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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宦官養子說的再探討

第二節 唐玄宗以後的宦官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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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乃至養兒防老等概念,至少依規定必須要五品以上的宦官才有這個機會。

第二節 唐玄宗以後的宦官家族

唐德宗於貞元七年敕規定宦官收養養子的原則。然而,早在玄宗時期,

宦官收養孩童的情形已經與後來貞元七年的規定不同,最為顯著的例子為高力 士。高本姓馮,被內官高延福收為養子。25高力士被收為養子時的年齡並沒有 明確的記載,但是從他被高延福收養一事可以知道早在玄宗以前,就有宦官收 養異姓子的情形。隨著時間推移,宦官收養養子的情形越顯浮濫,乃至於有後 來貞元七年敕文的發佈。

貞元七年敕文的頒布,凸顯宦官收養的浮濫,此點表現在選擇非同姓孩 童以及一人的限制。不論如何,至少從貞元初到懿宗末,宦官即使收養超過一 人,亦不至於有數十、數百人這麼誇張。26約莫僖、昭時,宦官養子人數驟然 增加,楊復光、楊復恭兄弟為最明顯的例子。

上述宦官,其收養情形如下:仇士良養子為仇從廣、仇亢宗、仇從源、

官在收養假子上將不再見到貞元七年的原則。筆者以為,研究宦官不能只看到某個面向就推 斷宦官在往後的時代裡破壞了既有的體制(也就是收養養子的原則),而是在進行比較之後,發 現到宦官養子的規定已經是較為寬鬆的,只是時間越往後推移,這項原則與規定被忽視、被 逾越的次數也就越來越多,貞元七年的詔敕亦將流於徒具形式之文,遑論德宗年間對於宦官 養子再次重申官方的看法。

25 《舊唐書》只提到高力士本姓馮,是高延福的養子;《新唐書》的記載較為詳細:「高力士,

馮盎曾孫也。……中人高延福養為子,故冒其姓。」見劉昫,《舊唐書》卷184〈宦官傳〉(北 京:中華書局,1975),頁4757;宋祁、歐陽修,《新唐書》卷207〈宦者上〉(北京:中華書局,

1975),頁5858。

26 仇士良有養子五人,彭獻忠有養子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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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從渭、仇從潩,27另外,仇姓宦官還有仇師約、仇師禮、仇文義等,已知師 約、師禮為仇文義的養子,但不知三人是否屬於仇士良家族?28彭獻忠有養子 彭希績、彭希昭、彭希貞、彭希晟、彭希晃、彭希慶;29田令孜有養子田匡祐、

王建、韓建、張造、晉暉、李師泰、宋文通(李茂貞);30楊守亮、楊守信為楊 復光的假子。31楊復恭為特例,其養子可考姓名者有楊守宗、楊守立、楊守忠、

楊守厚、楊守信,另「養子六百,號外宅郎君32。除卻楊復恭,上述宦官的養子 最多七人,數量上仍不算太多。然而,像楊復恭有「養子六百」這種人數暴增 的狀況已經和最初宦官養子數目鮮少的情形大相逕庭,無法將兩者混為一談。

在此,筆者先行處理宦官家族的情形。唐代中後期宦官勢力的延續仰賴 假子作為依靠,此說誠為的論。以下就幾位曾擔任神策軍護軍中尉以及中尉副 使等宦官及其家族勢力延續進行探討。33

首先是劉渶潤家族。劉渶潤曾經擔任過樞密使,不過他的另外一個職位 似乎被人忽略──左神策軍中尉副使,而且該職還是在樞密使之後擔任。考察

27 王壽南,《唐代的宦官》,頁174。

28 關於仇士良、仇文義的論述詳見後。陳上美,〈唐故忠武軍監軍使正議大夫內給事賜紫金魚 袋贈內侍仇公夫人王氏墓誌銘并序〉,收入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二輯(西安:三秦出版 社,2005),頁61-62。

29 王壽南,《唐代的宦官》,頁173。

30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56〈唐紀72〉「僖宗中和四年十一月」「僖宗光啟元年四月」(臺北:

世界書局,2012),頁8314、8322;《新唐書》卷208〈田令孜傳〉,頁5889。

31《資治通鑑》卷256〈唐紀72〉「僖宗光啟二年六月」,頁8337-8338。

32 此句出於胡注。另此處有疑問者為楊守信。《資治通鑑》分別載守信為楊復光之子以及楊復 恭假子,不知是否為同一人?權且記之。《資治通鑑》卷258〈唐紀74〉「昭宗龍紀元年十一月」 頁8390。

33 這些案例與王治平的十大宦官家族有所重疊,並有若干增補。王氏主要從北司集團權力延續 的基礎上進行探討,筆者則是從神策軍的掌控加以探究,是故主要內容會圍繞在神策軍護軍 中尉一職的擔任,加以探討家族的延續,監軍的部分會盡量略過。王治平,〈唐代北司四貴研 ──以樞密使、神策中尉為核心之權力關係探討〉(嘉義: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1),頁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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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渶潤家族,可知他是永貞內禪時的反對派宦官劉光琦的養子。劉渶潤有養子 五人,長子劉仕仟承襲渶潤的爵位,次子劉仕甫非宦官,官至徐州公曹參軍,

三子劉仕侗為中散大夫行內府局丞,第四、第五子似乎是晚年收養,亦為宦官。

此外,劉渶潤的兄弟劉渶浰曾經是宣州監軍使、浙西監軍使,最後以六十歲的 年紀卒於浙西監軍任上。34倘若從浙西的經濟、軍事地位來看該處監軍的地 位,至少必須是中階宦官才能擔任。雖然品階不高,可是劉渶浰以劉光琦的假 子身分出任該職,顯見皇帝在選擇浙西監軍的態度上呈現追求穩定的傾向,以 確保該監軍使的忠誠。35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能解釋劉光琦家族透過收養養 子的方式確保了他的政治勢力之延續。以劉渶潤而言,除了擔任過文官職務的 樞密使,也出任武職的左神策軍中尉副使;劉渶浰雖然官位不像劉光琦、劉渶 潤來得高,但也屬於中階宦官,也因為他是劉光琦的養子,才得以勝任浙西監 軍這一重要的職位。

第二個是劉弘規家族。劉弘規的父親劉英是左武衛翊府中郎將,並非宦 官。換言之,劉弘規在宦官制度下白手起家,創造出劉氏家族。從墓誌銘銘文 觀察劉弘規一生的經歷,從天威軍副使,到左右神策兼兩街功德副使,兩次出 任河東監軍使、一次淮南監軍使,而後接掌樞密,最後擔任左神策軍護軍中尉 兼左街功德使,其中還有部分官職並未列出。36依照墓誌銘的記載,劉弘規經 過幾番遷轉之後才當上左神策軍護軍中尉。其中,劉弘規先是擔任神策軍中尉 副使,爾後才歷經幾次遷轉成為護軍中尉,值得注意。而且劉弘規在寶曆二年 十一月廿八日卒於任上,接任者為魏從簡,稱得上是善終。不過使他成為護軍

34 魏則之,〈唐故銀青光祿大夫行內侍省內常侍上柱國彭城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劉 公墓誌銘并序〉,收入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三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頁212-213。

以下簡稱〈劉渶浰墓誌〉

35 皇帝為了追求政治穩定的說法係參考趙晨昕,〈唐代宦官權力的制度解析──以宦官墓誌及敦 煌本《記室備要》為中心〉(北京:首都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頁120。

36 未列出的官職為內飛龍使、內僕局丞、內府奚官等局令,內寺伯、內給事、內常侍少監、右 監門衛將軍、左監門衛將軍、右武衛上將軍。王琡,〈故唐左神策軍護軍中尉兼左街功德使特 進行右武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上柱國沛國公食邑三千戶贈開府儀同三司劉公墓誌銘并序〉,收 入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二輯,頁45-47。以下簡稱〈劉弘規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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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的原因除了敬宗皇帝在長慶四年碰上的張韶、蘇玄明反叛事件之後,接替 貶官的馬存亮擔任左軍中尉,最為關鍵的原因還是在於穆宗選定皇儲時曾經支 持敬宗皇帝:

往者穆皇不悆,儲副未安。公時身在內庭,職居近密。捧重离於黃道,

引少海於青宮。一有元良,遂登大麓。37

因為這個緣故,才使劉弘規出線,也才能開拓劉氏宦官家族。至於劉弘 規諸養子中,次子劉行深最能承繼乃父事業,並延續下去。劉行深在劉弘規過 世時就已經位居中散大夫、內給事、彭城縣開國公、賜紫金魚袋,在懿宗朝擔 任左神策軍護軍中尉。從這點就看出父子都掌握過神策軍軍柄。劉行深的養子 之中雖無人擔任護軍中尉,但也延續了劉氏家族的政治勢力,其中又以劉遵禮 為最。劉遵禮擔任過宣徽南北院使、大盈庫使、弓箭庫使、飛龍使、內莊宅使,

皆屬內諸司使中的要職;又出任兗海、鄆州、邠寧監軍等武職。38邠寧地區屬 於京西北要地,是神策外鎮的駐地,戰略地位自是不在話下,能夠出任此地監 軍使之宦官也必是受到一定看重。劉遵禮出任邠寧監軍時(大中年間,857-860 年),該地党項、南山羌騷動不安,朝廷為了確保北方門戶的安全,經驗豐富 又是宦官世家出身的劉遵禮成了適當人選。39從上述銘文能推知劉弘規一族乃 是透過收養養子維持政治勢力。由於穆宗時期,神策軍護軍中尉的權責已經確 立,擺脫了神策軍自中尉創立以來的摸索、調適與不穩定,40遂使得「誰能擔 任護軍中尉,誰就能掌握神策軍」的論點足以成立。是故,劉氏一族不論就背 景或忠誠度都能經得起考驗,才得以接任護軍中尉或是出為監軍。

第三個是楊志廉家族。楊志廉的養父楊延祚即是一名宦官,祖父輩身分

37 王琡,〈劉弘規墓誌〉,頁45-47。

38〈唐故彭城劉公墓誌銘〉,收入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匯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7),

頁2434-2436。

39 關於劉遵禮的相關研究,可以參看張全民,〈唐河東監軍使劉中禮墓志考釋〉《敦煌學輯刊》

2(敦煌,2007),頁13-24;趙晨昕,〈唐代宦官權力的制度解析──以宦官墓誌及敦煌本《記室 備要》為中心〉,頁117-118。

40 趙晨昕,〈唐代宦官權力的制度解析──以宦官墓誌及敦煌本《記室備要》為中心〉,頁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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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楊志廉家族到他這一代開始發跡,立足於整個宦官界。41從楊志廉開始 算起,第二代楊欽義;第三代的玄翼、玄价、玄寔;第四代復恭、復光以及第 五代守立、守貞、守亮……諸人,總計出了楊志廉、楊欽義、楊玄价、楊玄寔、

楊復恭等五名護軍中尉。綜觀有唐一代,宦官家族權勢維繫最盛者,非楊志廉 家族莫屬。其餘家族雖有養子延續政治勢力,多及至第二、第三代就不再強盛,

楊復恭等五名護軍中尉。綜觀有唐一代,宦官家族權勢維繫最盛者,非楊志廉 家族莫屬。其餘家族雖有養子延續政治勢力,多及至第二、第三代就不再強盛,