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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原住民舞蹈

舞蹈是指身體或身體各部分有節奏的動作,通常出現在一個特殊的空間,並 伴隨著音樂。這些動作的目的是表達各種想法、情感,或當做表現宗教情緒、娛 樂或某些社會思想的手段 (李天民、余國芳,2001)。

臺灣原住民性喜好歌舞,歌舞之素材以生活勞務為主,為原住民文化相當外 顯的一部分,其豐富的文化內涵,蘊藏著數千年來這塊寶島上的歷史記憶與歲月 痕跡。由於臺灣原住民定居於不同地點,各族群依照不同生活習俗與文化傳統,

衍生出不同教育意義及形式的舞蹈,舞蹈內容包含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生活教 化及日常演述等。因此,原住民舞蹈不僅是民族歡愉表現,也是鼓舞族群精神的 途徑,更在原住民族歷史發展過程中,反映社會生活,表現其民族文化傳統(李 天民,1996;田哲益,2004)。

本節將依序說明原住民舞蹈的形式、類型、特點與發展,最後針對本研究原 住民舞蹈社團所參與的比賽-E 起舞動說明其特色。

一、原住民舞蹈的形式

原住民流傳的原始舞蹈遺存相當豐富,根據李天民、余國芳(2001)數十年 來觀察臺灣原住民各族的舞蹈,大致可將原住民舞蹈形式分為四種,分述如下:

(一)牽手形式

屬於一種集體舞蹈,又稱為封閉式牽手。舞動時,大家雙手互牽、左上右下、

連結成為行列,內含族人共同團結,抵抗邪魔與抗拒外力入侵的意義。今日原住 民的集體舞蹈,大部分仍保留此種形式。

(二)行列形式

在原始時代,人們感覺個人力量薄弱,因而崇敬天神、畏懼魔鬼,許多擁有 共同思想願望的人,排成隊伍,往有神的地方膜拜,祈求保佑、賜予幸福的生活 或將部落間的惡魔驅逐出去。舞動時,人們齊聚一起,排成行列,伴隨自然的節 奏前進,口中發出吆喝的聲音,或簡單的歌唱、跳動。今日在原住民各族迎神、

送神儀式舞蹈時,此形式仍為共同遵循的方式。

(三)圓形行列

原住民族先民在祭神時,會挑選一處合適的場所,在土地上畫一圓圈,並以 圓的中心為神聖之處或燃起聖火,群眾則對著圓心旋轉、圍繞,至於迴轉的遍數,

則因原因而有所差異。選擇圓形舞蹈的場所,是基於原始人群對美的一種看法,

此舞蹈形式,用於戶外平地、海邊、河岸、山谷。

(四)個人形式

原住民各族都有巫覡的舞蹈,其形式都是個人的方式,可說是人類最早的個 人舞蹈者,表現出的動作為降神行為,演示的人被大眾認為能與鬼神交往或訴說 意願。為了能取信於人,演示巫動作的人會彷彿進入精神恍惚境界,並以異於常 人的痙攣方式或模擬鬼神、動物的特殊形象來表現行為動作,但內心清楚知道自 己處於降神行為中。巫的動作並無一致,受演示人性格、體態不同影響,而產生 所差異。今日原住民族年輕人沒興趣、也不想投入巫覡的工作,甚至排斥或譏為 迷信,導致原住民巫覡逐漸凋零,相關舞蹈動作傳承困難,只能仰賴原住民文史 工作者加以記錄保存。

二、原住民舞蹈的類型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促使原住民原始流傳的舞蹈,不斷湧入新的思想與感 情,具有新的內涵。所流傳的舞蹈動作雖仍保有原來的形式動作,但也不斷得到 新的發展,逐漸過渡為民間風俗性的舞蹈形式,表達的型態都以歌舞方式行之。

根據李天民、余國芳(2001)與趙綺芳(2005)的研究指出,原住民舞蹈類型皆 與生活中的歲時進展變化有關,可從原住民跳舞的時機、動機與情境,簡單將原 住民舞蹈分為以下類型:

(一)祭典舞蹈

祭典舞蹈在原住民各族在重大祭儀時所跳的舞蹈,在族人的心目中占有神聖 的地位。這些祭儀每個族群各有不同的進行程序與舞蹈動作,族中男女老少全體 參加,屬於大型的歌舞盛會。舞蹈內容具有相當完整的結構與豐富的形式,往往 成為各族舞蹈的經典,例如:阿美族豐年祭、排灣族五年祭、布農族打耳祭、賽 夏族矮靈祭、達悟族飛魚祭、泰雅族收割祭、卑南族猴祭等。不過祭典舞蹈有著 相關多的禁忌與規範,其中「不能隨意在非祭典情境唱跳」,限制族人平時不得練 習或表演,對研究或傳承原住民舞蹈上,造成不小的阻礙。

(二)社會儀禮舞蹈

指部落在重要時刻舉行的社會儀式中所跳的舞蹈,例如:出生的祝福歌舞、

死亡的慰靈歌舞、婚禮與新屋落成的祝賀歌舞、生日、成年禮等。社會儀禮舞蹈 雖不像祭典舞蹈那麼嚴肅,但不同儀禮的性質在舞蹈表現上還是有所差異。例如:

死亡的慰靈歌舞必然比出生的祝福歌舞嚴肅;而成年禮的舞蹈也比生日宴會時所 跳的舞更為正式。

(三)一般生活舞蹈

這類舞蹈不具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與約束,是族人在日常生活的聚集中隨機所

三、原住民舞蹈的特點

原住民舞蹈是非語文文字的傳承文化,族人在舞蹈進行中直接感染學習,或 模仿長輩的舞蹈動作與神情,再加上自己的感受與創造,而形成各族典型的舞步 與姿勢。李天民、余國芳(2001)認為從形態上看來,原住民各族舞蹈動作各異,

但仍有相同的部分,依相同的特點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一)綜合的舞蹈動作

原住民舞蹈包含舞蹈動作、歌謠、服飾與表現的內容而成,在不同性質類別 的舞蹈中,舞蹈動作通常適當的組合以下四項動作:

1.體操的動作(人體關節的本能運動)。

2.日常生活中的動作(穿衣、吃飯、行走的一般日常動作)。 3.儀式的象徵動作(為不同儀式而設計的動作)。

4.裝飾的動作(與日常生活中表現不同的特殊動作)。

(二)踏歌形式的舞步

原住民舞蹈除了祭儀中巫覡屬於獨舞的形式,大部分都是集體舞蹈,以踏歌 舞蹈方式居多。踏歌形式動作來源古遠,是古代各民族的歌舞形式。原住民在高 歌合唱聲中,赤腳奮力踏向大地,震動大地山川,表現對大自然和神的崇仰。踏 歌舞蹈的特點如下:

1.配合高亢的合唱聲,強調節奏和力度。

2.舞動時不使用任何樂器來伴奏,著重下肢動作(如踏、頓、跺等)。 3.彼此牽手成環,或雙臂相挽,依照圓形正反方向來踏動起舞。

4.舞蹈的作用為共同歡樂、自我娛樂,人數沒有限制,可表現群體的團結。

(三)合歌而舞

原住民舞蹈是生活形象表現的生活舞蹈,也是群體自娛的舞蹈,大多以歌聲 合舞的方式來進行,有舞必有歌,歌聲含有合於節奏的旋律、合聲。常見合歌而 舞的方式有:

1.眾人激情呼喊,一起集合的歌聲。

2.一個人起音開頭,眾人接續歌唱。

3.將排列的人數分段,以輪唱方式進行,因可輪歇不唱,歌聲能長時間不疲。

4.以共同唱合歌舞者,所能進行時間較短。

5.於歌唱段落的呼喊、讚美、話語聲。

四、原住民舞蹈的發展

原住民舞蹈是各族在不同季節與勞動間,進行的文化活動,人們在舞蹈進行 中,互相傳承、學習、創作,是生活形象實質的體現,也含有自娛的成分。這些 舞蹈通過族人共同的提煉,風格逐漸規範統一,而在傳統的節日或祭祀中,永久 流傳。

現今因政治、經濟、文化等各種不同因素的影響,原住民的社會結構產生改 變,原始風貌也產生變化,雖然大部分的舞蹈仍保有原來的形式動作,但在新的 思想帶領下,原本純粹生活式的傳統舞蹈起了變化,逐漸朝向表演化的舞蹈演變。

在社會的轉型與配合文化觀光的需求下,原住民舞蹈文化脫離原始,變成廣場藝 術或舞台藝術表演的新形式,在演出場地、表演人數、演出的時間等皆有所限制。

因此,在原住民舞蹈的概念、技術、舞台的專業知識上必須做出合適的調整,舞 蹈編導的人材在各族群中也因應而生。然而,這些人材對各族的舞蹈有多少內涵 的涉獵,將是影響原住民舞蹈未來發展的重要條件。

五、E 起舞動

在原住民族文化面向中,最能引起共鳴及傳達意念的媒介無非是樂舞。目前 國內為落實政府 E 世代人才培育計畫之活力青少年養成「一人一樂器、一校一藝 團」,設有傳統祭儀與舞蹈社團的國小團隊共有 72 隊,參與人數達 963 人(教育 部體育署,2014)。與這些社團相關的活動與比賽,大致包含母語演說比賽、原 住民歌謠比賽、原住民舞蹈比賽及全國舞蹈比賽(民俗舞組),目的是讓小朋友 能了解原住民文化,從而保存並發揚原住民文化資產。但如前所述,長久以來原 住民族的樂舞屬於單純的歌曲演唱與舞蹈表演,內容強調熱鬧性、趣味性,外人 往往無法從中了解其文化的深度內涵,而這些活動與比賽也存在著相同的問題。

中華民國原住民知識經濟發展協會為了因應原住民舞蹈的轉型,於 2003 年起 開始舉辦 E 起舞動-全國原住民族青少年及兒童母語歌舞劇的競賽活動,鼓勵學生 探索自己部落的文化精神、藝術傳承、原住民母語的延伸及歷史的延伸。希望透 過歌舞劇的呈現方式,將各部落的歷史、神話傳說、口述歷史、甚至新議題(如 傳統與現代間的矛盾與衝突)融入表演,並經由青少年及兒童的演繹,轉換成 E 世代的樣貌來呈現及被外人所了解。

2003 年先以普及推廣的方式來舉辦比賽,期間雖然有 SARS 來襲,全國依然 有 82 所學校共襄盛舉。之後連續四年的推動,每年參賽的學校都維持在 80 所,

這段過程喚起了很多原住民的民族意識,參加 E 起舞動也成為了學校及社區總動

這段過程喚起了很多原住民的民族意識,參加 E 起舞動也成為了學校及社區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