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社區參與及社區工作
一、社區參與的概念
台灣近年來雖然因為民主意識高漲,民眾開始涉入保育區規劃與管理的相 關經驗,不過本質上多半是由上而下的「執行」社區參與,以至於社區參與仍 多流於形式的會議,或是只局部參與計畫的某階段,無法全面性的參與目標規 劃、資源分配、評估與監測,並真正藉由社區意識形成由下而上的決策過程
(朱淳懿,2010)。
所謂社區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與「民眾參與」、「公民參 與」、「社會參與」或「市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有類似意涵,在以 影響政府政策或執行的前提下,社會大眾所產生的自性行動(引自張坤明,
2006)。因此社區參與的主要精神包括由下而上、民眾參與和地方自主,強調
「社區賦權」(community empowerment)的概念,由社區居民依據本身的資源 條件,透過討論建立共識,共同決定社區的發展。因此所謂的社區賦權,只是 將社區居民應有的權利歸還給社區居民,而不是國家將權力賦予社區居民(劉 建男,2010)。且社區參與是一種社區行動,居民因為期待居住之社區有更美 好的發展與願景,願意主動參與各種社區中的活動,並投注人力、物力、財力 等資源於社區事物中,表示對社區的關切與關心,進而影響社區的未來發展、
滿足自我需求及提升生活品質(蔡宏進,1985)。參與的範疇含括各種面向:
如社區環境、在地景觀、環境生態、人文培育、 經濟發展、休閒育樂、社會安 全與秩序,以及福利照顧等非屬個人隱私的社區事務,並關注社區內居民之生 活、生存與生計(廖俊松,2004)。
丘昌泰、洪鴻智、陳金貴(2002) 則將社區參與的內涵進一步分析,並歸 納為六大部分,其分別敘述如下:
(一) 社區是一種自然形成的自然範疇,一個滿足地域內居民需求的基本單位。
(二) 社區參與是一種動力,體現在社區的改造與活化。基於共同的生活經歷與 歷史文化的傳承,願意自發性地參與周遭環境的改造。
(三) 社區參與是自發性且自主的民主過程。政府必須賦予人民公共政策制定與 決策之權力,並營造參與機制的平等機會。
(四) 社區參與核心是對居民社區的認同感,其集體意識凝聚必須強大到如生命 共同體一般。
(五) 社區參與會有多元的互動型態,是居民植基於其社會角色、地位、階層、
任務分工與彼此相互依賴的社會結構。
(六) 社區參與的成果有助整體國家發展與社會進步,並由社區居民彼此共享。
Thomas(1995)則在其研究當中,整理出常見的社區參與方法,以下包 括:
(一) 關鍵接觸:由於初期工作者對社區內部角色並不熟悉,因此透過社區關鍵 重要人物的接觸,是最簡單的參與方式。在台灣,社區內部關鍵角色可能 為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以及村、里長等。
(二) 公共會議:召開公共會議,常成為當社區居民需要廣泛參與時的選擇。以 西方國家為例,只要明確將召開時間、地點與討論主題在適當地點公布,
幾乎就能順利地召開會議。
(三) 顧問委員會:成立社區顧問委員會,是社區參與常見的重要參與形式。但 該委員會之成員代表性須充分,否則決策之正當性容易受到質疑。
(四) 公民意見調查:調查社區內部居民的意見及態度,但必須使意見能夠充分 表達出社區居民的觀點或態度,因此要注意樣本的隨機性。如:社區議題 問卷調查、社區會議投票等。
(五) 公民接觸:透過社區民眾與政府官員的直接接觸,提供地方建設意見。雖 居民意見多著重於特定的議題,但仍具代表性。
(六) 協商與調解(negotiation and mediation):容易引發不同團體的爭論議題,
因具有利害關係,如:是否興建賭場、高速公路、垃圾掩埋場、大型超級 市場等。須透過調解機制化解兩造雙方的爭議或衝突,也是解決爭議的好 方式。
此外,一個社區參與的實踐,需透過一連串的行動來促成,並維持有機、
自主的社區組織(吳弘揚,2013)。這些行動有:
(一) 工作團隊的組成:社區參與的工作往往需要長時間的投入,工作團隊成員 可以說是社區工作成敗的關鍵。不論在默契、生活習俗、作息規律及工作 共識等都需要謹慎處理,建立彼此間的溝通合作基礎。
(二) 確認社區參與的目標:社區參與的工作有時涉及廣泛議題,因此如何釐清 目標,把問題癥結找到,提出可行的執行方案,藉以解決社區當前面臨的 問題,也是在工作當中重要的一環。
(三) 建立社區共識:社區參與的工作可幫助社區形成對公共議題的共同點。但 公共議題本來就是多維、多元及多重價值的,因此可藉由專業團隊介入,
協助社區居民建立共識。
(四) 建立與社區的互信和互動:社區參與的工作決策必須公平公正,訊息提供 必須完整。決策的公開透明,資訊的傳遞,以及成員的信用,是達到社區 認同和共識相當重要的一環。此外個人對社區要有責任感,工作團隊的誠 意和認真的態度,是社區參與成敗的關鍵因素。
(五) 持續性的社區參與:社區參與的工作需要長時間的經營,要能持續規劃、
設計、經營和管理,藉此達成社區的發展。持續的參與也包括社區成員,
必須視自己為社區的一份子,積極的、自主的來不斷改善與提升社區環境 品質。
綜合以上的論述,本研究將社區參與定義為,居民願意主動參與各種社區 活動,透過不同的討論方式,如召開公共會議,亦或者是進行公民意見調查,
藉以建立社區共識,實現對居住之社區更美好的發展。在行動上,則必須有具 體的工作目標及團隊組成,透過持續性的參與來改善社區品質。
也因此,本研究將在後續透過深入訪談,瞭解社區在推動社區生態旅遊的 過程中,其居民的參與情形與工作方法,並進一步進行整理。
二、社區工作之定義
社區工作被視為社會工作三種助人方法,一般係指與人們一起工作,透過 共同參與行動,針對服務對象需求或關心議題,帶來改變。並發展出一套工作 方案,且社區工作者多關注於改變社區的專業知識,如:解決社會問題、倡議
等(鄭如雅、李易駿,2011),是一種在專家協助下的改變,強調由專家來動 員,扮演核心角色來組織及引導居民改變。
再者,社區工作的對象通常是那些處於困境及有需求的社區,可能是落 後、沒落或者是遭受壓迫,在該社區的居民認為有改變的必要、願意為改變而 付諸的行動狀況下(李易駿,2012),工作者在其中運用社區工作方法,提供 其專業知識與福利服務,以滿足在地居民需求或解決社區問題。工作模式主要 根據社區工作者對社區問題的假設、目標與工作原則等衍生而來,即社區工作 者在為社區提供協助時,可以參酌不同社區的情況,進而運用不同的工作模式 來協助社區民眾解決問題及提升社區能力(陳福期,2016)。
至於所謂的社區能力, Chaskin, Brown, Venkatesh, and Vidal(2001)認 為,體現在以下等四個不同面向,如社區意識、成員承諾、問題解決的能力及 資源的可獲取性等。是經由非正式的社會過程,如人力、組織、與社區資本的 互動,或存在於它們之間的社會網絡,及社區一部分或更大的體系來運作,可 作為改善、維持社區福祉,或解決集體問題的方法。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 社區意識(sense of community):成員間彼此共享的價值、規範、願景 等,反映出彼此的連結程度及對環境的認知。
(二) 成員承諾(commitment):對於在社區內所發生的事情,不同個人、群體 或組織其負責程度。
(三) 問題解決的能力(the 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社區需扮演關鍵的角色,
將規劃與執行的方案,化承諾為行動。
(四) 資源的可獲取性(access to resource):在瞭解社區既有資產的狀況下,有 能力連結外部資源,藉以達成社區的發展。
蕭文高(2007),則進一步將不同研究對於社區工作的論述進行整理,認 為社區工作的內涵是:
(一) 一種多面向(multiple approaches)的工作方法:社區作為一種實務場域,
有其所發揮的社會功能。在以社區為基礎的架構下,其不限於社會服務、
教育、文化、住宅、農業、治安或是健康之任一特定項目,有著多面向的 需求,而為了滿足不同民眾的需求,需要多元的工作方法。
(二) 強調跨領域的專業角色:工作者必須依照社區當前問題與能力,透過合作 的方式決定其所採取的角色及介入之程度。因而往往在專業領域上,不僅 包含社會工作,還包括其他如教育、文化、經濟、衛生、建築等。
(三) 著重公私部門間的互動關係:並非所有的社區,都有足夠的能力維特內部 系統的平衡運作。政府必須依照不同類型的社區,跟民間部門(包括社區 本身)進行整合與合作。即使政府的政策往往被視為是阻礙社區自主的成 因。
而在社區工作的實務上,李易駿(引自林勝義,2015,頁225)認為,社區 工作的實施,應包括以下等不同階段,如:(1) 起步階段(含開始前準備 期、進入社區與瞭解社區、整理社區資訊)、(2)執行階段(含組織居民、提 出初步工作方向、形成合法組織、發展計畫、執行計畫)、(3)維持與擴張、
(4)永續擴張。賴兩陽則認為社區工作的進行,應包括:(1) 認識社區、
(2)組織社區、(3)社區服務規劃、(4)社區方案執行、(5)社區方案績 效評估等不同步驟(引自林勝義,2015,頁225)。
綜合以上的論述,本研究將社區工作定義為,是對於處於困境及有需求的 社區,在社區居民認知到有改變的必要情況下,一種在專家協助下所產生的改 變。透過運用多種不同的工作方法,來協助社區民眾解決問題及提升社區能
綜合以上的論述,本研究將社區工作定義為,是對於處於困境及有需求的 社區,在社區居民認知到有改變的必要情況下,一種在專家協助下所產生的改 變。透過運用多種不同的工作方法,來協助社區民眾解決問題及提升社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