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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產業危機與金融問題

第六章 我國金融體制改革與台灣產業危機

第四節 台灣產業危機與金融問題

1997年 7 月東亞金融危機在泰國引發後,我國所受到的影響較少,

曾經在 1988 年初獲得國際媒體紛紛好評,其原因是多重的。其中之一 是 1995 年七月至 1996 年三月,中國大陸在台灣海峽試射飛彈,造成國 人的信心危機,基層金融機構經營不善者產生擠兌現象,前後共計有三 十一起之多,而其中也有國際票券金融公司的交易員冒用客戶名義,發 行商業本票,取得資金,投資股市的弊案。這些金融案件在主管機關的 適 時 處 理 下 , 均 未 構 成 大 的 金 融 體 制 問 題 , 問 題 金 融 機 構 先 後 獲 得 解 決,並立即開始進行金融改革。及至 1997 年東亞金融危機時,台灣的 金融體制中,原本體質較弱的部份早在一年之前便已分別出現問題,完 善的處理結束,因而未再發生同樣的危機。假設沒有台灣海峽危機的發 生,到了 1997 年十月,我國受到東亞金融危機衝擊,匯率下跌、股市 重挫、貨幣市場資金緊俏時,如果國際票券與基層金融機構才紛紛先後 發 生 問 題 , 則 我 國 的 金 融 狀 況 絕 對 無 法 像 今 日 一 般 的 餘 裕 自 如 。 換 言 之,台灣海峽危機之後,我國的主管機關有機會重新審視我國的金融體 制的問題,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改革,所以在東亞金融危機裡,

我們受到的影響最小。

東亞金融危機發生後,我國匯市也數度受到國際投資組合基金的攻 擊,7 月 18 日台幣貶破 28,8、9 兩月雖又受到攻擊,但央行堅持守住 匯率,僅股市因為國際投資組合基金的進出,而幾度大跌。至 10 月 16 日匯市賣壓過大,台幣無法再守,幣值從 28.5 大幅下滑至 29.50,股市 亦因資金外流而跌破 8000 點。匯率至 1998 年 1 月 12 日已跌到 34,48。 嗣後,價格略有回升,3 月 4 日之後從 31.99 回貶。5 月 25 日央行關閉 國內法人的 NDF 市場,匯率方才逐漸穩定。在東亞各國受到金融危機 最劇烈的衝擊過程中,台灣經濟受到的影響相對最小。唯一較為危急的

時機在 1997 年 10 月 16 日之前一星期,央行悍衛台幣,國內的廠商加 入投機客將台幣資金大肆匯出,中央銀行的外匯周轉資金快速減少,金 融體制內的流動性銳減,同業拆借利率大幅提升,部份銀行周轉資金不 足,甚至暫時核貸任何放款,央行緊急於 10月 15 日大幅調降存款準備 率,釋出 960 億資金,以緩和金融機構的流動性不足,次日放手讓台幣 貶值,匯出資金回流,金融困境立即消除。事後證明匯率浮動較堅守匯 率為佳,因為在貶值預期心理濃厚時期,央行宣示堅守其台幣價位不但 未 能 帶 來 國 人 的 信 心 , 反 而 等 於 出 售 一 個 匯 率 選 擇 權 的 賣 權(put option),如果央行堅守成功,換匯成外幣者可以原價購回台幣,若一旦 央行讓台幣貶值,則套匯者便可獲利,穩賺不賠。因此,效尤者眾,中 央銀行無法瓦解人們的信心,就只走選擇貶值之途。貶值之後,匯出成 本增加,資金外流減少,國內金融市場的衝擊消失,金融體制的壓力就 解除了。

這種情形維持到了 1998 年 3 月,中央銀行改變作風,力圖穩定匯 率在既有水準之上,1998 年 5 月 25 日央行關閉國內法人 NDF 市場(無本 金交割遠期外匯 交易),其目的在防止 國內 法人炒作投機遠 期外 匯的管 道,但是也使得國內廠商減少了一項規避匯率風險 的主要 工具。這時,

東亞各國(包括日圓在內)的匯率都以在金融危機衝擊下大幅貶值,相對 使台幣居於較高的價位之上,台灣的出口競爭力因此而大幅削弱。由於 台 灣 的 出 口 報 價 與 實 際 海 關 的 出 口 統 計 約 有 六 個 月 的 時 差 , 自 此 伏 下 1998 年第四季出口衰退的契機(1998 第四季出口負成長 13.1%)。I. Little 曾指出出口是經濟成長的引擎,一旦速度減緩,經 濟自然 會出 現頹態。

1998 年 8 月 7 日台灣的經濟景氣開始下滑,行政院推出擴大內需方案,

擬在兩年內加強公共投資 1.29 兆。但是其中有 1.1 兆是原本就列入政府 預算中的項目,因此實質對經濟成長的效果與貢獻並不大。

二、1998 年第四季發生的台灣產業危機與政府的對策

1998 年 8 月 26 日萬有集團經營困難跳票,包括萬有紙廠等 9 家公 司銀行負債超過 43.7 億元。台灣產業危機開始出現,經濟基本面開始 惡化,此一現象開始反映在股市之上。9 月 3日股市大跌,財政部推出 三大措施。1998 年 9 月 25 日東隆五金違約交割,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 護盤失利跳票,集團五家公司銀行負債 58.1億元。1998 年 9 月 30 日瑞 聯集團出現財務危機,7 家公司銀行負債 78.2 億元。

1998 年 10 月裡,國融企業、羅莎食品、耀元電子集團,駿達建設 集團,先後跳票,銀行負債總計 47.9 億元。1998 年 10 月 23 日聯篷食 品跳票,兩家關係企業銀行負債超過 29.8 億元,至此,台灣企業財務 危機已經形成。1998 年 10 月 28 日新巨群集團29出現財務危機,集團中 33 家公司銀行負債總額 223.3 億元。1998 年 10 月 30 日羅捷集團的聯成 食品跳票,羅捷建設隨及跟進,兩家公司的銀行負債 39.7 億元。1998 年 10 月 31 日安蜂集團經營困難跳票,6 家公司銀行負債 348.6 億元。

1998 年 11 月 1 日中央票券營運虧損,減資再增資,由華 銀、彰 銀、

一銀、台灣企銀入主,銀行團估計淨損 40 億,保證商業本票退票計 200 億元以上。1998 年 11 月 5 日廣三集團以裕聯投資、知慶投資、康禾國 際等五家公司,以順大裕股票為擔保向台中商銀台北分行密集借款,總 金額介於 74.5 億元,央行緊急金檢,台中商銀暴發台灣前所未有的擠 兌,三天被提領 550 億元,9 家銀行投入千億援救。董事長曾正仁解職。

行政院立即宣佈五項利多,成立專案小組協助企業渡過危機,經部提撥 390 億紓困中小企業,央行提撥郵儲轉存 300 億供中小企業購置機器設 備或周轉金。1998 年 11 月 6 日宏福票券危機,由世華、上海商銀、中 國國際商銀與國際票券入主,淨值低於 0.4 元,票券保證金額 290 億元,

已有 50 億出問題。央行宣佈提供 300 億郵儲轉存款為中小企業專案融 資。1998 年 11 月 8 日國產汽車跳票,禾豐集團 19 家公司進入困境,銀 行負債 502.2 億元。1998.11.10 漢陽集團(18家公司)出現財務問題,銀行

29 不包括中央票券

貸放總額 301.1 億元。1998 年 11 月 17 日中精機公司周轉困難,集團企 業 8 家銀行負債 59.8 億元。七大行庫逾放比率再創新高,平均達 4.48%, 彰銀最高為 6.12%。1998 年 11 月 24 日順大裕、台中商銀違約交割,廣 三集團30進入財務困境,9 家公司銀行負債 168.8 億元。

1998 年 12 月中還有櫻花集團、美式家具、環隆電氣等出現財務危 機,銀行負債計 139.6 億元。1998 年 12 月 5 日財政部放寬銀行投資第 二家票券公司不得超過 5%的規定,以開放銀行入主問題票券公司。1998 年 12 月 22 日財部又宣佈四大利多消息,要求穩定基金力穩股市,財政 部同意金融業把護盤買入的股票列入長期投資項目,避免年底出現巨額 虧 損 ; 放 寬 金 融 機 構 承 作 股 票 擔 保 放 款 的 金 檢 相 關 規 定 , 從 只 放 寬 半 年,再延長半年。1998 年 12 月 24 日行政院蕭院長宣佈加強辦理協助正 常營運企業經營資金措施,提出 1600 億企業紓困資金。央行將釋 600 億元 供民眾購屋、生產企業貸款 1998 年 12 月 31 日央行釋出 1500 億 供低利房貸。

1999 年 1 月 7 日央行調高銀行準備金乙戶利率兩碼,以挹注銀行資 金。1999年 1 月 27 日宏福集團31下多家建設公司跳票,自立 早報 關閉,

自立晚報易主,集團總貸款 111.5億元 1999 年 2 月 3 日達永興跳票 1600 萬元,海山集團32銀行負債 27.9 億板信銀被擠兌,兩日超過 33 億元。

1999 年 2 月 9 日各銀行有關證券經紀業務將比照證券金融公司辦理、各 銀行承辦股票質押斷頭將分次掛出以降低賣壓、授信嚴謹的股票可由銀 行承受 、繳息正常授信可由銀行變更授信條件。1999 年 2月 20 日央行 將平均的存準率由 7.65%降為 6.41%,估計可釋出1,668 億元強力貨幣,

創下央行最大規模的釋金行動。財政部宣布的五大措施,銀行營業稅稅 率由 5%降為 2%;取消債券 0.1%交易稅;提高外人投資股票比率。個 別外資投入股票比率由現行的 15%提高為 50%、整體外資投入單一公司

30 不包括台中商業銀行

31 不包括宏福票券、宏福人壽

32 不包括板信銀行

股票比率亦提高為 50%;質押股票融資,得視個案變更授信條件或依規 定承受及處理。對於斷頭股票,可以場外交易或鉅額交易方式處理。

1999 年 4、5 兩月雖然仍有零星的企業經營不善,出現財務困難,

但整個台灣產業狀況已經漸行穩定了。到 1999 年 2 月 1 日止,金融機 構 對 財 務 困 難 企 業 財 團 的 放 款 總 額 已 超 過$2,189 億 。 佔 總 逾 期 放 款 的 30%以上。這段期間問題企業的主要特徵,是多數均採用 1980 年代日本 式的『財技』操作,運作財務槓桿過度的從事金融擴張,因此在股市低 迷時,被迫必須要護盤,以免因斷頭而失去對其企業的主控權。當大盤 不斷下跌,其財力無法支撐時,自然就出現違約交割、跳票等現象。證 券市場的違約交割基金不足,股市的安全機制受到威脅;銀行承做的股 票質押放款也面臨斷頭壞帳的出現;新票券商的經營不善又影響到貨幣 市場工具的流通與市場安全;加上原本就存在的金融法規不全、金融管 理不足等現象、以及基層金融問題,金融風險已經大幅提升。

政府的因應措施除了 1998 年 8 月 7 日行政院推出 1.29 兆的擴大內 需方案,9 月 3日財政部的股市三大措施,融券賣出價格不得低於前一 日收盤價格(平盤不得放空),融資比率由五成調高為六成,積極協調已 成立未滿六個月的股票型基金投資上市等,對股市所產生的激勵作用並 不大。1998 年 10月 23 日央行一度擬將企業退票註銷期限由七日延為三 年,但未曾實施。1998 年 11 月 5 日,行政院宣佈五大緊急紓困措施,

對營運正常,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延長債務六個月,並成立紓困專案 小組,金融主管機關並數度要求金融機構勿對票券、證券金融公司、企

對營運正常,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延長債務六個月,並成立紓困專案 小組,金融主管機關並數度要求金融機構勿對票券、證券金融公司、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