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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節為本研究重要的名詞進行釋義,茲分述如下:

一、自我教導策略

自我教導策略為認知行為改變技術之一,由 Meichenbaum 根據 Luria 的「私人語言(private speech)」理論,於 1971 年結合認知和行為兩學 派的主要觀念所發展出來的;Meichenbaum 將自我教導策略的實施步驟 分為以下五個階段(邱連煌,2000;黃慧真譯,1994):

(一) 認知示範(cognitive modeling):由教學者示範,一邊大聲向自己 發出引導,一邊按引導操作並執行任務。

(二) 外顯的外在引導(overt, external guidance):教學者以語言發出引 導,學生按引導操作,執行同一任務。

(三) 外顯的自我引導(overt self-guidance):學生一邊用語言向自己發 出引導,一邊按引導操作並執行同一任務。

(四) 漸褪的外顯自我引導(faded,overt self-guidance):學生一邊小聲 向自己發出引導,一邊按引導操作且執行同一任務。

(五) 內隱的自我教導(covert self-instruction):學生使用無聲的內在 語言,引導每一步驟的操作,以執行同一任務。

本研究所設計之自我教導策略教學內容皆包含以上五個步驟,運用 於改善兩名學習障礙學生在資源班國文課上之荒業行為,研究者將依以 上五個步驟進行教學,並設計正向的語言供受試者進行內在對話,改善 其行為表現後即使其給予自我增強,其教學設計如附錄二。學生執行自 我教導策略的情形可由附錄四的自我教導策略檢核表中的得分得知其習 得的情形,得分越高則表示學生越能依照教學去執行自我教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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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習障礙學生

根據教育部(2002)「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條中,

學習障礙學生的定義為:「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

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

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 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本研究所指之學習障礙學生符合以上鑑定標準,並已取得鑑輔會之 學習障礙證明,安置於臺北市某國中普通班並接受資源班直接服務。

三、荒業行為(Off-Task Behavior)

在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TR)中,

對荒業行為的描述包括對工作粗心大意、專心無法持久等;國外學者 Goldstein 與 Goldstein(1990)所提出的 TOAD (Talking out, Out of seat, Attention problem, Disruption; TOAD)觀察系統,這套系統以說話、離開 座位、注意力問題與干擾行為四項做為注意力缺陷的行為特徵。

本研究中所指的荒業行為,乃指學生因長期習得無助,對學習失去 興趣與動力,其不專注於課堂的學習表現源於其對學習已經放棄,係指 受試者在課堂上有表現出研究者自編的荒業行為觀察記錄表中所記載的 以下三種行為:

(一)上課說話行為:包括未經允許發出聲音或與人交談等。

(二)上課玩弄東西:包括未經允許拿同學的物品、玩弄非課程所需的 物品及搖晃椅子。

(三)未完成課堂學習單:教師配合課程於每堂課都會發放課堂學習單,

每張學習單上會有十個空格,上課過程中會與受試討論,而後會將答案 書寫於黑板上,在下課前每位受試須完成此課堂學習單,因教師會講解,

且需要填入之答案皆呈現在黑板上,有任一空格沒寫即算未完成,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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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比例以幾題未完成做記錄,記錄於荒業行為觀察記錄表(附錄三)。 學習單皆符合個別化之設計,兩名受試一為閱讀障礙,其學習單沒有過 多的文字敘述,教師亦會講解題意;另一受試為讀寫障礙,其學習單所 需填寫之答案皆為圈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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