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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釋義

壹、城市

維基百科將城市定義為:人口較稠密、工商業較發達的地區,

一般包括住宅區、工業區和商業區等機能分區,並且具備行政管 轄功能。城市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與標準,不同國家對城市的 標準也不同。經濟學家韋伯則認為,城市的定義可分社會學、經 濟學與政治學(或行政意義與軍事結構)三種。社會學定義的城 市是一座大型的、封閉的聚落地點,與鄉區相對。經濟學定義的 城市則是居民從事貿易與商業之處,而非農業的聚落。

臺灣對於大都會區的行政定義為:在同一區域內,由一個或 一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連結與此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上 合為一體之市、鎮、鄉(稱為衛星市鎮)所共同組成之地區,且 其區內人口總數達一百萬人以上。(三十萬人以上,一百萬人以 下者為次都會區)

次都會區的定義為:在同一區域內,由一個或一個以上之中 心都市為核心,連結與此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上合為一體之市、

鎮、鄉(稱為衛星市鎮)所共同組成之地區,且其區內人口總數 達三十萬人以上,一百萬人以下。(一百萬人以上者為大都會區)

臺灣有七個都會區,大致分為五個大都會區、二個次都會區;

形成北、中、南三大都會帶,並組成臺灣西部走廊的重要地帶。

臺灣有五個直轄市:臺北、新北、臺中、臺南、高雄,以及一個 準直轄市:桃園,即位於這五大都會區。三個市:基隆、新竹、

貳、學習型城市

歐洲終身學習促進會(European Lifelong Learning Initiative, ELLI)將學習型城市定義為:一個城鎮透過發展公民正式與非正 式教育與訓練的計畫,提供市民充分的學習機會,創造一個充滿 生機的、參與式的、具有文化意識與經濟活力的環境,有系統的 提高全體居民的潛能與生活品質,以因應全球與國際經濟的變 化。

本研究採用國內學者林振春觀點,歸納整理學習型城市的主 要關鍵要素包括:

一、 官學產群的四方參與

Longworth(2006)分析歐盟創建學習城市六大關鍵:

1. 關鍵個人:擁有權利或權威者。

2. 關鍵機構:大學和地方當局最適合該角色。

3. 一個核心群體:激發有影響力人群的熱情。

4. 擴大影響:舉辦論壇和討論會。

5. 發起活動:正式辦理學習活動。

6. 關鍵雇主:雇主積極參與學習城市推動。

這些計畫的倡導者都是由上而下,逐步引入企業和社區民眾,

組成各種學習團體,才能有效推動。

二、 以終身學習和社會發展為導向

Landry(2008)提出創意城市需要以學習為基礎,才能體認

城市整體的發展都需要以學習為基礎,因此學習城市必須結合終 身學習和社會發展兩種導向,不能只關注市民的終身學習,而忽 略城市的整體發展。

三、 發展學習型城市的評量指標

明確的評量指標才能獲得客觀標準,Longworth 發展的「學 習城市檢核工具」成為各國推動學習城市的參考準據(吳明烈,

2010),臺灣推動學習型城市,也需要及早建立評量指標。

四、 發展學習城市推動人員培訓教材

2003 年歐盟託 Longworth 與愛丁堡的那皮爾大學(Napier University in Edinburgh)合作發展學習型城市培訓的十四套教學 材料,內容包括:學習城市導論、學習城市中的個人、學習城市 中的學習機構、學習城市中的社區、學習城市中的社區行動、學 習城市中的政治和民主、學習城市中的經濟、科技和永續、學習 城市中的行政、學習城市中的學校、學習城市中的家庭、學習城 市中大學。每套需要二小時學習,成為重要的學習型城市人力培 訓教材。臺灣要建構學習城市,相關推動人員的培訓與教材的研 發,也需列入考量。

五、 找出學習型城市的重點工作項目

Longworth(2006)提出推動學習型城市七要項:學習資源、

學習資訊、學習科技、學習領導人才、市民參與、學習環境、就 業能力。推動學習城市必須掌握此七大要項,才能彰顯學習城市 與其他各項種新型態城市的識別差異。

六、 發展學習型城市的推展模式

營造學習型城市需要有步驟、有方法、有理念、有願景、有 熱情的人一起投入,然而各地民情不同,社經條件有別,必須運 用不同的推動模式。臺灣要推動學習型城市,最好也要採用不同 的推動模式將各城市的學習條件和社經狀況納入考量。

參、社區大學

社區大學以「知識解放」與推動「公民社會」為願景,有別 於傳統大學,旨在提供社區民眾終身學習機會。

臺北市於 1998 年成立第一所社區大學,由臺北市政府教育 局委託民間試辦之文山社區大學,由於試辦成效良好,隔年1999 年正式設立文山、士林社區大學,2000 年增設萬華、南港二所,

2001 年增設大同、信義二所,2003 年增設至 12 所,達成每一行 政區設置一所社區大學的目標。

具有近便性,以及課程多元豐富的屬性,使社區大學的發展 漸臻成熟。臺北市12 所社區大學每期學員數已達 35,000 人,開 設課程數近2,000 門,充沛的講師、課程資源,以及持續成長的 學員數,塑造社區大學社教機構之優勢地位,更重要的是深耕社 區,發展地方學。因此臺北市在建構學習型城市的策略中,將社 區學習服務中心設置於社區大學,讓社區大學成為真正的社區學 習中心、社區諮詢中心及地方產業發展之教育中心。

肆、社區學習服務中心

社區大學是臺北市學習型城市內涵與特色建構的永續社區

實驗站。臺北市教育局責成12 所社大,成立 12 個行政區的「社 區學習服務中心」,整合包含市府11 個局處所屬終身學習機構,

成為社區學習資源整合平台。社區學習服務中心,設學服中心主 任與專責人員一名。

社區學習服務中心工作項目如下:

1.提出社區學習資源與學習需求的調查、評估、運用及數位學習 與數位公民的推展與培力等社區教育學習體系執行計畫。

2.推動社區學習網絡,發行社區學習電子報,編印《社區學習地 圖》,成為社區學習資源交流平台。

3.進行社區人才培訓,協助成立各類學習型組織。

4.形塑社區公共議題討論平台。

5.建置社區學習師資庫與課程資料庫。

6.發展地方學,協助及推動在地的社區營造工作。

7.推廣終身學習電子護照。

8.進行社區影像與文字觀察紀錄。

9.辦理社區學習諮詢服務。

10.舉辦終身學習行動週活動、社區學藝競賽觀摩活動及終身學 習成果博覽會等。

11.其它與社區教育或學習之相關事項。

伍、社區學習共同體

「學習共同體」(Learning Connunity)的概念始於 1998 年佐 藤學教授所提出之教育理念,其基本哲學有三(黃郁倫、鐘啟泉,

2012):一、公共性哲學:學校是一個公共空間,教室為任何人

敞開,教師要選擇品質最好的一堂課公開觀課,來提昇教學品質。

二、民主主義的哲學:學校的任何成員(含家長)都是學校的主 人,每個人都有參與權和發言權,大家都是平等的。三、追求卓 越的哲學:提供孩子最好的教育資源與內容,設定最高的教學目 標,努力追求並接受挑戰。

在學習共同體的理念基礎上,學習是最被強調的,此概念可 定義為:「指具有共同學習目標的學習者與助學者,在一定學習 環境中,通過共同活動形成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人際關係。」

學習共同體除在日本中小學掀起一場「寧靜革命」,並迅速延伸 至各項終身學習場域。

1994 年行政院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目的在改造由上而下 的政策模式,結合公、私協力部門的「社造」專案,不僅牽動社 區運動的活絡,更推動了「社區學」的熱潮。因此「社區營造」、

「社區意識」成為重要的公民課題。

社區大學成立 16 年來,除了以課程推動終身學習外,更同 時深耕社區,扮演社區終身學習資源整合平台,其在地經營項目 包括:

一、社區回饋服務與活動參與。

二、地方文史的規劃與推動。

三、社區營造與社區產業。

四、積極推動河川、生態及環保教育。

五、弱勢關懷。

臺北市政府認為社區大學是臺北市學習型城市內涵與特色

建構的永續社區實驗站,因此結合 12 所社區大學,建立社區共 同學習體系,藉此建置社區學習資源平臺與學習體系協力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