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何包鋼的中國敘事
第四節 何包鋼的中國農村敘事
何包鋼的農村研究仍是在中國民主化的問題意識下進行的,他關注的角度有 二,一是農村及農民所代表的基層民主在中國的意義及實行情況,另外則是2004 年後他在中國鄉村推行的協商民主實驗。
中國從八零年代開始在鄉村試行選舉,成立代表村民管理自身利益的「村民 自治委員會」,並多次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定調宣導下,
由地方政府執行輔導鄉村自治的施行。這項政策建設引起各方的關注,許多人都 想知道農村民主在中國的意義,並關切是否這是民主在現代中國的萌生。而一直 關注著中國民主化議題的何包鋼當然也注意到這項發展,與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 村問題研究中心合作,在中國進行基層民主的經驗研究,從2000 年起發表一系 列關於中國農村民主的研究論文。這一系列的研究有許多是和郎友興92共同合作 的,何包鋼當時是郎友興的博士指導教授。郎友興日後也成為中國當代重要的基 層民主研究專家,並持續指導中國年輕學子加入這個領域研究。
何包鋼與郎友興合作在 2002 年出版的專書《尋找民主與權威之間的平衡:
浙江村民選舉之經驗研究》,可作為主要的文本,另外還有在2007 年以英文出版 的 Rural Democracy in China(中國的農村民主)以及其它的論文輔助來觀察何 包鋼對農村問題研究。在《尋找民主與權威之間的平衡:浙江村民選舉之經驗研 究》中,作者群以研究團隊合作對浙江省各鄉村從事了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對各 鄉村的民主實踐狀況進行問卷調查,並且有訪談工作。在本書中將民主治理視為 一種新的治理工具,著重於民主可以解決地方施政問題的效果,再三強調民主與 權威可以達成平衡。可以看出本書從實用主義的角度寫作,試圖能對實際的政策 施行造成影響,而「重視實用主義」也是何包鋼很早就對中國的自由派知識份子 有的評語。也因此書中有許多內容在說服鄉村民主及民主制的正面效益,並與中 國國內的觀點辯論,例如針對兩種在中國國內否定鄉村民主的主要看法提出辯 駁。其一是針對農民素質水平較低落,不足以實行民主的說法。何包鋼反駁,在 鄉村自治實行後許多新的方法是農民所創造的,民主技術並不困難。而民主化是 經濟發展和現代化傳播後的一種自然所需,政治水平、文化程度不構成民主學習
92 現為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系教授,是當代中國農村問題、政治民主研究的專家之一。
的障礙。農民只要稍加教育,就能確實實行民主權利,且農民對民主自治很熱情。
有些村民選舉自治的制度法規,是先由農民創造後,才有法律再給予認可,中國 已有過三次的普法教育使得農民法律意識已提高。其二是針對共產黨及政府權威 將遭削弱的說法,作者反駁指出,鄉村自治仍需共產黨來領導協調,故是一種整 全性政治秩序,亦即民主仍需權威領導協調,並不對立。民主是一種新的有效的 治理方法,尋找民主與權威的平衡可使中國未來的發展更好。
本書對基層的農民表達出很大的信心,盛讚農民在民主實踐的表現。在菁英 與基層農民的關係上,作者談到鄉村民主發展之初是中央政府決定推廣此一政策 方向,由地方幹部承辦執行。因此在一開始時是由幹部督導動員村民實行自治選 舉,也因此仍帶有一些過去動員政治的威權色彩。然而在選舉制度實行一段時間 後,農民對於民主方法的熟悉已經有了顯著進步,甚至能對實際執行的技術性問 題及方法表達修正意見。例如在程序制度問題上農民意見最多的候選人決定問題 上,吉林省梨樹縣農民發展出「海選」方法,以大眾匿名投票來先決定候選人。
談到此一「海選」制度的創造,作者表達極大的喜悅和讚嘆,認為這是證明農民 的民主素質之實踐成果。某些地方仍有地方領導干預選舉的情形,而常使得村民 出現極大反彈。此意味著農民會對民主有一種主動性,支持民主自治。所以可以 說幹部的民主自治觀念,有時已落後農民的民主實踐。當公民、民主、效益等「進 步」觀念被帶給農民時,農民能很快的接受使用並發現民主的好處進而主動支持 民主自治。雖然仍要實踐學習從「傳統」轉化為「現代公民」,但因為其展現之 相對應素質佳,因此現在就可以開始現代化、民主化。而轉化為現代公民的關鍵 則在於「權利」概念的深植人心,以及將其制度化的憲政法治社會生活方式。
《尋找民主與權威之間的平衡:浙江村民選舉之經驗研究》著重在對中國國 內政策能造成影響的經驗性研究,並帶有政策主張,2007 年的 Rural Democracy in China(中國的農村民主)則是對中國的鄉村民主做了更全面性的論述,可以
看出這本英文的出版物是要介紹中國基層民主發展狀況給國際了解。本書對中國 鄉村民主的發展過程及實際狀況做出介紹,並且肯定鄉村民主發展的意義。本書 有許多內容是以《尋找民主與權威之間的平衡:浙江村民選舉之經驗研究》的研 究為基礎,但由於發表的目的不全相同,因此有許多與國際上看待中國農村民主 的觀點對話。書中對於某些外國學者對中國農村民主的否定提出辯駁,指出不能 以西方式自由主義進程來評斷中國的民主發展。例如在他的分析研究中指出,當 農村居民的生活越趨於都市化的時候,村民反而會對民主事務越不感興趣,這便 是對西方現代化理論提出經濟發展會導致民主的否證。何包鋼認為,農村是中國 社會的基礎,農村民主化是將民主的種子播下在中國的土地上發芽扎根,但在不 同的土地上發展出來的形式不盡相同。
在各國許多農村基層民主的施行開始時是威權政府試圖解決行政問題以延 長執政,但在經驗實證中,各國都走向全國性的民主化。何包鋼辯稱,不論是現 在轉型中的中國,或著未來民主化後的中國,仍會是個威權與民主要素混合的政 體,而這種混合要素的政體其實是世界各國的常態,無論在亞洲或著西方及其它 地方,各國政體都混合有一定比例的民主及威權要素,這是何包鋼希望替中國辯 護,使與各國尤其西方國家在知識地位上的平等。農村是中國民主化的起始、扎 根的基礎工作,同時也是中國民主實踐最先進的地方,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何包 鋼也指出一些鄉村民主實踐中的缺陷,例如婦女參與的不足、菁英幹部對選舉的 影響、競爭性不足及形式化等問題,並從對民主實踐的影響做為對農村經濟、政 治狀況的切入觀察角度。對於農村選舉民主的不足,何包鋼認為可以協商民主的 直接參與來做為解決方法。
何包鋼自 2005 年起在浙江省溫岭縣澤國鎮與當地政府合作,持續的展開協 商民主的實驗及實踐。在中國各地其實已經有許多定期召開類似協商會議的「民 主懇談會」,但何包鋼則在他所主持的協商民主會議中,強調要使用較嚴謹的社
會科學方法來從事協商民主的實驗。何包鋼認為地方性的民主協商會較易推行,
但有時太過簡陋而流於形式;以社科方法及協商民主理論為依據的澤國鎮實驗則 較嚴謹,但成本也相對較高。嚴謹且有公信力的方法,也可提高村民的信任度。
另外,以理論方法進行的協商民主實驗也須依實際狀況做調整,例如何包鋼曾提 到在實驗中原本集會次數過於密集,導致村民在後期意願低落,因此做了減少集 會的修正。這裡可以看出何包鋼除了將民主在中國的推展視為使命外,亦嘗試能 以學術來實踐理想。
何包鋼在〈中國鄉村協商民主:對一個個案的研究〉93中談到,中國的鄉村 村民自治雖然已經推行近20 年,但似乎仍發生許多矛盾及衝突事件。追究原因 可發現,雖然村民獲得了一定的選舉權,但實際上在日常能夠參與公共事務管 理、決策和監督的機會卻很少。許多被選出來的村幹部我行我素忽略村民大眾的 意見,或著仍須聽從地方黨部的命令,村民的權益受到壓迫和傷害因此爆發出衝 突和不滿。何包鋼認為村民自治中的選舉民主並不是一種完善的民主,無法解決 日益關鍵的公共利益分配問題,完善鄉村民主需要強化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的 民主運作。協商民主因此可作為一個有效的方法,協商民主在中國地方實行的動 力來自村民對公共利益處理問題的關注,以及中央政府提倡和諧社會、制度革新 的壓力。在這篇文章中何包鋼以他在澤國鎮扁嶼村所主持的協商民主會議做為討 論案例,詳細說明他在鄉村的協商民主實驗。何包鋼認為只要具備一般性的說理 能力,可以溝通協調及說服以試圖支持自己的想法,這就具備參與協商民主的條 件了。而在實驗中,經指導訓練的村民很明顯的提高了說理能力,即使沒有經訓 練的村民也仍具一定能力,因此村民的民主參政潛力是很大的。「平等」是何包 鋼對鄉村民主協商所追求的重要價值,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平常階級族群的不
何包鋼在〈中國鄉村協商民主:對一個個案的研究〉93中談到,中國的鄉村 村民自治雖然已經推行近20 年,但似乎仍發生許多矛盾及衝突事件。追究原因 可發現,雖然村民獲得了一定的選舉權,但實際上在日常能夠參與公共事務管 理、決策和監督的機會卻很少。許多被選出來的村幹部我行我素忽略村民大眾的 意見,或著仍須聽從地方黨部的命令,村民的權益受到壓迫和傷害因此爆發出衝 突和不滿。何包鋼認為村民自治中的選舉民主並不是一種完善的民主,無法解決 日益關鍵的公共利益分配問題,完善鄉村民主需要強化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的 民主運作。協商民主因此可作為一個有效的方法,協商民主在中國地方實行的動 力來自村民對公共利益處理問題的關注,以及中央政府提倡和諧社會、制度革新 的壓力。在這篇文章中何包鋼以他在澤國鎮扁嶼村所主持的協商民主會議做為討 論案例,詳細說明他在鄉村的協商民主實驗。何包鋼認為只要具備一般性的說理 能力,可以溝通協調及說服以試圖支持自己的想法,這就具備參與協商民主的條 件了。而在實驗中,經指導訓練的村民很明顯的提高了說理能力,即使沒有經訓 練的村民也仍具一定能力,因此村民的民主參政潛力是很大的。「平等」是何包 鋼對鄉村民主協商所追求的重要價值,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平常階級族群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