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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公共關係之重要性及實際狀況,本節 為能更清晰闡明此研究主題,將就本研究重要之相關名詞進行定義。重要之相 關名詞包括:「大學校院學生事務人員」、「校內外利害關係人」、「學生事務處公 共關係」、「重要─表現程度交叉分析法(IPA)」,逐一定義如下:

壹、 大學校院學生事務人員

本研究所指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人員」,係指 101 學年度任職於全國大學 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學生事務處之學生事務人員,包含學務處各單位內之一 級主管、二級主管、正式職員、約聘職員、教官、公務員身分之教育人員等,

不包含工友與技工、工讀生、短期臨時人員等。

貳、 校內外利害關係人

本研究所指之「校內外利害關係人」,乃依據文獻分析結果歸納出與學生事 務工作密切相關之校內外人士,並以校內外利害關係人稱之。「校內利害關係人」

包括對象有:學生、教職員、校內主管、單位同仁、校內其他行政單位等;「校 外利害關係人」包含之對象有:家長、校友、社區(其他學校)、機關團體(政 府部門、新聞媒體等)。

參、 學生事務處公共關係

本研究欲探究之「學生事務處公共關係」源自於「學校公共關係」(school public relations)之概念。陳慧玲(1990)定義學校公共關係是透過有系統、有 計畫、長期性雙向溝通活動,結合公眾利益與意見,以獲取校內外公眾對學校 的支持,共同增進學生福祉,而達成教育目標的努力。另外,學校公共關係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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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學校提供訊息給公眾,藉以建立與維持公眾對學校之信心與支持善意,增進 公眾對教育發展的重視,進而支持學校教育計畫與發展學校與社區之良善關 係,進而達成學校與社區共同為學校教育而貢獻之努力;亦是學校與社區關係 是教育組織與其公眾之間的一種有系統、持續的、雙向的以及真誠的溝通管理

(Gallagher, Bagin & Kindred, 1997)。

簡言之,「學校公共關係」為學校為建立良好形象,促進學校發展,達成學 校教育目標,透過計畫性且持續性的與校內外與教育有關人士之利害關係人,

進行雙向性的溝通、以建立彼此的瞭解、信任、支持、協助與良善互動的最佳 利益關係。然而,本研究所指稱之「學生事務處公共關係」,則依「學校公共關 係」之定義,歸納出「活動計畫與決策」、「校內外溝通傳播」、「校內外支持參 與」、「公關活動成效評估」等四個層面,並再分為校內、校外面向,共有八個 面向。依「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公共關係問卷」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示,學務 人員知覺公共關係之重要性高低與實際狀況。

肆、 重要─表現程度交叉分析法(IPA)

本研究採用之重要-表現程度交叉分析法,乃是修正自 Martilla 和 James

(1977)所提出的「重視程度─績效水準分析(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 IPA)」。近年來,亦有相當數量的學術研究引用 IPA 模式,試圖解決教育現場所 面臨之問題與作為行政決策之依據(蔡志賢,2012)

本研究仿以 IPA 分析法,並根據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之重要性與 實際狀況,建構出一組四個象限的二維座標來檢視學務處公共關係的現況,以 回答研究問題七。交叉矩陣圖之 X 軸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公共關係之重要性程 度,Y 軸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實際狀況符合程度。建構出之四個 象限分別代表之意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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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限Ⅰ: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重要性高,且公共關係實際狀 況符合程度亦高,落在此象限之公共關係要項屬於應「繼續保持

(Keep Up the Good Work)」的項目。

象限Ⅱ: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重要性低,但公共關係實際狀 況符合程度高,落在此象限內之公共關係要項屬於「過度投入

(Possible Overkill)」的項目。

象限Ⅲ: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重要性與公共關係實際狀況符 合程度皆低,顯示此象限內之公共關係要項屬於「低度優先(Low Priority)」的項目。

象限Ⅳ:表示學務人員知覺學務處公共關係重要性程度高,但公共關係實 際狀況符合程度低,顯示落於此象限內之公共關係要項為「優先 改善(Concentrate Here)」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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