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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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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這也就是說,我即將為你作描述的,是人類的發展歷史。根據你們原初獲得的各 種品質,而在你們文化與習性中遭到破壞,但尚不至於完全加以摧毀。我感覺,

曾有一段時期,有些個人有意中途停止跟隨這發展的腳步。那麼,現在你想尋找 的,就是回到那個所有人尚未啟動發展的時期。你對於現狀不滿的原因,肇因由 此不幸可預見在未來將會出現更多的痛苦,這或許導致你希望能夠回到從前的時 光,這種感覺必然讓你讚揚最早的祖先,批評同時代的人,以及震驚那些不幸活 在之後的人。

──讓‧雅克‧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Rousseau 1997a, 133)

第一節 前言

在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政治思想中,有一個至關重要 的元素,即是歷史。在上述引文中,吾人不難發現,盧梭相當重視過去與未來的 歷史,如何影響人們的評價活動。本文首要的任務,即是以盧梭政治思想中的歷 史性,詮釋盧梭的政治思想。

諸多學者強調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Gossman 1964; Einaudi 1967; Strauss 1989; Ansell-pearson 1991)。1儘管盧梭本人並未刻意強調「歷史」的概念,然而 從他描述野蠻人的本性(nature)2 ,到一路發展出社會、財產權、自重之愛(l’amour-prore)之間,的確有過一場人性的轉變。Dent 認為許多哲學家易於認為人的力

1 Gossman 認為盧梭的歷史概念,不僅僅只是主觀的意識經驗,而是存在於世界上可以被探知和 認識的,不斷流變的事物和事件;Einaudi 則指出盧梭的作品中描寫出一種歷史悲劇性、辯證性 的景象,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無論人們是出於偶然或是自己選擇而使得文明進步,最終都使自身 處於更加矛盾的情境當中。兩者皆有意說明盧梭的思想,呈現出人類的生活將無所遁逃於時間,

而必須生活在具體而實際,但是又令人不滿的經驗當中。兩者皆指出,盧梭的歷史概念,是獨立 於主觀意識之外,不斷變化的實際經驗。

2 Nature 一詞,筆者有時翻譯成自然、人之本性、本性。盧梭有時將 Nature 視為原初的自然狀態 中,人類尚未經歷人為的改變,由上帝所既予(given)的身體構造和潛在能力,而有時則僅僅指 涉經歷歷史而改變、發展的人類本性,筆者端視上下文文意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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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和傾向,僅僅是相對固定的,或頂多隨著環境而有所差異的,但是盧梭則暗示 人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個體和他人之間的互動基礎、個人理解世界 的模式,皆得以在人類的歷史中,經歷根本的改變(Dent 2005, 59)。Strauss 在

〈現代性的三波浪潮〉(the three waves of modernity)一文指出這層轉變的重要 性,即盧梭視人類從動物般的次人(subman),逐漸獲得社會性(sociability)與 理性的漫長歷程(Strauss 1989, 89-90)。Strass 更特別指出,這樣的歷史發展並非 是目的論式的(teleological),歷史的目標和發展方向,既無法由人類加以預見,

也無從計畫(Strauss 1989, 90)。

因此,盧梭自己雖然沒有做出自然與歷史的區分,但是闡述人性如何、為何 轉變的過程,卻在他批判霍布斯(Hobbes)自然狀態的論述中作為首務3,也因而 牽動其對於現代文明的進步的理解。Ansell-pearson 延伸 Strass 的觀點,稱盧梭

「發現」歷史作為現代存有經驗的核心問題(Ansell-pearson 1991, 4)。正是由於 盧梭將人性視為歷史發展的產物,人既必須在歷史發展中緩慢衍生出社會性、道 德性,以完備其潛在的理性和能力,卻又因此而侵蝕了人性最初的簡樸、誠實的

(transparent)、自足(self-sufficient)的幸福(Ansell-pearson 1991, 5-6)。就如 Gossman 精準道出的,歷史對於盧梭而言既是必要的,卻又是難以接受的,因為 仰賴歷史發展的進程,人們方能在政治社群中找到個人的幸福,然而這過程卻又 使人類一步一步斲喪自然本性,帶來種種不幸(Gossman 1964, 312)。

上述重視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的學者,似乎忽略了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 的起源與基礎》(Discourse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s of Inequality Among men,

下文簡稱《第二論述》)一開始就提出的研究方法:「假設與條件式的推理」

(hypothetical and conditional reasoning)。一如物理學家從基礎的假設出發,排除 實際的歷史事實,而得以橫跨時空差異,解釋全人類的文明發展(Rousseau 1997a,

3 盧梭認為霍布斯的確精準地觀察到過去自然權利論述的缺失,指出自然狀態下的人類,並非一 開始就是具社會性的(sociable),然而,對盧梭而言,霍布斯自然狀態下的人性,其實是建立社 會之後才會出現的產物(Rousseau 1997a, 151)。因此,野蠻人如何轉變而成為社會、文明人,是 盧梭批判霍布斯是否有效的關鍵論述。

131-2)。Shklar 就將盧梭「拋開事實」的說法,視為盧梭不關注,甚至迴避歷史 的佐證(Shklar 1969, 6)。她指出盧梭並不在乎因循時間流變的歷史,反而對於

(natural goodness),而非正視作為歷史之產物的人類,如何繼續在歷史當中改造 自身的文明處境。為了釐清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筆者將於本章第二節,從盧

4 Shklar(1969, 1-3)在《人與公民》(Men and citizen)一書中,指出盧梭思想和古典烏托邦主義 者如 Thomas More 的親近性。烏托邦主義者譴責侷限人類發展社會性之潛能的原罪,以及任何

應當可以活成什麼模式(mod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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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中有一「融貫體系」(coherent system),而以對話方式寫作的《盧梭評判 讓‧雅克》(Rousseau, Judge of Jean-Jacques)中,得到更清晰地表達:「自然使人 幸福而善良,而社會使人墮落而痛苦。」(Rousseau 1990, 209; 212)以及接下來 指出的:「但是人之本性不會逆轉,人一但遠離了天真(innocence)和平等的時 代,就永遠不可能復返。」(Rousseau 1990, 209; 213)寥寥數語中,盧梭除了將 自然與社會作為一組對立的概念,又言明他之所以批判社會,高舉自然的良善,

並不是為了使人類回歸粗樸的自然。筆者認為可將這兩句話,拆析為以下兩個重 要問題:

1. 是什麼原因使人類建立起社會,從而脫離本性,無以復返自然,而又據 此造成了人性如何的墮落和痛苦?

2. 在一場無可復返的文明困境裡,人類該怎麼繼續發展?

在這樣的問題意識下,筆者認為,盧梭的要務首先就是找出為人類的不幸負 責任的源頭。然而第一個出現的弔詭是,盧梭雖然明白地告訴讀者,社會是人類 腐化的根源,卻也是從自然狀態之中的人類一手從歷史發展中建立的制度,那麼,

盧梭所彰顯的人之本性中的善,似乎就因此變得缺乏說服力。原因是,如果人之 本性是善的,為什麼會發展出使人變得邪惡的社會?倘盧梭沒有釐清人之本性的 轉變,那麼人類的自然之善不過是一派虛言,因為人性是人為歷史的進展中發展 出各種社會制度的根源,也因而帶來自我腐化的結果。

這項爭議,透露出盧梭的歷史概念,顯然是他「融貫的體系」中不可或缺的 前提,亦即人之本性,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是否即是造成了人類腐化的起因。

因此,人之本性與歷史發展之間的複雜關係,成為盧梭是否能為其所宣稱的「自 然之善」有效辯護的關鍵。

在這個議題上,Kelly 指出盧梭將「自然本性」與「事物和時間的流逝」兩 者區分開來,人類之所以發展出種種的惡德(vice),並非人之本性必然的發展方 向,而是隨著人類偶然地與環境互動,意外地激發自我完善(perfectibility)的潛 能,而漸漸發展出來的產物,人之本性並不必然造成人性的腐化(Kelly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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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然而,Marks 卻不認為盧梭有意區分自然與歷史的概念,他以自然環境的 稀缺作為線索,指出野蠻人受限於地球上自然環境的窘迫,而必然發展出耕種、

冶金及製造工具的技術等等,這意味著自然狀態的野蠻人,就已然發展自然本性 中的自我完善的能力。

兩位學者的扞格之處,其實就在於歷史發展所衍生出的各種人性之惡,究竟 是人類與「偶然」的環境因素互動的過程,還是自然本性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而其關鍵所在,就在於如何理解「自我完善」的能力。此間爭議,筆者將於本章 第三節,重新探討盧梭文本中,自我完善的能力和歷史發展方向之間的關係,以 及兩方學者所缺乏討論的另一個重要線索:「預見」(foresight),筆者將主張,預 見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之間是一體兩面的,其同時開啟了人類不幸的源頭,但也同 時能夠使人類能夠更審慎地判斷既存的文明現況,而理解這樣的能力,則將更深 入理解盧梭對於文明腐化的立場,並非一味地採取譴責的角度,而是透過區分自 然與歷史的概念,釐清人為歷史如何使得人之本性蒙受腐化,而提出社會契約論 和立法家以診治文明的解方,作為盧梭對於其自身融貫體系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