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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品格教育的內涵

本節探討品格教育的內涵進行探討,還有專家學者對於品格教育做出相關的 定義,並整理多位學者及教育機構對品格教育核心價值的看法,探求本研究品格 類目訂定原則的理論基礎。

一、品格教育的意義

(一)、品格的意義

品格(character)一詞來自古希臘文「charassein」,本意是在蠟藥丸、玉石或金 屬表面上刻劃,意謂著「雕刻」。品格(character)即是個人所具有的心理特質,亦 是比較穩定的內在品行操守,一個人所具有的良好品格必須持續不斷的去模塑,

進而展現出可欲的行為;品格(character)即是個人情感、思想和行動整體的表現,

它所指的是個體在對人、事、物與環境適應時,所展現出不同於他人的特質或特 徵,包括認知、性向、氣質、尊嚴、情意、道德、價值觀與態度的總合,具有獨 特性維持較久且穩定的內在心理傾向,且引發個人「自律性」良善行為的表現(楊

國樞,1994;沈六,2004;黃政傑,2004)。Ryan(2003)也提出相同的看法,他說 良好的品格是由瞭解善、真愛善、做好善三個主題所構成的。

張春興與林清山(1991)認為品格是人格結構的一部份。品格通常必須透過 教育或學習的歷程來陶冶,才能促使個體在與人交往時表現出守時、守信、負責 的健全品格,故品格有時也被解釋為道德。

Lickona(2003)認為好的品格是一種美德(virtue),這種美德是個人或群體 所共同認定並遵守的價值規範,是人類優良的特質,同時也普遍受到社會學家與 宗教界人士的肯定與讚揚,更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良善覺知。

綜合以上對品格的看法得知「品格」(character)是指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

為了能適應社會生活,先天的身心特質與後天生活環境交互作用所形成一套比較 穩定的內在心理特質,這種內在心理特質表現於外在行為則具有相當的持久性。

(二)、品格教育的意義

學校中施行品格教育主要在於協助學生了解、欣賞、以及表現出好的行為,透 過特別的道德訓練,以特定的價值觀及學習方案,配合孩童的天性及學習方式進 行教學(Kohn,1997)。品格教育強調與群體文化相互連結,以行動為本,以倫理 取向,順應本性,重視修德過程,統整與多層面,係由外在善轉為內在善之全人 展現。李琪明(2003)指出品格教育是期望學生成為知善(心智習慣)、樂善(心 靈習慣)與行善(行動習慣)等具道德教養與成熟之人,並使之能擁有良善之道 德生活。因此,學生需要道德引導,家長與教師皆有責任來提供品格教育,傳遞 道德遺產(蔡美玲,2005)。品格教育的意義與內涵為何,雖有不同的說法,但 亦有其相近之處,其他尚有許多學者對於品格及品格教育做出相關的定義及概念 陳述,以下茲分別就國內外學者所下的論點依年代順序做一整理,其整理如下表

表2-1-1 國內外學者對品格教育的定義

Otten 2000

品格與道德教育包括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品格成長與品

Character Education Partnership 2003

品格教育是一項培養青少年良好品格的長期過程。良好的

資料來源:整理自(蔡孟錡,2006;粘舒愉,2006)

品格教育隨著時代潮流,各家學說立論不一,品格教育廣泛的包含了各個面 向,透過學校、家庭與社區三者的合作關係,能兼顧認知、情意與行為實踐能力,

也就是使個體能知善、愛善、行善,並引導學生建構正確的價值觀。品格是個人 根據道德標準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情感和思想的整體表現,是經由後天環境塑造 形成,因此是可透過教育或學習的歷程來陶冶養成的良善美德,著重於學生的內 在啟發,溝通理性的發展乃是品格教育意識發展的先決條件。

(三) 、品格教育與其他相似詞的探討

在討論品格教育時,道德教育、品德教育一詞常同時出現。Otten (2000) 認為 品格與道德教育包括道德教育( moral education)、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

與品格成長(character growth)和品格發展(character development)等多個層面。

品格教育基本上與道德教育、品德教育等領域相關,而這些概念彼此之間存在著 相同點與相異之處。

1.道德教育:張氏心理學辭典(1996)對道德的解釋有二:1、視道德為行為 的準則。亦即:眾人所應遵循的法理人情。2、視道德為合於準則的行為。亦即:

行為之合於法理人情者為道德。道德教育應該是一種生活教育,應該是一種常態 性的教育活動,透過教育的力量教人如何去做明確的道德判斷,並能以有效的行 為去實踐道德的規範,培養辨別和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發展兒童「尊重規則」

的觀念及對社會的忠誠度,教導學生知善、愛善與行善,擁有良好的人格特質(單 文經、汪履維等著,1986;毛連塭,1994)。

2.品德教育:在幫助學生的品德發展和培養,也就是教育學生做人、做事的方法,

教導學生重要的核心倫理價值。兼顧知善、樂善、行善等多面向教育歷程與結果,

引領學生由他律至自律之全人教育,含括個人修養、人際關係、公民資質以及過 程價值之多面向教育,對有關善之核心價值、原則及其脈絡,不斷反省與批判之

教育動態歷程(李琪明,2004b)。

品格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道德教育(moral education),也常被視為同 義詞,其目的都是在協助孩子表現個人特質,積極開發自己的潛能,形成正確的 價值觀,並從學習中增進自我了解,尊重他人和關懷社會(陳埩淑,2004)。比較 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可以發現道德教育強調個人與社會層面的倫理,發展出對與 錯 的 標 準 ; 品 格 教 育 則 是 學 校 團 體 選 出 核 心 價 值 加 以 教 導 與 增 強 的 歷 程 (Otten,2000)。

不管是品格教育,道德教育、品德教育其目的在使人為善,亦同時受社會發 展規律所制約。其目的都是在協助孩子表現個人特質,積極開發自己的潛能,形 成正確的價值觀,並從學習中增進自我了解,尊重他人和關懷社會。

二、品格教育的核心價值

Lickona( 2003)認為品格教育的目的在於建立「核心價值」(core value)。讓 學生了解並學習「品格教育內涵的核心價值」並透過反覆的參與實際活動,讓學 生的體驗更加深刻,進而養成良好的品格。品格教育最需要培養什麼?瞭解品格 教育核心價值並找出適合品格教育方式,以提升學生的品格水準,應當是學校教 育責無旁貸的義務與責任。研究者整理國內外多位專家學者及教育機構對品格教 育核心價值的看法,綜合陳述如下:

(一) Lickona(2003) 提出十項基本的美德(ten essential virtures ofcharacter),包括:

智慧(wisdom)、正義(justice)、剛毅(fortitude)、克己(self-control)、愛(love)、

正念(positive attitude) 、勤奮(hard work)、誠正(integrity) 、感恩(gratitude)、

謙恭(humility)等十項,做為品格與道德教育不可或缺的根本要素。

(二)賓州大學心理學教授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的品格觀將品格分成二十四 項:正直、堅毅、勇敢、熱忱、寬恕、謙讓、謹慎、自律、原創力、求新、批 判性思考、勤學、睿智、公民精神、公正、領導、愛與被愛、仁慈、博愛、感

性、感恩、樂觀、童心、敬天畏神(引自何家齊,2007)。

(三)Gibbs & Earley (1994)提出十種個人與群體必須共同建立的核心價值,包含同情

(compassion)、勇敢(courage)、彬彬有禮(courtesy)、公正不阿(fairness)、

誠實無欺(honesty)、仁慈善良(kindness)、忠誠(loyalty)、堅忍不拔、

(perseverance)、尊重(respect)、負責任(responsibility)等,做為品格與道 德教育的基礎(引自粘舒愉,2006)。

(四) Berger(1996)研究 Locust Valley 小學實施的「價值背包」(value backpacks),

其中包含九大核心倫理價值(9 core ethical values),是該小學實施品格與道德教 育的重要指標:(1)誠實正直(honesty/integrity)、(2)相互尊重(respect)、(3)彬彬 有禮(courtesy)、(4)自我訓練(self-discipline)、 (5)悲天憫人(compassion)、 (6) 寬容雅量(tolerance)、(7)熱愛學習(love of learning)、(8)重視教育(respect of education)、(9)責任感 (responsibility)

(五) Rose & Sharon(2001)認為現今品格教育課程的內容應包含以下品格特質:

(1)尊重、(2)責任、(3)誠實、(4)關心、(5)自律、(6)公平、(7)公民、(8)勇氣、

(9)忠誠、(10)堅忍。

(六)McElmeel(2002) 在「品格教育」一書中,也臚列了十七項品格教育的核心 價值包括:關懷、自信、勇氣、好奇心、變通性、友誼、設定目標、謙遜、

幽默、進取心、正直、耐性、堅定、積極態度、解決問題、自律、團隊合作 等十七項(引自孫台鼎、王金國,2004)。

(七)William Bennett(1993)在其暢銷書----《美德書:偉大勵志故事的寶藏》(The Book of Virtues)中提到將近350則左右的富有道德意義的文章或故事,他將

這些內容依價值加以區分,包括了自律、憐憫、責任、友誼、工作、勇氣、

毅力、誠實、忠誠,以及信仰等十項。

(八) 林新發、王秀玲(2003)則認為,十大品格核心價值為:尊重、誠信、負責、創 意、自律、公平、信賴、勇敢、勤奮、關懷等。

(九) 黃景生(2005)認為品格是良善特質的總和體,正向的品格特質包括:尊重、

誠實、勇敢、專注、謹慎、同情、知足、禮貌、果斷、可靠、決心、勤奮、

明辨、耐心、熱誠、信心、寬恕、慷慨、關懷、溫和、感恩、敬重、好客、

謙卑、主動、公正、喜樂、順服、秩序、守時、惜物、負責、認真、穩定、

節儉、稱讚、節制、忠貞、敏銳等。

(十)吳寶珍(2004)認為品格核心價值感恩、自我反省、孝順、進取、自律、知 恥、毅力、合作、關懷、整潔。

(十一)千代基金會發表「臺灣人品格現況」問卷,依調查結果彙整出:「誠信、仁 慈、廉潔、羞恥、尊重、公德、守法、責任、自律、感恩、助人與公平」項,

是國人認為現今社會急需推展的核心價值。

(十二)台北美國學校四個品格價值:誠實、尊重、責任、仁慈。

(十三)2006 年「品格教育推展行動聯盟」提出現階段「品格教育」立即行動落實方 案,提出自律、誠信、仁慈、廉恥、責任、守法、羞恥心、公德心、尊重別 人、感恩心、幫助別人、公平等十二項核心價值。

(十四)培基文教基金會(2000)所提出的品格特徵可分為七大類,共四十九項,

1.遠見者:其品格特徵為智慧、明辨、信心、謹慎、真愛、創意、熱誠。

2.教導者:其品格特徵為節制、敬重、勤奮、仔細、可靠、安穩、忍耐。

3.服務者:其品格特徵為機警、好客、慷慨、喜樂、靈活、捨己、耐心。

4.管理者:其品格特徵為整齊、主動、盡責、謙虛、果斷、決心、忠貞。

5.協調者:其品格特徵為專注、敏銳、公正、同情、親和、尊重、溫柔。

6.理想家:其品格特徵為誠實、順服、誠懇、美德、勇敢、饒恕、善勸。

7.供應者:其品格特徵為開源、節儉、知足、守時、寬容、慎重、感恩。

(十五)品格律例聯盟(Character Counts!)(2003)則歸結出六個品格標準,包括:

值得信賴(trustworthiness)、尊重(respect)、公正(fairness)、責任 (responsibility)、 關懷(caring)、公民責任(citizenship)(引自周慧菁,

2003)。

(十六)加拿大安大略省約克區「品格教育」教育計畫的十大目標:尊重、誠實、

公正、堅毅、勇敢、責任、為他人著想、主動、正直、樂觀(資料來源:

公正、堅毅、勇敢、責任、為他人著想、主動、正直、樂觀(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