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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TS 理念教學法(以下簡稱 STS 教學)

STS 教育是一種將科學、技術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互相結合統 整在一起的科學教育(蘇育任,2001)。1990 年 Yager 定義 STS 為「將技術作為科學與 社會之間的橋樑;以地方、全國或全球性與科學有關的社會問題來設計課程,讓學生對 這些社會問題產生興趣及好奇心,並以科學態度、探究過程及概念尋找解決問題的方 法,具備這些能力,並將能力應用在社會上」(引自林顯輝,1991)。

本研究配合課程需求,所採用的 STS 理念教學模式為 Loucks-Horsley (1990)等人所

提出,科學-科技建構導向教學模式,內容如下:

(一)邀請學生來學習。

(二)鼓勵學生透過觀察、測量和實驗回答問題。

(三)學生提出解釋和解決策略, 藉由經驗修正原先的觀念或產生新的觀念。

(四)鼓勵學生思考如何應用他們的所學或採取行動。

二、講述教學法

講述教學法又稱為演講法或闡釋法(甘漢銧、熊召弟、鍾聖校,1991)。教學者 主要以口頭傳達的方式向學生進行教學稱之講述法(王美芬、熊召弟,1997)。也就是 教師將教材詳細規劃,使之成為有系統的有組織的知識,透過口頭傳達並配以表情和動 作,條理分明的對學生傳遞教學內容,學生則聆聽或做筆記,遇到困難或重要處,教師 則加以板書之教學法(教育部,1994;張春興,1996;歐苺芋,2004)。傳統講述教學 較枯燥乏味,因此本研究所應用之講述教學為加入板書與教學媒體之改良式講述教學。

三、環境認知

認知是指個體經由意識活動對事物認識與理解的心理歷程(陳志欣,2003)。認知 領域的環境教育內容主要是環境教育概念與主題(楊冠政,1998)。1995 年美國環境 素養評量小組(Marcinkowski & Rehring,1995) 認為主要的認知變項可包含生態學的知 識、環境科學的知識、有關環境議題的知識、環境行動策略知識等。本研究之「環境認 知」是以「我國環境教育概念綱領草案」的六大綱領為主,包括地球環境複合體、資源、

人口、公害污染、生態平衡、環境責任與倫理。

四、環境態度

態度(attitudes)是個人對人、事、物及周圍世界, 憑其認知及好惡所表現的一種 相當持久一致的行為傾向,任何一種態度,都是因對象所引起,都是有組織及表現於行

動的(張春興,1994)。而「環境態度」為對環境中之特殊情況、整個環境或環境直接 有關的人或物之信仰的組合。這些組合包括整體的評估:贊成或反對、喜好或厭惡(李 永展,1991)。本研究之「環境態度」包括環境敏感度、環境信念、環境價值觀、環境 倫理等四項。

五、環境行為意向

教育終極的目的是在改變人類的行為,Hines(1985)稱公民具有知識、態度和技 能之後,採取行動參與各種環境問題的解決之行為,為負責任的環境行為(楊冠政,

1997)。由於環境行為的影響變項,較不易測得,引此本研究則只針對行為意向加以探 討。依據國際環境教育計畫所擬定的環境行為的五種行動之行為意向部分為研究項目,

其中學童的年紀較小,無法參與政治行動,故只有生態管理、說服、消費者主義、法律 行動等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