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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部落與原住民教育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部落與原住民教育

在本章當中,研究者將現有的文獻歸納為,一、臺灣原住民文化脈絡;二、臺灣 原住民部落與現代社會關係;三、臺灣原住民教育。

一、 臺灣原住民文化脈絡

歸納上述之法規的探究,研究者了解部落服務實習有其目的和限制,目的在於使 原住民公費生具有更深的族群意識,且擁有良好的服務心態;在服務對象方面被限制 在部落相關人士,地區限制在原住民地區。若欲實施有效的服務,研究者必先了解部 落族人們的需求以及部落現況,進而提出適合的服務方針。

隨著外族遷入臺灣島,至原住民部落地區開發,主流文化逐漸侵蝕少數的原住民 族文化,現代部落的定義也漸漸的有別於過去的模樣,首先研究者先就影響原住民文 化和階層地位的根本原因「土地的流失」來進行探討。

原住民對土地所有及土地登記的概念,與一般平地人並不相同,一般而言,比較 接近勢力範圍的概念,大致可區分為社地、獵場、漁區及耕地等(林秋綿,2001)。

而其中原住民在過去的生產活動中,最主要為狩獵和農耕,兩者的都是在勢力範圍內 活動,不是在固定的土地範圍內進行,狩獵的地方可能遍及整個山區,而耕作方式為 選擇一山坡傾斜地,燒棄草木,播種穀類,地力逐漸耗盡後才換地燒墾(林秋綿,

2001)。

原住民雖無固定的土地所有概念,但進行生產活動所需的領域卻是廣大的,在大 陸的漢人還未移入前,這些地皆屬於原住民,然而隨著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在臺灣落 地生根,實施屯田制,再由清廷的番產漢佃,原住民變成土地的租主,只有收租權卻 沒有管產權,使得原住民與他們勢力範圍的土地愈來愈遠(林秋綿,2001)。

最後到了日據時期更變本加厲,日本以殖民的態度對待臺灣,將臺灣的山區林野 資源視為自己的資源,將他族文化入侵山區,可以說將那些已經被漢人逼近山中的原 住民又進行更徹底的「教化」,日本為了有效的管理林地,將原本原住民活動的區域 分成三大類:(一)要存置林野(二)準要存置林野(三)不要存置林野,而準要存 置林野,就是現在原住民保留地以前的名稱(林秋綿,2001),因著原住民保留地的

出現,使得原住民的生活空間銳減,土地使用空間減少所影響的不只是表面上的改變 傳統生產活動,也間接改變原住民的整個社會形態,是導致一系列文化崩解的主因。

夏曉鵑(2010)在「失神的酒」便以烏來地區的泰雅族為例,探討日本如何將資 本主義的社會形態沁入傳統原住民的社會中,從前資本主義到資本主義需要透過「資 本原始積累」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兩個內容:(一)對小生產者的土地剝奪;

(二)貨幣財富的積累。

日本殖民的過程中剝奪原住民的土地實為第一點,奪取準要存置林野以外之土地 林木資源則構成第二點,在這樣的過程中,他們將原住民馴化成「有用的勞動力」在 投入農業及未來工業發展,使得泰雅族集經濟、宗教、和政治於一體的社會組織,逐 漸失去他們互助耕作、共同狩獵、共同祭祀、執行罰則的功能(夏曉鵑,2010)。

原住民的劣勢地位從日治時期延續到國民政府治臺,國民政府延續土地的國有 制,也加速私有化,原住民在日治時期被剝奪土地、林野,在國民政府治臺的過程中 也只能成為廉價的勞動力和資本主義下的產業後備軍,以烏來的泰雅族為例,因著烏 來早就失去原有的生產方式,高度的依賴市場上的商品維持生活,失去土地、失去傳 統產業,若再失去唯一的觀光產業,那族人只能下山到臺北大都市做勞力活,而這樣 的情形真實發生在臺灣退出聯合國以後,烏來的泰雅族失去傳統生產能力,只能仰賴 觀光獲得資金,但隨著日本、美國觀光客下滑,主要客源減少,使得烏來地區經濟式 微。

夏曉鵑(2010)認為,看在漢人的眼裡,原住民成了好吃懶做、四肢發達頭腦簡 單的人,但卻不知這些現代原住民社會、部落的過去,是因著外來族群的侵入使得傳 統生活型態被改變,這些改變將原住民文化的根也給移除,讓原住民成為臺灣整體資 本主義經濟體系中需要被照顧的一群人。

事實上政府有為這珍貴的弱勢族群提供保護,在學界也有豐厚的研究,包括考 古、祭典儀式、宗教、親屬關係、傳統物質文化等,但早在二十世紀末就有人類學者 發現原住民在現實生活的處境上很少被討論,人類學者胡臺麗的「蘭嶼觀點」紀錄片 中,有一位蘭嶼民眾就敘述說,人類學者對族群的研究越深,反而造成的傷害更大

(紀駿傑,2005)。

對於許多研究者來說,原來被視為未知的領域能被看見,就彷彿是發現新大陸一 樣的令人興奮,在學界上也被稱為「重大發現」或「重大突破」,但看在被研究者的 眼裡就不一定如此,當研究人員以浪漫的情懷去想像原住民的生活,並去加以研究,

那麼原住民的現實處境就相較不容易被看見,傳統文化固然美好,但原住民的真實處 境也同樣重要,傳統文化不能像是木乃伊一樣躺在博物館中,應該要出現、被看見在 原住民的生活中。江冠明(1994)在過去的研究中獲得一位排灣族藝術家的評論:

原住民的文化像芒果一樣,成熟了會掉在地上,變成泥土滋養果樹,在生出 芒果,文化像自然生命生生不息。但你們漢人在談原住民文化時,講究包裝 和「如何防腐,保持久一點」,如何放在博物館?如何觀光?

當主流文化持續的以殖民、我族中心的觀點思考,就只會讓臺灣的原漢之間,持 續的呈現壓迫者及被壓迫者的關係,為求族群之間的和諧、實質平等以及創造多元豐 富的臺灣社會,學界及研究者應更多面對原住民的現實面,了解過去也面對現在,改 善現狀而非浪漫想像,故研究者在面對此研究時,也應極力的探討現代部落的樣式,

因為生活或是新興的文化,都會影響研究者欲探討的音樂劇教學融入部落實習。

二、 臺灣原住民部落與現代社會關係

研究者在陳永龍(2010)的文章中發現,筆者在探討阿美族部落時,會以阿美族 族群為本位書寫,在論文備註的部分能看見筆者解釋為何使用「邦查部落」作為關鍵 字,而非阿美族部落,最主要的原因是Pangcah「邦查」是阿美族人的自稱,Amis

「阿美」是他族形容「北方」族群的稱呼,因著研究者本身同為阿美族的關係,所以 明白Pangcah 之於我們族群的關係,也是我們所熟悉的。

尊重一個族群最好的方式,就是給予其高度的自主權,使用族群意願的自稱、使 用族群期望的救助方式、使族群能自行演進,成為一個有別於傳統部落的新型態部 落,陳永龍(2010)在三鶯部落的研究中發現,這些臺北都市的邦查人擁有在都市自 主生活的能力,透過族人所選的住所,親手使「部落」再生成。雖並非政府所准許的 用地,但該狀態才是符合傳統文化生活的場域,部落能自成個體,不需另外的救濟,

減緩了殖民主義製造「都市問題」對原住民的危害,也為社會福利提供一條新的方 向。

綜合以上的觀點研究者認為,從日治時期以來受殖民的原住民族似乎受到許多

「照顧」,然而這些以外來殖民為中心的文化常自以為的將這些「福利」加在原住民 身上,直至今日依然是如此,政府期望阿美族人能住進國宅,但他們卻忘了,對原住

以這些再生於河岸旁的邦查人為例,陳永龍(2010)認為,融合地方知識,聆聽 在地聲音,尊重部落訴求,設法保障其就地安居,在安全無虞的考量下,擷取阿美族

「與河流共生」的生態智慧,才是政府應該做的事,不應只以殖民文化中心思考,用

「居住安全」或「拆除違建」為由來強加於族人,因為那不屬於這些族人們的「安 全」,也不是他們所認知的「違規」。陳永龍(2010)呼籲應以「部落主體」思考,

因為對於部落而言,他們的再生成確實持續了自然共生的生計系統,而當部落能夠獲 得真正的滿足與健康的生活,政府目前的福利救濟服務應該都可去除。

原住民需要的不是救濟,一直以來政府以消極的態度看待原住民族所需要的救 助,忽視了積極面,也就是給予原住民族足夠的自主權、足夠的「生存空間」,使其 能在最低限度的干擾中發展,而「自主生存」所涵蓋的不只有上述的居住空間,生產 活動亦同樣的需要能夠「自主生存」。

隨著殖民文化進入,原住民族部落失去原始生產方式,開始轉而以觀光產業發 展,然而研究者對部落以觀光產業為發展抱持疑慮,因為從先前的文獻資料得知,烏 來地區早已經在日治時期出現以原住民文化作為觀光活動的產業,這對於烏來地區部 落所帶來的影響明顯弊大於利,不僅完全失去傳統的生產方式,成為資本主義社會下 的依賴部門,漢人也從觀光取得大部分的獲益,族人們只能離開部落往大都市謀生,

然而或許是因為地利、時代、日本殖民壓迫的因素而導致,故研究者想藉由不同的地 區、時間、時代背景來探查是否有類似的結果。

從李勝雄、洪梅花(2012)的文章中得知,高雄縣的三地村部落為近代以「原住 民文化觀光」作為主要產業的部落,對此他們做了名詞釋義:

以原住民本身、文化及自然資源作為一種商品,主客雙方經由體現及產品的

以原住民本身、文化及自然資源作為一種商品,主客雙方經由體現及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