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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危機溝通與回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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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危機溝通與回應策略

Sellnow & Seeger(2001)曾指出危機傳播研究主要可分為公關與語藝批評 兩研究取向。公關取向的危機傳播研究主要在危機管理中檢視組織的公關部門 角色與重要性,並從危機前的議題管理、風險管理到危機後的媒體溝通策略提 出預防性的計畫原則。但 Marra(1998)認為,如此計畫性的通則僅能指導「如 何作」,卻不能在各種社會環境變數所影響的危機情境中,解釋「為什麼」、「怎 麼作會更好」,點出了危機公關研究未能考量危機情境之特殊性的缺失。

而語藝取向的危機研究,主要關切危機發生時,組織如何與外界溝通,以 引導利益關係人行動、心理上的反應以及對組織的印象(張依依,2006),尤其 是將組織對外所採用的言語說辭,看作是處理危機相當重要的符號資源(吳宜 蓁,2005)。近年來語藝取向的危機研究更開始重視危機情境的複雜因素與回應 策略的關聯性建構,建議在適當的情境選擇適當的反應策略能有較為正面的溝 通效果,使危機化險為夷(Coombs & Holladay, 1996)。這部份以 Coombs 為代 表人物,其整合辯解策略、形象修復理論等論述,並納入歸因理論的觀點,來 檢視不同危機責任下的情境因素、如何型塑回應策略之選擇以及對組織聲譽修 復的效果(黃怡芳,2011)。以下便進一步探討危機責任與情境、回應策略以及 其關連性研究,以作為影響社群媒體危機溝通效果的因子。

一、 危機責任與危機情境

危機情境與回應策略的關連性前提,來自於對危機情境充分的了解,才能 選擇較正確的反應策略(Coombs,1998)。Sturges(1994)以客觀層面界定危 機情境是由危機事件的重要性、立即性、不確定性所構成。Coombs(1995)則 從主觀層面出發,援引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所著眼的「責任歸因」,

其概念基本上是認為人們對發生的事件會推演其背後的因果關係,界定相關的 責任歸屬(Weiner, 1985)。而 Coombs 進一步將因果歸因轉化為危機情境之用 的「危機責任」,認為危機情境需依社會大眾對危機責任的主觀判斷而定。也就 是說,人們會主動評估發生危機的組織應擔負起多少責任;組織歸因責任越大,

公眾越容易產生憤怒的情緒,不僅使組織聲譽損害越大,也越容易傳遞危及組 織形象的負面口碑(Coombs & Holladay, 1996, 2007);反之,若是公眾認為組 織承擔的責任較小時,便會對組織投以如同情、支持等正面的情緒反應(Coombs, 2007;黃怡芳,2011)。

性」(External control)、「個人控制性」(Personal control)與「因果位置」(locus of causality)等四面向來評估(McAuley, Duncan, & Russell, 1992)。「穩定性」

指事件發生的頻繁程度,穩定性高表示事件重複發生,責任歸因也較強。「外控 性」指的是事件發生的原因,若外控性強,表示事件主要來自於外來因素的影 響,當事者的責任歸因便減弱(張依依,2006)。不過,Coombs(1996)認為 個人控制性與因果位置的所解釋的功能一致,皆代表肇事原因是否為有意引起,

故加以合併,並提出「蓄意性」(intentionality),來與「外控性」交叉產生四種 危機類型組合,包含:意外(組織內部的非蓄意危機)、違法行為(組織內部發 生的蓄意行動)、過失(組織外部發生的非蓄意危機)、恐怖主義(組織外部發 生的蓄意行動)。

為了涵蓋更多的危機類型,Coombs(1998)、Coombs 與 Holladay(1999)

又陸續衍生出多達 13 種危機類型,如自然災害、謠言、職場暴力、產品竄改、

挑戰、技術故障意外、技術故障所致產品召回、人為意外、人為意外所致產品 召回、組織管理不當與失誤等。但 Mitroff 等危機管理專家(Mitroff, 1988;Mitroff

& Anagnos, 2001;轉引自 Coombs & Holladay, 2002)認為,若不斷定義出各種 危機類型、並訂定各自的應對措施是十分沒有效率的,故 Coombs 與 Holladay

(2002)也進一步依照危機的責任歸因程度,將具有相似結構的危機類型歸類 為三大危機集群表(crisis clusters)(表 2-4):

表 2-4:危機集群表

危機集群 危機類型 責任程度

(一)受害者集群

(Victim Crisis Cluster)

1.自然災害

(Accidental Crisis Cluster)

5.挑戰

責任小 6.技術故障意外

7.技術故障所致產品召回

(三)可預防族群

(Intentional Crisis Cluster)

8.人為意外

責任大 9.人為意外所致產品失誤

10.組織不當行為與失誤

資料來源:整理自 Coombs & Holladay(2002);Coombs(2006, 200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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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害者集群:除了利益關係人外,組織也是危機中的受害者,因此外界 對於組織的責任歸因最輕微,其聲譽影響也是三個危機集群中最溫和 的。

(2) 意外集群:即使在正常的運作下,組織仍有可能發生無法預料的危機事 件。此類危機雖然主要仍是由組織所引發的,但並非蓄意造成,因此組 織所需擔負的危機責任較可預防集群來得小。

(3) 可預防集群:指危機的發生是可被預防的,而組織是在了解所作行為是 不當的、可能引發不良後果之下,有意置利益關係人於危機之中,也因 此需要擔負最大的危機責任與強烈的聲譽威脅(黃怡芳,2011)。

二、 回應策略

危機發生時,組織與利益關係人間的溝通相當重要。Sturges(1994)指出 組織在危機處理的過程中可提供以下三種資訊型態:

(一)指示性資訊(Instructing information):以資訊道德的觀點來說,首要之 務便是盡快告知外界危機的發生、提醒利益公眾行動與應對的方向、組 織的解決之道等(Coombs, 2006),避免更多傷害。

(二)調節性資訊(adjusting information):幫助利益公眾紓緩危機所帶來的心 理壓力或是不確定性,如對受害者表達同情及關懷(黃怡芳,2011)。

(三)內化性資訊(internalizing information):形塑外界對組織的形象與觀感。

對於危機傳播管理者而言,指示性及調節性資訊為危機溝通中必要的訊息 內容,也代表組織在危機事件中的反應與控制能力(Sturges, 1994;Coombs, 2007)。而語藝取向的危機研究觀點,則更強調於回應內容如何減緩危機的衝擊 並且修復組織的聲譽傷害,進一步影響利益關係人對責任解釋的行為反應。因 此,危機發生之初的行動與言詞,將影響社會大眾如何看待組織;此時,危機 回應策略便提供組織對外論述的參考(吳宜蓁,2005)。

危機回應策略關注「組織在危機發生時說了什麼話?」,主要以辯解策略

(apologia)和形象修復策略(Image Restoration strategies)等危機言說策略為 基礎。辯解策略從個人的自我防衛策略而來,也就是當人在受到質疑或指責時,

通常會採用否認(denial)、尋求支持(bolstering)、區別化(differentiation)與 超越(transcendence)四種策略來轉化聽者的情感或意義理解。Dionisopoulos 與 Vibbert(1988)率先將此概念運用於組織層面,幫助組織防衛公眾的負面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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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以維持形象(轉引自吳宜蓁,2005)。而 Benoit(1997)的形象修復策略則 認為,只要社會大眾認定組織該為某事件負責,組織的形象便已經受損,必須 立刻進行形象修復的行動。

雖然同樣以「責任」作為影響公眾對組織形象認知的關鍵因素,但 Benoit 所提出的形象修復策略並不關注危機責任的程度、情境或階段差異(Benoit, 1997),主要是藉由各種危機個案來互相參照當事者的危機感知與行動,並沒有 預測或因果推論的能力,僅是提供自衛性的回應訊息選項(message options)(吳 宜蓁,2005),類似一種主觀描述的分類法(Coombs, 2000)。吳宜蓁(2005)

認為,雖然學者們各自提出不同的策略建議,但目的均指向如何修正大眾對於 組織因危機而形成的負面形象,而以 Coombs 整併了辯解、形象修復策略、印 象管理策略所發展的危機溝通策略(Crisis Communication strategies)最為完整,

依照順應性(accommodative)與防衛性(defensive)兩面向,分置於一條連續 帶上,以更具體提供危機時該如何使用、何時可使用的指導性策略。不過,

Coombs 近幾年來也不斷針對其發展的回應策略進行修正與整併(Coombs, 2006, 2007, 2012),最後提出四種危機回應策略的立場分類方式(posture),分別為(1)

否認性、(2)遞減性與(3)重建性,與(4)支持性作為補充性之用,一共包 含了 10 種子策略,以下便說明細項內容:

(1) 否認性(denial)

1. 攻擊原告(Attack Accuser):此為最激烈的防衛性策略。採取此策略不僅 只是否認危機之存在,還進一步對於指控組織發生危機的個人或團體提出 攻擊性的回應手段,如法律訴訟。

2. 否認(Denial):組織否認危機之存在,通常會提出組織與危機間毫無瓜葛、

不需為危機負擔責任的解釋性說辭。

3. 代罪羔羊(Scapegoat):組織為危機提出真正該負責的個人或外部團體(與 組織無關連),以減少組織的責任歸因。

(2) 遞減性(diminish)

4. 藉口(Excuse):組織為了縮減應負擔的責任程度,而提出理由或說辭,如 組織無意傷害或是該危機事件並非在組織可掌握範圍之中。

5. 合理化(Justification):組織試圖澄清危機事件與可能損害間的關聯,既使 危機確實發生了,但並非外界所想像的那般嚴重;或是既有傷害情形並非 因危機所致,而是由於受害者本身的不當行為所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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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建性(rebuild)

6. 補償(Compensation):表示對危機事件或利益關係人的關心與補償性作為,

具道歉性功能,卻不具有承認危機責任所需負擔的法律刑責。

7. 道歉(Apology):組織為危機負起完全性的責任,乃最順應性的策略。除 負起全責、向利益關係人及大眾道歉之外,也尋求外界對組織的原諒,並 提供金錢或其它實質上的補償行動。

(4) 支持性(bolstering)

8. 提醒(Reminding):組織提出過去的良好作為,以提醒外界將組織與正面 的形象連結在一起,而緩和危機對組織的負面衝擊。

9. 逢迎(Ingratiation):藉由讚美或歌頌利益公眾來達到討好外界的目的。

10. 受害者(Victmage):提出自己在危機中的受害者身份,以求外界的同情,

不致苛責組織。

Coombs(2012)認為支持性策略僅是強調組織保有與正面形象的連結,

完全是以組織單方面的利益出發,因此只能用作為輔助其它三種策略之途,這 也點出公關實務中最好以數種策略合併使用較具溝通之效,不可能單單使用一

完全是以組織單方面的利益出發,因此只能用作為輔助其它三種策略之途,這 也點出公關實務中最好以數種策略合併使用較具溝通之效,不可能單單使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