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香港閱讀教育政策比較
在教育研究中,所謂比較教育法有兩種意義:一是因果比較研究,
一是國與國、文化與文化之間的比較研究。前者介於續研究法及實驗研 究法之間,探討事實形成原因的方法,後者則是一種以較大的空間為領 域所從事的比較研究。本文即是屬於後者之比較,以探討香港與台灣閱 讀教育政策之狀況並進行比較(林清江,1998)
本文以教育政策的角度來進行閱讀政策之比較,依政策制定面、政
策執行面與成效檢核面三部分進行比較。
一、政策制定面:
台灣最初之閱讀教育政策係由曾志朗教育部長於 2000 年所提出,教 育部因而擬定計畫推動實施全國兒童閱讀計畫。政策制定之過程以政策 初制定時成立全國兒童閱讀諮詢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教師討論以訂 定推動計畫;後續教育計畫之形成,則無教育部施政主軸支持,計畫之 擬定與推動以教育部國教司為主。直至 2007 年則再進行人員重組,除專 家學者外並納入關心閱讀之民間團體及現場教師外,唯並無工商業界代 表。
香港閱讀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並非由政府團體啟動政策問題,係由 社會形成主題議題,透過傳播媒體將 2001 年 PIRLS 閱讀成績不理想,引 起社會大眾的關注和討論,大力的宣導而進入議程系統,最後向議會施 加足夠的壓力,據以形成「閱讀教育政策」。在此期間,教育統籌委員 會則廣徵社會工商業各界之意見,因為認為教育改革是社會的事業教育 改革的結果必須符合社會的需求,因此邀請社會各界的人士參與教育改 革共同推動執行。
在政策制定面,台灣與香港均成立相關的委員會以徵詢意見,據以 形成政策。所不同的是,台灣委員會諮詢成員以學者專家、閱讀民間團 體及現場教師為主;而香港之委員會成員則廣泛的含括了工商業各界及 教育相關成員。
二、政策執行面:
閱讀教育計畫之執行面以下依計畫推動、課程教學與評量、師資培 訓和環境建置與資源整合等四部份進行並列比較。
(一)政策推動:台灣閱讀教育政策推動採階段性、區別對象的閱讀推 動政策從 2001-2003 的全國閱讀計畫、2004-2008 焦點三百、2006-2009 偏遠地區國中閱讀計畫到 焦點三百、2006-2009-2012 年悅讀 101 計畫,能持續 但並未能全面性的推動。香港的閱讀政策則自 2001 年起,則自家 庭、學校及社會層面廣泛且持續的全面推動。
(二)課程教學與評量:台灣自 2001 年起之閱讀推動計畫並無明定、規 範相關的課程要求及教師閱讀教學時數;無建構全國閱讀能力診 斷評量機制、閱讀能力評量題庫,縣市亦無規範各校進行閱讀評 量。2009 年起推動之悅讀 101 計畫則以鼓勵方式進行教材研編、
培訓師資、改進定期評量、並預期以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 庫之國語文試題檢測學生閱讀能力等,唯至 2010 年止則尚未實施
。香港政府自 2001 年起即在課程改革中明訂「從閱讀中學習」為 學生四大關鍵能力之一,並於後續同時強調「學會閱讀」之能力
,2002 年推動校本閱讀課程,並結合升學測驗,取消指定篇章的 閱讀課程,教育局只提供寬廣的課程架構,學校則依學生的需要 設計課程。在教學時數上,每校有一節圖書館閱讀教學時數。在 教學時間安排上,2006 香港有 5%老師認為每週會多花費 6 個鐘頭 在閱讀教學上,在台灣則僅有 3%。在評量活動上,結合校本評核 及公開考試進行閱讀能力評估,香港當局認為將教學與評估相結 合是非常重要的事,因此有一個由香港教育局及香港考評局組成 的委員會,專門討論教學及考試的內容,讓此二者密切配合,絕 不讓教學與考試內容不相干(唐歐燕文,2009)
(三)環境建置與資源整合:台灣經費編列偏向充實圖書館資源等硬體
環境建置及活動補助,圖書館的數量比例比香港還要高,台灣圖 書館的叢書也比香港還要多,但是台灣學生使用圖書館的比例卻 比香港還要來得低;香港有 13%的學生每天會去圖書館閱讀,台 灣則只有 2%的學生每天會去圖書館。台灣學校普遍缺乏專職圖書 館管理人員及推動教育人員,亦未整合建置全國圖書館資訊網絡
,香港則每校均設有圖書館主任兼任推廣閱讀教育工作人員,並 建置有完整的資源網絡,同時進行了資源整合,包含政府政策與 經費、香港教育學院與香港大學的學術研究、民間閱讀學會及商 業界之香港教育城。就對象而言,台灣投注較多經費於偏遠弱勢 學校,香港則普遍推廣於各校,每校有固定的閱讀經費補助,小 學每年補助 6000 元港幣,中學補助 13000 元港幣,台灣則因縣市 經費不同而作法不一,有些縣市因受限於經費並無法支援經費推 動閱讀教育。
(四)師資培育與訓練:台灣的師資培訓於 2001 年初步推動,以閱讀種 子教師為主,2001-2003 年共培訓 1293 名種子教師,此後,則將重 點轉至偏遠地區國小及國中,由相關縣市學校自行推動,無持續 培訓及系統課程規劃。於 2009 年起計畫建立閱讀種子師資培訓制 度及證書制度,結合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逐步推動,規劃初階
、中階、高階培訓制度,針對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階段不 同教學需求,每年定期培訓共 200 名初階種子師資,逐年規劃辦 理回流進階培訓課程。香港則自 2002 年開始進行閱讀師資培訓,
至 2007 年逐漸發展至一個新階段,依據有系統的發展,由不同的 主題推動從閱讀中學習,至 2009 年已培訓中小學教師達 4000 人次
。就教師受過的專業訓練進行比較,與香港的教師相比較,香港 更早進行師資培訓並有更多教師受過「閱讀教學有關教學法」以 及「閱讀理論」上之訓練。
三、閱讀成效檢核機制:
台灣與香港皆未對學校推行閱讀教育推動成效進行全面的評鑑,對 於閱讀的推動,台灣自 2008 年起採鼓勵機制,將推動閱讀列入縣市政府 統合視導項目並以推薦審查機制表彰績優學校及績優人員。但並無建立 學生閱讀成效檢核機制,或公開評核機制。香港亦採取鼓勵方式推動閱 讀教育,鼓勵學校推動校本課程,但在學生的成就評量方面,中學生除 了採取公開評核外,亦採用校本評核,學生需大量閱讀課外讀物,才能 面對校本評核。另外也對小三、中一、中三的學生進行中文閱讀能力評 估,並採立 PIRLS 的結果作為指標之一,2004 年開始即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