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個案研究
第一節 台灣生技製藥公司專利發明人之調查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章 個案研究
專利法中對於誰是專利的發明人,以及誰是專利權人,均有明確的規定。在 併購交易中對於標的公司的專利進行盡職調查時,務必先就相關專利權的這兩個 項目進行釐清,方能確認併購交易完成後不致產生無謂的風險或糾紛。本章透過 實際檢索生技製藥公司發明人的結果與美國法院的判決,分別就專利發明人的適 格以及專利權之歸屬議題進行研究。
第一節 台灣生技製藥公司專利發明人之調查
確認誰是專利的真正發明人,是進行專利權盡職調查的基礎,惟在確定真正 的專利發明人之後,才能依照法律的規定,從而確認該專利是否為共同發明、是 否屬於職務上之創作、誰擁有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歸屬、所得利益之分配…等 權利義務。
身處知識經濟的時代,一家生技製藥公司對於其核心產品通常規劃了多項專 利的保護,這些專利數量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家高科技公司的研發創新能力。
然而比較台灣與美國生技製藥公司的專利時,我們可以發現在台灣生技製藥公司 獲准的專利中,專利發明人為公司的高階經理人佔有很高的比例,例如董事長、
執行長和總經理等,甚至有些獲准專利中,專利發明人僅有該公司之高階經理人 一人,這種情況在美國生技製藥公司的專利發明人反而罕見。
一項生技製藥產品的研發過程中,常常橫跨了不同專門領域的知識與技術,
因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通常是由多位發明人共同為該生技製藥專利之技術特徵 付出貢獻。雖然發明創作由一人獨力「實際進行研究發明,就發明所欲解決之問 題或達成之功效產生構想,並進而提出具體而可達成該構想之技術手段」並非全 無可能,然以現今生技製藥研發過程中所牽涉之複雜程度,實難完全由一人之力 獨自貢獻而完成。
因此在專利發明人適格之個案研究,本文係針對我國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 於台灣與美國已獲准之專利中,就專利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人的情況加以調查。
本文所指公司高階經理人為負責公司營運治理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此外並以美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NASNAQ 掛牌之十家生技製藥公司為對照,檢索這十家公司於美國已獲准之專 利中,專利發明人為公司董事長或執行長的情況加以統計,並針對上述檢索結果 進行比較。
第一項 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之台灣專利發明人檢索
第一款 台灣專利發明人之檢索條件
(一)標的公司:
本研究調查之標的公司,係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 訊觀測站登錄之資料為準,此時點之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共39 家138,其中上 市生技製藥公司13 家,上櫃生技製藥公司 26 家。
(二)檢索期間:
專利申請日介於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期間者。
(三)專利資料庫: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四)檢索標的公司於台灣之已獲准專利數,其檢索式如下:
AD=19980801:20180731 AND ("標的公司中文全名")@AX
(五)檢索標的公司於台灣之已獲准專利,專利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 人,其檢索式如下:
138 上市公司按產業類別查詢,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23sb09_q1 (最後瀏覽日:
2018.07.31.) 上櫃公司案產業類別查詢,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23sb09_q2 (最後瀏 覽日:2018.07.3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AD=19980801:20180731 AND ("標的公司中文全名")@AX AND ("高階經理 人中文全名")@IN
第二款 台灣專利發明人之調查結果
調查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台灣專利發明人之詳細結果,請參照附錄一。
檢索專利的申請日期間為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7 月31 日止,台灣證券交易所登錄之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共有 39 家;其中 有33 家生技製藥公司擁有台灣智慧財產局核准之台灣專利,單一公司獲准台灣 專利件數最多者為40 件;此外,有 6 家生技製藥公司所擁有的台灣獲准專利為 0 件,應該注意的是,獲准專利件數為 0 者並非代表該些公司沒有申請專利,有 可能其專利申請案尚處於申請後18 個月內的未公開期間,或者處於審核中的狀 態,也有可能是取得他人的專利授權藉以實施。
上述 33 家擁有台灣專利之生技製藥公司當中,有 21 家公司至少有一件以 上的專利,其專利發明人為董事長或總經理(包含同一件專利之發明人兩者皆有 之情形),亦即 63.6%擁有台灣獲准專利的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該公司 的高階經理人為專利發明人。
更進一步調查,這33 家生技製藥公司共有 224 件台灣智慧財產局公告核准 之專利,其中專利發明人為董事長或總經理或兩者皆有者為84 件,佔全部專利 件數之 37.5%;專利發明人非為高階經理人者則有 140 件,佔全部專利件數之 62.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13. 台灣上市櫃生技製藥公司之台灣專利發明人調查情形
第二項 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之美國專利發明人檢索
第一款 美國專利發明人之檢索條件
(一)標的公司: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於 2018 年 7 月 31 日登錄之上市上櫃生技 製藥公司共39 家,其中上市生技製藥公司 13 家,上櫃生技製藥公司 26 家。
(二)專利期間:
專利申請日介於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期間者。
(三)專利資料庫:
USPTO Patent Full-Text Databases。
(四)檢索標的公司於美國之已獲准專利數,其檢索式如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APD/19980801->20180731 AND AN/"標的公司英文全名"
(五)檢索標的公司於美國之已獲准專利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人,其檢 索式如下:
APD/19980801->20180731 AND AN/"標的公司英文全名" AND IN/"高階經 理人英文全名"
第二款 美國專利發明人之調查結果
調查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美國專利發明人之詳細結果,請參照附錄二。
調查專利申請日期間介於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上述 39 家台 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其美國專利發明人的情形;39 家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 藥公司中有 30 家擁有美國 USPTO 核准之專利,單一公司獲准專利件數最多者 有59 件;其中有 9 家生技製藥公司沒有美國專利,其獲准專利件數為 0 的可能 情形與前述台灣專利的情況相同,故此處不再贅述。
上述 30 家生技製藥公司獲准之美國專利中,有 16 家公司至少有一件以上 的專利,其專利發明人為董事長或總經理(包含同一件專利之發明人兩者皆有之 情形),亦即約 53.3%擁有美國獲准專利的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該公司 的高階經理人為美國專利發明人。
更進一步調查,這30 家生技製藥公司共有 196 件美國 USPTO 公告之專利,
其中專利發明人為董事長或總經理或兩者皆有者共有63 件,佔全部專利件數之 32.1%;專利發明人非為高階經理人者則有 133 件,佔全部專利件數之 67.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14. 台灣上市櫃生技製藥公司之美國專利發明人調查情形
第三項 美國在 NASDAQ 公開發行生技製藥公司之美國專利發明 人檢索
第一款 檢索條件
(一)標的公司:
隨機選取2018 年 7 月 31 日,已於美國 NASDAQ 掛牌之生技製藥公司為 對照,共十家。
(二)專利期間:
專利申請日介於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期間者。
(三)專利資料庫:
USPTO Patent Full-Text Databases。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四)檢索對照公司於美國之已獲准專利數,其檢索式如下:
APD/19980801->20180731 AND AN/"標的公司英文全名"
(五)檢索對照公司於美國之已獲准專利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人,其檢 索式如下:
APD/19980801->20180731 AND AN/"標的公司英文全名" AND IN/"高階經 理人英文全名"
第二款 美國專利發明人調查結果
針對美國 10 家於 NASDAQ 公開上市之生技製藥公司,檢索其獲准美國專 利發明人的資料做為對照,調查其專利發明人為董事長或執行長的情形,詳細調 查結果請參照附錄三。同樣的,檢索專利申請日期間介於 199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10 家生技製藥公司共 3829 件獲准的美國專利中,僅有 1 件 的專利發明人為公司之執行長,比例僅為0.02%,與台灣生技製藥公司獲准專利 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人的比例相差甚遠。
關於上述台灣上市上櫃生技製藥公司,其專利發明人為公司高階經理人的調 查結果,將於下一章的內文中做進一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