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災害風險評估及資源調查
第四節 防災空間系統之防災動線規劃
連結花蓮,而於知本與台十一線合併後,往南經太麻里及大武後,經由南迴公路 接屏東縣的楓港鎮。
除了連外道路外,本示範區內的道路系統非常的發達,而其中較為特殊的是 示範區東北方有兩條分別為八線道的馬亨亨大道,及針對考量台東市之防災區隔 所規劃設置的與六線道四維路。這兩條路及示範區內主要道路的現況,利用高解 析度的航照顯示如圖6-10。
圖6-10 『台東市都市計畫區』區內主要道路分析圖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城鄉發展局
依據『縣市防災空間規劃及其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研擬』研究計畫的建議,
「防災道路的規劃依據其規劃範圍的大小,而有不同之取捨標準。以縣市整體範 圍進行規劃時,考量的是比較主體的道路,所考量的是大範圍的疏散避難與維生 物資補給動線,因此所需考量道路的等級較高;而以單一鄉鎮市區範圍進行規劃 時,由於考量的是轄區範圍內所有民眾之避難行為,因此所需考量道路之等級較 低。」於此,雖然本計畫示範區僅為台東市的一部分,但因其亦包含台東縣政府 所在地,是故在動線規劃上將做綜合性的考量。
由相關研究與手冊上顯示,防災動線規劃中有分為:緊急通道、救援輸送通 道、消防通道、及避難通道等四種。以下就依這四種的標準指定本示範區內的防 災動線系統:
馬亨亨大道
四維路防災道路
1. 緊急通道:指定路寬 20 米以上之主要聯外道路為第一層級之緊急道路。
於災害發生後,要在第一時間內排除障礙加以搶通,對緊急道路沿線之 人員及車輛實施通行管制。於本計畫中將依此標準,指定區內的如圖6-9 中所示的省道及主要道路為示範區內的緊急通道。
2. 救援輸送通道:對於輸送道路必須維持在 15 公尺以上,主要以聯繫緊急 道路及避難據點之物資運送,架構成完整之交通路網。主要提供避難人 員避難路徑,及車輛運送物資至各防災據點之機能。本計畫將依此標準,
指定示範區內如圖6-8 所顯現的次要道路為救援輸送通道。
3. 消防通道:此層級是消防道路,所以在執行上要將此類型的道路予以區 隔,為考慮消防車輛滅火的活動,以區域內路寬 8 米以上之道路為指定 對象。為了保持消防車輛行進暢通與消防機具操作空間之確保外,還必 須滿足有效消防半徑 280 米的要求。本計畫將依此標準,指定示範區內 如圖6-8 所顯現的次要道路為消防通道。
4. 避難通道:區域內 8 米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主要是在避難場所、防災 據點之設施無法臨接前三個層級之道路網時,而劃設一輔助性的路徑,
部分地區4-6 米的道路因停車問題及不當佔用,影響其為避難輔助道路之 功能,且人員避難為避難輔助道路最主要之功能。本計畫將依此標準,
指定示範區內如圖6-9 所顯現的巷道為避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