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台東市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第二節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現況分析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位於臺東縣政府所在地。東南臨太平洋,西北與臺東 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相鄰,太平溪與卑南溪流經計畫區東北側及西南側。
區內以臺 9 線及臺 11 線省道為主要聯外道路。計畫範圍北至卑南大溪南岸,南 至豐榮里,東以太平洋為界,西達公東高工後面,面積 1024.83 公頃(如圖 4-3 所示)。目前本計畫區刻正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
圖 4-3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位置示意圖
(資料來源:變更台東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書) 一、人口現況及推估分析
(一)現況人口分析
本計畫所選定的『台東市都市計畫區』之規劃地區包含台東市共 46 個里中的 27 個里。台東市目前現況人口總數為 110,988 人,家戶數為 36,222 戶,而規劃區 內人口總數為 70,774 人,家戶數為 22,728 戶。其中各里人口超過 5,000 人以上 的有:新生里、自強里、馬蘭里、豐榮里、及豐谷里等。然而以平均每平方公里
的面積所計算的人口密度而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超過 10,000 人以上的里有:
成功里 1146 390 0.09800 11694
大同里 1014 339 0.07257 13973
中華里 2102 700 0.79890 2631
仁愛里 925 330 0.07780 11889
中正里 1039 391 0.12110 8580
中山里 1345 400 0.04830 27847
復國里 935 329 0.08320 11238
復興里 590 241 0.17040 3462
興國里 1127 346 0.06040 18659
鐵花里 524 187 0.04700 11149
新興里 1511 528 0.12710 11888
東海里 4705 1513 4.30800 1092
文化里 1802 528 0.17980 10022
民權里 1296 473 0.14340 9038
四維里 857 294 0.50800 1687
民族里 2551 739 0.27300 9344
民生里 3686 1334 0.58380 6314
寶桑里 1229 438 3.67500 334
新生里 7418 2581 2.83490 2617
自強里 5534 1667 0.30750 17997
中心里 4234 1238 0.41740 10144
馬蘭里 5045 1380 0.54350 9282
豐榮里 9610 3120 1.74250 5515
建國里 1751 630 1.87980 931
強國里 756 249 0.62370 1212
豐樂里 1813 513 2.51700 720
豐谷里 6199 1850 4.84600 1279
總 計 70744 22728 27 2612
(二)推估住宅區及商業區可容納人口7: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可供居住土地,包括住宅區面積 347.58 公頃、商業區面積 36.34 公頃,居住密度每公頃約 280 人,以各分區容積率計算台東市都市計畫住宅 區及商業區可供居住總樓地板面積,以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 50 平方公尺計算可容 納人口住宅區為 128,600 人,商業區為 10,902 人。總量為 139,502 人。其中住宅 區容積率設定為 185%而商業區容積率設定為 300%。
(三) 公共設施用地依據部頒標準之服務人口數:
以「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之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標準,推估現行 台東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規模可服務人口數,學校用地約為 107,389 至 121,403 人;公園用地約為 285,545 人;兒童遊樂場用地約為 7,925 人;體育場用 地約為 147,428 人;停車場用地約為 23,000 人。其中除以停車場用地推計之服務 人口數嚴重偏低外,其餘尚敷計畫之需要。
(四) 飽和人口推估
飽和人口係以現有人口加上尚未開發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可容納人口,經由土 地使用現況調查,台東市都市計畫區尚未開發住宅區面積 99.34 公頃,商業區面 積 4.87 公頃,經飽和人口計算公式推估台東市都市計畫區飽和人口約為 102,815 人。
飽和人口=現有人口+((未開發住宅區面積*住宅區容積率)+(未開發商 業區面積*商業區容積率))/50 平方公尺
經由上述分析,除以現有公共設施計算可服務人口數與計畫人口數間稍有差 異外,可容納人口與飽和人口推估及依臺灣東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之指 導皆與本計畫區之計畫人口相近,故本次檢討,台東市都市計畫區計畫人口宜設 定在 111,000 人。比較現況人口有 70,774 人,尚有約 40,000 人的成長空間。
二、防災空間系統規劃所需土地使用現況分析
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的研究整理,都市防災空間規劃與土地使用現
7變更台東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書
況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除需瞭解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土地的發展狀況外,
對於其他可用於做防災資源的土地使用亦需做全盤性的瞭解。在此謹參考規劃地 區刻正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的土地使用現況,及表 2-6 都會區防災空間資源需求 表中之內容,分析目前規劃範圍內之土地使用現況。
(一) 一般土地使用現況
規劃範圍內之住宅區,計畫面積 347.58 公頃,現況已發展面積為 248.24 公 頃,使用率為 71%。商業區計畫面積 36.34 公頃,除沿街部分已發展作為商業使 用外,大部分仍作住宅使用,其實際發展面積為 31.47 公頃(包括非商業之都市發 展使用面積),使用率為 87%。乙種工業區計畫面積 14.82 公頃,目前實際發展面 積 14.31 公頃,使用率 97%。保護區計畫面積 104.64 公頃,係就卑南大溪副堤以 外連同沿太平洋之砂灘劃設。農業區計畫面積 87.57 公頃,現多作農業使用
(二) 防災資源需求用地
規劃範圍內機關用地 32 處,面積合計 22.49 公頃,其中除機十七及機二十等 用地尚未開闢使用外,其餘均已闢建。
學校用地上計畫國小用地 9 處,面積合計 20.33 公頃,開闢使用率為 97%。
計畫國中用地 5 處,面積合計 18.71 公頃,開闢使用率為 72%,除國中二及國中 六尚未闢建外,餘均已依計畫闢建完成。計畫高中職用地 3 處,面積合計 19.19 公頃,分別為現有之臺東高中、臺東女高及臺東商職使用。計畫大學用地 1 處,
面積 5.06 公頃,為供現有國立臺東大學使用。
計畫劃設公園用地 13 處,面積合計 54.55 公頃,其中除公一、公二、公十二 已闢建使用外,餘均尚未闢建使用。依相關規定,本計畫區需公園用地面積 18.45 公頃,原計畫面積超過 36.62 公頃,但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園、體育場 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佈置,
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佔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本計畫 區依前開規定五項用地面積佔總計畫面積 7.2%,尚不足 2.8%。
計畫劃設兒童遊樂場用地 14 處,面積合計 3.02 公頃,其中兒一─兒六等六 處已闢建使用,開闢使用率為 40%。依相關辦法規定,本計畫區需兒童遊樂場用 地面積 8.88 公頃,原計畫面積不足 2.54 公頃。計畫劃設鄰里公園用地兼作兒童 遊樂場使用 4 處,面積合計 3.32 公頃,均尚未闢建使用。
計畫劃設體育場用地 1 處,面積 10.32 公頃,為供現有之臺東縣立運動場使
由上述針對規劃區內分區土地使用率及公共設施空間的開發比率可瞭解,目 前所選定『台東市都市計畫區』的規劃範圍內,在分區土地使用上,至少已有 70%的使用率。而其中商業區土地的使用率更達 87%。由圖 4-4 台東都市計畫 區市中心區的土地使用分區圖則可瞭解,此部分商業區的發展大多集中在屬於舊 市區的中正里、中山里及興國里,而少部分則在鐵花里及大同里。而商業區的周 圍除了有住宅區包圍外,其中也混合了非常多的機關用地。就現地調查的結果顯 示,該地區幾乎都是住商混合使用的型態。
圖 4-4 台東都市計畫區市中心區的土地使用分區及現況調查圖
而由現地調查及土地使用現況分析的結果顯示,在規劃範圍內之市中心 區,其鄰里公園綠地空間的劃設及開發的數量非常的有限。而依據位於台東市中 心區之『台東市都市計畫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的現況分析結果。該區劃設公園用 地 13 處,面積合計 54.55 公頃,其中除公一、公二、公十二已闢建使用外,餘
均尚未闢建使用。而且所規劃公園的分配並未完全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 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
作有系統之佈置。是故,在其都市防災空間系統中所需作為臨時避難的鄰里型公 園綠地空間也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