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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台灣的生態旅遊發展

一、生態旅遊之定義

早期的生態旅遊係指人們回歸大自然,遠離緊張繁忙、競爭激烈以及喧嘩 吵雜的大都市,到大自然中去參與旅遊、休憩、探險、攀登高山或觀賞熱帶雨 林動植物等不同的活動(張坤明,2015),透過上述等不同方式,藉此減少對 於自然資源不當的使用,同時重視當地居民參與及福祉(蔡書玄,2007)。而 雖然生態旅遊的概念至今仍缺乏統一界定,但在目標上都離不開促成地方社區 的生態永續發展。

而 Hetzer 則於 1965年最早提出生態永續發展的概念,目的取代傳統旅 遊,提倡出一種結合生態的旅遊方式(ecological tourism),強調各界須重新審 視文化、教育及旅遊三者間關係,並提出以下四大原則:(1)最小化對當地文 化及環境之衝擊、(2)善用在地資源與文化,設法產生最大經濟效益、(3)

給予旅遊最大期望並極小化衝擊、(4)使遊客參與後能獲得極大滿足(引自邱 鈺惠,2012)。並且在生態旅遊上, Honey(2008)認為,生態旅遊應具有下 列七點特質:(1)深入自然勝地的旅遊、(2)確保生態系統傷害降到最低、

(3)建立遊客及社區民眾對環境的保護概念、(4)協助建立自然保護、研究 及教育基金等機制、(5)對當地民眾提供經濟助益及援助、(6)尊重當地的 文化、(7)支持地主國提倡民眾權力及民主運動。

因此可以看出,生態旅遊目的是在確保不造成環境生態的破壞之下,除了 為地方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之外,也使得參與的遊客能獲得體驗上的滿足,與 傳統的商業旅遊行程不同。

而在研究上,目前生態旅遊的研究多從活動觀點或產業觀點來探討,前者 說明了參與生態旅遊的遊客所進行的活動,後者則較偏向供應導向,認為生態 旅遊是一種兼顧環境均衡與經濟發展之工具(林佳璇,2012)。且根據 Ross and Wall(引自蔡書玄,2007)所提出之生態旅遊架構,認為只有當地方社 區、自然資源與旅遊活動此三者間能彼此互利,才是以社區本位主體之生態旅 遊成功的關鍵,可以看出,旅遊活動與自然資源保育間的工作是否能夠成功,

同時也取決於當地居民與自然資源,及當地居民與旅遊活動,和旅遊活動及自 然資源保護間的協調,見(圖1)。換言之,只有在規劃及推動生態旅遊的過程 就一起考量及兼顧社區永續的目標,避免破壞自然資源,才能達成社區永續發 展的目標。

1

生態旅遊架構圖

環境守護 永續資源利用 發展地方經濟

創造文化價值

收入帶動保護 教育與價值改變

二、台灣的生態旅遊發展

台灣的生態旅遊發展,最早可追溯至 1980年代,在國家公園內所出現的導 覽解說及旅遊活動。隨著國際的發展,在 1990年代,開始有國家公園,亦或者 地方生態保育團體,藉由環境體驗及生態解說,推廣生態旅遊行程,且在 1995 年之後,開始出現了少數專門針對生態旅遊所進行的行程規劃(交通部觀光 局,2002)。但直自 2002年,政府才開始有相關生態旅遊政策的實施,如制定 生態旅遊白皮書、核定「2002生態旅遊年工作計畫」、宣布 2002年為台灣生態 旅遊年等,各級政府機關也才開始積極推動(賴鵬智,2010)。

而根據黃躍雯(2011)針對台灣生態旅遊發展所進行之研究,將台灣的生 態旅遊發展分為三個時期,分別為萌芽時期(1980 年代~1999 年)、交通部 觀光局推展時期(2000~2003年)與內政部國家公園推展期(2004~2009 年) ,茲分別論述如下:

(一) 台灣生態旅遊萌芽期發展歷程(1980 年代~1999 年):隨著戒嚴的解除 及國民旅遊的興起,開始讓許多列入軍事禁地的高山海防地區,隨著政令 放寬管制。地方社區開始出現推動的組織,並由居民擔任生態導覽人員,

解說著當地的生態與文化資源。知名的景點,如:嘉義縣的達娜伊谷、宜 蘭縣的無尾港、新竹縣的司馬庫斯、南投的桃米社區等。除了地方的努力 之外,學界及公部門從 1990 年代以來,對生態旅遊論述也開始變得很活 躍,在公部門的林務局、內政部國家公園局、交通部觀光局,也都各有相 關文章的發表或研討會的舉行。

(二) 交通部觀光局對生態旅遊政策的制定與推動(2000~2003 年):觀光局在 本時期對生態旅遊的相關工作,約可分為以下三項,其一,協助成立民間 組織─「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以便推動官方不便直接承攬的業 務(例如收費出團等),在該階段內,至少辦理超過六次以上的示範性生 態旅遊活動;其二,辦理旅行社業者、NGOs 的教育訓練。由於觀光局仍 較偏向大眾觀光的思惟,還是認為遊客該是由旅行社及相關業者帶引,所 以應該多多加強業者有關生態旅遊概念的教育訓練,藉此集結更多能辦理 生態旅遊的旅行社,俾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其三,加強行銷。由於觀光 局認為,生態旅遊是小眾市場,通常比較屬於地方性的活動,媒體興趣不 高,有必要倚賴行銷; 但辦活動(events)的行銷手法,卻也招致不少負面 的評價。

(三) 內政部國家公園當局對生態旅遊政策的制定與推動(2004 ~ 2009年):

2004 年元月正式接棒的國家公園當局,主要的工作約略有三項:一、先由 各地方研提適宜的生態旅遊地,再由中央開會審查,一旦選上則會進行輔 導;二、由國家公園當局成立生態旅遊輔導團,再由該輔導團赴各獲選之生 態旅遊地勘查,並給予改善意見;三、在每一年度輔導完成後,舉辦一次輔 導成果發表會。國家公園是希望透過輔導,使得被選上的生態旅遊地的環 境空間及服務品質能有所改善,遊客能在解說過程體驗大自然,感受到旅 遊的深度,獲得較高的滿意且願意重遊。不過最終目的,還是希望地方政 府也能動起來,使得生態旅遊的推動,成為區域發展的一環。 但由於機關 結構與制度的問題,使得整個生態旅遊雖有「輔導」,但成效不太彰顯。

然而至 2009 年之後,隨著政黨輪替,台灣生態旅遊政策相對不再積極。

直至 2017 年,交通部觀光局才再次宣布為生態旅遊年,列出 42 條生態旅遊 行程 ,並 制定 「Tourism 2020 台灣永續觀光發展策略」(林珮萱,

2017),鼓勵國人參與生態旅遊行程,生態旅遊相關政策才再次被凸顯。

而除 上述 所提 到 主要 推動 機關外,在生態旅遊政策執行單位上,也包括 如永 續會 、教 育 部、 農委 會、 環保署 、退 輔會 、原 民會、 文建 會、 青輔 會、 客委 會、 研 考會 等不 同政 府部門 。且 根據 林晏 州、鄭 佳昆 、林 寶秀

(2008)針對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及行政院農委會之生態旅遊計劃 研究 顯示 ,其中在政府部門以農委會的計畫經費支出最高,並歸納整理出不同 政府單位對生態旅遊之定義如下:

(一) 內政部營建署:生態旅遊為一種提升在地居民福祉之旅遊方式,透過前往 自然資源地進行旅遊,使利益能回饋旅遊地。並以尊重當地文化為前提,

使遊客對旅遊地能深入了解及認知,並對自然資源保育、抑或是保存工作 產生負責任之態度。

(二) 交通部觀光局:生態旅遊為一種以永續發展為前提,在自然地區所進行之 旅遊活動。強調生態保育觀念,除協助當地保育工作進行外,同時考量在 地居民之生活福祉。在活動上常包含環境解說及環境教育,讓遊客能瞭解 和欣賞當地之特殊自然資源與人文環境,使遊客產生負責任的環境行動,

並將經濟利益回饋造訪地。

(三) 行政院農委會:生態旅遊為一種保存當地獨特自然、歷史文化資源,所進 行之旅遊方式。強調對環境及生態之負責任態度,且經濟收益必須對旅遊

在地之居民有所貢獻,在達到永續發展的同時,設法減少旅遊活動對當地 所帶來之負面衝擊。

可以看出,在生態旅遊的定義上,雖然三者皆強調經濟收益必須對當地之 居民有所貢獻,但目前以行政院農委會對生態旅遊的定義,最為貼近社區永續 之精神。即如何透過了解及保存當地社區資源,在為社區帶來新發展的同時,

也減少對當地的負面衝擊。且以推廣行程上來看,行政院農委會所推動之農村 小旅行,多以社區為主體進行生態旅遊行程規劃,其收益較能回饋整體社區。

三、以社區為發展基礎的生態旅遊

隨著生態旅遊已成為國人新興的旅遊型態之一,結合保育、商業經營與社 區發展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生態旅遊」模式也開始在台灣受到重視,並讓許多 社區對永續發展抱著想像與期待(潘佳琦,2013)。

而根據陳美惠(2016)對以社區為發展基礎的生態旅遊(Community Based Eco-Tourism Management, CBEM)定義,認為是將在地社區及生態旅遊的理念 結合,從社區的人、文、地、產、景著手,調查在地具稀少性、獨特性資源,

透過環境的教育、巡守及監測,和妥善遊程規劃,達成自然與人文資產的永續 發展。不僅強調以社區為核心,亦同時強調提升當地社區生活品質及生態資 源,被認為是較能推動地區永續發展的策略(吳宗瓊,2007)。

且社區發展生態旅遊,不僅可幫助保有在地文化和維護自然生態,亦能達 到旅遊業永續發展的目的,社區權力也將隨著社區培力而增強,(引自林浩 立、陳朝圳、林鴻忠,2013)。此外,張建萍(2008)更認為,社區參與旅遊

(2)在旅遊面,透過參與到旅遊活動中,能傳遞社區在地文化並增加吸引力、

(3)在社會面,發展旅遊活動的同時能促進在地社區發展、(4)在環境面,

為社區在地的環境保育提供了強大動力。然而,生態旅遊的發展仍有賴於社區 內部網絡關係的支持。因此,賦予社區發展重要利害關係人一定的權利,使社

為社區在地的環境保育提供了強大動力。然而,生態旅遊的發展仍有賴於社區 內部網絡關係的支持。因此,賦予社區發展重要利害關係人一定的權利,使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