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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台灣電視產業

要討論電視劇產業的積弱不振,須從電視產業的發展過程和結構著手。檢閱電 視產業相關研究,以結構面研究電視產業主要有兩大領域: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 和產業經濟學。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以歷史、制度的方式研究電視產業發展過程 中的權力關係;產業經濟學以實證方法檢視電視市場的基本條件、市場結構變動、

電視台行為、經營績效和公共政策彼此的互動情形。前者從權力角度討論影響電視 產業的行為者,後者則檢討電視產業本身的實踐情形,兩者相互補足,可提供較為 全面的電視產業樣貌。以下文獻即以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產業經濟學為主要理 論架構。

一、傳播政治經濟學

傳播政治經濟學從結構面理解不同利益關係人的權力互動和資源分配情形。

台灣在電視產業發展過程中,執政黨、電視台業者、製作公司、社會媒改團體等,

彼此相互作用以形成今日的產業面貌。第一部份將釐清這些角色在互動過程中的 思維和實踐方式,以了解這些利益關係人在產業運作中的角色樣貌。

馮建三(2003)研究傳播政治經濟學在台灣的發展。他回顧批判的傳播政治經 濟學(CPEC)指出,CPEC 在台灣的研究對象以廣播電視最多,尤其是電視研究。

他指出CPEC 有四個主要特徵:一、關注歷史變化:CPEC 具有歷史感,關心緩慢 歷史過程中「質」的變化。二、社會整體: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與意識層面彼 此相關,彼此衝突或扣連,因此理解特定媒體時,應從媒體文本的生產機制、文本 的內涵及文化的消費,合併討論。三、道德哲學:研究者有其價值承諾,認定市場 關係反映出的價值有眾多缺陷,如資源分配、發聲權的不平等。四、實踐:對於政 策擬定、論述或產業服務等,前提為有助於前項價值的彰顯並使其成為議題。

馮建三(2003)以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觀點,研究電視在台灣的誕生和演變。

他以每十年為一區間,歷時性的檢視電視發展的四個時期。

作者指出:一、1960 年代台灣進入電視時代是為了服務政府的總體經濟計劃。

1962 年台視成立,起因於政府為了經濟發展的需要,並將其視為資本主義經濟體 系的一環。在資本邏輯下,執政者以營私獲利為優先考量,對台視產權一開始就引 進私人資金,非完全官股;此作法促使電視台在運作初期即以私人獲利為目標,極 大化個人利益。此外,政府未研究廣告與執照費作為電視財政基礎的意義。政府為 了能有效推廣電視產品以推動經濟政策,對廣告採積極肯定態度;因此政策上電視 不徵收執照費,只依賴廣告作為收入來源,使得廣告取得「意識主導」(hegemony)

的地位。

二、1970 年代電視台競逐廣告的做法成為媒體品質低落的始作俑者。電視台 以廣告收入為經營核心,電視成了商人推銷的廣告欄。這樣的作法不但受到觀眾批 評,實際參與電視工作的勞動者,以及在電視節目製作的各個環節,也都受到商業 廣告及預算壓力。三、1980 公視興起於商業環境,對改善整體品質的助益有限。

當時尚未鬆動的政治威權在行政權握有絕對力量,然而推動公視成立的速度和幅 度卻相當緩慢,與統治者對電視的控制心態有關。此外,公視在商業競爭成形的環 境下才出現,有學者因而提出:公視處在商業環境中,對於提升文化、提升節目內 容品質的助益可能不大。

四、1990 年代全球化趨勢,他國影視產品大量進入台灣。此階段全球化論述 興起,帝國主義論述相對隱微。在新科技衝擊下,電視節目的製播不再由三台獨攬,

推估1993 年台灣進口的美、港、日本等國的影視產品已達 138 億台幣。台灣影視 媒體產品也日趨兩極化,形成本地作品低廉,外來品數量擴充的市場樣貌。另外,

採取全球化論述者認為,台灣在此階段應利用中國大陸的市場,同時政府應放寬對 媒體兼併的規範,擴大台灣媒體的規模。

上述研究說明自1960 年代以來電視產業所面臨的問題,並指出執政者對於造 成產業衰敗的關鍵角色。在電視產業的歷史發展中,起自執政者的營私自利行為,

並形成電視台競逐廣告收益、推動公視的緩慢態度等環環相扣的連鎖反應。提供本 文了解執政者在電視產業發展歷程中的管理意圖,以及歷史的背景脈絡和行動者 圖像。

林麗雲(2006)分析威權主義下台灣電視資本形成的過程。她從威權主義國家 的行動邏輯推論,並以產權的觀點討論電視資本形成的邏輯和理由,研究台灣無線 電視產權裡的對立元素如何產生衝突和協調,並形成特定的資本結構。在威權統治 下,三台發展成非國有也非私有的官商合資模式,它們受國家保護享有寡占地位和 優惠,卻不受民意監督。如華視成立後,將節目製作以外包的方式交給製作公司,

讓華視得以不事生產,卻又能坐享利益。在此資本結構下,生產盈餘大多數分配給 股東,讓少數股東獲暴利,這些股東也成為利益團體,在公開場合中捍衛既得利益。

研究指出:一、忽視電視的公共性:統治者並未把電視是為教育文化的載具,也未 投入資源以建設電視產業的基礎。二、「保護主-侍從」關係:研究者以威權主義 國家的行動邏輯分析並指出,在台灣的威權體制中,電視是統治者宣傳的工具,官 方結合特定私人資本,藉由分配資源(包括電視股份)與特定人士與團體(如黨政 官僚與私人企業等)發展出「保護主-侍從」的關係,用以鞏固雙方利益。三、在 資本結合的過程中,官股與民股有時因利益而發生衝突,但在資本主義的營利驅力

下,雙方最後會朝向合作,共享寡占下的暴利。

前述研究除了幫助本研究理解執政者的行動邏輯,同時也包括執政者和電視 經營者透過資源分配所形成的「保護主-侍從」關係,以及此關係對於電視節目生 產的負面影響。提供本文將觀察的角度放在執政者和電視經營者的互動情形,以及 在資源分配上對於電視產業的影響。

程宗明(2002)從歷史面、制度面的角度,檢閱幾項重要政策事件的形成,分 析台灣電視政策的病因。他列出幾個台灣電視產業重要的政策:無線商業電視的成 長與壟斷以及公共電視的誕生與波折、有線電視擴張的延宕與躍進、數位電視的轉 折與茫然、電視國際化的萎縮與孤立。程宗明綜合這些政策指出,台灣電視最大的 問題是管制機構的被動性與被擄性;在威權統治下,主管機關缺乏主見,讓既有業 者利益包圍,採用保護性與防禦性的政策規劃。他也指出電視是一種「內容生產」

導向的文化與經濟事業,是大部分國民共享的資源,但他檢視台灣過去四十年卻沒 有一個合格的電視政策。他表示,管制機關手中有的只是一個承認現狀的管理辦法,

或貼近業者利益的統治手段,完全不符合對公共資源做合理分配的精神。

上述研究從政策角度分析電視產業的問題。研究者列舉了幾個重要的政策,並 指出台灣過去的電視政策缺乏成效,和管制單位的被動性、被擄性緊密相關。此研 究關於政策面向和管理者態度的分析,幫助本文將觀察的角度聚焦在政策上,並得 以透過政策內容和實踐情形,了解權力互動對於電視產業的影響。

李美惠(2008)研究力霸東森集團的政商關係。研究者從人性角度及尋租理論 作為分析架構,探討力霸東森集團長期以來的政商關係。研究從歷史政經脈絡爬梳,

自「1952 1988 年」的威權時期、「1988 2000 年」民主轉型時期、「2000 年-2007 年」政黨輪替,三階段不同的歷史脈絡和政經架構,分析政(政府)商(企 業)在台灣的演進及發展。她整理相關觀點指出尋租(rent-seeking)包括為了取得

額外收益而進行的疏通活動,這種額外的收益是許可證和配額產生的,而人們會競 相透過各種疏通活動,爭取增加收入的尋租。從相關的實證研究中得出:尋租者

(rent-seeker)可以是個人、企業和政府;為了得到尋租的好處,尋租者需要花費 成本;尋租是尋租者的主動行為;尋租活動必須有一個能夠控制資源分配或影響資 源分配的個人或組織。進一步說明,尋租是一種追逐特權的行為,未對社會創造實 質經濟財貨,是一種財富重分配的遊戲。同時,尋租行為和市場的尋利行為不同,

尋租活動導致的是社會總福利量的損失。

李美惠(2008)指出,在政府管制之下,以自利為導向的政商人士,會合作來 尋求彼此的不正當利益。但在尋租的過程中,往往造成政府體制的腐敗和經濟政策 的無效率。研究結果顯示,「力霸」和「東森」這兩個泛「力霸集團」,說明了台灣 過去五十年來特殊的政治經濟體制,創造出許多尋租的空間,也提供企業家運作政 商關係以建立其政商版圖的機會。如1991 年,有良好政商關係的王令麟6幫第四台 爭取合法化,之後他也成立有聯全線(後改名為東森電視),成為合法化之後最大 的系統商和頻道商,並逐漸壯大他的東森集團,而整個力霸集團也因專供政商關係 所以尋租容易。研究者最後也指出,只有在公開透明的法律制度與政經環境之下,

才不會有下一個以獲利為主的尋租模式出現。

才不會有下一個以獲利為主的尋租模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