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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史料證據的判斷能力

第三節 史料解釋者之立場影響史料的取捨

英國史學家柯林烏曾說:「歷史是以你自己的結論寫成的一個世界」51,說 明了歷史結論的紛歧不一。其所以如此,實因史料解釋者的立場不同,史料證據 的判斷與取捨,亦會出現差異。而且選用史料或解讀史料時,如果已經有既定的 立場,自然會捨棄與自身立場或想法不符合或對立的史料,為使學生充分瞭解「史 料解釋者之立場影響史料的取捨」,以下即以「辜顯榮的歷史地位」與「台灣地 方自治運動」為例進行教材教法活動。

壹、「辜顯榮的歷史地位」

在「清廷割臺與臺灣民主國的武裝抗日」教學單元的課文敘述中,提到辜顯 榮引領日軍進入台北城。辜顯榮的評價至今仍無定論,像這樣爭議性高的人物,

就會有不一致的歷史敘述。而史料解釋者的立場不同,史料證據的判斷與取捨自 然會出現歧異。以下即從否定與肯定的不同立場來呈現史料解釋者如何判斷或取 捨史料。

課文敘述

6 月 4 日,進占基隆後,唐景崧倉皇出走廈門。6 月 7 日,臺北危在旦夕,

辜顯榮(1866~1937)遂在混亂中引日軍進城。

台北城陷入無政府狀態之際,士紳開會決定派辜顯榮,前往迎接日軍入城維 持秩序。從此展開了辜顯榮一生傳奇的故事,也奠定了日後台灣五大家族之一的 辜家繁榮家業的基礎。除了介紹辜顯榮生平以外,筆者請學生閱讀以下史料,思 考立場不同者,會如何取捨史料。

51 R.G.Collingwood 著,陳明福譯,《歷史的理念》(The Idea of History)(台北:桂冠出版社,1992 年),頁 344。

史料一:在華反全島有力者大會

53 郭弘斌編著,台灣人的台灣史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4/67.htm。

54 戴寶村、王峙萍著,《從台灣諺語看台灣歷史》(台北:玉山社,2006 年),頁 256-259。

55 司馬嘯青著,《台灣世紀豪門─辜振甫家族》(台北:玉山社,1998 年),頁 284-285。

督府之走狗」認為辜氏等人『受台灣總督府特別保護,享受特別利權』,但是卻

『與總督府共謀,剝削我等之自由與膏血』。從文中可知他們對辜顯榮的作為非 常不恥。如果是辜氏家族的後代,要編寫一本『辜顯榮傳記』的書,應當不會選 取這段對辜氏不利的史料。」也有同學補充說:「還有一種可能,辜氏家族後代 會指稱這樣的資料,是因為對辜顯榮不了解或為報復、仇恨、忌妒等目的而刻意 造成的污衊。」

針對史料二,學生說:「這段史料中將辜顯榮比為『台灣的顏智』,認為台 灣人不該與日本對抗,而應該像辜氏一樣幫助日本。可見其立場是認同辜氏的所 作所為的。如果編寫史料的人是辜氏的後代,應該會就這一段大作文章吧!例如 強調辜氏是多麼希望台灣人生活改善,所以積極與總督府合作。」

針對史料三學生提出意見說:「前述史料二「台灣的顏智」一說,在當時就 有人不以為然,並且以諺語譏諷之。辜顯榮如果可以比為『顏智(甘地)』,那 麼蕃薯簽就可以和魚翅相比了。在當時甚為流行的嘲諷,在辜家人眼中看來應該 很刺眼吧!討厭辜氏的人,編寫史料就不會放過這一段;但若是辜氏家族,一定 不願意這樣的諷刺繼續流傳,也就不會把它放在參考資料中或寫入書中吧!」

針對史料四,有學生說:「老師上課時有說辜氏在 1934 年被敕選為貴族院 議員,資料四為當時日本中央主管海外殖民地的拓相水井柳太郎,所發表的賀 詞。可見是屬於支持、肯定辜氏的資料。如果我是辜氏後代,就會藉此史料強調 辜顯榮的地位,連日本統治者都接受並肯定辜氏一生的功績。」

從上述學生閱讀史料後的發言,可以知道學生已經具備史料的判斷能力,理 解因解釋者立場的不同,可能作為證據的史料,在取捨上就會而出現不同的處理 方法。

貳、「台灣地方自治運動」

1920 年代,臺灣出現許多社會運動團體,分合不一,有聯合,有競爭,也 各有不同的訴求與目標。有關於他們的介紹,就常因為解釋者的立場不同,而採 用不同的史料、不同的角度來說明。

課文敘述:

1930(昭和 5)年,民眾黨內蔡培火等人又另行組織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專 力推動地方自治。在各方推波助瀾下,終於迫使總督府局部開放地方自治 權,允許市會議員、街庄協議會會員半數民選,半數官派。1935(昭和 10)

年,臺灣舉行有史以來的第一次投票,雖然選舉資格限制嚴格,但已奠定 了臺灣地方自治的初步基礎。

台灣地方自治的推動,可以說是日治時期各種台灣民族運動中,唯一迫使總 督府調整政策的例子。然而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針對台灣地方自治的推動也有不 一樣的評論。筆者請學生閱讀以下幾項史料,並想一想當我們處於不同立場時,

作為證據的各種史料,在判斷及取捨上會出現何種差異。

史料一:〈打倒帝國主義的走狗地主資產階級的自治聯盟〉

查地方自治,其內容只限於地方的課稅和產業設施。因此,地方自治運動不 過是代表地主資產階級的稅金產業設施等的利益,……那麼,自治聯盟到處 宣傳地方自治的改革是四百萬同胞的生死所關,純是自欺欺人。這樣不知羞 恥的江湖話,未免把工農小市民做個愚人看待。這些騙賊,理該碎屍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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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二:〈臭氣紛紛的死屍─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自治聯盟的現實,是土豪劣紳的現實,是在社會分化激烈當中的資本家地主 的現實,並不是工農小市民要求的現實了。那末工農小市民的要求,是什麼?

56 〈打倒帝國主義的走狗地主資產階級的自治聯盟〉,《新台灣大眾時報》第 2 卷第 4 號(台北:

南天出版社,1995 年),頁 22。

不消說,工人是工資問題,農民是土地問題,小市民是經濟恐慌的問題,這

針對史料三,有學生提出看法說:「這段文字先提出了立憲政體應該『使人 民參與政治』,接著強調日本統治台灣已久(近四十年),然而台灣卻『未有根本 的參政權』、『不見實施完全之地方自治制』,並且主張『實施地方自治制之必 要更加迫切』。顯然是主張實施地方自治的言論。」

有關史料四,學生說:「本文認為要改善台灣人的待遇,就要進行政治改革,

而政治改革的當務之急為『地方自治公民權』,並要全民一起扮演監督者的角色。

可見這段文字是贊成實施地方自治的!如果由林獻堂的後人來撰寫關於台灣地 方自治的文章或書籍,史料一、史料二就派不上用場,史料三、史料四才是珍貴 的見證歷史的史料。」

從以上學生的發言中,可知學生已經理解因解釋者立場的差異,史料在取捨 上就會不同。

史料的取捨就是一種歷史思維的訓練,在林林總總的資料中,歸納比較可能 支持自己看法的證據,經過上述的練習,學生已理解一些治史的基本方法。同時 能夠了解歷史並非一成不變的結論,如果有新的史料(或以往不認識的史料)出 現,很可能就會形成另一種不同的觀點。正如英國史學家柯林烏所說的:「歷史 是推論性的」,「歷史是一門科學,但是一門特殊種類的科學。這門科學的任務在 於研究我們無法以觀察趨近的事件,它研究這些事件的方法是推論的。……使歷 史家所以成為一位歷史家的知識,乃是證據在他的處理下而得證明出來的有關某 事件的知識。」60因此歷史知識的相對性和主觀性是難免存在的,在學習時具備 質疑的精神,對於深入的探究學習是有幫助的。61

60 R.G.Collingwood 著,陳明福譯,《歷史的理念》(The Idea of History)(台北:桂冠出版社,1992 年),頁 334-335。

61 葉小兵,〈中學歷史教學中史料教學的探討〉,《北京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3 期,1992 年,頁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