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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首先將研究範圍界定,以明確研究方向;在研究限制 部份,質性研究兼顧實證與理論,雖在內容、方法上力求周延,

但礙於主客觀因素,仍有無法兼顧之限制。

壹、 研究範圍

社區大學推動臺北市學習型城市為本研究探討範圍,依研究 內容、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三方面說明之。

一、研究內容

2010 年臺北市配合教育部「試辦學習型社區計畫」,規劃「臺 北市學習型城市推動計畫」,並於 2011 年納入市政白皮書,自 2011-2015 年分三個階段推動臺北市學習型城市。為確實將終身 學習落實,教育局於 12 所社區大學內建置社區學習服務中心。

本研究參閱國內外學習型城市發展實例,以及相關理論、研究,

以探討臺北市推動學習型城市之現況、困境,以及社區大學推動 角色與策略。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臺北市社區大學、臺北市學習型城市規劃及計畫執 行者為對象,藉此探討社區大學推動臺北市學習型城市之實踐。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屬於歷史探索和現況研究,資料蒐集涵括國內、外有

關終身學習、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城市之相關文獻,加以整理、

分析、歸納,以形成研究構想;另就臺北市學習型城市推動之相 關文件資料進行分析,並以深度訪談進行實證資料蒐集。

深度訪談(interview)是一種存在己久的資料蒐集方式(Platt, 2002),可以將訪談的形式視為結構的延長線,線的這一端是結 構化訪談,另一端是非結構化的訪談,在這二極端中間是半結構 訪談或焦點訪談。深度訪談的目的在於取得正確的資訊或瞭解訪 談對象對其真實世界的看法、態度與感受。在深度訪談時,研究 者真正感興趣的是受訪者對事實的解釋,受訪者被視為是研究主 題的資訊提供者,而不是被研究者(Platt, 2002),研究者試著以 尊重的態度從資訊提供者身上得到正確而深入的資料。

深度訪談為質性研究常用之方法,本研究採取半結構之訪談,

依研究者擬定之訪談大綱進行。

貳、 研究限制

臺北市學習型城市屬於建構階段,為進行中之計畫,尚有無 法排除之變數與客觀因素,茲說明如下:

一、研究內容

臺北市學習型城市為國內正式納入市政運作之首例,處於動 態建構的實驗階段,雖有國際成功案例可參照,然而每個城市均 有自身需求與在地特性,在國內無前例可依循及比較之侷限下,

相關資料之分析詮釋,僅限於區域性個案運用,不宜擴大推論至 其他學習城市。

二、研究對象

臺北市學習型城市推動未臻成熟,訪談對象樣本數選擇性不 多,受訪者可能有較多同質性,且可能因角色意識對政策問題產 生主觀詮釋。而研究者受限個人條件,無法針對 12 所社大全面 取樣,難以多元檢定以形成客觀。為降低主觀條件之限制,研究 者盡力以豐富文獻、文件資料,與訪談資料交互檢核,並於訪談 中多角度檢證,避免主觀解讀,力求客觀呈現。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文獻、文件資料分析,及訪談資料交互對照,以取 得客觀結論。但研究方法有其限制,依據訪談大綱設計進行之訪 談,可能受到研究者本身經驗、價值、技巧之影響,難以周延,

本研究的實證分析僅能就訪談與文件分析進行闡釋,其結論不宜 擴大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