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創意生活產業
文建會在 1995 年提出「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構想,此「文化產業」的概 念,隨後成為我國「社區總體營造」的核心。而後因應全球經濟型態的轉變,政府於 2002 年正式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挑戰 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希望結合「文化」
和「創意」,增加「產業」的附加價值。這項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的執行結果對於人 民生活型態的改變已產生關鍵性的影響,更進而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因此,行政院於 2009 年,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政府六大新興產業之一,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旗艦計畫」, 期望在未來的文化經濟領域,藉由產業的多元態樣,與相關主管機關政策結合,加速產 業政策資源連結,推動產業創新的力量(經濟部工業局)。
圖 2-1:創意生活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關聯圖 資料來源:《科學發展》(張維華,2010,453:21)
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範疇共計十六項產業,分別是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 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
廣告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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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 業(行政院文化部,2010)。其中,創意生活產業是台灣根據產業轉型與生活環境改善 的目的,所獨有的一項產業範疇,其推動的核心目的是希望將文化、藝術、美學融入生 活與產業中,達到提昇國人的生活品質與產業發展的雙重目標(周能傳,2005:18)。
它跟以往產業不同之處,在於創意生活產業的經濟貢獻,可能來自跟不同產業或相 關產業的結合,打破了農、工、商、服務業的產業分類範疇(蘇錦夥,2003)。對台灣 而言,想要走向創意經濟的社會,引導企業積極進行經營模式的創意與創新,「創意生 活產業」應是值得優先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類型(陳旺聖,2008:10)。創意生活產業 是台灣經濟的啟蒙運動,推動創意生活產業不僅能夠促進台灣創意經濟的發展,同時也 將台灣建立成一個具有高水準生活品質的社會(劉維公,2005:22)。
一、創意生活產業的定義
創意生活產業在定義上即具有「創意+生活產業」和「創意生活+產業」兩種概念,
前者是運用創意來活化生活產業的營運;後者是發現生活上的新需求,進而發展成新的 產業。不管何種定義,「創意」和「生活」不僅涵蓋的範圍很廣,又都是複雜的概念,
但兩者碰撞,卻能在台灣的產業市場激起美麗的火花。創意生活產業賣的是生活的體驗 與生命的意義,它將生活價值轉換成經濟價值,是新經濟的典範(劉維公,2005:21)。
那麼,何謂創意生活產業?
劉大和認為創意生活產業是指那些源起於個人、家庭與社會生活等面向之產業,在 相當文化累積之基礎上,加入「創意」元素來創造差異性,再輔以相關知識與科技,來 鋪陳開展之產業(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004:103)。他強調了文化的重要性,認為創 意生活產業是在豐厚的文化基礎上,注入創意於生活中的產業。周能傳(2005:19)認 為創意生活產業是一個具有高度整合性的產業,同時跨越不同領域並做整合的工作,亦 即是一種複合式產業的概念。
許士軍(2005:9)認為創意生活產業既不是傳統的農林漁牧礦這種初級產業,也 不屬於製造加工這種二級產業,同時也超越了一般所稱的服務業。但是它又可以表現為 其中任何一類產業,它也可以同時跨越這些產業界限。重要的是,這種產業必須表現某 種特色、風格和價值,提供人們一種整體的體驗和感受,才代表其真正價值之所在。
李仁芳(2005:5)認為創意生活產業的推廣與發展,有一重要的意義,在於藉由
「深化的產業核心知識」、「高質美感」與「深度體驗」的提供,開啟公民在生活上五種 感官的覺知能力(Perceiving capabilities),並藉由生活中官能敏銳度的提昇,強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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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創意與創造能力─生活是創意之源。
周德禎(2011:34)提到創意生活產業是跨界創意心靈的實踐經營,在跨界時必須 融合文化和創意、傳統和現代、美學和科技。張維華(2010:26)指出,創意生活事業 營運範疇以「經營策略」為軸,擴及「產品」、「服務」、「活動」、「空間」四大項 目,以作為和顧客體驗交流的構面,其中「服務」和「活動」是屬於深度體驗,「產品」
和「空間」是屬於高質美感。
根據經濟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在2003年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所做的說明,創 意生活產業是指:「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 產業。」也就是創新思維的產業經營模式,將創意或文化累積,運用創新、突破的經營 方式,進而發展出台灣特有的創意生活產業。因此,此項商品包含了「產品」、「場所」、
「服務」與「活動」四個必備要素,如圖2-2所示,商品的提供者與消費者在過程中均 能獲得知識的增長,透過創意與文化的加乘,讓食、衣、住、行、育、樂產業更為優質 化、更加蓬勃發展(陳昭義,2005:1-15-1)。
圖 2-2:創意生活產業定義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2008)
創意生活產業包含了「產品」、「場所」、「服務」與「活動」四個必備要素,說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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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 產品創意:產品功能與造型推陳出新或賦予文化新意。
2、 服務創意:提供與顧客人際互動之多元或新穎之體驗,創造生活愉悅的價值。
3、 活動創意:定期或非定期舉辦創新活動,提供消費者學習體驗。
4、 場所創意:塑造創意環境,感動顧客心靈。
經濟部工業局於 2008 年進一步將「產品」、「場所」、「服務」與「活動」結合「核 心知識」、「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重新定義創意生活產業的內涵並與其他產業作 出區隔,如圖 2-3 所示。
圖 2-3:創意生活產業關聯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2008)、《科學發展》(張維華,2010,453:21)
依據圖 2-3 可知,創意生活產業的範圍包含廣泛,舉凡食、衣、住、行、育、樂、
健、美等生活相關的產業,都可成為創意生活產業。它是一種以創意整合產業的核心價 值,提供深度體驗和高質美感的行業。核心知識、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是創意生活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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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生活事業的經營,取決於五大要素:第一為 Philosophy:蘊自風土文化、生活 脈絡所形成的獨特生活主張;第二為 Product:透過核心知識,注入產品的創意和美感 設計;第三為 Process:在服務過程中所傳達的感動,利用創意生活周邊產品及 DIY 等 體驗,讓大眾參與感受生活,增強對記憶的深度;第四為 Place:變化生活的新鮮度,
包括空間陳設、動線設計等,現代人生活太焦慮、太例行,需要一個能帶來快樂的環境;
第五為 People:人是傳達風格主張最佳溫度的介面,也是創意生活事業的關鍵核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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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發展中心,2010)。
除此之外,創意生活產業跳脫「產品物質形態」的產業劃分思維,許多被歸類為創 意生活產業的企業單位原本就屬於餐飲、休閒娛樂、觀光等傳統的產業範疇。這些企業 之所以被挑選出來而重新歸類為創意生活產業,是因為它們具有共同的經營元素,那就 是創意(李仁芳,2009:112)。由於有一套特殊的經營模式,創意生活產業能夠以創意 與創新的方法達到高質美感與深度體驗的要求,其特殊的經營模式如下(陳昭義總編,
2007:208):
f(創意生活產業的高質
美感與深度體驗產品) = 異業結合 +(設計密集 × 空間氛圍) 生活理念
公式中的每個元素都是業者創造高質美感與深度體驗所不能缺少的方法,各元素說 明如下:
1、異業結合:意即跨界經營,這是創意生活產業的一大特色。
2、設計密集:創意生活產業的經營者在體驗主題上、空間上、產品上、行銷上以及包 裝上密集的使用設計,運用設計賦予產品特殊的美感品味,創造出其產品的體驗價 值。
3、空間氛圍:創意生活產業屬於空間屬性表現強烈的範疇。
4、生活理念:創意生活產業必須要有故事、內容、哲理、態度、品味,也就是生活理 念。產品與服務是生活理念的承載物,將理念的主張具體展現出來。
其中,生活理念是創意生活產業經營模式的核心,在公式中,「乘方」意味著,一 但業者能夠提出好的生活理念,其產品與服務將具有驚人的爆發力(陳昭義,2007:208)。
生活理念要透過經營者提出並展現,也就是說,經營者才是創意生活產業經營模式的核 心。好的創意生活產業經營者對於生活往往有令人激賞的體認與主張,創意生活產業賣 的是生活的體驗與生命的意義,創意生活產業將生活價值轉換成經濟價值,是新經濟的 典範(李仁芳,2009:113)。
綜上所述,創意生活產業的經營匯集了創意、文化和體驗,構成其核心要素,而關 鍵在於經營者,對應到創意生活產業的第一個要素「核心知識」,包含經營、文化和創 意,可以定義為「以經營者的生活理念結合在地文化與產業特色,以創新的經營方式,
注入創意元素,來達到創意生活產業的核心價值」。 經營,需要跟「生活」連接在一起,
才能產生力量,並將「創意」融入生活,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應(祝鳳岡,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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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經營的模式,現今創意生活產業的事業可以區分成下列四大類
(參考《2007 發展年報》,轉引自李仁芳,2009:116):
1、主題創意型:以特定的創意及主題出發,注入美感及深度體驗,形成創意生活事業。
2、特有文化匯集型:從地方文化之特色著手,以特定主題組織而成,並善用地方之相 關資源。
3、核心事業延伸型:由多年累積之事業文化擴充延伸,而成立創意生活事業,扮演繼
3、核心事業延伸型:由多年累積之事業文化擴充延伸,而成立創意生活事業,扮演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