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創作評分規準
Brophy(2000)指出就評量的目的而言,想要知道學生在音樂上的創造力,應該 是去細查指定作業中的創作作品或學生所使用的創作技巧,而不是去評量學生本 身的創造能力。因此在給予學生一個音樂創作任務時,應先告知學生可供評量的 音樂要素(如:當學生已經認識八分音符時,教師就可在創作任務中註明學生一定 要使用八分音符),讓學生理解他們創作的方向與重點(王秀苓,2006)。有鑑於此,
近年來許多學者(Brophy,2000; Hickey,1999;Thompson,2003)建議使用「評分規 準」來評量學生的創作作品。Thompson(2003)指出所謂的「評分規準」是一種將 評量可能達到幾種學習目標層次,以口語化的方式用文字敘述表達出來(王秀苓,
2006)。
二、音樂創作評量表(請參閱附錄六) (一)評量表說明
本評分評量表由研究者自編,其目的在評量研究課程實施之後,學生音樂創 作作品是否能符合評量標準,增進其創作能力。本評量表乃依據相關文獻,修改 Brophy(2000)「多層次多標準評分規準」及王秀苓(2006)「節奏創作評分規準」、
「曲調創作評分規準」編製而成。本研究課程總共有三個單元,根據各單元不同 的教學目標,研究者遂訂定不同的「評量項目」,每個評量項目有2~4種不一樣的 敘述層次,每一層次代表一種等級,級數越高,分數就越高。如表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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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7 創作評量項目說明
單元 創作重點 個人創作評量項目 小組創作表演評量項目 單元一 RAP 創作 節奏、節拍數、歌詞 節奏、節拍數、歌詞、記譜 單元二 編作R&B風格
的《小星星》
切分音 切分音、backbeat 音色、記譜
單元三 歌詞改編 歌詞、聲調、記譜 歌詞、聲調、記譜
(三)評量內容(表格請參閱附錄六) 各單元的評量內容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單元
(1)節奏:此評量原則著重在學生利用兩節奏 與 時,其字團與節奏的輕 重音符合程度。故完全符合者,即可得四級分;有一處不符合者,得三 級分;有兩處不符合者,得兩級分;有三處不符合者,得一級分。
(2)歌詞:此評量原則著重在學生使用節奏的程度以及其與字團搭配的正確與否 。故「使用三種以上節奏,歌詞與節奏完全符合者」即可得四級分;「使 用三種以上節奏,歌詞與節奏部分相符合者」即可得三級分;「使用1-2 種節奏,歌詞與節奏不 完全符合者」即可得二級分;「使用1-2 種節奏,
詞與節奏不完全符合者」則得一級分。
(3)節拍數:此評量原則著重在每小節節拍數的正確性。因此「小節內節拍數完 全正確」者給四級分;「小節內節拍數不完全正確者」給兩級分。
(4)歌詞:在此意指學生創作RAP時,歌詞有無押韻。有押韻者給四級分;大部 分無押韻者給三級分;有少部分押韻者給二級分;歌詞無押韻者給一級 分。
(5)breakbeat音色:此評量原則著重在學生使用音色的多寡及其拍打正確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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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使用三種以上音色,且拍打完全正確」者給四級分;「使用三種音 色,但拍正確者」者給三級分;「使用1-2種音色,且拍打部分不正確者」
給兩級分;「使用1種音色,拍打不正確」者給一級分。
(6)記譜:此評量著重在記譜與演奏之間的關連性。因此「記譜詳細,可以依照 原譜再次演奏」者,給予四級分。「可以從記譜上可以看出演奏的大致輪 廓,但細節不清楚」者,給予三級分;「可以從記譜上看出演奏的小部分 輪廓」 者,給予二級分;「從記譜上看不出與演奏的小有關連」者,給予 一級分。
第二單元
由於第二單元的評量項目「記譜」、「backbeat音色」的評量標準與第一單元 相同,因此只針對「切分音」部分加以說明。
切分音:此評量基準在於學生使用切分音節奏的次數與小節內節拍數的正確性與 否。因此「使用4次以上切分音節奏,且小節內的節拍數完全正確」者 可得四級分;「使用4次以上切分音節奏,但小節內節拍數正確」者可 得三級分;「使用1-3次切分音節奏,且小節內節拍數部分正確」者,可 得二級分;「使用1-2切分音節奏,但小節內節拍數不完全正確」者,可 得一級分。
第三單元
由於第三單元的評量項目「歌詞」、「音色」與「記譜」的評量標準與第一 單元相同,現針對「字團」與「聲韻」部分加以說明。
(1)字團:在此評量的原則為學生使用節奏與字團搭配的正確與否。故「字團與節 奏完全符合,且助詞的節奏沒有被強調」者,可得四級分;「字團與節奏完 全符合,但助詞的節奏被強調」者,可得三級分;「字團與節奏不完全符合,
但助詞的節奏沒有被強調」者,可得二級分;「字團與節奏不完全符合,且 助詞的節奏被強調」者,可得一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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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聲調(四聲):此評量原則在歌詞中聲調(四聲)和旋律相符的程度。故「歌詞 聲調和旋律完全符合」者,可得四級分;「歌詞聲調和旋律有一處不符合」
者,可得三級分;「歌詞聲調和旋律有兩處不符合」者,可得二級分;「歌 詞聲調和旋律有三處以上不符合」者,可得一級分。
(四)信度
本評量旨在了解學生的音樂創作能力的改變狀況。為求得評分者一致性的信 度,正式評分前,研究者與協同教師先就「音樂創作評量表」各評量項目進行評 分原則之討論,待雙方取得一致認同後,隨機抽選十位前測學生的作品利用本評 量表進行個別評分。評分結果如下表3-3-8所示:
表3-3-8 隨機抽選十位學生第一單元前測作品評分結果表
號碼 3 4 8 12 13 17 23 26 24 32
評分者1 9 11 8 11 6 12 9 10 8 12
評分者2 10 10 8 10 6 10 9 11 8 11
之後再利用SPSS19中文版的Spearman's等級相關,取得評分者一致性,結果如下:
表3-3-9 兩位評分者之等級相關結果表
評分者一 評分者二 Spearman's rho 係數 評分者一 相關係數 1.000 .881**
個數 10 10
評分者二 相關係數 .881** 1.000
個數 10 10
N=10 **p < .01
由表3-3-9可知,兩位評分者的相關係數高達.881,達到 .01 的顯著水準,表示兩 位評分者的評分有一致性。
(五)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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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本研究之教學方案和評量表的效度,研究者先根據相關文獻及
Brophy(2000)「多層次多標準評分規準」與王秀苓(2006)「節奏創作評分規準」、
「曲調創作評分規準」研擬評量表初稿。之後再敦請專家學者、現職音樂老師(表 3-3-10)針對教學方案內容和評量表之評量項目及評分原則,提供修正建議與方 針。待研究者彙整各方意見加以増刪修正後,遂完成評量表的編製。(請參閱附錄 六和附錄七)
表3-3-10 研究工具審核之專家學者背景
現職 專長
A師 輔仁大學音樂學系教授 流行音樂、音樂學 B師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培中心兼
任助理教授 音樂教育、合唱教學
C師 現職教師 國中音樂教學,曾指導合唱團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節將針對經由研究工具所蒐集到的資料之處理與分析方式分別加以說明,
敘述如下:
壹、質性資料蒐集與處理
本研究透過教師教學日誌、協同教師觀察誌、DV拍攝之教學錄影、學習單、
「國中學生音樂創作教學單元學習回饋問卷」、「國中九年級學生個人歌曲創作 表現評分表」、「音樂創作評量表」等研究工具進行資料的蒐集。Taylor與 Bogdan(1984)指出資料的處理與分析可從重複閱讀已蒐集的資料、追蹤著主題、預 感、解釋和概念、尋找資料中呈現的主題、建構分類的架構著手(黃瑞琴,2005)。
因此本研究擬藉由教師教學日誌與協同教師觀察誌的反覆閱讀,DV錄影教學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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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轉譯,了解課程進行狀況、師生間的互動與學生的學習狀況,作為課程改進與 教學參考的依據。同時亦以學習單、教學日誌記錄、創作態度問卷、學生自評以 及「音樂創作評分評量表」針對團體創作表演部份所作的文字敘述等學生學習結 果資料做主題式的歸納與分析,進一步探討學生的學習狀況,並由此探討學生音 樂創作動機、創作態度與創作能力改變之情形。黃瑞琴(2005)指出蒐集資料不是機 械式的記錄資料,而是必須同時分析和解釋資料,並且立即知道這些資料是否相 互矛盾,是否需要進一步蒐集更多的資料。有鑑於此,研究者擬將蒐集的資料做 分類編碼的工作,便於日後資料的歸納、分析與補充。
所謂編碼(coding),即是發展和提煉資料的解釋的一種系統化方式。編碼的過 程是根據相關主題、概念、或解釋的類別來分析和組合資料。本研究擬依據資料 的種類與時間先後進行分類編碼的工作。資料整理如下表3-4-1所示:
表 3-4-1 資料分類對照表
資料性質 代碼方式 代表意義
教師教學日誌 教誌 120210 表示在 2012 年 02 月 10 日所寫的 教學日誌
協同教師觀察誌 協誌120210 表示在2012 年02月10 日所寫的協 同教師觀察日誌。
學習單 S10/學單/120210 表示 10 號學生於 2012 年 02 月 10 日所寫下的學習單記錄。
單元學習回饋問 卷
S14/問卷/120210 表示 14 號學生於 2012 年 02 月 10 日所寫下的問卷記錄。
個人歌曲創作表 現評分表
S6/自評/120210 表示6 號學生於2012年02月10日所 寫下的
「音樂創作評量 表」針對小組創 作表演部份所作 的文字敘述
林T/評表/120210 表示林老師於2012年02月10 日所 寫下的評量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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