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 遊戲活動介入
遊戲活動是由幼兒內在動機所引起,是快樂的、不受束縛下所從事的活動。
是幼兒自發或經由教師引發但幼兒積極參與的活動(陳淑敏,2005)。
而遊戲活動介入是指,普通幼兒教師在幼兒進行遊戲活動時,教師從引導遊 戲開始,之後便由幼兒自由發揮進行活動,當中教師需觀察若幼兒在遊戲中出現 困惑、放棄或無法參與的情況時,教師即進行介入提供暗示、鼓勵或一起加入遊 戲等方式,讓幼兒在獲得適當協助後能完成遊戲活動,也同時提升了遊戲的樂趣 及品質。
本研究之遊戲活動,係指針對研究對象經由「自編學前定向行動能力評估表」
評估後,選擇符合評估結果未達標準及適合用於團體情境教學的定向行動能力目 標,融入配合原班單元主題所設計出之遊戲活動,並以團體或小組的方式進行,
使參與幼兒在活動中感到趣味及愉快。
本研究之「遊戲活動介入」則是指,在遊戲開始前,先讓視覺障礙幼兒瞭解 遊戲情境位置及情境中之陸標、線索,並在說明規則及示範遊戲時,讓視障幼兒 先在示範遊戲中練習,教師則在示範遊戲的過程中,觀察視障幼兒在移動或方位 定向是否有困難,若發現視障幼兒失去方向或不知所措時,立即再給予方向定 位、陸標線索之指導、提示,讓視障幼兒能夠重新找到自己在空間所處的位置,
進而能夠順利進行正式遊戲。
二、 視覺障礙幼兒
行政院衛生署(2008)身心障礙等級中,視覺障礙的定義:「由於先天或後 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 物無法作視覺之辨識而言。分為三等級:
(一) 重度:1. 兩眼視力優眼在 0.01(不含)以下者。2. 優眼自動視野計 中心 30 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 20DB(不含)者。
(二) 中度:1. 兩眼視力優眼在 0.1(不含)以下者。2. 優眼自動視野計 中心 30 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 15DB(不含)者。3. 單眼全盲
(無光覺)而另眼視力 0.2 以下(不含)者。
(三) 輕度:1. 兩眼視力優眼在 0.1(含)至 0.2(含)者。2. 兩眼視野各 為 20 度以內者。3. 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 30 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 大於 10DB(不含)者。4. 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 0.2(含)
至 0.4(含)者。
雖然在教育系統裡也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但其中對視 覺障礙之視力值定義範圍較衛生署廣,且在第二條規定「各類特殊教育學生之鑑 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 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因此,為避免各縣市實際之鑑定方式有所差異,本研 究採取經衛生署鑑定標準流程取得視覺障礙身份為本研究之依據。
本研究之「視覺障礙幼兒」即指經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鑑定醫院,鑑定為重度 視覺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就讀於普通幼托園所中之幼兒。而研究對象即為 目前就讀於彰化縣某公立幼稚園大班重度視覺障礙幼兒。
三、 定向行動能力
定向和行動的技術使人在家中、學校及社區能安全和有效的移動,是早期療 育中關鍵的訓練項目(AFB,2004)。定向和行動(Orientation and mobility;簡稱 O & M)是指教導視覺障礙者行走的概念與技能,使其在任何環境及各種情境狀 況下均能安全、有效且優雅地行走(萬明美,2001)。
本研究所指之定向行動能力,是以自編學前定向行動能力評估表進行評估 後,依受試學生尚未習得之定向行動能力發展出 10 個目標,做為本研究之目標
行為(附錄八),依序為:
1. B204 依方位提示找出目標物。
2. B205 說出/指出/(從)情境中自 A 處面向 B 處定位時(走到)C 處的位置。
3. C101-1 說/指/找出三種情境中重要路標。
4. C101-2 說/指/找出遊戲活動中重要路標。
5. C101-3 依據遊戲活動情境中之重要路標找到目標物。
6. C102-1 說/指/找出三種情境中重要線索。
7. C102-2 說/指/找出遊戲活動中重要線索。
8. C102-3 依據重要線索找出遊戲活動中之目標物。
9. C104-1 能依教師給予聲音、線索之提示,修正行徑路線。
10. C104-2 自己發現偏離路徑時,能重新找到路標線索修正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