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原住民族語教育的發展與相關研究

本節就以原住民族語教育的發展與相關研究等二大方面分別敘述。

壹、原住民族語教育的發展

近幾年,原住民族語的教學開始發展至學校的正式教學課程之中。但早期原住 民族語的教學是從家庭、部落社區開始發展,學習方式即以口傳文化與生活應用為 主。而原住民族語發展也歷經日治時期「皇民化運動」和國民政府時期「國語政策」

的推廣,造成了語言發展上的一個嚴重衝擊(顏國昌,2001)。由原住民族語的發 展,分為下列三個階段,如平地山地化時期、融合整體社會期、開放發展期(張佳 琳,1992);或改制穩定時期、計畫貫徹時期、多元開放時期(陳美如,1998)。由 此可知,原住民族語發展至今,有著多元化和全球化的特性。

目前在國民中、小學的鄉土語言教學上,每週上課時間約一節課。因此,國中 小學鄉土原住民語言教育,在授課時數的限制情形之下,師資和教學資源就更形重 要,師資除了原住民族籍現職教師之外,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2001 年開始進 行原住民族語之認證考試,讓更多原住民和耆老通過族語教學師資認證,支援各級 學校原住民族語教學。除了上述增加原住民族語教學師資目的之外,為了能鼓勵更 多人能傳承原住民族語,甚至於 2006 年開放給非原住民族之人士一同參與原住民

14

族語認證之考試。

在原住民族語的教學研究上,黃東秋(2003)指出以社區多語言教育來成立的 學習型組織。多語言教室教學與學習過程的原則,是以語言教師營造對學習者有用 的語言環境及機會,進而培育出與同族群的人能以族語溝通。段慧瑩、張碧如、蔡 嫦娟(2007)探討原住民托育機構的母語和鄉土文化教學現況,研究結果發現,因 相關教學資源不足,教師對於母語教學上的支持度不高。林惠文(2004)針對「族 語文化傳承信念與族語教學專業素養需求」進行現況分析,透過實證性調查研究發 現原住民族語文化教學似乎並不能夠達到原本的目標與宗旨。原住民的族語教學 方式中,巴蘇亞‧博伊哲努(2001)和顏國昌(2001)均提出借鏡紐西蘭毛利人的語 言巢的方式,提出以文化沈浸為學習取向的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設計。

原住民族語教育之目的,是在挽救即將失傳的文化,重拾原住民族群對自身文 化的信心,使不同族群學習互相尊重文化,並進而達到文化之多元性與族群和諧的 目標。林再生(2006)提出族語教學是推展民族文化的最好利器,亦是喚醒族群意 識最好方式,藉由母語的學習讓學子初步認識自己,而鄉土語言的精神在於文化的 保存,透過語言認識體驗文化(劉新圓,2003),因此,原住民族語教學對原住民 文化保存與語言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原住民族語教學原本屬於鄉土教 育的範圍,經歷幾次課程標準的修訂才成為正式的一門教學科目。

貳、原住民族語教育之概況與相關研究

原住民族語教育之研究面向十分廣泛,有以課程與教學為主題之研究,如研究 課程與教學、族語師資、教學歷程、教學策略與成效、教學決定、教學評量、師資 培育、鄉土文化教材、族語教學等,亦有以學生為主題之研究,如以族語學習、族 群認同、族語興趣、文化認同、學習動機等為研究主題。針對本研究之研究主題,

研究者將國內原住民族語教育相關之碩博士論文加以整理分析。

15

從歷年來國內原住民族語教育相關之研究中(如附錄一),透過研究對象的教 育階段做區分,國小階段的研究最多,共有 12 篇,其次為大專有 1 篇,在國高中 階段尚無相關的實證研究;以教師或族語資師的研究共有 12 篇,從以上可得知各 教育階段對族語教育的重視程度依照年齡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從族語教育研究的 篇數來分析,教師或族語教師與國小學童研究篇數相同,近年來較著重於族語教師 與國小學童層面之研究。若從研究之主題與方法來分析,原住民族語教學與課程研 究的篇數,以教學方面之研究有 20 篇,大多以質性研究為主,量化研究較為欠缺 僅有 7 篇;以課程方面研究僅有 3 篇為研究主題,如泰雅文化、族群認同及布農 族語,皆為質性研究為主。從以上顯示原住民教育領域的研究仍多以質性研究為主,

量化研究較為欠缺,且研究主題多以教學為主,對於族語課程的研究篇數較少,甚 至無國高中階段之研究,是為不足。

研究者整理國內原住民族語教育相關之研究,並從文獻整理與分析中,發現原 住民族語教育問題主要來自於教育制度與政策、族語教師師資與教材及族群文化 認同的問題,造成族語教育成果成效有限,若要讓族語教育推行順利,需要三大因 素相互配合,以下就這三大項進行分析討論。

一、族語教育制度與政策

教育部於 1992 年提出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五年計畫(1993-1998 年),以適 應現代生活、並維護傳統文化為目標,之後繼續推動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第二期 五年計畫(1998-2003 年),以維護並創新傳統文化、積極參與現代社會為目標,

並納入教育改革行動方案中實施,編列原主民教育專項經費,2006 年起教育部與 原住民委員會共同規畫執行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2006-2010 年), 總目標為確立主體發展、厚植生計能力、參與現代社會、發展民族文化,協調各級 政府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事務;2010 年對原住民教育事務進行總結和檢討,發 布原住民教育政策白皮書,並於年末公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

16

(2011-2015 年),目標定為落實法制精神、健全主體發展、優化學習環境、深耕 文化涵養、追求教育卓越(引自袁辰霞,2013)。

原住民委員會為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保存與發展,自2008年度起依「原住民族語 言振興六年計畫(2008-2013年)」推動各項原住民族語言復振措施,強化各項原住 民族語言復振措施之執行力度與深度。整體來說,是希望達到原住民族語言的「活 化」,並落實「語言權」基本人權之實質內涵。而在策略方面,有六大計畫目標,

第一是營造族語生活與學習環境;第二是建構完整族語學習體系;第三是培育族語 振興專才;第四是發展多元族語學習教材;第五是落實語言權基本內涵;第六是貫 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鼓勵各級政府及民間團體推 動各項族語振興工作時,將性別認同、性別意識納入計畫中一併考量,除有效提升 族語保存語發展工作外,培養參與計畫人員尊重多元,包容差異之價值觀。

從林志光(2003)研究結果顯示,兼任族語教師雖具備族語認證合格證書,但 在教學上仍需要學校行政支持與學校教師之協助,以能掌握學生之學習與班級之 經營管理,並提昇教學之能力,以能落實族語教學之目的與理想。吳淑慧(2006)

族語教育主要的困境為學校支持度不夠,學校教師缺乏多元文化教育及族群文化 素養的態度。李嵐屏(2009)研究發現族語教學主要的困境是學校支持度不夠、學 校教師參與動機低、學生程度不一、學生學習態度欠佳、家長配合度不高、補助經 費少、缺少專屬教學場所。從以上研究得到啟示族語教學應權責分明,中央、地方 及學校應認清自己在族語教學中扮演的角色,積極從各種角度切入,改善族語教學 的問題,提升族語辦理成效。

研究證實原住民學生對參與族語學習多持正向肯定的態度,認為族語學習有 助於提升族語的能力,但因教育資源缺乏及政府相關部門對於母語教育不夠重視 與配套措施尚未健全的狀況下,使學生無法在良好的教學環境下學習族語。教育現 行的教育制度之下的族語教育,無法展現族語學習的成效,以目前高中的課程規劃,

17

尚不足以在短時間內看出族語教育所產生立即性的效果,即便學校開母語課,且以 混族混齡編班上課為多,能學到什麼程度是有限的,完善的教育制度與政策才能改 善族語教學的問題,提升族語辦理成效。

二、族語教師師資與教材

(一)族語教師師資

國民教育法第11條規定,國中小學的老師應為專任教師,必要時可以依法聘請 兼任老師,但是兼職老師必須具備教師資格。在此限制下,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

鄉土語言,特別是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無法找到足夠的師資,為此,立法院於2001年 12月21日公布修正後的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改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應為專 任。但必要時,得依法聘請兼任教師,或聘請具有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人員,以部 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持工作。

教育部2002年6月提出國民中小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對於以部分時間擔 任教學支持工作人員的聘任資格、辦法、程序、年限、權力與義務等方面進行了具 體規定與說明。2007年3月對於該辦法進行修訂並更名為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聘任辦法,修改內容主要包含兩方面:第一是在第三條聘任資格方面,原來規 定為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取得合格證 書者,在此基礎上另外加參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 證,取得合格證書者,進一步規範了原住民族語師資的選拔聘用工作(引自袁辰霞,

教育部2002年6月提出國民中小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對於以部分時間擔 任教學支持工作人員的聘任資格、辦法、程序、年限、權力與義務等方面進行了具 體規定與說明。2007年3月對於該辦法進行修訂並更名為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聘任辦法,修改內容主要包含兩方面:第一是在第三條聘任資格方面,原來規 定為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取得合格證 書者,在此基礎上另外加參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 證,取得合格證書者,進一步規範了原住民族語師資的選拔聘用工作(引自袁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