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創新教學之探究
「創新」的定義眾說分云,與教學之間的關係又該如何的結合或激盪,才能 產生不同的漣漪呢?研究者將藉由底下的分析與探討來說明彼此的相關程度。
一、創新的定義
「創新」(innovation)一詞,各家說法不一,依韋氏字典解釋,具有引進 新事物(the introduction of something new)或一個新的概念,方法或策略
(a new idea, method, or device)之意思。Drucker(1985)認為創新是創業 家的特殊工具,同時也是開創另一事業或服務的大好機會。他定義創新就是「賦 予資源新的內涵,進而創造財富的作法,改變現存資源、財富潛力方式,都可稱 之為創新」(引自郭碧濤,2001)。Rogers(1995)將創新定義為:「創新是一 個被個體或採用單位覺得新穎的點子、作法或事物。……個體對某個點子覺察知 曉的新奇情形決定其反應,假如個體覺得某個點子是新的,那麼這個點子就叫做
『創新』」。
Clark & Guy(1998)則是認為創新是知識轉為商品的過程中,對人、事、
物互動的回饋,所以是指結合知識,並應用於技術發展、市場推廣上,使其產品 創造附加的經濟或社會價值。大前研一認為凡是在所有經營領域中未曾有的思考 方法或做法,皆可納入創新的範疇,同時也認為專業的發展以及事業成功的共同 關鍵就是「創新」(謝育容譯,2010)
張世忠(2002)解釋創新是突破舊的方法或事務,開創新的情境。吳思華
(1996)認為創新指的是由天賦的創造力產生創意,將創意實際付諸實行,同時 具有「新穎的、貼心和令人驚奇的、有價值的」等三個表徵。李瑞娥(2004)則 認為創新是一種新概念或新事物,這種新概念或新事物會隨著認知經驗而改變,
並影響組織與個人的價值及行為。林文勝(2006)解釋創新乃是源自於知識與創 造力,透過創意的方式將現有的技術、新的技術或新舊的技術結合在一起,並成 功的將成果展現出來,為顧客或組織創造不凡的價值。吳清山(2004)認為創新 有可能是無中生有、有中求變、變中求精,甚至是精益求精而來的,需要有極多 的用心與巧思交互作用產生,因此創新應該包括新奇、改變、精緻、特色等四個 要件,另外,有的學者認為創新是以新思維、新發明和新描述為特徵的一種概念 化過程(Hite Doku,1999;引自葉玉珠,2006)。
綜合上述所言,「創新」有著三個重要的元素,首先是「差異性」,指的是 伴隨著知識、創意和創造力,不同於以往,具有獨創與突破性,是新穎的、有價 值的;第二是「轉化」,指的是能將自發的或是所見所聞轉換成自己能夠重新架 構、設計的過程,所以具有出奇致勝、與眾不同的性質;第三是「有效的執行」,
能夠按部就班的具體施行,達到預期的目標,所以有著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二、創新與創意、創造、創造力的關係
創新(innovation)、創造(creation)、創造力(creativity)、創意(creative
idea)等意義的界定與關係之分別,常使人有模糊不清、沒有定論的感覺,有時 也有互相替代或是意義重疊的解釋,甚至有混為一談的用法。有些學者認為這些 名詞是可以適度通用與替換的,無需做嚴格的區分(Scott & Bruce,1994)。即 使如此,創新教學法的產出卻和這些名詞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彼此可說是相互 作用,而且是缺一不可。教育部公佈的「創造力教育政策白皮書」(2002)提到,
創造力是創新的知識基礎,創新是創造力的具體實踐,因此創意的產生,有賴於 創造力智能的發揮;創意的績效,取決於創新成果的展現。
葉玉珠(2006)認為,「創造」就是將未知因素的欲望予以具體化的行為,
而「創造力」就是產生「創造」行為的能力表現;「創意」是將「創造」具體化 的手段;至於「創新」則是先前提過的,是以新思維、新發明和新描述為特徵的 一種概念化過程,創新的能力包含創造力,具體的成果就是各領域的創意表現。
所以「創造力」和「創新」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也就是說創造力可以激發 創意,創意能產生創新的效果,同時也能啟發修正的檢視工作,然後再次產生需 求,所以會有素材的蒐集,以利再次的創造,其關係如圖 2-1 所示。
圖 2-1 創新與創意、創造、創造力的關係 資料來源:研究者歸納整理。
能力表現 激發 產生
創 造
(知識基礎) 創造力
(具體實踐)
創 意 創 新
需 求
素 材 修 正
激發
上圖中所顯示的創新與創意、創造、創造力的關係,是一個循環式的相關聯 體系,即使是一個目前完成的創新點子,若是加入其他觀念、主題,或是表達方 式等,也能再次激發另一個創新點子的誕生。
三、創新教學的涵義
教學需要創意,是目前國內外眾所皆知的一項議題,經由創意塑造教學法的 創新,於是有創新教學法的設計。創新教學法的目的,是希望可以促進學生的批 判思考、創意思考及自我調節思考的能力(鄭英耀、王文中,2002)。教育部前部 長曾志朗(2001)也曾強調九年一貫課程改革的核心精神乃在於「創新教學」,
希望透過教育的不斷創新,培養學生具備新世紀所需的創意思考能力。由此可見 創新教學的時代迫切性與扮演的地位有多麼重要。
創新和創造、創造力、創意有著密切的相關,加上專家學者們對於「創新教 學法」、「教學創新」、「創意教學」、「創造力教學」或是「創造思考教學」、
「創新教學行為」等專有名詞的定義雖有不同卻有重疊與相似之處,所以研究者 將上述名詞納為同一個範疇來探討,
Starko (2000)認為創意教學是透過創意的教學方法以達到教學的目的。
Swartz (2003)則是認為創意教學是運用各種教學方法,讓學生進行變通思考,
其目的在提升學生的創意思考能力及機會。兩位學者皆有明確指出創意教學是創 意教學方法在教學上的運用,以利於教學目的的達成。
國內的學者認為創新教學不是指固定的某種教學方法或模式,而是一種過程
,只要針對原有教學進行改變,不管是融合、調整或取代,就算是產生了教學上 的創新,同時要完全以學生為主體目標、以學生為著眼點,兼顧學生能產出新思 維、新發展,讓學生敢於質疑、善於質疑,最後能讓學生自己探索以及動手實踐
(吳靖國,2003)。換句話說,學生才是教學活動的主角,教師只是一名引導者。
張玉成(2003)闡述創新教學有兩個層面的意義:一是創意性的教學;二是思考 啟發的教學。創意性的教學是指老師在教學中運用新穎的方法、策略與過程,使 教學能夠生動活潑,而且富有變化,藉以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而思考啟發的教 學,則是創新教學不但需要有正向的產出,亦即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還期 待學生在心智上有所發展,在激發學生思考、批判的同時,甚至能深入研究的最 高理想目標。
游家政(2003)就「創新教學」或「教學創新」的字義而言,是指新穎的、
前所未有的、不同於傳統的教學方法或策略。但「創新」未必是全然「新創」的,
即使是舊有的方法、策略,只要能因應當時情境而加以調整、轉化,充分發揮其 效用,達成教學者所要的教學目標或教育目的,這也是一種創新教學的表現。
沈翠蓮(2003)指出創新教學包括創意的教與創意的學兩部分,是教師與學 生在教學互動中產生創意產能的一種教學相長歷程。史美奐(2004)說明創新教 學是教師運用知識或關鍵資訊對於現有的教學方法做一些改變,目的在於得到更 好的教學效果,使學生學習成效提高、學習興趣提升,或在維持教學品質的情形 下,讓學習過程更輕鬆有趣,進而使教師有較高的教學滿足感或工作成就感。
至於在創意教學方面,是指教師於教學過程中,能夠採用多元活潑的教學方 式和多樣豐富的教學內容,激發學生內在的學習興趣,以培養學生樂於學習的態 度和提升學生學習能力(吳清山,2002)。在此處已有明確的提到「多元」、「多 樣」的關鍵字,顯示創意教學有此特性。毛連塭(2002)認為創造思考教學,就 是創思教學的簡稱,指的是教師透過有計劃之課程內容與活動,在一種支持、開 放性的教學環境下,激發思考、助長學生創造行為表現的教學模式。
陳龍安(2008)將這些教學歸納為「創造性教學」與「創造思考教學」兩類。
「創造性教學」包含創意教學與創新教學,是指透過教師的創意,讓教學表現得 很有創意,同時以活潑有趣的方式將教材傳授給學生,讓學生享受學習的樂趣;
至於「創造思考教學」則是涵括創造力教學和創造思維教學,教師透過有計畫的
課程內容、有彈性變化的教學方式,利用創造思考教學策略教導學生,重視學生 創造力的激發與學習。
綜合上述所言,研究者將創新教學的定義歸納為以下三點:
(一)創新教學是指教學者使用了具有獨特、創意、多元的教學方法,不同 於以往的教學方式。
(二)創新教學是將其運用在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活動上,不只能引起學生 的學習動機,同時也能有效的達到教學目標,更能讓學生有了加深與 加廣的思考、批判能力。
(三)創新教學並非全是「原創」的,如能因應情況而轉化和調整舊有的方 法和策略,同時讓它能達到所要的目標,即可算是「創新教學」。
創新教學的歷程是以學生為主體,使教學的設計與實施能相互激發與產出,
除了符合課程改革的精神與現代教學的取向,同時也讓教學者在社會學習領域上 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回顧社會學習領域常用的教學方法(表2-3),研究者認為 只要以這些方法為主軸,融入獨創的新意或巧思,同時能有效的運用在教學歷程
除了符合課程改革的精神與現代教學的取向,同時也讓教學者在社會學習領域上 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回顧社會學習領域常用的教學方法(表2-3),研究者認為 只要以這些方法為主軸,融入獨創的新意或巧思,同時能有效的運用在教學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