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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行動對視覺障礙幼兒的重要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定向行動對視覺障礙幼兒的重要性

在成長的過程中,若父母親因過度保護而讓視覺障礙幼兒缺乏生活經驗,便 容易讓視障幼兒喪失了許多學習的機會與能力。然其主因即為視覺障礙影響了幼 兒之行動能力,因此,視覺障礙幼兒之家長及相關照顧者,若能瞭解定向行動能 力的功能並適時給予視覺障礙幼兒教導協助,即可讓幼兒獲得相同的學習機會

(張千惠,2005;劉盛男,2005)。

一、 視覺障礙幼兒身心發展特性

對於一般人、普通教師、甚至沒有見過全盲視障幼兒的特殊教育教師,聽到 研究者談論到所輔導的全盲幼兒就讀於一般園所當中,都會表現出「真的可以 嗎?」的表情或反應。以彰化縣 98 學年度通報網統計學前特殊需求幼兒 722 人 中,發展遲緩幼兒占 451 人,視覺障礙幼兒 4 人,其中含 2 名全盲幼兒,即全盲 幼兒僅占學前特殊需求幼兒之 0.3% 以下。在此情況下,全盲的視障幼兒出現率 在特殊需求幼兒中屬於低出現率的特殊幼兒,因此,大部分人無法瞭解他們的限 制與能力。然而,雖然他們的視覺受到限制,並不代表全面失能,只要瞭解他們 就會知道,其實視覺障礙幼兒只要透過適當的教學介入,都可以和一般幼兒一起 學習。

萬明美(2001)提出,視覺障礙幼兒的行為特徵,可從認知、動作、語言、

社會來看,以下研究者即以此四面向,並綜合其他學者之研究進一步說明:

(一) 認知發展

視覺障礙本身並不會造成智能障礙,使幼兒智能發展遲緩的原因,較多是由 於因為視覺障礙造成學習媒介受限、刺激減少(陳英三,1995;杞昭安,1991),

在沒有適當的教學引導下,進而產生認知學習的落後。並且,對於大型物體、色

彩、抽象名詞、空間大小等概念,理解都有困難;而低視力幼兒則對形狀、複雜 背景、精細圖形、視知覺協調等能力的掌握表現較弱(劉信雄、王亦榮、林慶仁,

2000)。

(二) 動作發展

嬰幼兒在五、六個月時開始學習頸部控制、翻身、坐,對視障幼兒而言也無 所異,但在接下來由定點動作轉變為動態移行的粗大動作發展時,視障幼兒即因 有限的視覺能力,造成沒有移行的動機或缺乏安全感之下,以致於動作發展將逐 漸落後於一般幼兒(楊玉儀,2008;劉心箖,2005)。

視覺障礙不會直接影響幼兒的其他肢體功能與生理發展,但卻會產生視知覺 與動作協助的困難,因手眼協調能力不好,所以日常生活與精細動作有關之技 能,如:刷牙、穿衣將會遇到瓶頸。因缺乏明確的視覺線索,在環境中不能有效 掌握空間中物體相對位置,以致無法形成所處環境的心理地圖,產生定向的困 難,影響在行動中保持安全的能力(蘇湘芬,2006)。

因此,在視障幼兒早期療育的服務過程中,對於動作發展的訓練,除了一般 物理治療及職能治療的介入外,還需及早介入定向行動訓練,讓視障幼兒能瞭解 在活動中如何適時保護自己,提升其安全感,便可減少因在無行動能力的情況 下,與外界缺乏互動,轉而對自己身體產生自我激刺,形成「習癖動作」難以戒 除,而若能自己獨立行動、擁有較多的選擇權、減少對他人的依賴,也能促進幼 兒的情緒穩定與自信心。

(三) 語言發展

聽覺是視覺障礙幼兒習得技能的重要管道,對於語言的學習,仍是可與一般 幼兒一樣,透過照顧者教導音、字、詞來獲得。但語言,並非只是單純字面的意

可能代表不同的情緒;一個眼神、動作也會有其意義。這些是視障幼兒無法透過 眼睛觀察而得的,需要由他人轉述或解釋,所以雖然其表達能力及溝通都不會受 到影響,但在說話內容的豐富性及理解力都較為弱(陳英三,1999;萬明美,2001;

劉心箖,2006;劉信雄、王亦榮、林慶仁,2000)。

(四) 社會發展

行為是人與環境的互動所產生,社會則是人與人的互動所建立。在學習各 種社會行為時,模仿是一個重要的方式。因此,當視障幼兒無法透過視覺來模 仿時,無法有效利用點頭、微笑、皺眉頭來溝通,無法進行團體遊戲或遵循規 則,其社交的方式及能力就受到限制,而造成誤解為孤立、自我中心、消極的 人格(萬明美,2001)。

因此,照顧者應瞭解視覺障礙幼兒可能出現的發展特質,隨時觀察、掌握 幼兒發展情況,運用適性的教學方法及策略介入輔導,尤其以定向行動能力之 訓練,從習得定向行動技能的過程中至幼兒可以自由行動、探索,可同步提升 多項發展能力,便可將因視覺障礙所產生的限制降到最低,使其發揮最大的潛 能(蘇湘芬,2006)。

二、 定向行動的功能

余蓮菁(1997)指出「行動,具備兩要素,一是心理定向,一是生理運動 力。心理定向即一個人有能力認知其自身和週遭環境與時間和空間的關係;生理 運動力,即有機體依其結構由一地移到另一地之能力」。

定向行動,是指定向(Orientation)和行動(Mobility)兩種技巧。定向是 指個人能利用自己感官及環境中的線索,瞭解自己所處的相對位置。因此當做 到下列四點,視障者即不至迷失方向 (1) 認識四周環境;(2) 知道自己在環境 中的位置;(3) 瞭解其與環境關係之改變;(4) 保持在正確位置(林慶仁、陳清

溪,1999;張訓誥、杞昭安、范文良,1998;萬明美,2001)。而行動則是個 人在定出環境的方向後,能有效的、安全的將身體移動到目的地(杞昭安,

2000;萬明美,2001)。

所以,定向行動即是運用各種感官能力,例如:觸覺、聽覺、味嗅覺、本 體覺、空間知覺……等,以瞭解到周遭環境的能力,並確認自己的位置,覺知 障礙物及路徑方向,使自己迅速安全、有效地行動至目的地(劉信雄、王亦榮、

林慶仁,2000;杞昭安,2000;萬明美,2001;楊玉儀,2008)。

而視覺障礙幼兒學習定向行動的目的在於:(1) 擴展生活經驗;(2) 增進學 習機會;(3) 增加對實體世界的真實感;(4) 增加具體經驗,以消除語意不合現 象,提高語言能力;(5) 建立完整自我觀念,培養自信心,維護心理健康;(6) 增 加作業能力與將來就業的機會(郭為藩,2002)。

教育部(2000)「學前特殊教育課程」、杞昭安(2000)「定向行動教材教法」

及張千惠(2000)「定向行動能力評估手冊」均對定向行動能力評估進行分類,

茲整理如表 2-3。

雖然各自分類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就其內容而言,視障幼兒從中可習得之技 能均涵蓋:

(一) 感官知覺:包括視、聽、嗅、觸、味、本體、共感覺…等,感覺能力。

(二) 空間方向:包括對各種形象、符號、空間、物體…等,概念能力。

(三) 路標線索:包括有形、無形之物體…等,出現代表意涵之能力。

(四) 行動能力:包括大小肌肉動作、美姿美儀、自我保護…等,動作能力。

由此可知,定向行動對視障幼兒而言,是全方位的在學習各種技能。劉心箖

(2006)指出,定向行動能力是評估視覺障礙幼兒學習能力最好的指標,因為在 定向行動的學習過程當中,需運用到肢動、認知、溝通、感官知覺…等技能,因 此各方面發展都要有一定的發展水準,才能循序漸進的習得定向行動能力。

表 2-3 定向行動能力檢核項目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