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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義生平與生活自述

在文檔中 民歌中的生活歷史 (頁 48-71)

對照第二章第一節外在自然與人文大環境的種種變化,可見第二章第二節裡對 都歷在地環境人事物的種種影響,並形成了本論文主角吳之義的成長與生活環 境,在此環境下生活的吳之義有何觀感與看法,筆者試以訪問之,以其口述中的 歷程與情況作一分析,歸結出其個人眼中的大社會與小環境的變化情形。

一、吳之義的童年至當兵階段(1949-1974) (2006/07/15 訪錄)

我出生於民國三十八(1949)年二月十三日,那時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

美軍多次轟炸台灣的時候。因為空襲多,所以我的母親因空襲受驚,而致使我早 產,在防空壕出生。

我的阿美族名字叫 Sibun(譯音為喜布恩),漢名是吳之義,我的父親是日據 時代舊都歷糖廠的廠長,父名(阿美族名tonsu 躉速),母名(阿美族名 Nikard 妮 卡兒),進入國民政府時代之後,又取漢名為吳添安及吳新妹。父在日治時雖是糖 廠廠長,但實際上只是日據時代的公務員,領公家薪水,所以也非富豪家庭。尤 其是在日據時代結束後,日幣不能再使用,當老屋拆除的時候,家人發現在床底 下,有好多甕日幣存蓄著,卻無法再使用,也因為日據時代已經過去了,加上國 民政府時代對日物之抵制,亦無從使用或換用成台幣使用。

從上述中,我們可以看見在二次大戰結束後,東部地區面對中、日國家體系 及主權交替後的民間情形,人民的恐懼與生活的侷促都在此中一一顯現。

我的母親很愛唱歌,且受眾人喜愛,愛唱當時日語流行歌曲的她,與朋友聚 會時,常受朋友推崇,但我的父也常為此吃醋,而與母親吵架。我想這是我的胎 教和遺傳所致,所以我也喜歡唱歌。我在家排行老大,本有一個妹妹,名叫Haloko

(譯音哈鹿谷,為日本名,日治時皇民化運動下推行改日名的政策所影響)但一 歲多就夭折了。而我的母親也在我三歲時去世,我的父親因此離開了我。(受訪者

從小對於父母事皆聽自其他家人轉述所知)

所以之後,我也被轉交給當時未婚小舅吳建德扶養(此為阿美族的傳統,個 人與母族的家族世系,為彼此相互支援的團體。附錄一),他曾當過泰源村村長。

他扶養我直到五六歲時,因為舅舅入贅到泰源,於是又將我交給母親的表姐妹呂 蘭妹照顧,她的阿美族名為hamolo,(譯音為喇姆露,意為小米)。我的姨媽亦有 其子女,年紀都比我大,所以到其家後,我就成了老么。她的先生也是早早過逝,

所以由她一人撫養眾子女,她對我和其子女一視同仁,對我亦視若己出。只因我 的表兄弟姐妹有五個,我和他們的相處情形是不太好,表哥也常藉口虐待我,害 我放學後常不敢回家。表兄更常要求他做東做西,令我煩不勝煩。我的姨媽養母 個性較內向,並不特別喜愛唱歌,對我的性向、興趣並無特別鼓勵,只要求能夠 給我吃飽穿暖即可,最好還能做好家事。長大之後,我的表兄弟也不贊成我往音 樂方面發展。

在此口述,可知吳之義的童年階段正值日治結束、國民政府統治的初期,一 切民生物資的缺乏容易造成各種變故,而其家庭的破碎,也造成其飢餓、悲慘的 童年情況。

入贅到泰源的舅舅是我童年階段最重要的人。我在養母家受欺負時,就會逃 到泰源舅舅家尋求安慰。例如:在四年級時,其他同學放學後都還可以玩,我卻 要隨養母家人到田裡工作、插秧等等。 如果大人不休息,我也不能休息,所以受 不了的我,才會想要逃離這個家庭。 十二、三歲時,正值練習生(Pakalongay 都 歷男子年齡階級未升級前的服役生或曰傳令員)的年齡階級 就常常因在養母家受 不了,而躲到舅舅家。舅舅亦如媽媽愛唱歌,雖有一點天份, 但也只是當作興趣,

在家庭聚會時常常自編歌曲以自娛娛人。

從小的生活中只有和表兄姐住在一起,或是主要是都歷南區的鄰居小朋友,

因為家中的工作太多,所以不能不能離家太遠,所以也沒有其他朋友。我入學時 就讀信義國小,小學老師很嚴格。我覺得只有音樂課最好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

小學時阿美族人葉傳儼老師,曾舉辦國小中高年級的聯合歌唱比賽,以音樂課本 上的藝術歌曲為主, 每班三人,每人自選歌一首。我代表五年級時,曾得過第三 名,那時的我非常喜歡唱歌,因我聲音宏亮,所以當有音樂比賽的時候,老師就 會推薦我參加比賽。

我的小學同學中,莊新路是一瘦弱、沉默寡言的同學,我們是一起長大的玩伴,

當時除了小男生愛惡作劇,甚至我們還偷過學校提供的牛奶早餐,實在是因為當 時物資貧乏,當時大家都搶著喝,真的是太餓了。小時候的我只是很愛唱歌,跟 媽媽一樣,有歌唱比賽就參加來滿足自己而已。

小學畢業後,我從十二歲(1961)就開始放牛、做農至十六歲,曾跟姨媽養母 提過想讀書,但養兄弟(表兄弟)就說還是繼續養牛、做農就好而拒絕我的要求。

十六歲(1965)時的我因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於是不告而別,逃家至台北,跟二 十幾歲的同族人唐正智先生,去台北汐止學木匠工作。以前當學徒是沒有工錢的,

所以作木匠工作沒多久,就去做水泥工。上台北第一個月之後,有一次到汐止新 成立的的私立慈航中學做校門口工程,剛好遇到校董,他那時盯著我看,認為我 是可造之材,於是跟校長講讓我到學校半工半讀,校董也問我是否願意當他的義 子,我答應了。之後我就跟著工友吃住、讀書、繼續學習,因為如此,所以我又 再次不告而別,離開了木匠唐正智先生,直接住在學校。當時校董也交代工友照 顧我的生活起居,也提供我一些書籍準備上課,更教我一些工作上的事情,隨著 學校作息運作等等。

因為我的不告而別,失蹤了八天,讓唐正智先生很緊張,於是四處尋找,到 了學校才發現我。於是當時唐先生就跟校長說明我是他帶來的,如今卻到校半工 半讀,之前所花費的一切要誰來付,而且又要如何跟我家裡交代。校董知道這件 事之後,跟我說暫時先回到木匠那裡工作,因為我不能直接把你帶走。求學夢碎,

回到木匠學徒的生活裡,過了一陣子就回去台東了。之後與校董失去音訊,就再 也沒有機會繼續讀書。其實,在這八天裡,在慈航中學裡,我認識很多來自台北

烏來的太魯閣族學生,大家都對音樂很有興趣,還叫我唱黃梅調,因為當時正是 黃梅調流行的時候,尤其是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歌。這一段台北生活不到幾個月就 結束了,我回到台東後,仍是繼續做農,持續兩年多。

過著心不甘情不願的務農生活,在這段時間,有一次我看到鄰居裡一個木匠會 自己製作胡琴,於是我有樣學樣,自己就到防風林裡砍樹,想要自己製作。當時 是做了一把,卻彈不出聲音來,心裡很沮喪。沒想到那時一個來自屏東的漢人姨 丈戴○○,雖然他不會彈樂器,但他知道我喜歡音樂,也了解我的天賦,所以他興 匆匆地回屏東買了二手的一把胡琴及另一種國樂器給我。我也不辜負姨丈的好 心,自玩、自學上胡琴等樂器,只要是我聽過的當時流行樂曲,就能自己彈奏出 來。平時我也就把這當作貧苦生活中的樂趣。我的彈奏技巧之好雖常受村人稱讚,

但也只侷限在村裡工作閒暇之餘自我娛樂而已。不然荒廢了工作,就會被家人沒 收這些樂器處罰。兩年多的時間,就是靠這個度過苦悶的務農生活,所以這段時 間也很感謝這個姨丈,讓我有機會學到如何彈樂器。

到了十九歲(1968)的我,提早入營,並當四年志願役。到了第三年(1971),

才有黃埔津貼,我也直接寄到家裡予家人養家。當兵生活裡有很多酸甜苦辣,但 快樂的是當時大家在軍隊裡都流行小型的康樂會,有人會彈吉他,我就跟他借來 玩,我也不需要學簡譜,只要聽聽,也就會彈奏了。當時其實部隊裡常常會舉辦 音樂或歌唱比賽,每次都是我們那一連得第一名,當時的我負責唱歌的主唱。在 裡面我也認識來自不同地方與不同工作的人,如樂師,或者是很多在歌廳工作很 久的高手,打鼓的、彈吉他的、吹喇吧的,什麼人都有。這些夥伴們令我印象最 深刻的是其中有幾位,一位是現在住在高雄的阿美族好朋友陳金龍,他也是和我 一起當四年兵的好友,他的太太也是都歷的人,我們現在仍有聯繫。今天的他以 開車為業,不再玩樂器了。還有一位鼓手徐志宏,鼓打得很棒,但是當兵生活很 苦,所以常常逃兵,當時我還常送饅頭給他吃。

退伍後的我已二十三歲(1972)了,回到台東繼續做農,但在養母家中我也

有了自主權,我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所以自己買了一把吉他及腳踏車給自己。

之後,我也曾去遠洋捕魚一年,出去一次三個月,賺錢目的是為了要買錄音機。

當時一台錄音機三千元,是相當貴的東西,一般人是買不起的。更誇張的是,當 我再出去遠洋的時候,我一個愛好音樂的朋友-彭錦達-將我的木吉他改裝成電 吉他,並再改裝一個擴大器,我們二人之後就與當時的里幹事李英富學了一段時 間之後,組成一個樂團。只要村裡有新屋落成或婚禮喜事,就會邀請我們去當伴 奏或演唱。當時接場表演一場兩百塊,甚至是當時葉傳儼老師召集都歷青年男女

當時一台錄音機三千元,是相當貴的東西,一般人是買不起的。更誇張的是,當 我再出去遠洋的時候,我一個愛好音樂的朋友-彭錦達-將我的木吉他改裝成電 吉他,並再改裝一個擴大器,我們二人之後就與當時的里幹事李英富學了一段時 間之後,組成一個樂團。只要村裡有新屋落成或婚禮喜事,就會邀請我們去當伴 奏或演唱。當時接場表演一場兩百塊,甚至是當時葉傳儼老師召集都歷青年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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