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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界定本研究所探討之主題,本節將針對「平板電腦應用教學」、「自 我教導策略」、「國中智能障礙學生」、「職業技能學習成效」等名詞 進行解釋,分述如下:

壹、平板電腦應用教學

平 板 電 腦 應 用 教 學 係 指 研 究 者 運 用 行 動 裝 置 的 Microsoft powerpoint自編教學提示,並使用平板電腦呈現教學內容;powerpoint 允許文字、圖片、視訊、語音等多元的記錄方式,且於iOS、Android以 及windows等常見的行動裝置及電腦的作業系統下皆可通用,方便教材的 呈現與編輯。

研究者將職業技能之各步驟以數位相機拍攝呈現圖片提示,再運用 powerpoint結合口語提示進行編輯,讓平板電腦可以呈現圖片及聲音之 教學提示,提供研究參與學生在學習職業技能時,能有效執行技能的步 驟。

貳、自我教導策略

自我教導策略是由認知的行為改變理論學者Meichenbaum和Goodman 於1971年所提出,其理論認為自我教導策略的內容重點與行為改變,是 透過個體的內在語言引導自己,讓個體面對問題情境時,能以內在話語 指導自我表現適切行為與解決問題。

根據Meichenbaum(1986)的看法,自我教導策略訓練步驟可以劃分 為五個部分:認知的示範(cognitive modeling)、外顯的外在引導(overt external guidance)、外顯的自我引導(overt self-guidance)、褪除的 外在自我引導(faded overt self-guidance)、內隱的自我引導(cov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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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instruction)。

本研究的自我教導策略教學,係研究者參考Meichenbaum五大步驟編 製而成,每個職業技能的教學都依照五個步驟進行,目的在於教導學生 職業技能,提升其工作正確率與獨立性。

叄、國中智能障礙學生

據教育部(201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三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款所稱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 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鑑定基準為: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

緒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 困難情形。

本研究所稱「國中智能障礙學生」,係指符合上述鑑定標準,領有 身心障礙手冊,並經過嘉義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確認 身份為智能障礙,就讀嘉義市某國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三位智能障礙 學生。

肆、職業技能學習成效

智能障礙者的職業技能,即是智能障礙者經由訓練學習到的簡易謀 生技能。職業技能的訓練與培養對於智能障礙者未來的就業及獨立生活 有重要的影響。

然而本研究中所指的職業技能之學習成效,係指參與研究的學生經

「平板電腦應用自我教導策略」介入方案後,透過自編的「職業技能學 習評量表」所評量出之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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