四節、舞蹈與競技活動. sit. y. Nat. n. al. er. io. 除了科學探究,亦有舞蹈與身體相關的研究,試著展現身體活動。以「國際 標準舞舞者的身體知覺探討:從梅露龐蒂的知覺現象學為出發」14 為例,提到 身體作為一個整體的而非片段的存在:. Ch. engchi. i n U. v. ……身體接受外在的刺激並非物理性地對應著身體的某個組織部位, 身體的內部組織之間形成一個等值意義系統,此系統可以以身體圖示 來表示。而此身體圖示之等值系統並非立基於對某些定理的認知,而 是基於身體活動的經驗。身體圖示指的是存在於身體內的一種對身體 各部分組織的概念輪廓,它使得我能概略明瞭身體的各部分組織的性 質、意義與現況,而能輕易知道各部分組織位置。透過身體圖示,促 使身體各部組織器官的統一協調成為可能,因為不斷感知身體自身並 內化於身體之中,將使得身體各感官的運作特性於不斷地內化過程中. 14. 國際標準舞舞者的身體知覺探討:從梅露龐蒂的知覺現象學為出發,大專體育學刊,第 7 卷, 第 1 期,頁 37~49。 19.

(30) 逐步整合而呈現,但並非身體的各感官間原本是不協調的,只是透過 身體圖示將使得感官間於外在表現上更顯自如。15. 我們發現舞蹈與競技活動相當相似,兩者均牽涉自己與他人﹝舞伴或對手﹞的互 動,同時不忘身體處在活動脈絡中。這樣的思考與筆者前三節所提的科學、心理 學研究均可相容,而其優點在於,不過度分割身體。而同時,舞者與環境之間也 非對立: 無論我們所擁有的身體是否接受過舞蹈動作的訓練,任何人對於外在 環境所給予的刺激都會有許多因感知後所出現的行為,正如同小嬰孩 肚子餓了會有哭泣的表現、手摸到熱水會迅速將手收回、高興了會不 自覺的笑出來…等,這些都是不需要教導,我們身體就會因為具有感 知而有的一種行為反應。然而,許多從事舞蹈運動的人,由於大多受 過肢體訓練,舞者本身的身體具有各種動作呈現的能力,亦可以透過 不同身體型態的呈現,例如動作的快慢、肢體的扭轉、肌力的展現、 空間的變化..等,來表達各種喜、怒、哀、樂的情緒。然而,舞者在 進行各種動作之前,常是經由自身的意識與想像,綜合自己的身體能.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力與舞蹈或動作,透過肢體動作的變化來呈現出各種意境。16. ‧. 此文中,另有一段更明確地以具體動作來看舞蹈:. sit. y. Nat. n. al. er. io. 兩位國際標準舞的舞者在進行摩登舞科華爾姿時,男舞者想要帶領舞 伴往自己設定的舞蹈方向前進時,會利用身體的下沉與推進的力量, 配合步伐的大小以及腰轉向的角度變化,進行動作的呈現與舞序的連 結;同一時間,女舞者因為自己身體知覺的感受以及先前所擁有運動. Ch. engchi. i n U. v. 的習慣,得知舞伴所傳遞出來的動作意向,並且,以自身的身體動作 進行回饋,完成一個完整的國際標準舞舞蹈動作。17 此段可以為此篇研究作結。它描述了男女舞者做為不同的個體,卻能在舞蹈之中 相互知覺對方意念。其重點在於兩人的互動方式。回頭看本章一至三節,均能發 現脈絡上的斷裂,在那種研究結構之下,人的存在已事先成為「測量的對象」, 而非人真正的鮮活狀態。競技活動先被某種方式結構化,而後測量。本章第一至 第三節所展示的研究方式當然有其價值,但卻不應該是唯一價值衡量判准。明確 來說,人的活動必須回到活動本身的脈絡,以一種整體的方式認識。. 15 16 17. Ibid., 42 Ibid., 44 Ibid., 47 20.

(31) 本節所展示的研究,相當程度克服了科學研究身心分割、去脈絡化的習性, 但我們可以追問,事情真的這樣就結束了嗎?筆者認為,舞蹈活動中的進退步伐、 力量消長、節奏轉換,都是存有活動中不可消弭的特性,而這些特性若能以競技 活動的角度理解,將展現更多層次。舉例而言,「進退步伐」的長短、「力量」, 這不應該單純用「先前的感受」、「習慣」帶過,而是要深入討論這些具體「技 巧」的調整,是何以可能、如何可行。在競技活動中這尤其明顯,競技者的確有 各自的習慣、記憶,但若單純依照習慣進行,其實根本不存在互動與溝通,而是 將競技活動、身體活動降級為一種平面的表演。以「節奏」為例,更是如此。因 為節奏作為兩人互動的樞紐,當下的動作與過去、未來的動作串聯了起來,以一 種相互拉鋸、牽引的方式活動,爭奪空間、擠壓而後爆發。這種充滿矛盾與隔閡 的狀態,正是因為兩人的差異性,以及兩人高度互動的意願,才產生身體活動的 劇烈動能,火花由此而生。 筆者認為,任何身體活動,均有其動力來源,對此,「動力藍圖」 (a virtue peculiar to the scenerio )18 是最精確的描述。而動力當然不是線性的、燃料般 的物質,而是游移於縫隙之間,伺機連結、切斷節奏,伺機形塑、消解動作的一 種力量:侵越。.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眼與心〉一文第四節中提到,存在一種「事件結構」,以及動力藍圖。簡單來說,要理解 事件的發生不單單不能單單看事件,更要注意事件所處的脈絡。而這樣還不夠,還要知道這個脈 絡作為結構,同時引還著一種能動性,擠壓著事件,逼迫、引導它,以致爆發。 21. 18.

(3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2. i n U. v.

(33) 第二章、另一進路:以肉身主體重回競技活動 前言、情節提要 在梅洛龐蒂 (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 的身體現象學中,梅氏挑戰傳統哲 學與科學的線性思考方式,提出「身體」(body) 概念。而身體概念則進一步發展成梅 氏哲學後期的「肉身」(flesh) 概念。1 「肉身」概念是一種特殊的主體觀念,和傳統哲 學的「主體」概念不同。不同之處在於,「主體」與「客體」對立,而「肉身」主體 並不和「客體」(object) 對立。肉身主體不會將自己的認知方式、範疇,強加於客體之 上。更精確地來說,「肉身」概念根本上消解了主體與客體的界線,最後呈現為一種 主體與客體的「侵越」(encroaching) 狀態:主體的認知活動是受到客體牽引的,而客 體當然也隨著主體認知方式轉換而有所轉換。 這種「肉身」概念,最根本之處在於肉身是「能感的被感者」(sensible sentient), 這是之所以肉身主體與傳統主體觀不同之處2 ,也是主體與客體之所以能不再對立之原 因。能感的被感者,代表我同時作為認知主體,也同時作為事物 (thing) 的一份子。我 作為能感者,代表我進行認知活動。而我作為事物的一份子,其意涵在於,我也是被 認知的對象、被把握的對象。不過我們並不是純粹的客體,不只是被把握的對象而已, 我們作為「能感的可感者」,意思是我們的認知方式其實也受外界影響,並不是純然 以主體內部的認知方式來把握外界。 那要如何視身體為「能感的被感者」呢?也許我們可以不斷切換角度,有時從能 感者的角度認知,有時候又從被感者的角度認知?如此一來,是否能消除主體與客體 的對立?是否能整合兩個角度的訊息,得到更完整的認知? 但這又更是傳統主體觀的強化。 作為「能感的被感者」,並不是說,將我們做為「能感者」(sentient) 時所獲取的 資訊,加上我們作為「被感者」(sensible) 時所獲取的資訊。這僅僅是一種並列式的加 總,事先就分裂了「能感」與「被感」兩個部分。看似凸顯身體主體作為「被感者」, 但其實,依舊是以主體作為能感者當作背景,在這背景下的「被感者」,其實只是陪 襯,只是能感者控制之下的被感者,又反而讓能感者更具有支配性,更依照能感者的 範疇來規範被感者。3 實際上,談「能感的被感者」,其重點在於:我們的主動認知活動,隱含著被事 物牽引的被動性。事物吸引我的身體,我的身體率先朝向事物活動,而後才產生知覺.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1. Ch. engchi. i n U. v. 蒙蔡錚雲教授指導,筆者了解,身體與肉身是相當類似的概念,差別在於,肉身是以本體論 (ontological) 的觀點來看待身體的。依筆者理解,梅氏提出的「身體」概念,是要從「身體主體」 (body subject) 出發,談主體認知活動中,主體與外界並非傳統哲學認定的主從關係,而更是一種交互 影響的關係。到了梅氏哲學晚期,身體概念進一步有了存有論上的高度,以「可逆性」、「侵越」來. 2. 表達主體與客體的交互關係。 傳統的主體觀,是將主體視為「能感者」,主體以外的事物作為「被感者」。如此一來,主觀與客觀 的分野相當明確,互不侵犯。同時也強調主體作為「意識主體」,單純以主體的向度掌握事物。. 3. 這也就是梅洛龐蒂在知覺現象學中所提,觀念主義與經驗主義,根本上是相同的 23.

(34) 內容。例如,眼前有一物品,它會先吸引我以某種手勢觸摸,而後我才獲取觸摸的內 容。換而言之,我們是先和朝向事物「運動」 而後才出現知覺內容。實際上,這樣一 個先進行運動、後獲取內容的狀態,才是知覺活動真實的狀態。 但反過來說也同樣如此:我們的被動性隱含著我們的認知結構。而我們被事物引 導著去看的時候,不只是全然被動地被事物刺激、吸引。我們總是試著用某些特定的、 慣用的方式來接觸事物。也因此,事物雖然牽引著我,卻無法完全左右我的目光。我 可能受到事物特別的氣味、形狀、質感吸引,因而朝向事物活動,但其實我之所以被 吸引,其實我在遭遇事物之前,我的身體已經在世界中活動了:我選擇進入某個互動 關係。行動上,我也因此同時是主動的一方。在活動中,我與事物始終呈現一個拉鋸 的狀態,沒有誰完全臣服於誰。 在傳統哲學的架構中,我們已經習以為常,將自己視為純然的「能感者」,習慣 以既定認知方式探索世界,經常忽略我們的身體主體,亦有作為「被感者」(sensible) 的向度。我作為「被感者」,其重點在於我的被動性 (passivity):我作為事物的特性。 我作為被動者、做為事物的一份子,我會被事物影響、牽引。而這種影響是雙向的, 就像兩面鏡子一般相互映照,產生無數次的影像交疊;或像兩隻手相互觸摸,不斷轉 換游移,來往於觸摸者與被觸摸者之間。4 當然,我們除了作為被動的被感者之外,我們也同時是主動進行認知的能感者, 這時候我們便能發現,「能感」與「被感」兩個部分根本上不是純然對立分裂的。我 不是純然地作為被動的被感者、被其他主體認知;我也不是作為純粹的認知主體,以 既定範疇掌握事物。我的認知活動是一種「能感」與「可感」的交互運作,即:我被 事物引導著去看。5 如此一來,「肉身」問題將更清楚了。肉身不是單純受環境刺激的身體,而是在 知覺活動中,受到事物影響的活動主體,而這活動主體也依然保有本身的主動知覺能 力,不全然被外界影響。這種曖昧的狀態,便是梅氏所提及的「模糊」(vague) 之源頭, 它並不是思考或認知上的不確定性,而是因為「肉身主體」本身,既是能感者也同時 是被感者,所具有的特性。與其說是一種知覺上的不精確,倒不如承認知覺活動本身 就具有這種曖昧、變動的特性。 當然,這種特性,並不是一種「性質」(quality)。甚至,正是因為我們習慣以「性 質」理解事物,才讓我們和事物愈走愈遠,因為「性質」往往是概念化、範疇化之後 的了,捨棄了事物的鮮活與豐富。在本章中,有數段關於「侵越」的段落,用意便是 以「活動」、「運動」來展現肉身主體的曖昧與模糊。 這種曖昧的特性,可以稱之為「雙重性」(double)、6 「對偶」(couple)。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4. Ch. engchi. i n U. v. 一般理解「我作為事物」、「我作為事物的一員」,通常理解成,我也被他人認知、我作為對象、作 為知覺內容。頂多延伸而談:主體具有一種一種不同於能感者的視角,有著內建的他異性。但重點應. 該放在我作為被感者、被動者,以及後續的「拉鋸」、「侵越」活動 「去看」是主動的,但身體經常是「被引導」去看的。因此,「去看」並不是純然主動的行動。 6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Illinoi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p.117 7 Ibid., 139 5. 24.

(35) 雙重性的起源,在於肉身主體因為同時具有「能感」與「被感」兩個向度 (dimension),也因此對於同一個脈絡、同一個事物,有著不同角度的認識。雙重性, 是「能感者」與「被感者」之間必然存在的一種關係,一個完整的身體主體,必然同 時具有這兩個部分。而這兩個部份的互動,則是另一個關鍵的問題。 如前文所述,「能感者」與「被感者」既然是身體主體的兩個不可分離的部分, 那究竟這兩個部分是如何互動的呢?如果不是並列式地加總,那還有何種互動方式? 究竟要如何理解「雙重性」? 在梅洛龐蒂哲學中,有兩種方式可以參考,一種是「可逆性」(reversibility),8 另 一種則是「侵越」(encroachment)。9 可逆性指的是,「能感者」與「被感者」兩個部 分,就像兩個角度,彼此不斷循環。我可以用其中一個角度看待事物,然後轉換成另 一個角度看待事物。這兩個角度不斷轉換之下,我對事物更加理解,而且避免了知覺 主體扭曲事物的可能。但是,這種「替換」的操作方式,有其根本問題。根本的問題 在於,它也是先就分裂了「能感者」與「被感者」兩個部分。因此,「可逆性」的操 作雖然已經不是並列式的加總,但依然沒有辦法如實呈現身體主體作為「能感的被感 者」。 對此,「侵越」會是更好的理解方式。侵越和可逆性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可逆性 是在「內容」出現之後。而侵越則是在內容出現之前,便以「運動」的角度交錯了。 本文之所以區分「內容」和「運動」,是因為:「事物引導我去看」的時候,身體主 體之所以看見,是因為先有目光的移動,而後產生視覺內容。 而在「事物引導我去看」這裡,事物先吸引我的目光,然後我才接收到事物的內 容。但我只是單純的受到事物牽引,而沒有自身的目光移動嗎?「引導」,可以是這 個事物引導我,也可以是那個事物引導我,事物在我的視野之內爭奪我的注意力。而 除了事物吸引身體主體之外,身體主體也會依循自身的習慣,試圖接觸身體主體自己 有興趣的事物。因此,事物引導我去看,同時身體也引導我去看。這裡便是身體作為 「被感者」以及「能感者」兩個層面。身體作為「被感者」,被事物引導;身體作為 「能感者」,則試圖以自己的目光接觸事物。這兩個角度,是彼此牽引拉鋸的,而甚 至在產生視覺內容之前,就已經存在強烈的爭奪。 身體同時作為「被感者」與「可感者」,代表身體與事物的關係,並不是單純 「身體受到事物吸引」而已,身體也試著探索事物。而這兩種活動是「侵越」的、在 認知主體獲得事物輪廓之前就已經存在的了。所以,如果我們區分認知活動與認知內 容,並且配上身體主體作為「能感者」以及「被感者」,才能理解身體主體。也因此 可以了解,身體並不是純粹作為能感者或被感者。身體不是加總「能感者」與「被感 者」,也不是「比對」能感者與被感者,而是在所有內容出現之前,身體的能感者與 被感者就已經在拉鋸了。.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8 9. Ch. engchi. Ibid., 142 Ibid., 117,123 25. i n U. v.

(36) 而這種拉鋸性的活動,先於任何知覺內容。簡單來說,梅洛龐蒂提的「雙目視覺」 (binocular perception),10 便是如此的觀念:我們不是將兩眼影像加總,也不是切換兩 眼視覺,而是在一切的視覺內容產生之前,就是用兩隻眼去看的了。 梅洛龐蒂曾舉一個觸覺的例子: 我們剛才已經在「觸」中發現了三種相互蘊含的不同經驗,三種相互交叉、 但可相互區分的維度:第一是感覺到細緻或粗糙的觸。第二是察覺到事物的 觸:這是身體及其空間的被動感受。第三則是真正的觸覺。第三種觸覺是指, 當我的右手觸到正在觸物的左手時,通過這個觸覺,「正在進行觸的主體」 就轉入被觸的行列。在此同時,我的左手就降到了事物的行列,以至於觸覺 本身是在世界之中、在事物之中形成的。11 依筆者分析,第一種觸覺,是認知主體獲取事物內容、性質的觸覺。是認知主體作為 「能感者」的觸覺。第二種則是發現了事物存在於空間中、身體主體和事物互動的觸 覺。這種觸覺發現認知主體和事物都在空間之中,都是事物的一員。 第三種則是發現身體主體既是能感者而又是被感者的觸覺。而且我和事物,都可 以是「被感者」。這第三種觸覺,就是典型的「侵越」性的觸覺,正當我們要專注在 其中一部份時,它就逃逸無蹤,我們永遠無法停留在「能感者」或者「被感者」任一 端。 這個觸覺的例子,第一種觸覺是認知主體僅僅作為「能感者」去掌握事物、獲取 事物內容。第二種知覺則了解到認知主體和事物一樣都存在於空間之中,甚至衍生出 一種兩者相互換位的「可逆性」關係。在第二種觸覺中,認知主體發現到自己也存在 於空間之中,不僅僅是個意識主體,同時也作為事物的一員。也因此理解到主體和事 物之間,有種拉鋸,因為主體在空間中移動、與其他事物碰撞,主體發現到,事物並 不僅僅是主體掌握的對象,事物與主體有著不期而遇的遭逢。有時候主體主動地與事 物發生關係,有時候事物闖入主體的視野之中,爭奪主體的目光。這裡,身體主體漸 漸成形,開始感受到主體並不總是支配著事物。有時候角色互換,是事物影響著主體。 認知主體漸漸有了做為「被感者」的向度。 而第三種觸覺則更進一步,以「侵越」來理解觸覺。在第三種觸覺中,觸碰者與 被觸碰者不僅僅是角色互換而已,而是在角色成形之前、在「能感者」與「被感者」 的疆界出現之前,就已經試著消解疆界。在身體主體得到知覺內容之前,就已經在活 動中與事物拉鋸了。或者這樣說,在出現認知內容之前,「觸碰者」與「被觸碰者」、 「能感者」與「被感者」就已經在拉鋸、爭奪之中了。而身體主體同時具有「能感者」 與「可感者」兩部分,同時擁有主動認識事物的部分,也同時擁有被事物牽引而去認 識事物的被動部分。.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10. 11. Ch. engchi. Ibid., 7 Ibid., 133-134. 26. i n U. v.

(37) 在這裡,必須要說明第二種觸覺與第三種觸覺的不同之處。因為在這觸覺的例子 中,三種觸覺有其交疊之處,尤其是第二種與第三種觸覺。以下筆者將進一步論述第 二種觸覺與第三種觸覺。 第二種觸覺開啟了對偶與可逆性,因為「身體在空間中的被動感受」的浮現,讓 知覺主體了解到自己並不是純然「凌越式的存在」,12 而是事物的一員,在空間中與 事物一同活動、碰撞、牽引。更進一步,知覺主體,隱約感覺到身體會被事物吸引、 被事物刺激。這種「身體在空間中的被動感受」其實就是「雙重性」的源頭,認知主 體發現了自己作為事物的一個向度。有了「身體在空間中的被動感受」,身體作為事 物,作為「被感者」的向度就漸漸成形。 而認知主體開始在空間中活動、在空間中探索事物。這和第一種觸覺已經不同了, 因為第一種觸覺沒有探索,它僅僅是用自身的範疇來掌握對象。在第二種觸覺中,認 知主體有了「身體在空間中的被動感受」、有了作為「被感者」的契機,認知主體就 從意識主體,成了身體主體了。身體與事物的關係不再完全對立。這時候,身體主體 發現,在知覺活動中,有時候是自己主動探索事物,有時候是事物吸引著身體。身體 主體時而主動時而被動,而身體主體也試著比對主動活動與被動活動之中,各自獲取 的知覺內容。這便開啟了最初的可逆性。 第三種觸覺,則進一步發展可逆性,並延伸成為侵越活動。在觸覺的例子中,最 後談到左手觸碰右手,是個絕佳範例。雙手觸碰,是種獨特的經驗。不是兩手觸摸經 驗的總和,而是在兩手能被分離執行各自任務之前,就已經交纏在一起了。但究竟是 如何達致著個結論的呢?先讓我們從第一種觸覺來看。第一種觸覺件是單純地用一隻 手觸碰事物 ﹝或者用兩隻手觸碰,但是把兩隻手化約成一隻手看待,認為兩手得到的 觸覺內容是相同的﹞,以一個「能感者」的角度獲取事物的性質。第二種觸碰則是用 兩手觸碰事物,並發現兩手獲得不同的訊息。這時候認知主體就會不斷往返於兩隻手 的經驗,一會兒左手,一會兒右手,試圖拼湊出完整的觸覺經驗。這樣不斷往返的過 程,就是「可逆性」的一種樣貌。有趣之處在於,如果現在身體主體正往返於觸碰者 與被觸碰者之間呢?如果兩手相互觸碰,又會出現什麼樣的經驗?這裡就是第二種觸 碰與第三種觸碰的交會之處。 第三種觸碰,在一開始和第二種觸摸依然非常相似。身體主體會先檢視右手,而 後檢視左手。舉例來說,如果我是右撇子,以右手稍稍緊握住左手腕,我很可能率先 是以右手來進行觸覺活動的,因為我的右手是我的支配手 (donimant hand),我常態性 的以右手觸摸、抓取、控制事物。但緊接著我的左手也透過手背感受到右手手掌。雖 然手背感覺沒有那麼靈敏,不像手掌能敏銳觀察事物,但我也漸漸透過左手感受到右 手的溫度、掌紋、皮膚粗細等等。這裡便是「可逆性」的展現,兩隻手交換位置,觸 碰者變成被觸碰者,被觸碰者變成觸碰者。而身體藉著這種可逆性活動,不斷往返於 兩隻手之間,交叉比對兩邊的「知覺內容」,也因此讓觸覺經驗更加豐富。 而緊接著,這樣的「可逆性」將出現完全意料之中的驚奇發展。我一開始用右手 抓握左手,以右手觸摸、感受左手手背的皮膚、溫度。但是我突然意識到左手也能觸.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12. Ch. engchi. 梅洛龐蒂,《眼與心》,台北市:典藏藝術家庭,2007,74 27. i n U. v.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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