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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在文檔中 民歌中的生活歷史 (頁 28-0)

對筆者而言,沒有文字記錄的族群要追溯母文化的根源本是不易,而他者的 紀錄往往又存有刻板的預設立場,故如何客觀地呈現己文化風貌,一直是令人爭 議的地方。但追本溯源的工作仍是一個民族緬懷先人、了解自我的重要工作,寫 下自己的歷史,自己來做「自我生存時空的人類學」,對今日遭受現代化衝擊日速 的原住民而言,儼然成了必定要做的工作。

過去阿美族的生活歌謠被視為歷史的、文學的、文化的、日常生活的紀錄,

主要原因是過去的阿美族沒有文字,在傳統與經驗的傳承上,都需要靠口傳始能 延續,因此能夠口傳普及於族人間的神話、故事、史詩、歌謠、兒歌等等,都代 表著能呈現阿美族文化風貌的面向之ㄧ。從這一點上出發,筆者則專就一般人眼 中視之為無物的、日常生活中的「靡靡之音」探究,因為日常生活是與我們最貼 近、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的,故不能忽略它的重要性,也因為ㄧ般正史式的歷 史紀錄,並不會將此一小群人的弱勢存在視為必要,所以其作品有其重要性。

文化是經由人們一代傳一代的日常生活,經過眾人約定俗成的認同與定義、

衍伸,形成了習慣,也形成了傳統。因此日常生活就代表了時人當下對自然、社 會環境的詮釋與定義,其精神、心態如何也將從中現形,故筆者也認為挖掘吳之 義的靡靡之音在日復一日、平凡、單調的日常生活裡,扮演著何種舉足輕重的紀 錄角色,為筆者責無旁貸的重要任務,更是筆者進入母文化圈的門路。

第貳章 都歷阿美族人生活環境與吳之

式及其受限之處,也能進一步了解其文化核心價值與面貌的生成基礎。故筆者在

帶上,地質上為階地堆積層及現代沖積層的分布區,亦是石梯坪石灰岩的分布區

且皆發育於海岸山脈之東坡,因海岸階地狹窄,河川「坡陡流急」為最大特點15

18 牡丹社事件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16/ch16_sec05.htm,2007.08.07;《牡丹社事件的 真相》,林呈蓉,博揚出版社,2006。

19 孟祥瀚,《台東縣史開拓篇》,台東:台東縣政府,1997,頁 63-64。

了原住民族群在經濟生活型態上的轉變,日後進入國民政府時代,阿美族文化內 涵的急遽改變也產生了。

清治與日治時,對都歷阿美族人生產方式,尤以灌溉水利設施與水稻耕作的 引進與擴展,產生最大的影響與改變(附錄七:台東州清丈圖冊 成功地區的土地 紀錄)。由於當時各圳是由當地阿美族人引用各溪之溪水所興築,用以灌溉農田,

但因河岸地勢陡峻,築圳全靠人力,又無組織統治水利,故時常發生水利紛爭。

當時外人初闢東部各地,各庄耕地亦為零星分布,耕地間為荒蕪土地所隔,

但可想像的是此後漢人、平埔族人不斷進入拓墾,與當地阿美族人接觸日多,土 地持續開闢,逐漸形成帶狀分布。另外,在清廷推行「開山撫番」政策後,開放 漢人前來台灣東部拓墾,並確定漢人在東部的土地所有權,保障其拓墾的利益與 權利,對當地漢人社會的發展有相當助益。但對阿美族人來說,無異遭受如同西 部平埔族人所面臨的情況-生存空間日漸狹小。在阿美族傳統部落共有的財產觀 念下,這種私有財產的想法,卻形成了此後阿美族聚落內衝突的源頭。

上述所言皆意味外來者對土地的佔有與使用方式使阿美族人生存空間日小,

而阿美族人過去覓地燒墾種植的耕作方式也受到限制,只好學習水耕稻的種植,

以尋求最大的地利生產,養活人口。而以此推演,日後阿美族人無法單以漁獵、

務農方式維生,勢必得至外地以勞力工作換取貨幣的方式,始能生存,即阿美族 人由此漸漸納入貨幣經濟的體制裡,無法再如從前一般的自給自足。而當耕種水 稻已漸成族內普遍的生產方式時,對阿美族人之舊有以小米為聖物的傳統生活方 式及文化觀念,勢必也形成莫大影響。

進入日治與國民政府時期後,台灣的土地管理與運用的方式較清治時更趨積 極(附錄八:日治時期的土地規劃與建設),種種舉措皆使台灣的土地利用趨向國 家統一化,此雖使都歷阿美族人之間或與外族之間減少了生存紛爭,但也失去生 活自主權。且自1960 至 80 年代,國民政府積極推動工業化、商業化發展政策,

台灣各地鄉村人口流失情況嚴重,當時都歷地區阿美族青壯人口也多被吸引至遠

洋捕魚或至加工區工作,導致原鄉農業發展沒落,之後隨著農業收入偏低、原鄉 耕種人口年齡逐漸老化,國民政府的農業政策也漸轉向休耕,形成今日的農業經 營情況。

由上述可見,都歷阿美族人自過去自治階段,進入國家體制的清治、日治、

國民政府統治至今的經濟生活風貌變化,不僅自主權與生活、生產地域漸形縮小,

社群之間的生存競爭,國家勢力的介入與管轄、要求,也一再影響都歷阿美族人 的生活型態,其文化風貌更因此逐漸轉變,外力的影響可謂不小。

二、人文環境與風貌

在呈現都歷阿美族人生活環境中自然環境條件的同時,能夠了解其生產模式 及其可能受限之處,但也陸續呈現出外來勢力改變生活環境與方式的力量,不僅 改變自然環境,也改變了人類的文化精神風貌。以下便以「歷史」角度切入(附 錄九:都歷阿美族人自古以來的遷徙情況、與他族文化或外來國家勢力的互動情 形),概述都歷阿美族人自古以來的遷徙情況、與他族文化或外來國家勢力的互動 情形,呈現其人文環境風貌的轉變與影響。

(一)鐵器時代(1500B.C.)

可見成功鎮內之多重史前文化層疊與交會、過渡性,亦可發現成功地區一直 是成為聚落生活位置的最佳所在,此地的文化發展時空深度可遠溯至史前時代之 數千年前。

總言之,阿美族人早期的生活是依其現有生產方式的認知與限制,而不斷覓 地而居,故形成不同家族群或氏族群的四處遷徙。在遷徙的過程中,不論是內部 或外部而來的競爭團體壓力又不斷形成其遷徙的推力,這是在外來國家體制勢力 尚未進入前的情況。

(二)歐人海外拓殖風起

阿美族人對於生存勁敵的認知,則是又多了一個紅髮、綠眼、高鼻的異族,

如荷蘭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附錄十:阿美族人的異族觀)

(三)明鄭時期(1662-1684)

台灣東部地區的原住民初見漢人的互動方式與情況,乃相對於面對荷人的競 爭與控制壓力,也因漢人以商貿的方式提供生活所需的便利,所以阿美族人早期 對漢人的印象與互動也較溫和。

(四)清治時期(1684-1895)

初期清治勢力雖未深入宰制原住民的生活,僅是依其管理下的明鄭遺人或有 可能反清的漢人,是否會造成管理上的問題來做決策,可也促成漢人走私日趨嚴 重。十六世紀前的大規模遷徙原因裡,可知東部阿美族人所面對生存勁敵有南部 卑南族、泰雅族與布農族等三股勢力。清治時台灣西部的平埔族人,因受漢人壓 力陸續遷往東部,當其逐步在東部地區建立部落時,也造成當地阿美族人再度遷 移,形成阿美族人與平埔族人交錯而居的情形,此是阿美族人所面臨的第四股生 存競爭勢力。在清之封山禁令的執行後,又因漢人在台灣西部的發展受限,其私 下前往東部拓墾的漢人漸漸形成第五股擠壓阿美族人生存空間的新興勢力。當時 前往台灣東部經商、移墾的少數漢人為求生存,其運用貿易商與通事的身分使其 得以在異族群中往來,亦成為溝通的橋樑20,如原籍福建的劉進來,便為一著名之 例。

總而言之,清政府治臺的態度可從朱一貴事件之前(1684-1721)、朱一貴事件 之後(1721-1874)和牡丹社事件(1874-1895)之後為重要的關鍵點與分期。朱一 貴事件之前,清政府消極治台。朱一貴事件後,清政府對台的東西分治,尚保存 了東部地區文化、生存地域的完整,卻也帶來更多的族群與阿美族競爭,當然漢 人私下進入東部台灣的腳步不曾停歇。牡丹社事件發生後,隨著國際局勢的變化 及列強侵逼中國的壓力,促使清政府越來越重視對台經營,對東部的開發也就越 積極,當時的漢人不再是個體戶私入東部,而是挾著清治的國家勢力,以團體與

20王河盛,<劉進來>,見施添福總編纂,《台東縣史.人物篇》,台東:台東縣政府,2001,頁 449。

武力的方式不斷擴張其土地版圖,當時的成廣澳(成功地區)表面上是一自然成 形分區的移民社會,但在清治壓力之下,在1724 年已是大社的都歷阿美族人,此 時生活地域與自主權已非往昔可比。

(五)日治時期(1895-1945)

日人初時「撫番」為其目標,沿用舊制、舊人的過渡手段。之後,警察開始 積極介入,取代了原有各漢人與平埔族的庄中與阿美族人社中的主導權。尤其課 稅與「蕃社役場」的設置與運作,日人不再視卑南族與阿美族為化外之民,其二 者原住民社會面臨新的急遽轉變。當台東廳再度調整地方行政區域,廳內之泰雅、

布農、魯凱、排灣等族之部落均設置「蕃務官吏駐在所」,但阿美族與卑南族社則 設置警察派出所,由此可見日人將此二族表面迅速現代化的過程,卻也導致後續 阿美族人進入國民政府時代後,因為沒有「保留地政策」的保護,務農不足以維 生,所以只好遠至外地工作維生的情況。

當警察的主導權也越來越大時,針對日本移民計畫所進行之田野調查協議

當警察的主導權也越來越大時,針對日本移民計畫所進行之田野調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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