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向下政治行為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向下政治行為與相關研究

第一節 向下政治行為與相關研究

一般而言,有關向下政治行為研究運用在學校組織的很少,因此本節先以廣 義的政治行為出發,再明確的對向下政治行為的意涵作一說明,並依據蒐集的文 獻資料進一步探討不同背景變項所造成的差異情形。

壹、向下政治行為的意涵

Mintzberg(1985)提到:「組織是政治的競技場」。組織的成員基於自利,將會 不斷爭取有利條件及組織資源的分配,達成個人或團體的目標。運用本身具有的 權力與資源,付諸行動從事各種自利活動,這便是政治行為。Pfeffer 從組織的角 度來定義微觀政治,將政治活動界定為:「組織成員為獲取、擴大或運用權力與 其他資源所採取的策略,以得到其所想要的結果、達成組織的目標所遂行的活動,

而此活動具有不確定性,且是未經協調的」(引自張慶勳,2001)。Robbins(1990) 將組織中的政治行為定義為「那些並非員工本身職責所需從事的活動,卻足以影 響或試圖影響組織內利害事物的分配」。Ferris、Russ 和 Fandt 則認為政治行為是

「在社會性影響過程中,透過策略性設計,使得長期和短期自我利益可以最大化 的行為,其間可能與他人的利益一致或者犧牲他人的利益。」(引自李明鈐,2001)。

蔡進雄(2004)說明政治行為是組織成員運用權力、影響力、資源或表現出各種 行為,以達成個人或組織的目標。而謝文全(2003)也表示政治行為是組織內所屬之 個人或團體,透過權力的運用,以遂其個別目的之行為。換句話說,也就是成員 運用政治策略與技巧,以建立、維護或爭取與本身息息相關的工作條件,並藉由 權力的基礎去影響和決策有關的目標,以左右各種資源的分配(易義勝,2002)。李

明鈐(2001)將組織中的權力運用及政治行為定義為組織中成員以其所擁有的強制 力、權威或影響力為基礎,使之以最有效的方式施展。政治行為則是透過權力運 用為策略的工具,試圖使個人或團體受到影響,以達成其所欲的目的。簡言之,

這些定義本質上都是強調運用權力以影響組織中的決策,或是強調員工追求私利 而遂行組織所不能認可的的行為(李青芬,1995)。政治行為是一種非法或不合 規定的影響行為,對組織其他成員可能有不利影響。

另外Sonia M. Goltz(2003)解釋政治行為總是發生在分配規則不清晰的競爭環 境中,為了資源的爭奪,政治活動背後真正動機往往是隱藏的。李明鈐(2001)歸納 出政治行為之構成要件為1.權力及其相關概念、2.策略性運用、3.隱藏性的目的動 機。故政治行為之定義應著重在除了權力、策略性以外,行為本身的隱藏性目的 及過程也是非常的重要,換言之,政治行為須同時具有方法動機與目的動機,權 力運用只有工具性的方法動機,而不管是否為正式職位所衍生的權力及個人利益 與組織利益是否一致或衝突。

組織政治的形塑是與組織成員、團體及組織情境三者互動有密切關係,雖然 組織政治是不平等與衝突的過程,但對於自我利益、組織利益及使用權利及影響 力上可能產生有利或不利之行為。組織政治行為在消極上可能使成員分散注意 力,造成組織成員間的傾軋與衝突,在積極面上可能引發組織成員間的相互競合,

對組織產生更大影響力(黃哲彬,2007)。而當組織內正式權威失勢或無效時,藉由 政治行為可能對任務的推展是更有助益的(黃隆民,1995)。

McShane和Glinow (引自黃哲彬,2007)提出組織政治行為的三大規準:1.功 利主義原則:是否能為大多數人帶來最大利益,若只圖個人利益但卻危害他人利 益,這種行為就是不適當的。2.個人權利原則:是否違反或壓抑某人合法或道德上 的權利。3.分配正義原則:對所有團體是否公平,若僅對優勢階級者有利,而犧牲 中低階級者權利則是不道德的。若是依上述的規準,則不能說組織的任何政治行 為是不好、負面,相反的政治行為反而有助於組織的領導及和諧。因此張慶勳(2001) 表達了政治行為包括正當性及不正當性、合法性及不合法性,端視不同組織、團 體或個人及情境而有不同看法。

主管在組織中有管理領導之責,他的行為不僅影響了部屬,對於組織的運作 及目標的達成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李明鈐(2001) 認為一般向下關係較偏重領導 理論,將重點放在領導者的特質、行為等領導效能的關鍵因素,卻忽略了管理者 的向下政治行為。管理者的向下政治行為與管理者的領導之不同,在於向下政治

織所要求的結果。在主管對部屬的權力影響過程中,上位者可以使用的向下政治 行為有許多不同的謀略,在實際應用上不見得每個都奏效,也並非運用越多就能 達到效果,必須考量情境、目標、需求及權利的基礎,巧妙行使向下政治行為技 巧,確實能弭平衝突,使員工認同公司,甚至願意犧牲奉獻,進而提升效能(鄭進 丁,1989) 。

對於主管所使用的向下政治行為,許多學者做出歸納,Allen、Madison和 Porter(1979)從加州30家電子公司的87位管理者,歸納出較常使用的影響行為,如 攻擊、掌握資訊、建立形象、專家姿態、讚美諂媚、聯合陣線、附和權勢及施與 人情等8種常用影響行為。Kipnis、Schmidt和Wilkinson (引自林美君,2008)三人進 行2次研究,完成主管向下影響行為的分類。第一次是請165位研究生自述經驗,

共收集了370個影響方法,後客觀的分成14類。在1980年進行第二次研究,從14類 中發展出一份58個具代表性題目的影響力量表,對754人施測,使用因素分析得到 主管向下影響行為8個代表因素,形成組織的影響策略架構(POIS),因素分別為強 制命令(assertive)、迎合討好(ingratiation)、理性說服(rationality)、懲罰獎勵

(sanctions)、利益交換(exchange)、訴諸上級(upward appeal)、阻礙(blocking)、建立 聯盟(coalition)。又Kipnis、Schmidt、Swaffin和Wilkinson在1984年的研究調查結果,

重新將權力運用策略分為以下七種,分別為理性說服、迎合討好、建立聯盟、利 益交換、強制命令、訴諸上級、懲罰獎勵(引自林美君,2008)。鄭進丁(1990)針 對上述七種向下政治行為也做了研究,他認為工作指派或調配用強制命令較有 效,使對方接受新觀念與作法,促成組織的發展用理性說服,尋求對方個人的協 助最常用迎合討好。

Porter 曾以美國 301 位小學教師為對象,研究校長權力運作策略的情形,結 果發現:教師所知覺校長使用權力運作策略的頻率依次為:理性說服、迎合討好、

訴諸上級、建立聯盟、利益交換、強制要求、懲罰獎勵(引自林逸青,2003)。李明 鈐(2001)將這七種運用策略作一詳細說明:1.理性說服:以事實和資料為基礎,表 達合乎邏輯或理性的意見。2.迎合討好:在提出要求之前,先利用奉承表示親善,

並顯露出謙卑的一面。3.建立聯盟:獲得組織中其他人的支援以擁護其要求。4.利 益交換:透過利益的交換來協商。5.強制命令:採直接而強硬的方式,例如要求順 從、重複提醒對方、命令他人做其所要求的事,以及提出必須遵守的規定。6.訴諸 上級:獲取組織高階人員的聲援,以支持其要求。7.懲罰獎勵:運用組織的獎賞或 懲罰迫使對方就範,例如不准或答應加薪、威脅給予不佳的考績評估,或暫停其 升遷機會。

Porter和Lemon的研究指出,理性的說服方式與討好迎合的方式在學校的組織

結構與氣氛中較具正向的影響,但兩者之效果仍有差別存在。使用理性說服可以 使教師在學校工作得到較滿意的感受;而使用討好迎合的策略則使教師在人際關 係上得到較好的反應。此外,學校校長也常會運用建立聯盟與條件交換的方式來 影響教師,以完成預期的目標(引自梁坤明,2004)。

Sun 和 Bond 在 1999 年整合組織影響策略架構(POIS)中的項目,發展成適合中 國文化的影響技巧架構(ITP),其顯示出影響行為的兩大構面為情境控制(CC)與溫 馴說服(GP)(引自林清發,2002)。

孫德修和康自立(2006)將中國傳統文化下之影響策略歸類包含為:精神感召、

理性說服、懲罰獎勵、利益交換、人情壓力、討好迎合,而主管背地杯葛阻撓也 不足為奇,在學校科層組織文化中運用強制命令與訴諸上級策略亦有其情境適切 性,但是研究結果精神感召與杯葛阻撓未達顯著水準。

綜合上述學者對政治行為的定義,研究者認為向下政治行為,乃上位者運用 權力,以不同的謀略來影響部屬,整合有限資源,解決組織內部衝突,來遂行其 目的的手段。而向下政治行為可視其能否為多數人來帶來最大利益、道德及公平 性來決定其是否為負面有害的行為。另外在政治行為的分類中,雖ITP 架構符合 中國人文化「恩威並重」的國情,但因其構面分類太粗淺,研究者不能精準了解 哪種向下政治行為對於教師工作表現及學校效能感有比較大的影響,因此本研究 參考Kipnis、Schmidt、Swaffin 和 Wilkinson 在 1984 年重新修正的 POIS 架構(理性 說服、迎合討好、建立聯盟、利益交換、強制命令、訴諸上級、懲罰獎勵)與孫德 修、康自立的影響策略(精神感召、理性說服、懲罰獎勵、利益交換、人情壓力、

迎合討好、杯葛阻撓)來作為本研究向下政治行為的八個構面項目,分別是理性說 服、迎合討好、建立聯盟、利益交換、強制命令、訴諸上級、懲罰獎勵、杯葛阻 撓。

貳、背景與向下政治行為之研究

一、性別

Ferris、Russ 和 Fandt 的組織政治知覺模型(引自吳美惠,2004)及廖力儀(2004) 的研究,皆認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知覺到組織內政治行為。而林清發(2002)在比較 公營(中油)與民營企業(中鋼)主管向下政治行為的研究、王淑霞(2004) 稅捐稽徵處 員工及林逸峰(2004)以農會基層員工為對象的研究皆顯示性別變項在知覺組織向

的情形下,教師的性別與向下政治行為上,可能並無差異。

二、年齡

年齡對政治知覺的研究結果也未趨於一致,Ferris、Russ 和 Fandt 認為年齡也 是造成組織政治知覺差異的因素(引自吳美惠,2004)。林逸峰(2004)以農會基層員 工為研究對象,年齡以46-55 歲的政治知覺感受最顯著。李明鈐(2001)認為管理者

年齡對政治知覺的研究結果也未趨於一致,Ferris、Russ 和 Fandt 認為年齡也 是造成組織政治知覺差異的因素(引自吳美惠,2004)。林逸峰(2004)以農會基層員 工為研究對象,年齡以46-55 歲的政治知覺感受最顯著。李明鈐(2001)認為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